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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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包括网站的建设;

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

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

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级合管办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级合管办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

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

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各级合管办网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 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发布。

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省合管办批准。

2、 省合管办会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需要回复、处理的,应由工作责任职能部门及时回复、处理。

第四章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二条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

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

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各级合管办应重视网站的建设,要鼓励积极发掘、撰写、搜集信息上网,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六条省农合办成立网站信息考核小组每年进行考评工作,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第十六条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省农合办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1、 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未尽责任的;

2、 上网内容虚假或较多错误,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

3、 不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4、 网站上网信息与企业其他途径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或不同步的。

(二)凡是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省农合办除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影响企业形象;

3.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

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

许县药监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公司网站(http:

//xcxyjj./)。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

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涉密文件;

涉及非公开开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有损我局形象,对我局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我局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 负责对我局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 负责我局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

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 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股室(转载于:

wWw.xLTkwj.cOM小龙文档网: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

第一条各股室负责人审核本部门上报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股室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凡涉及图片信息必须加带文字注释)。

第一条各股室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股室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局办公室主任处,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二条各股室上报我局的网站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局内网站哪个版块下。

第四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一条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 机关各股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 由经办人提交经办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如审核通过,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二次核稿;

4、 由局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5、 如涉及我局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并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二条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局网络管理员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局网络管理员每月对各股室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

此项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二条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局将对表现突出的股室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股室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条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我局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局将追究有关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6月-23日

篇三: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在互联网上(张掖市畜牧兽医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张掖市动物卫生监督网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二、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三、 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 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五、 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六、 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 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标注“机要”字样的密码电报、内部明电、甘肃省发电、张掖市发电和其它电报的格式、样式、印章及其它相关信息。

(四) 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五) 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七、 提供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一) 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 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 接受上级机关和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 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一) 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 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 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 定期或不定期向保密工作部门通报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履行的职责:

(一) 指导、监督各单位网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 协助参与涉及多个部门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 向所保密委员会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中的重要情况。

(四) 负责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经常性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所保密委员会报告。

(五) 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依法进行查处。

十、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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