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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规定

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

总分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人:

重庆创高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人:

管理制度目录

1.分包人进场须知

2.《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总分包管理办法

3.《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4.《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5.施工用水、用电及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书

分包人进场须知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本项目的相关总分包管理制度及协议书已签署;

(2)与承包人已签订配合施工协议(或用水、用电等配合费用已协商一致);

(3)以下资料已向承包人提供: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3)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任职、岗位职责、通讯方式〔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都要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书原件〕;

4)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5)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或上岗证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及法人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交承包人,各分包单位保证所提交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重庆创高装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保利金香槟幼儿园项目总分包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该工程优质、快速、低耗、高效、安全顺利建成。

特制定本办法,各分包单位进场后遵照执行。

1、专业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均需按合同要求设置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对口的管理人员,并按以下规定程序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队伍需在项目总包内业技术办公室登记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分包内容、进场时间等内容。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专业分包单位来往函件及有关文件必须注明单位名称。

3、人员标识:

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其进场人员花名册(须清楚注明其岗位或工种)交承包人,同时由承包人安全部统一制作胸卡作为人员出入凭证,分包方自备安全帽,并且劳保用品须有产品合格证备查。

4、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要求配齐称职且全职的管理人员。

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保证其证书符合重庆市规定。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承包人上交管理人员岗位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并得到承包人确认。

如果未经确认或证件不全,承包人将拒绝进场。

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提交承包人单位备案。

5、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按重庆市相关规定办妥劳务用工、治安等手续,并报承包人备查。

其中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等,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承包人、监理。

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不符等,将被清出施工现场,其所属单位将处以罚金。

6、分包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照真实有效,若因分包单位原因导致承包人被有关部门处罚所有后果皆由分包单位承担,承包人有权对其进一步处罚。

二、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进度作出总体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粗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精装修、系统调试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要控制点。

分包单位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符合承包人总进度控制计划的要求,并按承包人的要求及时上报总包技术部,技术部根据整个工程情况对局部进度进行计划调整时,只要该调整不违反合同原则,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作相应调整以符合总进度要求。

1、为了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编制专业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检查和落实计划的完成情况。

对连续两周计划不能落实的将处以2000~5000元罚款,并承担其它有关责任。

2、各专业分包单位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及主要工序计划的安排时必须服从施工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既要可靠又要留有余地。

3、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计划必须体现可行性和合理性的结合。

计划安排要体现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组织上的先进性。

充分反映建筑施工的内在规律。

特别是土建为机电设备优先交安创造条件,机电设备安装为墙、顶、精装修创造条件。

4、编制的专业分包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直观明了、便于操作;采用网络图及横道图相结合的方式编制施工计划,要能充分反映各施工工序间的相互逻辑关系,确定关键线路,便于实施和检查。

5、计划的编制及上报时间:

每周二下午14:

00前上报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及下周计划安排,每月23日前上报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至总包技术部负责人处。

6、承包人项目经理有权下达计划任务执行指令。

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不能按照承包人指令完成施工任务,影响了下道工序施工的分包单位(没有特殊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

三、工程技术管理

各分包单位在进场7日内必须上报施工方案至总包技术部且保证该方案的可操作性、针对性,确保用于现场实践,而非投标方案的翻版,若因分包方的方案迟报或方案编制质量差未获承包人及监理的批准而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承担相关责任。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由各分包单位委派的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按照承包人总工程师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部分的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到细化、深化、优化,发现本专业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取得联系,在施工之前扫清图纸上的障碍。

如果牵涉到其他专业的问题,可向承包人的技术主管反映,由承包人牵头组织在技术交流会上解决。

2、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负责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

3、分包方的技术交底要确实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根据工程的特点、难点解决问题。

交底中应明确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等内容。

4、参加承包人单位主持的图纸审核工作,在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总、及时上报承包人的分管专业工程师,并与设计院、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审。

对图纸会审中确定的问题,在施工前写出书面的洽商或更改通知。

5、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认真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以业务联系单的方式告知总包技术部,由承包人将分包单位意见和问题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由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但分包单位不得以此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

四、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精细化施工,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

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感观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采取质量预控措施。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出现问题后再补救。

2.各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承包人确认。

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未建立和完善质保体系的分包方不得开工。

3.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质检部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及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等。

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承包人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成品保护、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承包人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承包人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情况与资料不符,将责令有关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发包人报验。

7.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质量报验程序流程图。

8、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站、安监站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及验收工作,由总承包单位牵头,分包单位自行联系解决并负责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验收资料由分包方完成,总承包单位有监督的权利。

五、合同管理

每月24日,专业分包人将月中期付款资料报至项目部,(过期不报视为当月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申报条件)由项目部审批确认后,再报送监理、发包人单位;

专业分包人因变更或其他原因发生现场返工时,要及时通知涉及本次变更部位的其他专业单位去现场查看,做好相应资料备份,涉及到向业主申报的,项目部配合办理。

六、安全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且对其自已的安全行为负一切责任。

1、专业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出具有关部门登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专业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按西安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承包人的要求设置设施、码放物料及标识,任何分包单位引起的安全事故或责任,必须由该分包方负全部责任。

4、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员的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时向承包人部缴纳20000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并始终保持该额度。

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额或余额(有违反被处罚)退还。

七、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达标工作由承包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进场前必须按花名册,统一到安全办公室办理胸卡。

胸卡费用由各专业分包队伍自行支付。

无胸卡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承包人为各专业分包协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但该场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按办公室每间每月500元计费)同时总承包人不保证该场所为某分包单位独用,使用前分包必须应按承包人要求交纳完该场所费用才能使用。

自办理使用手续后监护责任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应正确使用和爱护,若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在使用时必须遵守承包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搭建材料库房或占用场地必须报承包人部批准。

4、承包人按承包人合同协调各专业分包使用现场现有的服务设施(如架子、临水临电接口等)各分包单位必须正确地合理地使用,并有责任保护其免遭损坏并维护。

5、在居民区进行引起噪音的作业,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点至早6点不能作业。

6、防止人为活动的噪音,特别要杜绝人为的敲打、叫嚷、现场野蛮装卸等噪音现象。

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7、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8、分包单位办公区、材料加工场地应保持清洁,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污染设施,办公点必须保持文明整洁,作业面或作业点必须保持“人走场清”和“工完场清”,易产生污染的作业(如噪音、漏洒、溅污、扬尘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围挡、遮盖、撒水等等)防止污染,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用适当的方法(严禁抛撒投掷等)清运出到承包人的指定位置。

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其责任区内须保持垃圾分类堆放,分包单位作业区范围及其庇临区域的清洁及垃圾清除由该分包单位负责。

几个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前后工序的两个分包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以较后的分包单位为最后责任者;几个分包单位的同时作业区,本着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若分不清则由几个单位共同负责。

承包人随时对分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不达标,承包人将依照具体情况给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由分包人原因使整个工程不能达标或被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处罚,损失由分包方全额承担。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等不良社会行为与道德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2000-5000元罚款。

10、分包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

11.分包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自己负责。

12.分包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13.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14.分包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5.分包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分包队伍要编制自己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小组和配备简易抢救设施。

八、机具设备管理:

承包人的机具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分包人的机具设备由各分包人自行负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承包部的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有计划的进退场。

机具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分包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提前向总包安全部申报。

工程设备申报单必须注明进场机具的型号、数量及有关参数。

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将登记表上总包安全部,并随表附上进场机具的合格证。

承包人将对进场机具随时检查。

2、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机具一律拒绝进场。

承包人对进场机具进行检查时,若发现没有做登记的机具将停止其使用,并有权调查其来历直至没收。

3、施工机具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不得带病作业。

4、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包括已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500mm以上的钢直尺、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绝缘电阻表/万用表/电流表等。

以上设备必须经过政府计量部门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场使用。

一般钢卷尺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此类设备、仪器及钢卷尺进行检查。

若发现没登记、不合格、已损坏或过期的,承包人将按其使用的情况进行处罚。

6、所使用的机具外壳绝缘必须符合要求,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线代替;

7、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三级配电箱的配置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秒;

8、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承包人机械管理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撤出场外,否则,承包人有权预以处罚,并视情况轻重,给予5000至10000元以上罚款。

9、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承包人机械管理员备案。

九、材料管理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

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必须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进场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材料堆放管理;承包人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作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承包人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随进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

5、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项目材料部登记。

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严格材料出门制度,到材料部开具出门证,由项目经理或材料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出场。

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

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承包人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样表在材料部计费领取)

7、专业分包单位每周报一份材料日常进场记录于项目材料部门,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十、现场水电管理

承包单位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分包人承担自身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总承包单位以包干形式征收水电费用,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1、承包人将按发包人合同的规定将水电接至指定位置。

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承包人专业工程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接水,到指定的配电箱接电。

2、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

3、接水接电必须是水电专业人员由承包人监督完成,否则,由承包人负责接水接电,但此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4、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轻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现场电工并按承包人要求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项;

6、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7、分包单位现场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处理故障迅速果断,不得有意拖延时间。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配带常用工具及检测仪器,1小时内处理不了的故障,须向有关领导反映。

8、正常维护需要时,承包人值班电工有权对分包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问题分包必须限时整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负责。

9、分包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除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10、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市级劳动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或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分包负责。

承包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至50000元的罚款。

11、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按当地市级有关规定对在现场的各分包方的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停工整顿,因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12、办公室内和施工作业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私自装碘钨灯、电炉、热水器、热得快等,凡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00元至5000元。

十一、文件、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资料它是整个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施工成果的证据。

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按专业系统分类、归档,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重庆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等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承包方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还必须遵守以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

按照重庆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本工程资料要求份数为一式六份(检验批除外,检验批一式两份),节能工程的所有资料含检验批一式七份。

施工文件编制可采用手工书写或打印机套打。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承包人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包人均不负责。

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发包人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交承包人经理签发至有关分包单位。

(2)发包人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承包人资料室登记。

(3)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发包人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设计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业务联系单等均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经项目经理审阅,承包人资料员登记存档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否则承包人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3、承包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分包上报意见的回复、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向承包人汇报。

4、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

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重庆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5、分包单位收集整理的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将不定期对资料进行抽查和考证、考评,不合格的资料分包商应及时整改,工程资料要与工程同步,否则在支付工程款时进行扣减。

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承包人要求上报,由承包人上交地方监督站有关部门,分包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承包单位完善相关事宜。

6、工程技术资料及来往文书由各分包单位收集和整理,但必须按照承包人的统一编号、规定的统一格式,竣工验收前20天交承包人进行审查。

7、资料编目应按照时间先后和特性进行排列、编目,做到合理、完整、易查、易找。

十二、会议制度

分包方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项目生产周例会、设计、技术、专业协调会、进度专题会、质量专题会等各种工地会议。

会议中所确定的决议事项,会后各方应遵照执行,对所确定的决议事项未能解决的执行单位,承包人有权根据其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规定的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书面委托代表人参会,委托人必须全权处理会议事宜,无论何种情况连续两次规定的参会人员不到会,承包人将对其单位罚款100-200元,不参会或缺席会议的单位承包人将对其单位每次罚款200-300元,且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决议。

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承包人将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每周在监理例会后召开项目生产协调周例会(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出席)。

其他形势的会议如碰头会、专题会、技术研讨会等不定期召开,以会议通知为准,分包单位派出参加会议者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能代表分包单位的决策者参加,接受承包人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令,并贯彻、布置、落实下去。

13、工程协调配合:

分包单位或其所属人,必须无条件遵守承包人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同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为整个工程的进行或整个现场或响应发包人或有关当局部门的要求等做出的安排调整,该等安排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分包方增加措施、调整方案、调整场地、移动物品等,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做好,如有违反总分包协议规定,承包人将按其规定对指定分包人员进行处罚,该等处罚只要事实存在,无须指定分包人认可,此处罚有效。

处罚款项必须在当月进度款支付前交清,否则承包人有权对指定分包的申请款项不予批准或延迟批准。

十四、场地及工作面使用管理

为使整个施工顺利进行,合理布置及有效利用施工场地及工作面,明确成品保护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1场地使用。

场地申请

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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