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20广州科技项目申报政策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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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2016年年前言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为企业服务的理念,广州市制定实施科技创新“1+9”系列政策,并在科技计划体系中对应政策规定设置相应的专题计划,确保科技创新政策落地。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对现有市科技创新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对应科技计划专项及专题,分为创新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和其他五大方面,重点以科技计划切入,按政策意图、资助条件、资助方式和申请渠道等方面对政策内容进行整理,汇编成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简明手册,便于企业及各界人士直观、全面了解市科技创新政策与措施。

目录目录一、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简介1

(一)已出台创新政策主要内容1

(二)其他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4二、广州市科技计划体系简介7三、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简介10

(一)创新企业10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102、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11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24、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145、企业研发机构建设16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71、众创空间172、孵化器专项19(三)科技金融221、引入投资补贴222、投资机构中长期股权投资补贴223、科技信贷贴息234、科技保险保费补贴235、科技企业上市(挂牌)补贴246、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257、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25(四)创新服务271、科技创新券272、科技成果交易补助293、新型研发机构(正在制定中)30(五)其他321、珠江科技新星322、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正在制定中)333、产业技术研究344、民生科技研究355、对外科技合作366、产学研协同创新377、科学研究专项38四、附录(申报流程、常用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39(手册所列的各政策措施资助条件是参考往年项目申报指南手册所列的各政策措施资助条件是参考往年项目申报指南整理的,具体资助条件请留意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整理的,具体资助条件请留意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1一、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简介一、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简介科技创新政策是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支撑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

近年来,国家、省和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围绕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以及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有较强突破性的政策。

2015年6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制定出台科技创新“1+9”政策文件。

“1”为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9”由9份对纲领性文件“1”进一步进行细化落实的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吸引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科技金融等。

在“1+9”政策框架下,还陆续出台了系列细化的配套政策,形成以一个纲领性文件加若干配套政策的创新政策体系,将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起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已出台创新政策主要内容

(一)已出台创新政策主要内容“11”主体文件:

”主体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作为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创新驱动在城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

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从企业创新主体、创新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源头创新和协同创新、创新平台服务能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精准指向创新薄弱环节,针对问题解决问题。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2“99”配套政策文件:

”配套政策文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作为促进科技创新具有普惠性、引导性的文件,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科技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处置和分配、人才评价制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保障政策、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等8条政策与省政策意见相衔接配套,并根据广州市实际,提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成果产业化投资新机制、科技成果交易补贴、鼓励个人和在校学生创业等4条措施。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围绕孵化期、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特点,通过科技天使投资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1527号)市财政原则上每年在科技经费中安排不少于2亿元,用于支持研发机构的启动建设运营和持续建设发展,对资金用途不设比例限制。

启动资金由政府按协议分期无偿拨付,启动期后政府以阶段性参股方式给予后续支持。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与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3等3份孵化器系列文件构成孵化器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全面支持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体现专业化、资本化、多元化的孵化器发展趋势。

5、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明确自2015年起,根据市属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实际增长额度,按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金从每年国资收益超基数收入中安排,其中2015年不超过3亿元,20162017年每年不超过5亿元。

6、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通过普惠性财税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经费少于1亿元、15亿元、510亿元和大于10亿元4个档次,对企业研发投入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后补助。

7、广州市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穗科创字2015113号)按照创新驱动重点工作8个方面10项内容分解考核指标,逐项明确2015-2017年各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8、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57号)落实国家、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权管理改革规定,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

推进公共创新平台和大型科研及其设备共享,营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利环境。

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在广州实现转化,对购买技术成果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4的广州企业按技术交易额给予补助,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在穗新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

9、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在制定中)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拟安排7亿元,用于产业领军人才资助、奖励和配套服务。

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对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给予人才经费资助。

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对杰出产业人才、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才突出企业等予以奖励。

(二)其他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二)其他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1、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2500家。

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分三年拨付;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受理的企业,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2、广州市支持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穗科创201512号)通过组织实施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内部组建或与院校共建的形式组建企业研发机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对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的企业,以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区财政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给予总额度为100万元的扶持。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53、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2号)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构建“苗圃-孵化-加速”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

办法规范了孵化器的登记、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

4、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4号)专项用于毕业企业落户广州奖励、孵化器取得其他孵化成效奖励以及孵化器建设贷款贴息和新增面积补贴、孵化器提供公共技术等各种服务补贴、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孵化器采购服务补贴、在孵企业融资补贴、场租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等。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分为补贴类资金和奖励类资金。

5、广州市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若干办法(穗科创201514号)落实国家、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相关规定,建设一批特色示范众创空间,鼓励众创空间多元化发展,对众创空间开展创业辅导、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及创客担保费用、场地租金、创业成本、购买服务等活动给予财政补贴。

6、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1号)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办法涵盖科技信贷风险池资金的支持对象、资金及项目管理、运作方式、代偿与核销、监督与管理等具体细则内容。

7、广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穗科创2015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615号)设立市科技创新券。

鼓励本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创客购买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检测、认证、高性能计算等科技创新服务。

科技创新券兑现的金额不高于单项服务合同金额的30%,采用电子券形式,以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8、广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穗科创201513号)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并在广州实现转化。

科技成果交易补助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对购买技术成果的广州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9、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0号)专项支持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

专项资金采取前期资助方式,对入选者连续3年给予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其中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每人每年资助经费10万元,3年共30万元;企业单位人员每人每年资助经费15万元,3年共45万元。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7二、广州市科技计划体系简介二、广州市科技计划体系简介广州市科技计划是利用市财政科技经费设立的,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的专项计划。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的改革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的现实需要,深入开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阳光再造行动,对市科技计划体系和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原来的24个科技专项经过大幅度整合、归并,形成了现行的市科技计划体系。

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能力、源头创新、创新环境等4大板块共10个专项,具体专项内容加下表:

序号序号类别类别专项名称专项名称专题或内容专题或内容政策依据政策依据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方式1企业创新能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专项支持由小至大、初创期中小企业至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培育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企业前期资助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1、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2、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企业后补助2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普惠性专项)。

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企业后补助3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企业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2、广州市支持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穗科创201512号)企业后补助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8序号序号类别类别专项名称专项名称专题或内容专题或内容政策依据政策依据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方式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

产业技术研究1、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企业为主体后补助民生科技研究企业、事业单位前期资助对外科技合作企业、事业单位前期资助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专题企业为主体后补助5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支持建设公益性、开放性、基础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新型研发机构(正在制定中)1、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新型研发机构前期资助、股权投资、后补助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科研机构前期资助创新平台资源共享高校、科研机构后补助科技服务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57号)2、广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穗科创201515号)3、广州市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穗科创字2015225号)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前期资助、后补助6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支持孵化器、孵化器公共平台和创客空间建设,鼓励创客个人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

孵化器1、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3、广州市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若干办法(穗科创201514号)孵化器建设或运营机构后补助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创客个人、大学生创业者前期资助、后补助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9序号序号类别类别专项名称专项名称专题或内容专题或内容政策依据政策依据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方式7源头创新科学研究专项支持前沿性、原始性的源头创新研究。

一般项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事业单位前期资助重点项目8创新环境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支持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以及科技创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活动。

引入投资补贴1、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整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企业后补助投资机构中长期股权投资补贴投资机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后补助科技信贷贴息企业后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企业后补助科技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企业后补助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企业后补助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后补助9科普与软科学研究专项支持科普场馆建设、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技创新的决策咨询研究。

科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前期资助、后补助软科学研究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研究机构前期资助10科技创新人才专项支持青年科技骨干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带头人。

珠江科技新星1、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前期资助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10三、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简介三、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简介

(一)创新企业

(一)创新企业1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政策意图:

政策意图: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创新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按企业成立时间划分为初创项目和创新项目。

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总体条件总体条件申报单位须是在广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申报单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初创项目初创项目创新项目创新项目企业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上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不超过1亿元;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

企业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八年以内;上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不超过1亿元。

项目计划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

采取事前立项事前补助方式。

初创项目每项市补助5050万元万元,创新项目每项补助100100万元万元。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1122、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政策意图:

政策意图:

培育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

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途径一:

满足以下七点要求途径一:

满足以下七点要求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形成自己创新模式,取得核心竞争力;企业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40%以上;或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40%以上。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发费辅助核算帐或专帐。

途径二:

途径二:

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认定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按流程经广州市科创委审定后,可进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途径三:

途径三:

已入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创委审核后,可进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

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形式,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6060万元万元的经费补贴,自入库年度起三年内按照3:

2:

1的比例分年度拨付。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补贴。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123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意图:

政策意图:

鼓励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科技厅受理或当年通过认定(含复审)的企业。

(高企认定条件参考国家2008年相关文件,省高企业培育入库条件参考省相关文件条件)高企认定条件高企认定条件省高企培育入库条件省高企培育入库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要分别达到30%以上和10%以上。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中国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综合水平达到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要分别达到15%以上和5%以上。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13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

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

当年申请并获广东省厅受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市财政补助经费2020万元万元。

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当年通过高企认定(含复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100万元万元。

备注:

该扶持政策与广东省相关扶持政策联动。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备注:

该扶持政策与广东省相关扶持政策联动。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省政策补助。

时享受省政策补助。

省相关政策扶持方省相关政策扶持方式:

式:

纳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如未获得高企认定,高企培育资金每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低于1010万元万元且不超过500500万元万元。

具体参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具体参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52015242242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52015-20172017)(粤科高字)(粤科高字20152015号)。

号)。

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

137517100391375171003944、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意图:

政策意图:

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资助条件:

(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资助条资助条件:

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按规定范围列支研发经费,单独设立明细账;补助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包括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研发费核定方式:

研发费核定方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他企业其他企业在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依法填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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