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体悬挑式脚手架监督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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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实体(悬挑式脚手架)的监督检查标准,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2.范围
受监项目脚手架分部工程
3.依据
3.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4.基本术语及代号
4.1脚手架
为建筑施工而临时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
4.2扣件
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
4.3底座
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4.4立杆
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4.5水平杆
脚手架中水平杆件
4.5扫地杆
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水平杆
4.6连墙件
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构件
4.7剪刀撑
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4.8脚手架基本代号
H-脚手架总高度
h-步距(大横杆之间间距)
l-立杆间距(立杆之间跨度)
b-立杆横距(脚手架宽度)
5.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分类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有两种:
一是每层一挑,二是多层悬挑。
每层一挑是将立杆底部顶在建筑物结构部位上,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脚手板,形成施工层;
多层悬挑是利用悬挑梁、型钢桁架作为基础,通过分段卸荷的方法或分段悬挑的方法进行搭设脚手架,此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5.1常用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尺寸的要求
6.脚手架架体的基本要求
单层悬挑脚手架的斜杆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严禁把立杆连接在支撑模板的立柱上,确保结构受力的稳定性;
多层悬挑架的悬挑梁一端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的结构上,一端悬挑出建筑物作为基础,悬挑梁间距一般为1.5米为宜,脚手架高度超过50米或有特殊要求时按悬挑梁间距应计算的要求做相应的调整,多层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均按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求进行搭设,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物进行拉接,拉接点的要求应符合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连接点的要求进行设置。
悬挑式脚手架底层必须做全封闭处理,以防止物体打击。
其它均按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要求进行施工。
6.1钢管的基本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的主要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形式为主,脚手架主要构件有:
立杆、大横管、小横杆、剪刀撑、联墙件、脚手板、护栏及踢脚板;
各种管件应优先采用φ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或者采用φ51mm,壁厚3.0~4.0mm的焊接钢。
每根钢管长度不宜超过6.5m,同时重量不宜超过25kg,外径及壁厚允许最大误差为-0.5mm,长管弯曲≤20mm,短管弯曲≤10mm;
每根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处理。
6.1.1脚手架钢管尺寸要求(mm)
6.2扣件的基本要求
目前我国有可锻铸扣件与钢板压制扣件两种,锻铸扣件已经有国家标准和
专业检测单位,质量有保障;
对钢板压制扣件目前无国家标准,难于检查,故不推荐使用。
扣件螺栓必须有足够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安全储备。
一般扭矩控制50N.m,最大不得65N.m。
6.2.1扣件的形式
扣件分为直角扣件、回旋扣件、对接扣件
直角扣件:
用于连接两根互相垂直交叉的钢管
回旋扣件:
用于连接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钢管
对接扣件:
用于将两根钢管对接接长
6.3脚手板基本要求
脚手板基本分如下几类:
冲压钢脚手板、竹串脚手板、木脚手板和φ8或φ10钢筋网笆片脚手板。
6.3.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6.3.2冲压脚手板应涂防锈漆,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板面挠曲不大于12mm;
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板端用4mm钢丝绑扎,不得有腐朽和裂纹;
竹串脚手板竹片采用直径8~10mm螺栓,间距500~600mm拧成,宽度为30mm为宜,厚度不宜小于50mm;
钢筋网笆片一般为φ8或φ10钢筋条,间距20~50mm,焊接成1.8m×
0.3~0.5m的网片。
脚手板自重标准表
6.4脚手架荷载基本要求
脚手架活荷载标准值规定
7.脚手架各杆件的基本要求
7.1立杆
立杆属于偏心受压构件,由于荷载传递特征,增加脚手架整体稳定性,提高立杆的受力性能,立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杆必须搭设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在立杆内侧,这样设置一方面可以减短小横杆的跨度,另一方面可使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同时受偏心荷载而产生的弯矩方向相反,通过节点设置的小横杆,将里外两排立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结构架,共同作用,使里外两立杆弯矩产生互相抵消作用,较少变形,从而提高脚手架的稳定性。
2、立杆的结长时必须采用对接接长,不准搭接连接,试验证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承载能力大2倍以上;
3、由于接头部分受力比较薄弱,相邻立杆搭接应相互错开布置。
7.2大横杆
7.2.1大横杆是受弯构件,是限制立杆的侧向变形,步距越小立杆的稳定性就越好,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就越高,相反则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就下降;
7.2.2大横杆的步距一般为1.2m~1.8m之间为宜;
7.2.3大横杆接长可采用对接方法,也可以搭接方法,一般采用对接搭长,这样搭长便于小横杆搭设相邻接头应交错布置,同时接头位置应避开跨中及弯矩最大的地方;
7.2.4大横杆的搭设方法应以脚手板铺设材料而改变,当脚手板采用竹笆或钢筋笆脚手板时,大横杆应放在小横杆上面,小横杆按不大于400mm的相等间距采用直角扣件固定;
当采用冲压钢板或木脚手板时,小横杆放在大横杆上面,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7.3小横杆
小横杆属于单跨简支梁受弯构件,主要传递脚手板荷载及稳定、提高脚手架整
体稳定性;
小横杆搭设要求如下:
1、必须在每个节点处设立一根小横杆;
2、
小横杆两端必须用扣件拧紧,不能只紧固一端。
7.4扫地杆
扫地杆是设立在离地面不大于200mm大横杆,以固定立杆底部位置,约束立杆向下或水平移动。
7.5剪刀撑
7.5.1剪刀撑主要是改善脚手架的方格形构架的缺陷,防止脚手架的纵向变形,加强脚手架整体稳定性。
7.5.2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成45~60度,跨度应为立杆的5~7个间距并大于6m;
7.5.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不采用对接形式,采用搭接形式进行接长,搭接处必须两个扣件以上进行固定,搭接长度600~1000mm为宜。
剪刀撑的斜杆必须与立杆交点固定,还必须与小横杆的伸出端固定,增强固定点扣件数量;
7.5.4脚手架高度小于或等于24m,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剪刀撑必须由底部到顶部连续设置,中间不能间断,并且剪刀撑距离不得大于15m;
7.5.5脚手架高度超过24m,脚手架必须整个外立面设置连续剪刀撑,并在脚手架转角处设置水平剪刀撑以加强脚手架整体刚度。
7.6连墙件
7.6.1连墙件不但可以防止脚手架因风载向内或向外侧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脚手架的中间约束,减小脚手架的计算高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整体稳定性;
7.6.2连墙件既是受拉又是受压的管件,抗拉及抗压力均不能小于10KN;
连墙件位置距节点不能大于300mm,梅花装布置,脚手架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可以采用柔性拉结点,脚手架高度超过24m时,必须采用采用刚性拉节点,柔性节点采用预埋φ8钢筋与脚手架帮扎在一齐;
刚性节点采用预埋φ48钢管在建筑物内,脚手架与预埋钢管用扣件连接在一齐。
8脚手架其它构件的基本要求
8.1脚手板的基本设置
8.1.1脚手板应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牢,离墙体不大于150mm;
8.1.2采用不同材质的脚手板固定方法也各异,竹脚手板应按主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采用对接平铺,四角采用φ1.2MM钢丝绑扎固定;
采用木脚手板或钢脚手板下部小横杆间距不应大于1m,脚手板可以对接或搭接;
8.1.3脚手板应每隔4步架满铺一层脚手板,施工时应铺设上下两步,上步板为作业层,下面层为保护层,如果保护层脚手板保护可以用安全平网代替。
8.2门洞架设的基本要求
脚手架开门洞时立杆及门洞上部横杆应加强,立杆宜改成双立杆形式并在门洞两侧增加斜杆,以增强洞口卸荷能力,上部横杆应设成桁架形式。
8.3通道架设的基本要求
8.3.1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通过专用施工通道行走,不能攀爬脚手架,通道应设附着在脚手架上或靠近建筑物单独设置;
8.3.2通道构造要求:
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运料通道不小于1.5M,坡度宜不大于1:
3,通道拐弯处应设平台,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平台栏杆搭设应符合构造要求;
通道必须满铺脚手板并且固定牢固,斜道必须有防滑措施或设置脚踏板。
8.4密目式安全网设置的基本要求
脚手架的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以减小物体打击及施工灰尘;
安全网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绳索,宜每隔45CM与脚手架钢管系牢。
8.5卸料平台的基本要求
卸料平台应单独做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施工荷载按3KN/m2计算;
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相连,宜采用独立式、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如悬挑型钢支撑式、独立搭设钢管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平台应设置标志牌并规定使用荷载。
9搭设高度25米至50米之间脚手架特殊要求
9.1构造要求
脚手架应对杆件间距进行核算,并构造上对脚手架整体稳定进行加强;
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整体设置,中间不能断开,横向应加强水平斜撑,在小横杆之间设置之字形布置,每隔六跨并在转角处设置;
连墙件不得采用柔性连接法,必须采用刚性连接,随高度得增加,密度应相应调整,一般为两步三跨为宜;
沿脚手架外侧高度每隔24米设置一道安全挡板为宜。
9.2杆件要求
立杆应缩小间距提高脚手架整体承载能力,立杆间距应符合表5.1的要求;
立杆可以改成双立杆形式或分段钢丝卸荷的形式,双管高度不宜高于24m,接长时采用主立杆对接形式,并在对接处增加附加立杆,保证接口的刚度,各钢管间扣件钮矩必须达到40KN·
m。
一般为50~60KN·
10搭设高度超过50米以上脚手架特殊要求
10.1分段搭设、分段卸荷要求
脚手架超过50米应采用钢丝绳分段卸荷的整体方法或采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分段搭设为宜;
10.1.1采用钢丝绳分段卸荷的整体方法是按脚手架搭设高度及施工荷载把脚手架分段划分成若干段,通过钢丝绳固定在建筑物上,对脚手架进行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卸给建筑;
一般情况,分段高度在12~18米之间,不得超过20米,钢丝吊点水平间距以3跨为宜,斜拉钢丝绳的水平交角应大于tgα≥5为宜(α为水平交角),吊点必须选择在大横杆、立杆、小横杆交点处,钢丝绳必须绕过大横杆底部兜紧,各个节点斜拉钢丝绳必须同步受力,避免脚手架受力不均匀变形;
10.1.2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分段搭设每段高度不宜超过24米,具体规定见悬挑式钢管脚手架要求。
10.2杆件要求
立杆应缩小间距提高脚手架整体承载能力,立杆间距应符合表5.1得要求;
10.3构造要求
连墙件不得采用柔性连接法,必须采用刚性连接,随高度得增加,密度应相应调整,一般为两步三跨为宜。
11.相关文件
QR7-0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12.使用记录
QR7-01-04-1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体(悬挑脚手架)监督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