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34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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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34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人民检察院对赵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则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赵某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如果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
C、如果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民事裁定的形式维持原判
D、赵某仅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刑事部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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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
参见《刑诉解释》第33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
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刑诉解释》第33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刑诉解释》第313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2.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31题,单选)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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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不起诉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害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所以,A、B选项错误。
该条同时规定,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本题选D。
3.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26题,单选)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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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陪审团制度,目的不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而是通过参与审判和制约法官以实现司法的民主化。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团和法官则分别负责定罪与量刑工作,因此,B正确。
《人民陪审员法》第9条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第1
4.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2017年卷二26题,单选)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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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4节>关联性规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调整证据证明能力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资格的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
第二,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证明价值大小的问题,比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
本题选C。
5.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二33题,单选)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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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3款规定: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故BC正确。
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对于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故D正确。
本题选A。
6.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
A、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C、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D、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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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2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所以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7.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
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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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证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8.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D、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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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查起诉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9.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
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
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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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根据第108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祖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故A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146条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错误。
第138条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
10.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
(2015年卷二25题,单选)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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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3节>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证据的理论分类。
根据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还是经过中间环节,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的证据,称为原始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即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方面的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独立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
A选项中,侦查人员提取到的甲的指纹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属于原始证据,但不能独立证明盗窃行为是甲所为,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11.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4题,单选)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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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1款规定:
“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故A错误。
《意见》第14条规定:
“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故B错误。
《意见》第16条第2句规定:
12.以下关于刑事证明的说法,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甲诈骗乙案中,甲的欺骗行为使乙陷入错误认识,属于证明对象
B、丙盗窃案中,丙因申请回避而提出的审判员接受请客的事实,各方均未提出异议,该事实属于免证事项
C、“证据确实、充分”既是有罪的证明标准,也是无罪的证明标准
D、自诉案件的反诉人对其反诉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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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5节>刑事诉讼证明对象
【答案】:
C
【解析】:
需要证明的事项有两个:
一是实体法事实。
包括定罪的事实(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与量刑的事实。
二是程序法事实。
甲的欺骗行为使乙陷入错误认识,属于定罪的事实,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
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属于免证事项,因此B选项表述正确。
证据确实、充分是有罪的证明标准,不是无罪的证明标准。
疑罪有可能从无,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
自诉案件的反诉人是反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
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13.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
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5题.单选)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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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人员离任后担任辩护人的限制与辩护人人数。
《最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
据此,齐某并非一概不得担任A县法院的辩护人,A选项错误。
同时,法律仅禁止审判人员
14.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和赵某故意杀人一案,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为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王某未E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
B、华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华某律师认为该案事实认定错误,量刑过重,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遂决定对上诉进行不开庭审理
C、闫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梁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梁某认为自己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决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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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15.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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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程序的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可以延长3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
16.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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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8章>第3节>重新审判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所以AB选项正确。
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
1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2017年卷二33题,单选)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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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4节>两审终审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本题选C。
18.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38题,单选)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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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3节>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故A、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故C项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433条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
19.李某因故意杀人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
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立即进行改判
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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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3节>死刑执行的变更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停止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1款、第263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该
20.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27题,单选)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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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审查判断。
《最高法解释》第109条规定:
“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
(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
”所以,A、B选项错误。
第89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所以,C
21.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
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27题,单选)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公职人员与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制度。
按照新法,贪污贿赂罪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题目本身就是错误的,无法选择正确答案。
按照旧法解析如下:
《六机关规定》第3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中的非法拘禁罪由于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所以也是符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因此属于“在检
22.刘列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出现下列哪种情形将导致案件必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
A、刘某系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儿子,案件公开后,引发全市热}义
B、王某被逮捕后供认了全部罪行
C、王某系先天性耳聋
D、刘某系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本题考查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选项C正确。
23.某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报案人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告知报案人此案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
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
D、将报案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