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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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xxxx年,全市人口计生政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和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在依法管理、利益导向、政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等方面下功夫,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开展“两项活动”为载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两项活动”成效显著。

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部署,4月下旬至10月底,在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扎实开展了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我委作为省人口计生委示范单位,委员会高度重视,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将青羊等6个区(市)县作为县级示范单位,其余区(市)县分别确定两个乡镇(街道)作为乡级示范点。

活动中,全市上下紧扣实际,抓经验总结,抓问题探讨,抓制度修改完善,抓体制机制建设,使“两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了制度建设。

修改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21项,新建制度7项,并将制度、流程进行归类整理,编印成册。

二是加强了队伍培训。

以不同形式开展专题讲座18场次,1500余人次接受培训。

三是狠抓了执法案卷质量评查。

对xxxx年以来,重点是对xxxx年再生育审批案卷和违法生育处理案卷进行了自查、评查和交叉检查。

评查案卷7000余件,合格率达98.6%,优秀率达67%。

四是抓住机遇,提高违法生育处理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紧紧抓住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机遇,查处违法生育陈案达700余件。

五是探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新做法。

金牛、都江堰、彭州、新津等区(市)县人口计生局在各行业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开展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彭州市政府发文解决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稳定问题等作法,得到了省人口计生委的肯定。

立法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试行)立法评估的通知》(川纪综〔xxxx〕73号)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及时与市纪委联系沟通,并紧扣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在各区(市)县深入查找问题、搞好对照检查、抓好1979年以来党员和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案件清理基础上,与市纪委联合撰写了《成都市关于开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的报告》和重点案例汇报,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肯定。

户籍制度改革中人口计生相关政策制定得到肯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xxxx〕23号)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形成了《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其相关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市统筹委认为此办法符合实际,已经成熟,可以作为第一批实施单位。

“五五普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成绩突出。

坚持将“五五普法”和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有机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始终。

先后组织上报相关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反馈等材料130余份,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60余场次,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工作9项。

“五五普法”工作接受市政府“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得到一致好评。

一年来,全市无行政侵权案件和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案件结案率98.16%。

再生育审批8120件,批准8023件,不予批准97件。

办理人大政协提案6件。

协助完成市长(主任)信箱信访件197件,接受群众电话信访咨询、上访1000余人次。

通过政法QQ群工作交流、政策解答、业务指导600余次。

二、以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为抓手,推动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创新

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

圆满完成xxxx年全市奖扶、特扶和单方奖扶目标人群的资格确认、网上录入及扶助金发放工作。

全年享受国家、省奖扶对象12.31万人次,兑现扶助金8862.11万元;享受特扶对象1.17万人次,兑现扶助金1315.58万元;享受单方奖扶对象0.88万人,兑现扶助金631.86万元。

为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046.31万元,94.66万户次受益。

邛崃、崇州、大邑代表全市接受省人口计生委奖扶、特扶制度情况抽样检查,所抽查的4个乡镇、29个村(社区)、146个组,由于政策宣传扎实,群众知晓度高得到检查组的肯定。

市人口计生委结合省上检查,专门召开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针对薄弱,全市于8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统一开展自##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奖扶、特扶自查评估,较好地促进了该项工作的质量提升。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年来,各区(市)县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努力在计生利益导向上开拓创新。

锦江区、双流县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范围,分别对女方年满40至48周岁和女方48周岁以下且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按照国家奖扶、特扶标准进行扶助。

成华区建立常住人口计生家庭帮扶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重点帮扶。

金堂县、崇州市分别筹集资金84万元和150万元为计生特困家庭修建安居房。

崇州市还对父母双亡的计生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实施每人每年2000元的特别扶助。

龙泉驿区以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形式建立生育关爱基金,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帮扶。

蒲江县开展了育龄妇女安康保险。

进一步深化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

xxxx年,全市实际完成计划生育帮扶户22818户,超目标任务10%;新增户4283户,超目标任务3.2%;帮扶基地349个,超目标任务31.2%,人均实现20%以上增收。

全市投入帮扶资金970.5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498.68万元,项目资金投入462.43万元,购买少儿互助金9.47万元。

新都区、青白江区将计生“三结合”纳入区政府民生工程目标,武侯区为43名新增户解决了就业问题,崇州市对实施了“安居工程”的特困家庭进行了产业帮扶。

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局在带头完成好帮扶任务的同时,主动联系市、县帮扶部门,协调、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使“三结合”帮扶工作收到了好的成效。

三、以落实市民化服务为中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建立全省首个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

接收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118万条,并经与省SCPIP系统比对、核实和反馈113万条。

圆满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试点任务。

全市12个区(市)县的80个社区参与试点,共完成2000名流动人口的入户问卷调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

启动成都经济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作网优质便民服务活动。

签署便民优质服务合作协议,推出五项便民优质服务(缩短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时限、免费寄送技术服务报告单、代办《婚育证明》、互认孕育事实调查笔录、流动人口自主选择定点服务机构)。

据统计,我市已通过协作网邮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8304份;提交个案信息48360条;协助处理违法生育183例。

深化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

全省率先在我市温江、郫县开展流动人口住院分娩补助试点。

温江区按600元标准为12名住院分娩者发放了补助金;郫县已出台文件,明确了补助金标准。

全市13个区(市)县为2215名对象提供全面免费健康检查,部分区县还对部分患病者进行跟踪服务,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

与教育局、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家校互动,关爱流动人口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活动的通知》。

引导基层立足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家校互动”平台,畅通“家校互动”渠道,拓展“家校互动”内容。

一年来,全市登记全员流动人口172.13万人。

其中,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育龄人口达159.36万人,比上年增加35万人。

流动人口登记率达88%,综合服务率达92.5%,办证率、验证率分别达91.4%和8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达25.55万人次。

四、结合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取得新进展

以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群众自治工作。

在对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建设调研基础上,指导基层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修改完善计生自治章程、公约、协议,充分体现计生家庭优享优惠政策。

新都区忠义社区等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独生子女多分配住房35平方米;龙泉驿区在土地确权时为独生子女家庭多划宅基地20平方米等。

一年来,全市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开展面达100%,合格村(居)达83%。

开展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和省示范县活动工作扎实有效。

xxxx年是国家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和省人口计生委开展示范县(市、区)活动的第一年,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先后制发3份文件,进行安排部署。

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局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推荐上报武侯区黉门街社区等12个村(居)为第一批国家评估表彰的示范村(居),推荐上报成华区、新津县为第一批省上评估表彰的示范县(市、区),并分别通过了国家、省上的考核验收。

xxxx年,全市人口计生政法工作整体推进,成绩突出,但也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个别地方基础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个别单位工作特点不够突出,信息交流、反馈有待加强;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xxxx年工作安排

xx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市人口计生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xxxx〕23号)(以下称《意见》)和委员会年度工作部署,勇于开拓,立足创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推动人口计生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目标

(一)行政处理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处理案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再生育审批正确率达到99%以上。

(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确认准确,奖励和扶助金发放率达到100%。

(三)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帮扶户4190户,对象选择准确,群众知晓率达80%。

二、三圈层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帮扶基地。

(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85%,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率达90%,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查处率达70%。

(五)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面达80%,全面落实村(社区)人均1元以上工作经费。

(六)努力探索利益导向新机制,争取各项普惠政策向计生家庭倾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总结推广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经验作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违法生育处理,积极稳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

扎实开展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和案例讨论剖析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纪律,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有效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落实各项奖励与扶助政策,进一步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加大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政策沟通力度,落实民生公共政策与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相衔接制度,不断提高计生家庭优享普惠政策的充分度与覆盖面。

完善利益导向地方补充政策,指导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养老保障、特困家庭扶助等利益导向地方补充政策,让计生家庭优享改革发展成果。

深化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拓展帮扶方式,细化检查考核办法,开展“三结合”致富明星评比活动,促进农村计生家庭稳定增收。

(三)多措并举落实市民化服务,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围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这一中心任务,抓好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决策提供科学参考,配合做好《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等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深化成都经济区流动人口计生便民优质服务活动。

(四)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自治水平。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网络,规范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村(居)公开,开展生育关怀,推广计生诚信。

总结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创建经验,继续开展创建工作,突出特色、亮点创建,按照“六好标准”推荐上报第二批示范村(居)并接受国家(省)评估验收。

(五)抓好《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的实施。

结合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拟制《实施办法》操作说明,深入抓好宣传与培训。

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指导区(市)县全面落实《实施办法》规定,确保生育政策和奖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全覆盖的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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