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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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
(2010年7月29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现就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省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
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加快城镇化进程至关重要。
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水平低,就难以实现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9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29.9%。
但总的来看,我省城镇化仍很滞后,低于全国水平16.7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比例低,城市数量少,城市规模小,综合实力弱,基础设施差,城镇管理亟待加强。
城镇化水平低,已经严重制约我省实现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抓手。
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集聚、资源的集约使用和技术创新,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区域结构的合理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面临着诸多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
特别是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工作,明确把加快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我省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把我省城镇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城镇化水平直接决定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我省是全国惟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十分突出,不少人居住在深山区和石山区,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
加快城镇化进程,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提高生产生活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有利于更多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更多的农民转移为城镇居民,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利于促进现代文明潜移默化地改变农村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文明水平。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动我省城镇化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立足贵州山区省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工业化和城镇化相协调、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相统一、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抓好城镇建设规划、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城镇管理,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的贵州山区绿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城镇人口较快增长,全省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到2015年力争达到37%,到2020年力争达到45%。
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梯次明显、优势互补、辐射作用较强的城镇体系。
城镇建设加快推进,人均道路面积2015年达到8平方米,2020年达到1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2015年达到30%,2020年达到35%。
市政设施逐步完善,城镇用水普及率2015年达到95%,2020年达到100%;县城以上污水处理率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2015年达到20%以上,2020年达到30%以上;县城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90%以上。
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2020年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条件较大改善,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镇管理明显加强,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
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城镇化,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和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处理好重点发展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
二是循序渐进。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按照因地制宜、路网引领、产业支撑、着眼长远、适度超前的思路,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规模扩大,以新区建设带动老城区发展。
三是集约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充分挖掘现有城镇用地潜力,加强对现有城区的优化和现有设施的充分利用,促进城镇从外延式扩大占地规模向内涵式合理利用土地转变。
四是突出特色。
根据城镇自身条件,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把城镇建筑的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有机结合起来,塑造各具特色的城镇建设风格,防止千篇一律、千城一面。
五是以人为本。
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城镇化发展的成果惠及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防止与民争利,更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代价来推进城镇化。
三、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一)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
加快构建以黔中经济区为核心,以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凯里、都匀为轴线,若干区域中心城市组团发展的山区特色城镇体系。
黔中经济区,包括贵阳市全部和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部分地区,划分为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核心圈,距贵阳环城高速公路约60公里的带动圈,距贵阳环城高速公路约120公里的辐射圈。
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地区、铜仁地区要结合各地实际,以政府(行署)所在地为中心组团发展,带动形成区域城市集聚区。
与此同时,以县城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支撑、富有地域特色、人居环境良好的小城市、小城镇。
(二)强化黔中经济区的核心地位。
按照500万人口远景目标,把贵阳市建设成为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及物流集散基地、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全力做强核心圈,加快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老城区、金阳新区、三桥马王庙区域、小河区域、东部新城、白云区域、新添片区等七大主城区建设。
加快发展带动圈,把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平坝县、黔西县、织金县、惠水县、长顺县、贵定县、福泉市、瓮安县、龙里县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卫星城。
逐步拓展辐射圈,以贵阳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依托,建设1小时经济圈,增强黔中经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推进遵义市、安顺市、都匀市、凯里市融入黔中经济区。
遵义市要围绕中心城区200万人口远景目标,大力建设由汇川区、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南白城区构成的中心城区,加快乌江——三合——苟江、尚稽——团溪——西坪、新舟(机场)——虾子地区开发,努力建设黔川渝交界地区经济中心、国内外知名红色旅游文化城市和我国西部出海通道上的重要城市,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能源、新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全国绿色产业基地。
安顺市要加大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改革试验区建设力度,加快发展泛黄果树大旅游圈和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努力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泛珠至东盟国际陆路大通道上远景100万人口重要城市。
都匀市要按照“一体两翼”的原则,大力推进都匀经济开发区和甘塘产业集聚区建设,努力建设我省南部出海通道上具有布依、苗、水族等民族特色的远景100万人口旅游休闲明珠城市。
凯里市要加快现有城区、三棵树片区及凯里经济开发区片区、下司片区建设,抓好凯里连接麻江县、雷山县、丹寨县、台江县的半小时通道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旅游接待能力和苗侗文化特色鲜明的远景100万人口现代化生态城市。
(四)推进六盘水市、兴义市、毕节市、铜仁市结合各地实际组团发展。
六盘水市要切实抓好国家循环经济区试点,加快中心城区“一城七片”规划建设,加快盘县红果城镇化步伐,依托城市周边工矿区形成一批卫星城镇,努力建成西部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和贵州西部100万人口中心城市、攀西——六盘水资源综合开发区重要增长极。
黔西南州要以兴义市为中心,推进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组团发展,努力把兴义市建成我省西南部远景100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和黔桂滇三省交界的物流中心、文化生态旅游中心。
毕节地区要深入推进试验区改革发展,以毕节市为中心,加快与大方县同城发展,逐步形成我国南方新型能源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旅游业基地,努力建设黔川滇三省结合部远景100万人口区域经济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
铜仁地区要以铜仁市为中心,围绕梵净山文化旅游经济圈和玉铜松生态工业产业带组团发展,加快谢桥新区、川硐(大兴)新区建设,努力建成我省东北部远景100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黔渝湘鄂边区商贸集散地和山水园林旅游城市。
(五)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大力发展仁怀市、赤水市、福泉市和一批经济强县县城,加快新区建设,尽快发展成为中等城市。
依托快速铁路沿线和高速公路网络节点,在经济基础较强、地理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的地方重点发展一批中小城市。
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的要求,对61个全国重点镇和100个省重点镇实施扩权强镇,发挥小城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在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建筑物)、传统老城和特色村落原生性的前提下,搞好规划和建设,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四、以科学规划引领城镇化发展
(一)加快城镇规划编制。
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导向性,指导城镇建设有序开展。
2011年以前,编制完成《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和《贵州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
按照与相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城镇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的原则,2011年以前做好黔中经济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尽快完善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每年编制完成50个县城以外建制镇(乡)规划和100个村庄规划。
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近期建设地区详细规划覆盖率到2012年达100%,县城近期建设地区详细规划覆盖率2015年达100%。
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增强各类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类规划相互衔接的原则,统筹协调好各类规划。
城镇总体规划要与“十二五”各级总体规划衔接,与“十二五”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相协调。
加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确保在发展方向、布局、规模、开发管理上相协调。
城镇交通、信息、能源、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规划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专项规划之间也要相互衔接,做到协调、有序发展。
(三)加强规划管理。
理顺省、市、县三级在城镇空间管制上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结构。
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
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和督察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城镇规划信息发布制度,城镇重要地段、重要建筑的规划设计,实行公开的方案竞选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为全省城乡规划的现代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五、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编制实施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为契机,加快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实施粮食增产工程、超高产示范工程、粮油产业化工程等重点项目,优化品种结构,普及良种良法,强化科技支撑,保证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继续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示范带。
加快发展农产品、畜产品、中药材等加工业,推进农村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建成一批集现代农业经营展示、农业劳作体验、旅游休闲于一体的观光农业示范基地。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坚持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努力形成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新格局,通过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
调整和优化工业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各类开发区扩区调位,大力发展煤炭、电力、烟酒、化工、冶金等重点支柱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现代中药、特色食品、旅游商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
立足我省经济长远发展,着眼形成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发展重点,突破核心技术,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信息网络、节能环保、生物育种、航天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链、集聚区和产业基地。
(三)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
围绕建设泛珠至东盟国际旅游大通道,抓好一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娱乐项目建设。
遵循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律,突出地域化与个性化,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和会展等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农业服务、交通运输、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升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
大中城市要大力发展特色街区、商务楼宇和服务经济,努力建设一批具有产品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建筑特色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商业街区,形成服务业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紧密结合的重点商务区。
(四)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坚持“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加快强县扩权改革,赋予县级党委和政府更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权。
把发展县域经济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从当地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出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
依托县城、重点小城镇和各类开发区、大企业,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贸易集散地和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一)加快路网基础设施建设。
以城市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加快建设快速铁路体系和高速公路体系,增加城市之间的连接通道。
贵阳市要加快推进“一环、一射、两联线”市域快速铁路网和轻轨、“一横、一纵、一环”路网主骨架和“三条环路十六条射线”骨干路网系统建设,形成以快速路、主干路为主骨架,次干路、支路为辅助的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城市道路网。
遵义市要加快推进“双环十射”骨架道路网规划和遵龙快线、东联快线、机场快线——新南快线和高新快线、忠南快线、龙南路“三纵三横”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建设,完善市区路网。
六盘水市、安顺市的中心城区和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毕节市、铜仁市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城,也要把路网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加快城市环线和城区道路建设,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系统化、网络化、立体化建设市政公用设施。
加强供水设施、节水系统和水源工程建设,确保每个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有一座中型以上水库或几座重点小型水库,确保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小型水源供水工程,切实满足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乡乡通公交。
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和供应保障率,完善供电网络和信息网络,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现代远程教育、人口管理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
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完善防洪、排涝、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
(三)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突出自然环境特色,鼓励创建生态示范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保护好城镇饮用水源地和城镇中现有的河流、水塘湿地,严禁破坏自然的开山、毁山、毁林行为。
实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2011年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一县一场”,建成一批重点建制镇、工矿区、旅游景区生产生活垃圾填埋场。
加强农贸市场和公共厕所建设。
加大机动车尾气、饮食油烟、建筑扬尘和噪声等综合整治力度,到2015年全省县城以上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00天。
(四)加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城镇发展需要,扩建一批、新建一批中小学和幼儿园,确保长期居住在本区域的所有适龄儿童都有学上。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到2012年创建60所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在贵阳市花溪区集中帮助省属高校搬迁扩建,其他城市也可以集中建设高校集聚区。
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
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和家政服务,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
统筹规划和加快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场)、文化广场、城镇绿地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
(五)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有效整合资源,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异地移民搬迁,搞好50户以上村寨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七、创新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我省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中心镇落户条件,简化手续,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鼓励各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凡本省籍农业人口在城镇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凡本省籍农业人口投靠居住在城镇非农业户口亲属的,凡本省籍农业人口退役军人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的,凡农业人口符合相关户籍政策规定的,都可以按规定办理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对于在我省城镇经商、创业和从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实行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与当地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
引导移民到城镇安置。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妥善处理其在农村享有的各项政策。
(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可以依法成立城建投资公司,足额注入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
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
城镇土地资产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可授权城建投资公司经营,统筹运作,滚动增值。
积极争取金融组织贷款,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标准,推进形成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价格机制。
(三)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充分挖掘城市建设用地潜力,加大城镇闲置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力度,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探索城镇附近工矿废弃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途径。
探索实行进城农村家庭原有住房按一定标准置换经济适用住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转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给迁入地使用。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办法,激活城郊集体建设用地市场。
(四)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毕节地区、铜仁地区撤地建市。
加快撤县(市)建区和撤县(特区)建市工作,重点推进贵阳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和遵义市遵义县、六盘水市水城县、安顺市平坝县撤县(市)建区工作。
有序推进撤乡建镇和县城所在地镇改办事处,每年有计划地支持一批新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设区、县的城市管理权限理顺自治州管理体制,赋予自治地区在城镇规划建设、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更多的自治权利。
八、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理顺城镇管理体制。
明确城镇各级各部门管理的职责与职权,发挥市(州、地)一级在事关全局的城市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思路,积极调动街道、社区在城镇管理中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
加强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社会网络体系,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加强城镇建设管理。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对规划、设计和施工的监管。
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机制,严格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
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落实监管责任。
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
(三)提高城镇综合运行效率。
树立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整脏治乱”,全面提高城镇土地、市容市貌、风景名胜、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等管理水平。
健全城镇应急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城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处理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
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全时段、全方位覆盖。
(四)增强城镇文化内涵。
加强城镇文化建设,提升城镇文化品位,使城市发展和建筑设计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
加强相关立法和行政管理力度,加强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保护,加强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协调解决好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注意保护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集市、文明社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和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九、形成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合力
(一)强化对城镇化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省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城镇规划实施、区划调整、交通建设、人口流动、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大对城镇化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每年从公共财政预算和城镇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作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各市(州、地)要确定一批城镇化试点县市和乡镇,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城镇化工作水平。
大力培养和引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积极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