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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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数据联网办事流程

(试行)

一、办事流程

1、排污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测试正常,经省、市级监测站比对合格后,填写《邯郸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附表一)、《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附表二)、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附表七,一监测点一份)、企业自备数采仪的需要填写《自备数采仪安装申请》《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附表三

(2)、所有需要联网至邯郸市重点源污染监控企业应填报《数据联网参数配置申请》,填写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附表七:

一监测点一份)前半部分,向市环境信息中心申请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及数据采集设备,并进行联网数据端口配置、测试。

2、国、省控污染源企业联网名单的确认,以当年国、省重点源新增名单为准;市级污染源企业需要联网的,须提供相关要求进行在线联网的市级以上文件,需增连氨氮等因子参数无配置新的数采仪,只需在原有数采仪上增加相关参数因子即可,但所传参数因子按要求必须是数字量的,模拟量未经特批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3、市环境信息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在线安装、数据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核实。

审查通过后,配置相关参数接入自动监控数据。

4、各受控企业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即河北省212协议)规定,完成数采仪安装、参数配置后,自动监控数据连续正常传输至监控平台达到30天以上后,向市环境信息中心填写并提交《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证明申请》(附表六(烟气)、(水)示例),附带相关数据以便开据市级联网证明或省级联网证明介绍信。

5、市环境信息中心根据《河北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即河北省212协议)规定,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审核,并填写《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情况表》(附表5),确认达到《河北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后向企业出具《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证明》或省级联网介绍信。

二、办事流程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资料(表格中红体字为企业按要求必须填报部分)

(一)、排污企业向信息中心申请数据联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邯郸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注:

本表填报后需提交给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后,由企业环保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2、《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附表二)

3、《自备数采仪安装申请》《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附表三)、《数据联网参数配置申请》(附表四)

4、《数据联网证明申请》

5、《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附表七)

注:

填写及上报请参照《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填报资料列表》中的要求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工作,可先将做好的电子档发送给市信息中心预审,市信息中心联系电话:

3111163传真:

3111204邮箱:

(二)、信息中心对数据传输进行审核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填写如下资料:

6、《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情况表(附表五)

7、《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附表八)

(三)、信息中心通过排污企业数据联通申请时,需要向排污企业出具如下资料:

8、《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附表六)

邯郸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填报资料列表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序号

附件名称

备注

已提供项

1

邯郸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让、法人代码证、变更申请

必须提供

2

污染治理工艺及工艺流程图(排污节点)

必须提供

3

环保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合同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建设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4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合同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运维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5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建设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6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单位资质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运维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7

厂区门口及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等图片(电子版)

必须提供

2

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

1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合同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建设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2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合同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运维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3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建设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4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单位资质复印件

由第三方进行运维的排污企业需要提供

5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必须提供

6

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口在线设备比对报告复印件

必须提供

3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

/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企业自备数采仪填报)

必须提供(数采仪必须通过环境监测总站数采仪认证名录)

4

数据联通申请

/

《数采仪安装申请》、《数据联通申请》(加盖企业鲜盖)

必须提供

5

其它相关文件

1

环保部门关于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批复的文件

必须提供

2

排污口规范化及点位确认的文件(环评报告批复排放标准及排放口规范名称复印件)

必须提供

3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必须提供

4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必须提供

5

在线监测仪器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必须提供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必须提供

6

提交资料目录列表

1

必须提供(13项)

2

其它

填报要求:

1、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化填写,填写内容详尽清晰,并整理收集齐相关附件(每个附件都要求有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2、将每个表格和附件作为一个单独的电子件来存档。

如:

文件一:

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文件二: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

资料报送要求:

1、上报前请仔细检查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纸质件与电子档内容是否一致,《提交资料目录列表》中的表格及附件是否齐备。

2、以上资料需上报电子档(存储介质采用CDR一次性刻写碟片,并在碟片表面注明内容)、鲜章纸质件各一套,封装后递交。

邯郸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系人:

王玉和电话:

,传真:

邮箱:

附表一:

邯郸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中标明“必填”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未标明必填的项请尽可能填写,没有内容或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空白。

2、《基本信息表》,即表一中,“基本情况”栏填写注意事项为:

“单位规模”项内容请根据企业分级填写:

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型、中二型、小型、其他;

“所属流域”项内容请根据排放去向填写:

滏阳河、漳河。

“行政区划”项内容请填写至区(市)县级行政级别,如邯郸市区、武安市、峰峰矿区、魏县等;

3、本表填写后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提交给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后,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4、排污单位需尽可能全面的提供以下目录中的附件,并在附件首页加盖公司鲜章。

序号

附件名称

营业执照复印件

污染治理工艺及工艺流程图

环保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合同复印件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合同复印件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

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单位资质复印件

7

厂区及排污口图片

附表一:

邯郸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一企一份)

(单位盖章)填表人:

填表日期:

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必填)

法人代码(必填)

行业类别(必填)

单位规模(必填)

受纳水体(必填)

邮政编码(必填)

单位地址(必填)

排口经度

排口纬度

行政区划(必填)

法人代表(必填)

联系电话

(办)

(手)

环保主管(必填)

联系电话

(必填)

(办)

(手)

环保经办人

(必填)

联系电话

(必填)

(办)

(手)

企业生产情况

生产状态(必填)

□试生产□正常生产□停产其它状态:

主要原辅材料

(必填)

主要产品(必填)

上一年产量

投产日期(必填)

改(扩)建日期

环保治理设施情况(水、气、声、渣)

设施名称

治理对象

设计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日期

验收状态

投入运行日期

目前运行状况

设计处理能力

目前处理实际量

附表二:

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的调查对象内容主要是自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厂商信息和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厂商相关信息。

2、本表中标明“必填”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未标明必填的项请尽可能填写,没有内容或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空白。

3、如企业在用的自动监控系统有多套,请复印本表进行填写。

“安装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请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后的设备免费质保期起止日期;“最近一次监控系统运维周期”指最近(最后)一次签订的系统运合同中约定的运维厂商对系统运维的时间。

4、每一张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排污单位需尽可能全面的提供以下目录中的附件,并在附件首页加盖公司鲜章。

序号

附件名称

1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合同复印件

2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合同复印件

3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

4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单位资质复印件

5

环保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附表二:

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

(一个监测口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监测口名称: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

站房情况

□有□无

空调情况

□有□无

标志牌

□有□无

标志牌个数

标志牌内容

堰槽

□有□无

堰槽情况具体描述

缓冲池

□有□无

缓冲池情况具体描述

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自动监控项(必填)

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监控

□有□无

治理中控距传输站:

污水

□流量□COD□NH3

□悬浮物□重金属□PH

废气

□烟尘□SO2□NOx□流速

□湿度□温度□含氧量

视频

□有□无

设备型号/规格(必填)

设备唯一标识(MN)

设备制造厂商(必填)

设备安装厂商名称(必填)

安装厂商运营资质证书编号

自动监控系统建成日期(必填)

验收日期(必填)

自动监控项目建设总资金(必填)

省环保局补助资金

市环保局补助资金

当地环保局补助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安装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必填)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安装厂商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控数据接收单位(必填)

□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当地环保局□数据未上报

是否有联通证明(必填)

□有□无

数据联通时间

数据通讯卡号(SIM卡号)

监控系统运维情况

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厂商名称(必填)

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商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自动监控运维商与排污单位关系

(必填)

□同一单位□隶属□无权属关系

自动监控运维商与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商关系(必填)

□同一单位□隶属□无权属关系

运维厂商运营资质证书编号

最近一次监控系统运维周期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其他情况描述

附表三:

自备数采仪安装申请

邯郸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按照省、市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于年月委托进行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于20年月完成废水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试运行期,经省(市)级监测站比对,比对合格。

(附比对报告复印件)

根据邯郸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设施数采仪安装配置相关规定,我企业自备(品牌名称,要求符合河北212协议要求)数采仪台,申请向与贵监控中心平台进行数据联网。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做好现场固定场所、电源配置、仪器安装等工作。

污染源现场具体参数如下:

设备唯一标识(MN):

(由市信息中心统一配置MN号)

通讯卡号:

(如为有线传输方式,此项不填)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控指标:

(废水)流量、cod、

治理设施监控情况:

设备安装单位:

采集传输仪设备接入方式:

(排污单位签章)

年月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4-20MA传输方式

参数

厂家型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调校参数

零点

中间点

满量程点

浓度(mg/L)

输出电流mA

2.232数据通信接口传输方式

参数

厂家型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调校参数

波特率

奇偶校验

数据位

停止位

数据流控制

数值

协议内容

3.485数据通信接口

参数

厂家型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调校参数

波特率

奇偶校验

数据位

停止位

数据流控制

数值

协议内容

(注:

此申请须市控自备地数采仪企业填报)

附表四:

数据联网参数配置申请

邯郸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按照省、市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于年月委托(在线监测设备厂家或代理名称)进行(监测口名称)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于20年月完成(烟气、废水COD、废水氨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试运行期,经省(市)级监测站比对,比对合格。

(附比对报告复印件)

根据相关规定,在线监测数采仪设备已安装完成,需将自动监控数据发送至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

特申请配置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并完成数据联通。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维护工作。

污染源现场具体参数如下(自备数采仪必填):

设备唯一标识(MN):

通讯卡号:

(如为有线传输方式,此项不填)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控指标:

(废水)流量、cod、氨氮等;

(烟气)烟尘、SO2、NOX等

治理设施监控情况:

设备安装单位:

采集传输仪设备接入方式:

(排污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

此申请须市控自备地数采仪企业及国、省控企业数采仪增加参数填报)

附表五:

《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协议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应用情况

是否符合协议

1

设置现场机访问密码

2

提取现场机系统时间

3

设置现场机系统时间

4

实时数据采集

5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

6

污染物分钟数据

7

污染物日数据

8

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时间日数据

9

取污染物报警记录

10

超标报警

11

设置污染物报警门限值

12

提取污染物报警门限值

13

设置上位机地址

14

提取上位机地址

15

设置数据上报时间

16

提取数据上报时间

17

下端监测仪器校零校满

18

设置实时采样数据上报间隔

19

提取实时采样数据上报间隔

20

初始化超时时间和重发次数

21

初始化超限报警时间

22

下端监测设备实时采集

23

设置采样时间周期

附表六:

(示例)

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证明申请(水)

邯郸市环保信息中心:

厂已于年月日将(监测口)污水排口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比对验收,污水流量、COD、氨氮等监测因子比对数据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的相关规定,在线监控数据上报至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数据传输采用仪器的通讯方式符合《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数据传输标准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至今数据传输稳定,望予以开据联网证明。

附:

联网后现在分析仪自动监控数据30日汇总打印。

(排污单位签章)

年月日

(示例)

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证明申请(烟气)

邯郸市环保信息中心:

厂已于年月日将(监测口)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比对验收,烟尘、SO2、氮氧物等监测因子比对数据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相关规定,监测口相关参数、监测因子在线监控数据上报至邯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数据传输采用仪器的通讯方式符合《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数据传输标准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至今数据传输稳定,望予以开据联网证明。

附:

联网后现在分析仪自动监控数据30日汇总打印。

(排污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表七:

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一监测点一份)

企业名称(必填)

监测口名称(必填)

地址(必填)

市县(市区)路号

邮编

排污口位置

东经:

度分秒;北纬:

度分秒

环保负责人

电话

手机

主要产品

情况

产品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产量

废气

污染源监测口名称、编号及规模

燃料含硫量(%)

脱硫工艺及效率

设计处理风量(m3/h)

燃料消耗量(吨/日)

企业正常年运行天数

除尘工艺及效率

脱硝工艺及效率

废水

废水处理工艺

排放去向

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纳污水体功能区类别

实际排放量(吨/日)

企业正常年运行天数

执行标准(必填)(按环评报告批准浓度值)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自动监控设施情况(必填)

设备安装位置(必填)

安装位置是否规范

排污口是否规范化

设备供应商

设备型号及编号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提交材料清单:

1、环保部门关于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批复的文件

2、排污口规范化及点位确认的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复件

3、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联网报告

5、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6、相关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7、不具备自运行能力的企业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营商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

附表八:

国、省(市)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一监测点一份)

企业名称(必填)

(签章)

联网时间

排放设施名称(必填)

监测口名称(必填)

数据传输设置

数据采集器序号

MN:

终端服务地址码

数据卡号

SIM:

数据上报间隔

通讯协议

(注:

监控设备与数据采集仪的通信协议)

现场数据与传输数据是否一致

数据报表

排放浓度

排放流量

排放总量

日报

月报

季报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异常数据

有无标记

有无处理

有无备份

有□无□

有□无□

有□无□

报警设置

污染物名称(必填)

排放浓度标准值(出口必填)

浓度报警上限

浓度报警下限

联网验收情况

审查项目

核查情况

与监控中心联网情况

数据传输安全性

通信协议正确性

数据传输正确性

联网稳定性

联网结论

联网验收单位:

(签章)

年月日

(联网部门开据联网证明后,联网部门留存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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