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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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年)文本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前言 I

第一章规划总则 2

第二章规划背景 7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 7

第二节规划实施评价 9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10

第三章规划目标 12

第一节区域发展方向 12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与格局 1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5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9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19

第二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9

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区 20

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区 20

第五节村镇建设用地区 21

第六节村镇建设用地扩展区 21

第七节独立工矿区 22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 22

第九节一般农地区 23

第十节其他用地区 24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25

第一节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25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26

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28

第七章建设用地调控与管制分区 30

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0

第二节城市开发边界 34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

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格局 38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 39

第三节生态保护相关事项说明 40

第九章土地综合整治 43

第十章镇街土地利用调控 44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

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管控 45

第二节落实规划实施具体工作 46

附表 48

表1武清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48

表2武清区各镇街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9

表3武清区2020年各镇街主要控制指标表 52

表4武清区2015-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表 53

II

前言

武清区地处京津之间,围绕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坚持开放聚优势、创新增活力、发展惠民生,加快建设美丽武清,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武清抢抓多重叠加战略机遇、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武清区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转方式、补短板、惠民生、上水平,全力打造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加快把武清建设成为京津双城协同发展枢纽节点、高端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而《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与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

为满足武清区城市发展定位提升的要求,保障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和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迫切需要调整完善武清区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和用地格局。

本规划全面分析了武清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区域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战略;制定了土地利用目标;优化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划定了土地用途分区,并强化了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则;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土地用途管制和引导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以及天津市有关要求,编制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经武清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编制《天津市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报天津市人民政府审批。

1

天津市武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区域概况

武清区地处京津之间,位于天津市西北部,既是北京非首都功能向东南拓展的重要承载地,又是天津向西北开放的前沿阵地。

武清区位于京津冀都市圈中心位置、京津主轴中间节点,北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香河县为邻,南与天津市北辰区、西青区和河北省霸州市相连,东与天津市宝坻区、宁河区搭界,西与河北省廊坊市接壤。

“九纵九横”的现代交通体系使武清区融入京津半小时交通圈,成为连接京津冀都市圈、滨海新区出海口岸的重要交通枢纽。

二、规划目的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全面落实天津市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

(2)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率,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

(3)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战略,立足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优化和用途管制引导,协调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加强基础性生态建设用地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和生态退耕力度,落实自然保护区主体责任,加大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

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

通过本次规划修改工作,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

三、规划任务

(1)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任务,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分解下达镇街级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十三五”期间植树造林的空间布局;

(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落实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用途分区,落实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

(4)安排“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定土地整治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5)制定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发布,2011年\2017年修订);

(6)《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8)《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06年);

(9)《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

(10)《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

(1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6)《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18)《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19)《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号);

(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

(21)《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

(22)《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2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

(25)《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的批复》(津政函〔2013〕129号);

(26)《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27)《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的通知》(津人发〔2017〕37号)

(28)《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号);

(29)《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2号);

(30)《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区县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土总规〔2016〕1号);

(31)《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函》(津国土房规函字〔2017〕1268号);

(32)《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二)相关规划及其他

(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3)《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4)《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

(5)《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6)《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武清区行政区所辖全部土地,总面积157168.3公顷。

六、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年到2020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74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根据武清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14年末,武清区土地总面积157168.3公顷,各类用地情况如下:

(一)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农用地面积为11580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以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园地和林地分布较少。

其中,耕地面积为83492.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2.1%,遍布全区29个镇街,除杨村街、徐官屯街、东蒲洼街、下朱庄街外,其他镇街耕地面积均在1000公顷以上;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6104.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2.5%,以坑塘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为主,与耕地夹杂分布在全区各镇街,尤其在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集中成片分布;园地面积为189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6%,以果园为主,主要分布在汊沽港镇和王庆坨镇,以桃园为主;林地4304.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7%,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是生态林、防护林和景观林带。

(二)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建设用地面积为371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306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51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9876.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6.6%,主要分布在武清新城及王庆坨镇、汊沽港镇、梅厂镇、大王古庄镇、南蔡村镇等重点镇街;工矿用地816.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2%,主要为砖瓦窑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19937.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3.7%,主要为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518.3公顷。

其中,交通用地397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10.7%,主要为公路、铁路以及少量管道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1775.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4.8%,主要为水工建筑用地、水库用地,包括上马台水库等;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67.5公顷,占建设用地2.1%,分布较为零散。

(三)其他土地结构与布局

其他土地面积421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

其中,水域面积为2036.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8.3%,主要包括永定河、北运河、龙凤河、青龙河等河流以及河流两岸内陆滩涂;沼泽地、其他草地等自然保留地2182.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1.7%,沼泽地主要分布永定河、北运河、龙凤河、青龙河等河流两岸以及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他草地数量十分有限且分布零散。

二、土地利用特征

(一)耕地比重高,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

2014年,武清区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3.1%,与天津市其他区县相比,所占比重较高,耕地保护责任重。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81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7%,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率已高达93.6%,未来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和生态建设不可避免会占用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

(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极度匮乏

武清区其他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2.7%,除河流、苇地等生态保护用地外,可开发利用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5%,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以本区域内土地综合整治为主,同时积极探索异地占补平衡等方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均衡

武清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均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零散,农村居民点分散,土地利用相对较为用地粗放,集聚效应不明显。

第二节规划实施评价

一、实施成效

通过原规划的实施,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用地需求尤其是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提高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促进了土地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

受武清区土地资源自然条件和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影响,原规划与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

主要包括:

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足,剩余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有限;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压力大;城乡建设以外延扩张为主,少量“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导致土地闲置以及低效利用,存量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升;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进展缓慢,农村居民点拆村并点难度大,违法用地亟待有效遏制,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压力大。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天津市发展面临重要历史性窗口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决策的深化落实,将在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为地处京津之间的武清区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2)北京新机场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北京通州行政副中心建设将为武清区积极承接首都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带来新的契机。

(3)经过多年努力,武清区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产业升级提速,城市空间布局趋向合理,区位优势不断凸显,发展基础坚实。

市委、市政府对武清区发展大力支持,为武清区新时期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二、面临挑战

(1)耕地面积减少、后备资源不足、构筑生态宜居高地的严峻形势,对武清区国土资源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摊大饼”式的急剧外延扩张发展方式急需转变,资源与环境的瓶颈制约作用趋于明显。

(2)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武清区既是北京非首都功能向东南拓展的重要承载地,又是天津向西北开放的前沿阵地,国家大学创新园区、京津产业新城等“一基地三区”的重点承接平台发展仍需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

面临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武清区的资源供需、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显著。

(3)植树造林、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各资源保护之间的内部矛盾也将随之加大。

武清区将面临着既要满足经济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又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统筹土地利用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区域发展方向

一、城市发展定位

全力打造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把武清建设成为京津双城协同发展枢纽节点、高端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武清区的功能定位,武清区经济规模总量达到1900亿元,三大产业结构调整为3:

50:

47;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5%,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围绕建设美丽武清,全面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三、产业布局与人口集聚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政策,实施创新驱动,构建以“一区四园”为载体的高端制造业空间格局。

主动对接京津冀大市场,坚持外向型服务业和内向型服务业并重,构建“三大集聚区”的现代服务业空间格局。

按照“一减、一稳、三增”思路,以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景观农业为主导,构建东西部“两大片区”的现代农业空间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坚持新型城镇化方向,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承接京津城市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人才支撑体系;同时,增强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品质,营造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到2020年,总人口达到1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98万人,城镇化率为65.3%。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与格局

一、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560公顷(9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133公顷(91.7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二)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2365.1公顷,比2014年增加5216.9公顷。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555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1925.1公顷。

(三)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严格落实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保护并控制对基础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区域及周边控制范围内各类用地的生态建设。

二、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以京津发展轴为中心,以核心城区为引擎,以东西两带为支撑,以三大组团为本底,构建“一轴双城三组团多支点”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形成网络化、多组团、生态型的武清城市格局。

其中:

“一轴”是指“京津发展轴”;“双城”是指武清新城区和京津产业新城;“三组团”指崔大组团、梅上组团、汊石陈组团;“多支点”为多个专业化城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十三五”期间植树造林任务,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稳定农用地规模。

2014年末,武清区耕地面积为8349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1%。

规划至2020年,武清区耕地保有量为655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7%,比2014年减少17932.7公顷。

2014年末,武清区林地面积为43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22138.3公顷,占规划土地总面积的14.1%,比2014年增加17833.5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调控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旅游、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设施用地和民生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十三五”时期的合理发展用地需求,合理、有序地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

规划至2020年,武清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555.0公顷,占规划土地总面积的20.7%,比2014年增加1925.1公顷。

规划期内以京津发展轴为中心,以核心城区为引擎,以东西两带为支撑,以三大组团为本底,构建“一轴双城三组团多支点”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形成网络化、多组团、生态型的武清城市格局。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强对河流水面、水库、山体等生态敏感地区的保护。

武清区规划其他土地面积为3780.8公顷,占规划土地总面积的2.4%,比2014减少了438.4公顷。

规划期内,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对非生态红线内的其他土地,包括滩涂、其他草地等可适度开发利用。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耕地遍布全区29个镇街,其中以大良、南蔡村、崔黄口、河西务、陈咀等镇居多,5个镇街的耕地规模占到全区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园地主要分布在武清区南部,汊沽港、王庆坨、陈咀、石各庄四个镇园地规模占全区园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林地多沿道路、河流呈带状分布,主要分布在京津塘高速公路等公路和京津城际等铁路两侧,以及为落实市级植树造林任务安排的片林和郊野公园;其他农用地各镇街均有较大面积分布,其中以大黄堡、崔黄口、上马台等镇街最为集中,3个镇街的农用地规模占到全区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二、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

按照“一轴双城三组团多支点”的城市空间格局,构建由“核心城区-组团(园区)-小城镇-中心村”组成的城镇体系,完善“一区四园、三大集聚区”的产业用地布局,统筹二三产业,明确功能,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三、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优先保障“十三五”时期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着力构建以“一横四纵”区域轨道(一横:

环北京城际;四纵:

京津城际、京沪高铁、津廊联络线、Z2线)、“三横三纵”高速公路(三横:

津保高速、滨保高速、唐廊高速;三纵:

京沪高速、京津高速、京津塘高速)、“九横九纵”干线公路(九横:

河大线、廊大公路、碱东公路、武宁公路、京福公路、来鱼路、梅石公路、津永公路-九园公路、津霸-津同公路;九纵:

通王路、杨王公路、高王公路、京福公路、京福支线、武香公路、旗良-杨崔路、宝武公路、津围公路)以及北运河为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武清区在京津冀区域的交通枢纽地位,合理安排快速轨道交通用地,优化区内交通和对外交通用地布局;加强与北京及周边的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安排唐廊高速、京沪高速北延长线、京津高速北部线位调整等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安排M4线、Z2线轨道工程用地。

规划期内,水工建筑用地主要沿永定河、京杭大运河、龙凤河、青龙湾、中泓故道等河流两侧分布;水库水面主要分布在上马台水库和王庆坨水库,重点安排王庆坨水库项目用地。

四、统筹生态保护用地

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在武清区生态本底的基础上,构建“七带三片多廊多点”的生态体系(七带:

京津防风固沙林带、永定河生态廊道、北运河生态廊道、龙凤河生态廊道、青龙湾河-大黄堡生态廊道、泗村店-大黄堡生态廊道、武清北生态廊道;三片:

大黄堡湿地片区、港北森林公园片区、王庆坨水库片区;多廊:

依托河流水系、区域交通廊道形成线性绿化廊道;多点:

依托多个小型湖泊水域,郊野公园,形成多个点状生态片区)。

规划期内,落实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耕地、林地、水域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土地的保护功能,保障生态走廊建设合理用地,形成农用地和生态绿地交错、间隔、协调分布的生态用地格局。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划定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对永久基本农田和与之集中连片的其他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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