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3097-201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报批稿】(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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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P**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3097-2017
代替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fordesignofstaticelectricityearthinginpetrochemicalindustry
****-**-**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SH3097-2017
目 次
前 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1静电接地的范围 3
4.2静电接地方式 4
4.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4
4.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4
4.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4
4.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5
4.7静电接地材质的选择 5
4.8静电接地的连接 5
5技术要求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1固定设备 6
5.2储罐 6
5.3管道系统 7
5.4铁路栈台与罐车 7
5.5汽车站台与罐车 7
5.6码头 8
5.7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 8
5.8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 8
5.9化纤设备 8
5.10人体静电释放措施 9
5.11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 9
附录A 10
附录B 11
附录C 12
参考文献 16
本规范用词说明 17
条文说明 18
I
Contents
Foreword III
1Scope 1
2NormativeReferences 1
3TermsAndDefinitions 1
4Basicregulations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1StaticEatrhingArea 3
4.2StaticEatrhingMethod 4
4.3EarthResistanceOfStaticEatrhingSystem 4
4.4StaticEatrhingTerminalAndEatrhingPlate 4
4.5StaticEatrhingBranchLineAndConnectingLine 4
4.6StaticEatrhingMainLineAndEatrhingElectrode 5
4.7SelectionOfStaticEatrhingMaterial 5
4.8StaticEatrhingConnection 5
5TechnicalRequirments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1FixedEquipment 6
5.2StorageTank 6
5.3PipingSystem 7
5.4RailwayPlatformAndTankTruck 7
5.5BusStationAndTankTruck 7
5.6Pier 8
5.7PowderProcessing、StorageAndTransportationEquipments 8
5.8SpoutingDevicesofGasAndVapour 8
5.9ChemicalFibreEquipment 8
5.10BodyStaticElectricityDischargeMeasures 9
5.11StaticEatrhingOfComputerRoomAndElectronicInstrumentRoom 9
AppendixA 10
AppendixB 11
AppendixC 12
Bibliography 16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17
Add:
ExplanationOfArticle 18
II
SH3097-2017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
[2012]25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的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子、接地板、接地支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核实了术语条款中的名词术语,删除了本规范中没有用到的部分名词术语;
2.将静电接地的范围做了具体的规定;
3.修改专用金属接地板的设置要求;
4.修改静电接地连接的要求
5.增加静电接地材质的选择条款;
6.修改了体积电阻率的参数;
7.修改了储罐、管道系统静电接地的具体规定;
8.部分条款做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标准日常管理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技术中心站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政编码:
100101
电 话:
010-84876605
传 真:
010-84878825
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
100101
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中石化洛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袁学群、刘宝全、杨光义、高常明、周勇、巴涛、商政斌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陈洪中、王财勇、周家祥、姜琳、李书辉、郑俊良、徐文良、梁东光、甘家福、杨东明、涂让见、王宗信、吕隆壮、王树国、李恒、周宁、范景昌、陈立平、王玉洁、侯文斌、刘光辉、邱玲、索仁华、王玮、袁显洁、毛卫华、周晓松、羊卫红、孙树元、石卫强、姚益民、叶阳
本标准2000年首次发布,2016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1次修订。
III
SH3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的范围、方式及静电接地系统设计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813-2012 《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3348-2009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静电 staticelectricity
静电是对观测者相对静止的、处于物体表面过剩或不足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3.2静电场 electrostaticfield
静电在其周围形成的电场。
3.3带电体 electrifiedbody
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3.4带电区 electrifiedarea
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3.5物质静电特征参数
a)体积电阻率 volumeresistivity
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米(Ω·m)。
b)表面电阻率 surfaceresistivity
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Ω)。
c)电导率 conductivity
表征材料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其与电场强度之乘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即=。
电导率的单位为西门子/米(S/m)。
3.6静电起电、积聚和消散
a)静电起电 electrostaticelectrification
17
由于物体的接触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原因,使物体正负电荷失去平衡或电荷分布不均,而在宏观上呈现带电的过程。
b)静电积聚 electrostaticaccumulation
由于某种起电因素使物体上静电起电的速率超过静电消散的速率而在其上呈现静电荷的积累过程。
c)静电泄漏 electrostaticleakage
带电体上的电荷通过带电体自身或其他物体等途径向大地传导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d)静电消散 electrostaticdissipation(decay)
带电体上的电荷由于静电中和、静电泄漏、静电放电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e)杂散电流 straycurrent
任何不按指定的通路而流动的电流,这些非指定的通路可以是大地、与大地接触的管线和其它金属物体或构筑物。
3.7静电放电 electrostaticdischarge
具有不同静电电位的物体,由于直接接触或静电场感应引起物体间静电电荷的转移;静电电场的能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击穿其间介质而进行放电的现象就是静电放电。
3.8材料
a)静电导体 electrostaticconductor
一种具有较低的电阻率,若不与地绝缘则其上难于积聚静电荷的材料。
体积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1×106Ω·m。
b)静电亚导体 electrostaticsub-conductor
体积电阻率大于1×106Ω·m,表面电阻率为1×107Ω~1×1010Ω的固体表面。
c)静电非导体 electrostaticnon-conductor
一种具有很高的电阻率,因此能在其上积聚足够数量的静电荷从而引起各种静电现象的材料。
d)导静电材料 electrostaticconductivematerial
指金属和碳等电导率大的材料,以及用其他方法(如在绝缘材料中掺入导电材料等)使物体具有导静电性能的材料。
e)防静电织物 anti-staticfabric
通过某种工艺方法,使纤维表面电阻率降低,从而形成或生产出的一种具有防止静电积聚的织物。
3.9静电安全及灾害预防
a)静电安全 electrostaticsafety
指在生产过程及各种环境(系统)中,不发生由于静电现象而导致人的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和条件。
b)静电故障 electrostaticaccident
由于某种静电现象的作用,导致生产系统、设备、工艺过程、材料、产品等发生故障、损害(如生产率下降、产品质量不良,以至失效、破坏等)的现象或事件。
c)静电灾害 electrostaticdisaster
由于静电放电而导致发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危害、损害的现象或意外事件(如火灾、爆炸、静电电击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二次事故等)。
d)静电电击 electrostaticshock
由于带电体向人体,或带静电的人体向接地的导体,以及人体相互间发生静电放电,其所产生的瞬间冲击电流通过人体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应。
e)二次事故 secondaryaccident
由于静电电击使人体失去平衡,导致人员由高空坠落或触及其他障碍物而引起的伤害;或造成已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后果进一步扩大等危害的现象或事件。
f)静电危险场所 areaofelectrostatichazards
空间存在可由静电引爆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对其进行直接加工、处理和操作等工艺作业场所的统称。
3.10静电接地
a)静电接地 electrostaticearthing
为防止静电对人身和设备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b)静电接地系统 electrostaticeatrhingsystem
带电体上的电荷向大地泄漏、消散的外界导出通道。
c)直接静电接地 directelectrostaticearthing
通过金属导体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d)间接静电接地 indirectelectrostaticeatrhing
通过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e)连接 connection
将彼此没有良好导电通路的物体进行导电性连接,使相互间大体上处于相同电位的措施。
f)静电接地的电阻分类
1)静电泄漏电阻 leakageresistanceofstaticelectricity
物体在不带电的情况下,物体的被测点对大地的总电阻。
2)静电接地电阻 earthingresistanceofstaticelectricity
指静电接地系统的对地电阻。
设备外壳至大地的电阻称为静电接地电阻,接地体至大地的电阻称为接地体对地电阻。
4基本规定
4.1静电接地的范围
4.1.1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a)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设备及气柜、储罐等;
b)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管道及各种阀门;
c)装卸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罐(槽)车,油罐、装卸栈桥,铁轨,鹤管,以及设备、管线等;
d)生产、输送可燃粉尘的设备和管线;
4.1.2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应包括下列部位的接地:
a)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
b)安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
c)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
d)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
e)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
f)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4.1.3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要求进行接地。
4.1.4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
a)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
b)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
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4.1.5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不应静电接地。
4.1.6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4.2静电接地方式
4.2.1直接静电接地: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接地。
4.2.2间接静电接地:
为使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静电亚导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接地的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2.3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4.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4.3.1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0Ω。
4.3.2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4.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4.4.1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用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4.4.2接地连接端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b)便于检查维修;
c)便于与接地线相连;
d)不妨碍操作;
e)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4.4.3静电接地端子有下列几种:
a)设备、管道外壳(包括设备支座、耳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b)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c)接地端子排板;
d)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4.4.4专用金属接地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接地板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b)金属接地板的材质,应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材质相近;
c)用于管道静电接地引下线用的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mm×10mm,管道跨接用的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mm×6mm;最小有效长度宜为60mm。
如管道有保温层,该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mm;
d)设备接地用的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mm×10mm,最小有效长度对小型设备宜为60mm,大型设备宜为110mm。
如设备有保温层,该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mm或110mm;
e)接地用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10;
f)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体时,应选择适当部位预埋200mm×200mm×6mm钢板,钢板上再焊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预埋钢板的锚筋应与基础主钢筋相焊接。
4.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4.5.1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规格可按表4.5.1确定。
表4.5.1静电接地支线、连接线的最小规格
设备类型
接地支线
连接线
固定设备
16mm2多股铜芯电线Φ8mm镀锌圆钢
12mm×4mm镀锌扁钢
6mm2铜芯软绞线或软铜编织线
大型移动设备
16mm2铜芯软绞线或
橡套铜芯软电缆
—
一般移动设备
10mm2铜芯软绞线或橡套铜芯软电缆
—
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
6mm2铜芯软绞线
—
4.5.2在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上使用的接地导体不应采用单股线及金属链。
4.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4.6.1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4.6.2静电接地干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利于设备、管道及需要在现场作静电接地的移动物体的接地;
b)静电接地干线在装置内宜闭合环形布置,不同标高层或两个闭合环之间的接地干线应至少有两处连接。
4.6.3下列接地干线或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
a)三相四线制系统中的中性线;
b)整流所各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
c)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
4.6.4静电接地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静电接地干线与保护接地干线在建构筑物内有两点相连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b)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以及其它用途的接地体;
c)腐蚀环境中,宜根据腐蚀介质及腐蚀环境类别选用复合型耐腐蚀材料。
4.7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静电接地材质的选择
4.7.1静电接地材质可选用镀锌钢材、复合型防腐接地材料等。
4.7.2当选用镀锌钢材时,钢材规格可按表4.7.1确定。
表4.7.1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最小规格
名称
单位
规格
地上 地下
扁钢
截面积厚度
100mm24mm
160mm24mm
圆钢
直径
Φ12mm
Φ14mm
角钢
规格
—
50mm×5mm
钢管
直径
—
50mm
4.7.3当选用复合型防腐接地材料时,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复合型防腐接地材料的最小规格可按照表4.7.2确定。
表4.7.2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复合型防腐接地材料的最小规格
名称
单位
规格(地上)
规格(地下)
复合型防腐扁钢
截面积
厚度
100mm24mm
100mm24mm
复合型防腐圆钢
直径
Φ12mm
Φ12mm
复合型防腐角钢
规格
50mm×5mm
50mm×5mm
4.7.4条文所规定的材质选择是针对石油化工装置的一般要求,对于特殊物料装置,应根据其工艺产品特性确定接地材质的选型。
4.8静电接地的连接
4.8.1接地端子与接地支线连接,应采用下列方式:
a)固定设备宜采用螺栓连接;
b)有振动、位移的物体,应采用挠性线连接;
c)移动式设备及工具,应采用电瓶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或磁力连接器等;
d)不应采用接地线与被接地体相缠绕的方法。
4.8.2静电接地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采用搭接焊连接时,其搭接长度应是扁钢宽度的两倍或圆钢直径的六倍,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b)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其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c)当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等器具连接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5技术要求
5.1固定设备
5.1.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5.1.2直径大于等于2.5m或容积大于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5.1.3有振动性能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严禁使用单股线。
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
5.1.4转动物体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滑脂或专用接地设施(如在无爆炸、无火灾危险环境内可采用滑环和电刷等)进行接地,但类似于阀杆、轴承转动部分可不必进行上述连接。
容易积聚静电荷的皮带或传送带,宜采用导电橡胶制品。
5.1.5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
5.1.6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应接地。
5.1.7设备内部的各部件之间的活动连接或滑动连接等部位,应保持其接触电阻值在1000Ω以下。
5.1.8固定设备与接地线或连接线宜采用螺栓连接,连接端子可设置在设备的侧面、设备联合金属支座的侧面或端部位置,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的材料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4条与第4.5、4.7节中有关条款。
5.1.9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法兰、胶管接头、喷嘴等),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
5.2储罐
5.2.1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应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5.2.2储罐罐顶平台上取样口(量油口)两侧1.5m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
5.2.3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铜芯软绞线进行连接,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浮船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应采用导静电橡胶制作。
设置于罐顶的挡雨板应采用截面为6mm2~10mm2的铜芯软绞线与顶板连接。
5.2.4当储罐内壁涂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