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饱和聚酯树脂安全技术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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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饱和聚酯树脂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
不饱和聚酯树脂
有害物成分
含量
苯乙烯
20~40%
树脂
60~80%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经: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
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
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
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
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
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爆炸危险:
易燃,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三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情形严重时应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不要催吐,否则可能会进入肺部。
马上喝两杯水或牛奶。
立即就医。
第四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第五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工作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处理人员戴自给式正压呼吸器,穿消防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空间。
小量泄漏:
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也可用大量的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的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六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避免直接与有毒材料接触。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所有员工必须随时熟悉危险品的使用方法和清洗方法。
操作人员须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或空气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
远离热源、火种,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灌注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米/秒),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聚集。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所有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酯树脂、胶衣和胶黏剂必须贮存在23℃以下并且远离阳光直射。
贮存温度每升高10℃,树脂的保质期会减少一半,因此,一些快固化材料会比标准产品贮存期更短,树脂贮存最低温度不低于16℃,如果树脂变冷,建议在使用前正确揽拌。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
应与氧化剂、酸类等物质分开存放。
盖上不能有积水,一旦开桶,因温度差异造成桶内的真空,会使这些水混入树脂。
树脂一旦开起,保质期就会缩短。
建议使用树脂时,遵守先开先用原则。
污染物会对树脂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建议树脂在不用时,密封保存。
考虑到保质期的局限性,在使用不新鲜材料前一定要先晃动。
不宜大量或久存。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第七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
中国MAC(mg/m3)50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注意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配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保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毕,淋浴更衣。
第八部分理化性质
外观及性状:
液体(含苯乙烯),浅色,略带气味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天然大理石、玻璃钢、涂料生产。
熔点:
不适用相对密度(水=1):
1.14
沸点:
146℃相对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折射率:
无资料
闪点:
无资料爆炸上限(%):
无资料
引燃温度:
无资料爆炸下限(%):
无资料
最小点火能(mJ):
无资料最大爆炸压力(MPa):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甲苯、二甲苯、溶剂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九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常温下稳定危害:
聚合
禁忌物:
金属盐,强氧化剂、苛性苏打、强路易斯酸或其它无机强酸,特别是脂肪族伯胺或仲胺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刺激性:
无资料
亚毒性和慢性毒性:
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二部分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废物储存参见“储存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十三部分运输信息
危规号:
33645UN编号:
包装分类:
Ⅲ包装标志:
7
包装方法:
220千克每桶、1400千克每桶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进行配装。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立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四部分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实施);《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实施;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其划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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