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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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
河海常校政[2002]104号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常州校区的事业经费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执行结果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校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区预算管理的目标:
一是确保各项事业计划对资金的需要,促进事业的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通过预算管理从质和量两方面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校区年度预算是综合反映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以外的全部资金收支计划,具体包括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条收入预算指校区年度内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可能取得的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的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计划,具体包括:
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五条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预算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助、抚恤和生活补贴、助学金、临时工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公用费用等。
第六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主要包括:
(一)专项计划项目,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工程、基金等项目。
(二)专项业务项目,是指单位为履行其职能,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中持续发生的特定支出项目,主要包括:
教学科研资料讲议印刷费、教学科研用试剂耗材费、生产实习费、招生经费、教材编审费、教学科研差旅费、军训费、租赁费、大型设施专项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月租费、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等。
(三)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四)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设备购置项目。
(五)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召开的“一类会议”和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国际性会议等项目。
(六)其他项目,是指除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坚持的总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应保证合法性、准确性,注重完整性,并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标准的增长,又要尽量核实收入,避免赤字隐患。
第九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内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预算安排首先应当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校区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根据校区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和业务特点,以部门或实物量为测算对象,逐步建立起各类支出的单项定额标准。
第十条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并体现出预算年度校区整体的事业发展计划。
(二)追踪问效的原则。
对当年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三章预算编制方法
第十一条财务部作为校区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校区预算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财务部根据校区各部门职能和任务要求以及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预算收支分类,根据年度收入预算情况逐项确定支出控制指标,按照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第十三条年度收入预算由财务部根据校区事业发展规模及收入增长能力统一分析编制。
第十四条基本支出预算由校区各单位申报的基层支出预算汇编组成。
各单位应全面考虑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参考以前年度各相关支出的执行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制并附加说明后向财务部申报,由财务部组织审核后编制,并逐步建立起基本支出预算的各类定额标准。
其中: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的申报(参附表一),根据国家有关工资及经费管理政策、社会物价水平等,按照上年实际支出情况,并考虑必要的支出增长因素分析填报。
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申报(参附表二),在分析上年各项日常维持性支出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事业计划和发展规模,确定相关维持性支出的口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单位根据校区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后申报。
财务部按照有关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校区专家咨询组对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结合校区年度综合财力进行筛选排序后编制。
第十六条申报各项目支出预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财政资金或学校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2、单位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十七条各单位向校区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报送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文本分甲类文本和乙类文本两种类型(参附表三),除专项业务项目填报乙类文本以外,其他项目均填按甲类文本。
财务部积极组织向教育部申报项目经费,若经批准进入教育部项目库,则作为中央级预算项目管理,未能进入教育部项目库的,校区将根据项目建设方向和财力可能,决定是否作为校区级项目编入年度预算。
第四章预算申报及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预算申报和审批程序实行两个“二上二下”制。
(一)申报中央预算的“二上二下”制
每年七月,校区按规定格式编报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向教育部申报(一上)。
教育部根据财政部审核确定的基本支出定额和项目审批情况,分别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和项目预算控制数(一下)。
学校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下年度预算并上报教育部(二上),经审核批准后正式执行(二下)。
(二)申报学校预算的“二上二下”制
每年十二月,校区各单位按规定格式向财务部申报下一年度的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分析后统一编制常州校区下年度预算,向学校申报(一上)。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及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下达校区预算控制数(一下)。
校区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控制数重新制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计划,由财务部编制正式预算上报学校(二上),经学校批准后执行(二下)。
第十九条对已经按十七条规定被列入教育部项目库的中央级项目预算,经教育部下文批复后,由学校直接下达执行。
第五章预算控制和预算调整
第二十条财务部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入预算的正确执行。
因收入能力及渠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收入预算,在没有收入来源增加时不得追加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基本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及标准控制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单位应该估计到的费用开支,由于工作疏忽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予追加。
执行中发生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的基本支出,可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项目支出或结转下年使用;发生的短收,则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调减当年预算。
若遇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
第二十二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预算调整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二十三条校区下达各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在使用过程中坚持“统筹安排、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已定计划实施,并坚持“超支不补、结余收回”的原则,对教育部项目在完成后,结余的资金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将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定期分析、检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五条支出预算中按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须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绩效考评
第二十六条年度终了,各单位须将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逐项统计并上报财务部,财务部将对年度预算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并进行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
其中:
各类项目支出还需详细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实现的目标、达到的效果等,由校区专家咨询组验收、总结并进行绩效考评,考评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对中央级项目的完成情况、实现的绩效、项目验收和总结材料需报教育部,接受教育部对该项目的验收及绩效考评。
第二十八条校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
2、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
3、甲类项目申报书;
4、乙类项目申报书。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
元
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合计
基本工资
津贴
奖金
养老失业等社保金
其他
小计
离休费
退休费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医疗费
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助学金
其他
校内津贴
临时工资
加班费及其他
独生
子女费
探亲
其他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附表二:
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
元
办公费
印刷费
水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招待费
福利费
劳务费
物业管理费
维修费
专用材料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交通工具购置
图书资料购置
其他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培训费、福利费由组织人事部归口申报;2、招待费由三办归口申报;
3、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由资产部归口申报;4、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后勤部归口申报。
附表三:
项目申报书(甲)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
项目单位:
上级单位:
中央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类型
1.行政事业类项目□2.基本建设类项目□3.其他类项目□
项目属性
1.延续项目□2.新增项目□
预算科目
类
款
项目申报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总体目标
阶段性目标
实施阶段
目标内容
时间(月)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项目采购方式
1.集中采购□2.部门组织统一采购□3.单位分散采购□
品名
数量
金额
附件1: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件2: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资金来源
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财政拨款
其中:
申请当年财政预算
预算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支出明细项目
金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测算依据及说明
项目申报书(乙)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
项目单位:
上级单位:
中央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类型
1.行政事业类项目□2.其他类项目□
项目属性
1.延续项目□2.新增项目□
预算科目
类
款
项目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
附: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资金来源
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财政拨款
其中:
申请当年财政预算
预算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支出明细项目
金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测算依据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