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50-2016 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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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asicRequirements 4
4 CrossingEngineeringDesign 7
4.1 GeneralRequirements 7
4.2 Open-cutExcavationMethodCrossing 8
4.3 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Method Crossing 10
4.4 Pipe-jackingMethodCrossing 13
5 CrossingEngineeringConstruction 18
5.1 GeneralRequirements 18
5.2 Open-cutExcavationMethodCrossing 19
5.3 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Method Crossing 23
5.4 Pipe-jackingMethodCrossing 27
6 AerialPipelineCrossingEngineeringDesign 31
6.1 GeneralRequirements 31
6.2 PipeBridgeAerialCrossing 32
6.3 LayingGasEngineeringalongtheRoadsand Bridges 34
7 AerialPipelineCrossingEngineeringConstruction 36
7.1 GeneralRequirements 36
7.2 PipeBridgeAreialCrossing 37
7.3 LayingGasEngineeringalongtheRoadsand Bridges 38
8InspectionandTesting 40
AppendixACaculationof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Trajectory 43
AppendixBCalculationofPipeJacking 45
AppendixCCalculationofSingleArchAerialPipelineCrossingEngineering 47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54
ListofQuotedStandards 55
1总 贝I」
1.0.1为提高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性能可靠、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燃气管道的穿跨越工程:
1设计压力不大于4.OMPa城镇燃气管道穿越工程和管桥跨越工程;
2随桥梁敷设的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城镇燃气管道跨越工程。
1.0.3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燃气管道穿越工程gaspipelinecrossingengineering燃气管道从天然或者人工障碍物下部通过的管道建设工程。
2.0.2燃气管道跨越工程gaspipelineaerialcrossingengineering
燃气管道从天然或者人工障碍物上部架空通过的管道建设工程。
2.0.3开挖法open-cutexcavating
将公路或河渠等全部挖开,待将穿越管道敷设完成后,再恢复原地貌的一种穿越施工方法。
2.0.4水平定向钻法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
采用水平定向钻机按照设计轨迹在土壤中钻孔.并将管道拖拽敷设穿越障碍物的一种非开挖管道安装施工方法。
2.0.5控向guiding
通过预装在钻头中的探棒发射的信号,判定钻头的空间位置,引导钻进的方法,也称为导向。
包括无线控向和有线控向等。
2.0.6顶管法pipejacking
借助顶推装置将预制管节顶入土中,并在其中敷设管道以穿越障碍物的一种非开挖管道施工方法。
2.0.7顶进力jackingforce
顶管施工中推进整个管道系统和相关机械设备向前运动的力。
2.0.8进人施工法man-entryconstruction
施工人员进入顶管内进行作业的施工方法。
2.0.9管桥跨越pipebridgeaerialcrossing
燃气管道独立或辅以桁架、托架等支撑结构跨越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包括:
单管拱跨越、组合管拱跨越、轻型托架跨越、“II”形刚架跨越、梁式直跨越、桁架式跨越、悬索跨越、斜拉索跨越、悬缆跨越、斜拉索悬索组合跨越。
2.0.10随桥跨越layinggasengineeringalongtheroadsandbridges
燃气管道随桥梁跨越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基本规定
3.0.1燃气管道穿跨越方式应根据障碍物结构类型、施工周期要求、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3.0.2燃气管道穿跨越位置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宜垂直穿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等障碍物。
3.0.3燃气管道穿跨越位置确定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的有关规定,根据设计要求,取得下列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资料:
1工程测量资料应包括1:
200—1:
1000平面地形图和横向1:
200〜1:
1000、纵向1:
50〜1;
200断面图。
2工程地质报告应包括1:
1000地质剖面图、柱状图、岩土力学指标、地震、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的结论意见。
3.0.4穿跨越河流两岸上、下游及穿跨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处应设立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的有关规定。
3.0.5穿跨越燃气管道的材料应根据输送介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设计使用寿命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三级和四级地区,高压燃气管道材料钢级不应低于L245。
管径小于等于DN300的钢管,可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6479和《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规定的无缝钢管。
2当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有关规定。
3当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采用PE管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
管材》GB15558.1的有关规定。
3.0.6穿跨越段燃气管道通过地区等级的划分和强度设计系数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强度设计应根据管段所处地区等级和运行条件,按可能同时出现的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组合进行设计。
3.0.7穿跨越工程所采用钢管的壁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穿越管道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有关规定。
跨越管道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59的有关规定,且钢管的径厚比不应大于100。
3.0.8当穿跨越管段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高于6度地区时,燃气管道、管道附件及支撑结构等设施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有关规定。
3.0.9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所用的管材、设备和管道附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文件。
3.0.10材料与设备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当对外观质量有异议或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应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0.11穿跨越钢制燃气管道的焊缝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的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规定的n级质量要求。
2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检测和100%射线检测。
3焊缝无损检测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射线检验不得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
射线检测》NB/T47013.2中的U级质量要求;
超声检验不得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
超声检测》NB/T47013.3中的I级质量要求。
3.0.12燃气管道对穿跨越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物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放的污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
2排放的废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
3噪声的防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4穿越工程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河流时,穿越位置的选择应满足管道穿越施工和维护对空间和环境的要求。
4.1.2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时,应加设套管。
当采用水平定向钻穿越时,在征得铁路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不加设套管。
4.1.3燃气管道穿越水域的位置和方案应征得航务管理部门同意,管道至规划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防止冒浆、疏浚和抛锚等确定。
4.1.4燃气管道穿越采用的套管宜为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
4.1.5当燃气管道利用现有铁路、公路、涵洞穿越时,应征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4.1.6燃气管道不得在铁路站场、有人值守道口、变电所、隧道设施的下方穿越。
穿越铁路、道路应避开土石方区、高填方区、路堑、道路两侧为同坡向的陡坡等地段。
4.1.7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河流时,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1.8燃气管道穿越城市道路、河流时,燃气管道或套管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1.9当燃气管道穿越公路时,燃气管道或套管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路面不得小于1.2m;
2距公路边沟底不得小于LOm;
3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1.10当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地面轨道交通设施时,燃气管道或套管顶部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铁路路肩、地面轨道交通设施轨底不得小于L7m;
2距自然地面或者边沟底不得小于LOm;
4.1.11当燃气管道采用加设套管穿越铁路、电车轨道、城镇主要干道时,套管端部距铁路堤坡脚、电车道边轨的净距不应小于2m,距路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1m。
套管两端应密封,重要地段,套管宜安装检漏管。
4.1.12当燃气管道采用加设钢质套管的方式穿越时,钢质套管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的有关规定。
钢质套管的壁厚应考虑腐蚀余量。
4.1.13当穿越段燃气管道采用钢质管道时,应核算无内压状态下管道的径向稳定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有关规定。
4.1.14燃气管道不得在穿越管段上设置弯头或弯管。
4.1.15当穿越段燃气管道采用钢质管道时,宜设置阴极保护测试装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的有关规定。
4.1.16当钢质燃气管道穿越位置处于直流干扰源影响范围内或交流电力系统接地体附近时,应对管道采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的有关规定。
4.2水域开挖法穿越
4.2.1燃气管道水域开挖法穿越工程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2.1的规定,并应采用与工程等级相应的设计洪水频率。
表4.2.1燃气管道水域开挖法穿越工程等级与设计洪水频率
工程等级
穿越水域的水文特征
设计洪水频率f(%)
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
iv(m)
相应水深
li(m)
大型
w^200
不计水深
1
200>
w^l00
心5
中型
A<
5
2
100>
w^40
小型
小型河流或通航运河
40>
w^20
水渠或不通航运河
—
水沟
w<
20
4.2.2采用非大型机具开挖法穿越水域时,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中、小型等级的要求,旦穿越管段与桥梁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A燃气管道与桥梁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
2高压B燃气管道与桥梁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0m;
3次高压A与燃气管道与桥梁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3.5m;
4次高压B与燃气管道与桥梁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5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与桥梁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
6应满足桥梁检修和燃气管线施工、维修所需空间,且不应影响桥梁墩台安全;
7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征得桥梁等管理部门的批准。
4.2.3穿越水域的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应根据工程等级
与相应设计洪水冲刷深度或疏浚深度要求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穿越水域的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及2.3穿越水域的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m)
水域情况
有冲刷或疏浚的水域,应在设计洪水冲刷线下或设计疏浚线下,取其深者
》1.5
21.0
无冲刷或疏浚的水域,应埋在水床底面以下
21.3
>
1.0
河床为基岩,并在设计洪水下不被冲刷时,管段应嵌入基岩深度
20.8
0.6
0.5
2当水域有抛锚或疏浚作业时,管顶最小覆土厚度应达到防腐层不受机械损伤的要求;
3以下切为主的河流上游,最小覆土厚度应从累积冲刷线算起;
4基岩段所挖沟槽应用满槽混凝土覆盖封顶,应达到基岩标高;
5当管道有配重或稳管结构物时,最小覆土厚度应从结构物顶面算起;
6基岩内管道最小覆土厚度应根据岩性、风化程度确定,强风化岩、软岩最小覆土厚度应加大。
4.2.4穿越水域的燃气管道的位置宜远离现有橡胶坝消力池和其他水工建筑物,不得对其基础产生扰动。
4.2.5穿越水域的燃气管道的稳定和防护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的有关规定。
4.3水平定向钻法穿越
4.3.1水平定向钻法穿越宜在黏土、砂土、粉土、风化岩等地质条件采用,不宜在卵石地质条件采用。
当出土或入土侧有卵石层时,可采取注浆固化、开挖换土、加设套管等措施。
4.3.2采用水平定向钻法穿越时,穿越管段与桥梁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越管段与桥梁墩台冲刷坑外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影响桥梁墩台安全;
2当穿越小型水域(水沟),且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4MPa时,在保证桥梁和燃气管道安全情况下,穿越管段与城市桥梁墩台冲刷坑外边缘不应小于4.5m,并应征得桥梁等管理部门的同意。
4.3.3水平定向钻穿越的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穿越管道的管径大于DN400或长度大于300m时,宜采用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2当采用PE管材时,应采用SDR11系列管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
4.3.4水平定向钻穿越时,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床的覆土厚度不宜小于3m0
4.3.5水平定向钻法穿越的地质勘探方式和勘探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应沿穿越管线的轴线两侧错开布置,孔距不宜大于100m,每排孔与穿越管线轴线的距离应为15m〜30m(图4.3.5),
-100m-100m.100m-100m和叫
100m 100m 100m 100m
图4.3.5探孔布置示意图
当发现地质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土质变化时,应增加勘探孔密度;
2勘探方式应采用取土钻孔和静力触探相结合。
4.3.6水平定向钻法穿越的地质勘探除应按本规程第3.0.3条提供数据和资料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提供取样密度、含水量、颗粒度、液性指数、塑性指数、液限、塑限、相对密度、孔隙比、压缩系数、砂和碎石作颗粒分析等数据。
当穿越岩石层时,尚应提供岩石的物理性质和组成、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岩石的完整程度、岩石的层理走向等数据。
当遇到溶洞地层时,应采用测绘、物探等手段,查明溶洞的大小、形状和分布等情况。
2应提供地下水、江河或地表水的水样数据。
当穿越盐碱地时,应提供水质报告。
3应提供勘探孔综合报告(截面)图,并应提供相应的文字描述报告。
4.3.7水平定向钻法穿越设计前,应收集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资料。
4.3.8水平定向钻穿越的入土角和出土角,应根据穿越长度、穿越深度和管道弹性敷设条件等综合确定。
入土角宜为8°
〜18°
,出土角宜为4°
〜12°
。
4.3.9水平定向钻穿越的钻孔轨迹可由入土直线段、入土弧线段、水平段、出土弧线段、出土直线段等组成。
轨迹计算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执行。
4.3.10水平定向钻穿越的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管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管管径的1500倍,且不应小于1200倍;
2当采用PE管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PE管管径的500倍。
4.3.11水平定向钻穿越的入土直线段和出土直线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0mo
4.3.12当采用钢管穿越时,应对管道外防腐层进行防护,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层材料宜与管道防腐层兼容;
2当防腐层为三层聚烯烧类材料时,防护层宜采用改性环氧玻璃钢或玻璃纤维增强类材料;
3当防腐层为环氧粉末材料时,防护层宜采用改性耐磨环氧类涂料。
4.4顶管法穿越
4.4.1顶管法穿越的地质勘察勘探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应布置在管道设计轴线的两侧10m范围内,不宜布置在顶管管体范围内;
当顶管法穿越水域时,勘探孔应布置在管道设计轴线的两侧20m范围内。
2管道穿越河道或主要道路时,应在河道两岸和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布置勘探孔。
3矩形工作井和接收井的勘探孔应布置在四角,圆形井的勘探孔应沿周边均匀布置。
4勘探孔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井和接收井勘探孔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数量不宜小于2个;
2)勘探孔间距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勘探孔间距
场地等级
I类场地
n类场地
QI类场地
勘探孔间距(m)
30-50
50-100
100—150
3)当穿越暗埋的河、湖、沟、坑地段和可能产生流砂和地震液化的地段时,勘探孔应加密布置;
4)当穿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和河流的地段时,勘探孔的间距应能控制地层土质变化,且宜为30m〜100m;
5)当穿越铁道、公路、城市道路地段时,勘探孔不宜少
于2个;
6)当穿越河谷的地段,勘探孔不应少于3个。
4.4.2顶管法穿越的地质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应为管底设计标高以下3m〜5m;
当有特殊情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穿越河道时,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4m〜6m,并应满足管底勘探深度要求;
2当基底下存在松软土层或未经固结的回填土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3当基底下存在产生流砂、潜蚀、管涌或地震液化地层时,应予以钻穿;
4当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勘探孔深度应钻探至管底以下5m〜10m;
5当已有资料证明或勘探过程中发现黏性土层下存在承压含水层,且水压较大,需要降水施工时,勘探孔应适当加深,并应测量其水压。
6工作井和接收井的勘探孔深度宜取井底以下5m,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
4.4.3顶管法穿越的顶进方法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不宜采用顶管法穿越:
1土体承载力小于30kPa;
2岩体强度大于40MPa;
3土层中砾石含量大于30%或粒径大于200mm的砾石含量大于5%;
4江河中覆土层渗透系数大于或等于lmm/s。
4.4.4顶管法穿越顶进轨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进轨迹应符合线路总走向,并应根据水文、地质、地形、水土保持、环境、气象、交通、地下及地上其他建构筑物和管线的情况、施工工艺及管理条件确定;
2宜在淤泥质黏土、黏土、粉土及砂土中顶进;
3应避开地下障碍物;
4不应在活动性地震断裂带通过;
5顶管穿越河道时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河道的规划要求,并应在河床的最大冲刷线以下;
6曲线顶进轨迹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管道直径的1200倍。
4.4.5顶进管道上部的覆土层厚度,应根据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不宜小于管道外径的3倍,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4.6顶进管道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进管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或钢管,管道规格及接口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曲线顶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2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时,管材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和《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64。
的有关规定,管壁厚度宜为公称直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