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答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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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答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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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答案 (1).docx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1、经济法: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3、经济法律关系:

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4、经济职权:

是国际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他们的立功难道人员、法定代理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本身植物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

5、工业企业法是有关确立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由工业企业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生产资料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商品经济组织。

7、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业务的各类企业。

8、私营企业法是确认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机关对私营企业的宏观调控关系以及私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10、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姿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济,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反但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1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合作企业法,用书面合同规定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经济组织。

13、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14、外商投资企业法:

是指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调整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7、有限责任公司:

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8、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9、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利息的有价证券。

20、可转换证券,是指上市公司发行,可依一定条件转换为股票的债券。

21、企业破产法是指调整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分配,公平清偿给全体债权人,或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进行企业整顿,避免破产时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2、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的一个行使债权,破产参与权和决议权的机构。

23、计划法是关于规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计划管理体系中地位,以及调整他们在计划编制、审批、执行、检查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机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4、固定资产投资法,是确认和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在事实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5、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关系,是指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机关在领导和组织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6、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拨款。

是指建设项目的资金山财政部门以预算支出的方式拨付给建设单位无偿使用。

27、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职能权利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炎—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9、财政管理体制,指划分中央同地方各级政权之间以及国家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财政管理职权、财政收支范围等内容的法律制度。

四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个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

31、预算管理职权,即预算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利以及对于国家的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利的总称。

32、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3、国债法是指国家在借款和发行、使用、兑付、流通政府债券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5、产权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通过购买、出售、兼并拍卖等方式,将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企业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6、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37、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急务对纳税人依法征税和进行税务监督管理的总称。

38、中国金融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中因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商业银行是指依法成立,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是经营货币金融业的特殊组织。

40、银行业监督管理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

41、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2、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43、价格法,是调整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4、政府指导价,是指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规范基准价。

45、会计关系,是指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46、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

47、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热源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48、审计关系,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家资产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期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49、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0、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占有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

51、森林法,是调整人们在是森林的管理、养护、营造、合理利用和林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2、草原法,是调整人们在草原资源的管理、保护、建设和合理开发利用过程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3、环境保护法,就是关于调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有关确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54、"三同时”制度:

也是环境保护和基木建设共同的一项基木制度,它要求一切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一切可能给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工程项目)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4、对外贸易,是指以一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主体为一方,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间进行货物、金属和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

56、对外贸易法,是指在调整对外贸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对外贸易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7、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8、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对外贸易管理和合作活动,享有对外贸易权利,承担对外贸易义务的当事人。

59、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0、采用欺骗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伪冒或仿冒的或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6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或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6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晶、务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主题违反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64、产品瑕疵责任,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因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即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质量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的责任。

65、产品缺陷责任,也可直接称为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为的其他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6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7、保障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苟安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68、知悉真情权也称了解权、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69、房地产法,是指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0、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71、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72、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73、破产法中的和解,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企业延迟清偿债务的期限、企业进行整顿的方案、内容、计划等问题达成的和解协议。

《经济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3、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

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4、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5、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

答:

特征:

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简述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答:

出资方式: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设立程序:

1.合伙人产生合伙意向进行合伙商谈;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3.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5.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6.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7、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设立条件

答:

基本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个人独立的经营体,它既不同于人合企业的合伙企业,也不同于作为资合企业的公司,它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4,个人独资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是一种独立进行商品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个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行业相符合;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包括投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即个人投资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和个人独资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8、在哪些行业中或情况下,合营企业合同中应约定合营期限

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规定,属下列行业或者情况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一是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相,维修,咨询等;二是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三是从事资源戡查开发的;四是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9、简述合作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

1,合作企业的主体包括外方合作者和中方合作者;2,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的合营企业;3,合作企业设在中国境内.

10、简述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

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设定的;2.外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3.外资企业的资本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1、浦述外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答:

权利:

(1)财产所有权;

(2)经营管理权.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权,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权,劳动人事权和土地租用权等;(3)解决争议请求权。

义务:

(1)登记义务.

(2)纳税义务.(3)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1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答:

1,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II起未逾3年的人;(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本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义务:

⑴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⑵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但法律有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的除外;(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5)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6)董事,经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7)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4、简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答: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5、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

答:

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2,预算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连,具有严格的周期性;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16、简述国债形式特征。

答:

(1)国债的自愿性;

(2)国债的有偿性;(3)国债的灵活性。

17、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哪些特点

答:

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我国主权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采购资金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即由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所形成的财政资金;三是采购程序的法定性,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有严格的限定性;四是采购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

18、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特征

答:

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9、简述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答:

税法作为国家制定的特殊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具体说,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税收活动必须以税法为依据.税法是国家向社会组织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收和税法的关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保证其实现.因此,税收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现象所体现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

20、简述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答:

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22、简述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条件。

答: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3、简述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

答: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法律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4、简述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答:

权利:

1,自主制定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吉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义务: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2,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3,经营者不得在加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5、简述《会计法》确定的会计原则有哪些

答:

1,合法性原则;2,单位负责人负责原则;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4,统一性原则。

26、简述审计的特征.

答:

1,它既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又是经济监督的一种方法;2,审计必须由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依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内部审计也必须如此;3,审计的对象是会计,包括会计资料以及与会计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4,审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间接的,必须通过对会计活动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的审查来进行;5,审计是为了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6,审计具有多种职能.

27、简述环境污染的特点.

答:

1.公害性:

环境污染不受人们任何差别影响,一律受害,不受地区,国界限制,到处危害;2.潜伏性:

许多污染不及时发现,长期潜伏,“慢性杀人”,一旦爆发,则往往不可收拾;3.长久性:

许多污染长期地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4.复杂性:

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一旦释出形成新的污染物,令人防不胜防;5.代价高:

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高昂代价。

28、简述反垄断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答: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限制竞争协议;(3)企业合并;(4)行政性垄断。

29、简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答:

1,特定的经济部门;2,知识产权领域;3,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和联合行为。

30、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答: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31、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是什么。

答: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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