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3361028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Word下载.doc

(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推行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同年的9月,广州市也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信息公示社会监督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在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市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市科技与信息化局负责基础平台技术支撑与维护。

新平台具备多种功能:

自动判断商事主体行业类别;

向许可审批部门智能推送商事主体登记信息;

智能关联整合各部门登记、许可审批及处罚信息,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登记申报先照后证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一般经营项目领到执照就可经营。

除从事金融、电信等经营活动,以及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所有商事主体,一律实施“先照后证”。

即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

对于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活动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金取消限额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

该项改革,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首期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非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性规定,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

同时,有利于引导公司按照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规范注册资本管理,减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发生。

(4)年度报告替代年检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实行了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

新办法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自行提交年度报告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网络办理省钱省力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上注册系统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提交网上设立的申请。

开办企业之初不但可以“一分钱不拿”,还可以“一个局不跑”,动动拇指上网就能申请营业执照。

广州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照、网上查档的电子化登记管理。

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全国首创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方式。

试点期间就将二维码技术应用于营业执照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企业信息栏,社会公众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二维码,便可轻松获取并储存所关注企业的信息。

工商部门又推出了“商登易”APP应用软件。

通过这个软件,公众可以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快捷便利地进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在线移动办理商事登记业务。

二、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有好有坏。

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得到释放。

截至2014年3月31日,广州地税税务登记户共86.9万户,同比增长9.7%。

2014年一季度全市地税税务登记新开30341户,同比增38.4%;

注销11970户,同比增长4.4%。

1—3月全市税务登记总户数和新开户数同比均呈加速增长态势[3]。

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将工商登记作为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然而问题同时也存在,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并在工商营业执照的方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巨大冲击,在广州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以下一些问题:

(一)税务信息方面的问题

(1)“宽进”、“简化”的商事登记制度,大幅度降低了登记门槛。

导致商事主体剧增,素质良莠不齐,导致税务信息采集难度增加。

“先照后证”又导致很多商事主体为了省事不办或者迟办税务登记证,大大增加了税务机关信息采集的难度。

广州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虽然新增税务登记的户数显著增加,但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商事主体数据相比却存在较大差距。

税务信息的不足将导致税源基础信息的缺失,对后续的税收征管工作十分不利。

(2)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登记企业数量“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容易滋生“空壳公司”等现象。

虽然有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可以自动实时跟踪采集到的工商登记信息。

但是,相关税务机关对这些数据核查发现,商事主体信息不实现象普遍存在、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联系方式不全等现象导致税务信息失真增加。

这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社会自律意识差。

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尚未形成;

另一方面是改革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先照后证”使得确定真实经营范围较难,而且简化后的营业执照,甚至不要求经营范围具体列明经营的详细项目;

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使得商事主体注册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相分离;

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助于降低注册资本的“高门槛”,减少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发生,但却使得税务机关难以界定企业经营规模[4]。

(二)税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1)相关数据表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国税务登记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而大量未登记户数的存在,造成了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给税收征管日常工作带来不少弊端和矛盾。

新增纳税人申报率偏低,部分新登记的纳税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不达起征点暂免征税,但纳税人认为不用交税就不用申报或者嫌麻烦。

这导致同期新增纳税人平均申报率明显低于其他纳税人。

而且由于采集的联系电话、经营场所等信息失真。

税务机关很难做到一一核实。

导致漏征漏管等问题比较突出,日常工作中逾期催报催缴和非正常户认定工作负荷显著增大也带来一定的执法风险。

可见,新增商事主体的税务登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公司注册不再设置最低限额,新增纳税人大多属于“低门槛”进入市场,大多还未实际产生税收,零申报的居多,税收贡献率比往年同期低,因此新增纳税人税收贡献率并不高。

(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局放宽了对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

使得企业经营范围很广。

更加多元化的经营范围另管理部门很难划分其所属行业,有时还出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列举的新行业。

国地税税源管理划分困难。

税务机关无法界定其经营范围,给国地税界定税收归属问题造成很大困难,尤其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对企业所得税管户的界定很困难。

(三)后续监管方面的问题

“宽进”导致新办企业的增多,激发了市场活力的同时,使得“宽进严管”难度有所增加例如监管广度、深度以及难度。

并且保障“宽进严管”制度的执法力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到位,在“纳税服务”和“规范秩序”之间的平衡不到位,与成倍增长的企业数量相称的税务执法人员数量的不到位,大大增加了税务部门监管难度。

如:

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纳税人容易以一个地址注册多个企业。

一个企业挂多个牌子分散经营所得额,从而达到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少交税款的目的,给税务部门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造成比较大的困难。

此外,登记机关在检讨行政审批问题时,经常会强调审批部门之间在行政审批中职责与权益、权力与责任、任务与工作的对等性,认为“谁审批、谁监管”的行政原则,由于登记机关承担了“进口把关”的责任,在许多时候被异化为“少审批、少监管”、“不审批、不监管”以及“随意提高营业准入门槛”等不良现象。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登记机关无须对商事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不再协助审批部门共把“审批关”,在责任、压力此消彼长的状态下,改革有可能加剧单位之间的互不信任、踢皮球等问题。

三、完善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税法遵从理念

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转变税收征管理念。

强化税法遵从理念,倡导纳税人积极主动去遵从纳税相关法律条例。

而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就应当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主动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在征纳双方及税收管理的相关方之间建立起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的税收法律关系。

(二)加大信息化管税征税力度

电子税收业务是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实现从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缴纳和纳税证明开具等所有业务,便易纳税人全天候、全方位获取快捷服务。

商事登记建立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年检平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存档全程电子化和年检报告模式,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相关事项。

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税务机关也必须强化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税收业务的能力,例如全面推行网络发票,既能有效防止“开票公司“的产生,又能为纳税人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对于电子营业执照制度,税务部门应结合电子税务系统的建设,逐步采用电子税务登记证制度,推行网上登记,探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份档案、一张证照、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过渡期间,可考虑先试行“一表登记,三证同发”的登记制度,即纳税人只需填写一份登记申请表,同时递交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书式材料,统一由主管机关接收、受理、审批、存档,取得登记后,同时发放三证。

三证证书副本可设计为与二代身份证类似的电子证书卡形式,记载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所需信息,供随时查阅,甚至可适应电子化的要求增加其他新功能,达到方便纳税人的目的[5]。

(三)取消税种核定取消税种核定做法,推行有税申报

税种核定制度作为纳税申报的必要条件,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被普遍推行。

但是在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中不管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均没有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在纳税申报前核定纳税人应纳税税种。

简而言之,税种核定制度并没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作为其支撑。

而且,在纳税人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前,仅凭税务登记证上记载的经营范围来划分应纳税税种,既不符合实际,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同时对纳税人而言也没有体现公平、公正的税收原则。

因此,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建议废除税种核定制度,纳税人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情况按照应纳税税种自行申报,有纳税义务发生则申报,无纳税义务发生则不申报,将纳税申报责任交还给纳税人

(四)改革发票管理模式改革传统发票管理模式,推行电子发票。

现行的以票控税制度问题丛生,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冲击下,这些问题更是被无限放大。

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改革发票管理制度,废除以票控税,放开发票供应,即发票仅仅是一种交易凭证,其功能是体现一种交易状态,而不是目前经过国家认可的一种票据,被赋予一种交易的行政确认功能,并和税收征管行为相挂钩。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可以积极探索发票形式的多样化,如推行电子发票等,以方便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发票。

(五)建立健全信息信用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是商事登记制度的关键,是将公权力与私权利连接起来的桥梁。

改革传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方式为信用监管模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商事主体,中止正常商事登记公示,再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改变信用监管模式。

综合治税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实现依法征税全过程的治税理念。

与其说经济决定税收,不如说税源决定税收。

对税源的有效控管程度决定了税收的实现程度,税收的实现程度也决定了税收职能的实现程度。

面对纳税人“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利益化、偷税骗税智能化”等新情况、新特点以及纳税人数量的大幅增长,仅靠税务机关的力量显然不够,需要以政府为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税。

四、结语

简而言之,虽然广州市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实践过程中有出现例如税收征管、年度报告真实性等一些管理问题,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仍旧值得大力支持以及肯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市场主体稳步发展,新登记注册企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商事制度改革一年多来,总体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提高了工商行政效率,还加强了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完善了市场经济体制。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给税收征管带来的一些管理问题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不断深化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深圳市税务学会课题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例[J].财政经济评论2014(02):

134—143

[2]何建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J].西部财会.2014(05):

13—16

[3]李蕊.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下的综合治税工作的研究[J]2014(14):

111—113

[4]张阳.从深圳试点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4(12):

13—15

[5]杨少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财政.20149(08):

40—42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