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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 本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风景区性质与规模 6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 8

第四章 总体布局 8

第五章 保护培育规划 16

第六章 核心景区规划 20

第七章 风景游赏规划 21

第八章 典型景观规划 24

第九章 游览设施规划 25

第十章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31

第十一章 植被规划 32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35

第十三章 基础工程规划 39

第十四章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3

第十五章 分期发展规划 44

第十六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5

第十七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47

第十八章 防灾规划 51

第十九章 附则 55

附表一: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组织一览表 56

附表二: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居民点调控一览表 63

附表三: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64

附表四: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码头规划一览表 65

附表五:

风景区用地一览表 67

附表六风景区用地分类表 68

附表七:

现状建筑风貌控制一览表 74

附表八: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评价及规划用地建议说明 82

附表九: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 8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是重庆市市级风景名胜区,长寿区旅游业发展和三峡旅游热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发挥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保护风景资源,加强风景区管理的科学性,统筹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0);

10、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

1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12、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1993);

13、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1994);

14、《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2000);

15、《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

1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7、《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18、《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20、《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1、《长寿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22、《长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3、《长寿区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03-2020)》。

第三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与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强制性)法律性规定

本规划适用于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

凡在本规划区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原则

优先保护风景区自然山水、生态和景观敏感地区及历史文化传统地区,维护和强化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以及区域原有物种多样性。

2、区域协调、科学发展原则

解决风景区人与资源以及资源各要素之间配置的空间关系与时间进度。

协调各景区及村镇面临的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矛盾,促进旅游业与农业、渔业等其他产业的良性互动。

形成环境互补、产业互动的共同发展格局。

3、合理利用、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城乡用地和空间布局充分挖掘和利用风景区生态景观资源、乡土文化资源和土地空间资源,合理开发景区景点游览项目。

4、弹性递进、永续利用原则

坚持以人和自然和谐为风景区发展主线,通过合理分期、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弹性递进的方式发展经济,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5-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远景控制2050年。

第二章 风景区性质与规模

第七条风景区性质

以“湖、岛、山”山水风光为核心主体景观,融自然和人文协调统一,集游览观光、参与体验和休闲度假功能为一体的湖泊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强制性)风景区规模与范围

1、风景区规划范围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北纬107度12分12秒—107度12分3秒、东经29度52分37秒—30度3分32秒之间东部界线以长飞路(长寿-但渡-临丰-长寿湖-云集-飞龙-垫江)为界,南部自东向西分别以龙溪河-井角湾-江家桥为界,西部自南向北分别以临封镇行政边界-长寿湖镇行政边界-龙河场-金竹湾-龙溪河为界,北部自西向东分别以石包路(石堰-沙石-垫江包家)-长寿区行政边界线-石坝坡-长碾坪-回龙湾-临江寨为界。

本规划总用地为245.22平方千米,包括长寿湖水面65平方千米。

2、外围保护地带

指风景区外围大、小河流域水源地、北部涪陵边界处山体分水岭地区。

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37.41平方千米。

第九条风景区环境容量

风景区日环境容量为1.37万人/天,其中田园风光景区2500人/天,水上动感娱乐景区5000人/天,林地生态景区2000人/天,狮子滩人文景观区4200人/天。

风景区年环境容量为411万人/年,其中田园风光景区75万人/年,水上动感娱乐景区150万人/年,林地生态景区60万人/年,狮子滩人文景观区126万人/年。

第十条风景区游人容量

风景区近期2010年游人容量为89万人次/年,远期2020年游人容量为160万人次/年。

第十一条床位与服务人员规模

1、规划2005~2010年配套旅游床位数达到4667床,远期2011~2020年旅游床位数达到5958床。

2、旅游从业人员数量

类别

2010年

2020年

直接从业人员

2334人

2979人

间接从业人员

9336人

11916人

第十二条人口规模

1、常住人口:

风景区内常住人口14.31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8.3万人。

2、职工人数:

风景区职工人数为1.48万人,其中直接服务人数为2979人,间接服务人数1.19万人。

3、游人人数:

2020年预计游人人数为160万人次/年。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十三条景区分级评价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依据《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生态敏感度分析结果以及对风景区生态环境全面保护和适度开发的要求,进行了分级保护规划,共分为三级保护,风景区分级对应保护分级,即分为一级景区(一级保护区)、二级景区(二级保护区)、三级景区(三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地带。

第十四条景点分级评价

依据长寿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的特点,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风景资源评价指标层次表的有关规定,对所选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析,并作出景点等级评价。

1、一级景点(1个):

长寿湖。

2、二级景点(7个):

沙田柚基地、东林寺、周恩来视察长寿塑像群、湘子山、安顺岛、长寿湖大坝、六角亭。

3、三级景点(21个):

高峰岛、风雨亭、万寿林地、古栈道、团三堡、西部岛群(同心岛、壶梁、瀛洲、方丈、蓬莱、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赵云寨、跳石瀑布、浴滨岛、沙石镇田园、恐龙化石遗址、大坪岛、人头山。

第四章 总体布局

第十五条总体布局

采用“一心三组团”空间布局结构。

1、“一心”:

长寿湖主体水域形成的水上娱乐动感景区是风景区核心,是未来发展建设重点。

可进行赛龙舟、游艇竞技、水上休闲中心、水中观山等多种水上游赏项目开发和建设。

2、“三组团”:

指田园风光景区、林地生态景区和狮子滩人文景观区,根据各自景观资源特色组织开发休闲养生、野外生存、山寨篝火、岛上湖浴、森林浴、农家乐等游赏项目。

第十六条水上动感娱乐景区

1、景区范围:

长寿湖主体水域及沿岸、大坪岛、高峰岛、罗山半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同心岛、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等。

景区总面积70.94平方千米(含景区范围内的湖面)。

2、功能定位:

以水景为主。

水上娱乐休闲中心、度假休闲区、野外活动。

3、主要景点:

长寿湖主体水面、高峰岛、古栈道、风雨亭、安顺寨、人头山、大坪岛、罗山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同心岛、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

4、规划总体思路:

以水上游赏、体验和娱乐项目为主、沿岸景点观光为辅的核心景区;景区内25度以上的耕地退耕建设风景林,改善植被结构,营造多层次森林群落。

长寿湖水上活动区域必须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以外。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长寿湖主体水面:

水上运动和休闲游览项目主要场所。

沿岸为生态保护地带,进行植被恢复。

维护不稳定山体和库岸,并禁止游人进入。

在长寿湖滨浴岛附近水上设置救援中心。

(2)人头山:

特色山体景观。

景点主入口设在水上码头。

保留和修整沿湖绿化及山体轮廓。

设湖滨浴、飞碟打靶、野营等游赏项目。

(3)安顺寨:

恢复原有寨门,整修现状民居建筑,成为体现传统民俗风情的特色景区。

寨内设民间工艺馆、茶肆、戏楼等。

规范和整治现有农家乐项目。

(4)罗山半岛“滨湖戏水”:

水上动感娱乐中心。

北部港湾设置水上运动基地、游艇俱乐部,西部建设运动休闲公园。

开展水上乐园、滑水速降、碰碰船、滑翔伞、速降、水上飞机、泳吧、水中舞会等游赏项目。

补栽树木,增加植物种类,建设绿色节点。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5)大坪岛:

以田园度假休闲为主。

配置小卖部、餐饮店、文化娱乐、生态厕所,电话亭等设施,为水陆交通进行旅游线路转换的游客提供服务。

(6)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心印岛:

沿岸线开发阳光浴场,形成岛屿休闲圈。

保持各岛植被丰度,在满足环境容量条件下组织旅游项目。

第十七条林地生态景区

1、景区范围:

天伦岛以北的长寿湖小河流域及沿岸陆地部分,包括云集镇以北,万胜、万寿林地区域。

景区总面积60.61平方千米(包含小河流域水面)。

2、功能定位:

以植被景观为主。

休闲运动、森林公园、野外宿营、狩猎区。

3、主要景点:

小河流域、万寿场森林。

4、规划总体思路:

游赏项目必须考虑水源保护。

加强原生森林保护,控制车辆和游人量,规划必要的步行游览路线。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小河流域:

限制游人容量,沿岸禁止开发性建设活动,25度以上坡地退耕建设风景林。

整治地质灾害、危岩区域。

(2)万寿森林:

风景区天然林区之一。

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加强封山育林和植物造景,突出山脊轮廓和制高点。

森林边缘可设森林浴、野外宿营、人工狩猎区等游赏项目。

森林入口设景区出入标志,并在交通主要节点处设导游小品。

第十八条田园风光景区

1、景区范围:

大河流域北部,以及沿岸陆地部分。

总面积78.63平方千米。

2、功能定位:

以田园风光体验为主。

田园风光游览、水上漫游、野营。

3、主要景点:

大河流域、沙石镇田园。

4、规划总体思路:

规范和引导农家乐,恢复田园风光景观资源,合理组织水上路线,严格限制游赏项目内容和强度。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1)沙石镇田园:

依托农业高科技观光园建设古今农业风貌特色区,建设旱地农业示范园、立体农业示范园,安排科研人员定期举办生态农业普及知识讲座,并安排专职导游进行全程讲解,游客参与庄稼采栽,体验农夫感受。

改造现有民舍,形成田园风格。

(2)大河流域:

合理组织水上游线;保护大河流域沿线自然植被和山体。

第十九条狮子滩人文景观区

1、景区范围:

长寿湖镇为中心的狮子滩人文景观区,西南到沙田柚基地,东北至长寿湖西岸高峰岛一线。

景区总面积35.04平方千米。

2、功能定位:

以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为主。

建筑人文景观游览、休闲度假、会议商务、步行休闲、商业购物、旅游综合服务基地。

3、主要景点:

风景区入口广场、长寿湖大坝、周恩来视察长寿塑像群、六角亭、跳石瀑布、湘子山、东林寺、恐龙化石、赵云寨。

4、规划总体思路:

建设风景区人文景观中心。

重点开发一日游路线。

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

恢复东林寺民俗节庆内容,加强沙田柚基地水果产品的建设,完善长寿湖镇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主要人文景点,包括商务休闲区,商业购物区,沿岸步行休闲区、风景区入口广场等。

(1)周恩来视察长寿塑像群:

以塑像群为中心建设人文景观广场。

广场周边建筑高度控制在4层以内,塑像群与湖面之间应设视线通廊。

(2)跳石瀑布:

划定跳石瀑布景点,保护两岸植被及自然地貌。

(3)湘子山、赵云寨整修:

整修进寨道路,建造山寨大门,恢复山寨民俗建筑。

组织民俗歌舞、篝火等娱乐节目,展示古时山寨生活。

加强山寨植被抚育,形成多层次常绿阔叶植被。

(4)沙田柚基地:

建设沙田柚基地游览项目,主要入口处设置沙田柚产展销中心,组织筹办一年一次的长寿湖沙田柚展销节。

第二十条景点规划

序号

景点名称

景点内容

景点特征

景点等级

1

长寿湖

长寿湖水面

湖光山色相映成趣

一级

2

周恩来视察长寿湖塑像群

周恩来视察长寿湖时的场面

叙述和见证长寿湖发展的历程

二级

3

六角亭

六角亭

优雅朴实

二级

4

跳石瀑布

自然瀑布

美丽而具动感

三级

5

湘子山寨

民俗山寨

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

二级

6

赵云山寨

民俗山寨

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

三级

7

沙田柚基地

沙田柚等水果林

优美的田园风光

二级

8

恐龙化石遗址

恐龙化石的遗址

科普教育

三级

9

东林寺

寺庙

强烈的宗教氛围

二级

10

安顺寨

民俗、文化娱乐景点

文化与娱乐一体

二级

11

人头山

自然山景

景色秀丽山湖一体

三级

12

罗山岛

植物园、游艇俱乐部

娱乐休闲

三级

13

高峰岛

古栈道、安全性攀岩

历史遗迹的再现、挑战极限

三级

14

风雨亭

亭榭

古典建筑

三级

15

寿山

野外生存

感受自然中原始生存的乐趣

三级

16

团三堡

湖边垂钓

享受垂钓的悠闲和惬意

三级

17

大坪岛

田园风情、度假休闲、水上娱乐

自然人文景观与娱乐项目相融合

三级

18

沙石镇田园风光

田园风情

具有浓郁的田园风情

三级

19

壶梁

岛屿娱乐

湖中岛屿如珍珠镶嵌

三级

20

瀛洲

岛屿娱乐

湖中岛屿如珍珠镶嵌

三级

21

方丈

岛屿娱乐

湖中岛屿如珍珠镶嵌

三级

22

蓬莱

岛屿娱乐

湖中岛屿如珍珠镶嵌

三级

23

心悦岛

岛屿娱乐

绿化植被丰富,景色悠然

三级

24

心印岛

岛屿娱乐

绿化植被丰富,景色悠然

三级

25

连理岛

岛屿娱乐

开发“湖浴”旅游项目

三级

26

天伦岛

岛屿娱乐

开发“湖浴”旅游项目

三级

27

万寿林地

自然森林

山林茂密,植被郁郁葱葱

三级

28

坝上远眺

在坝上远眺山水风光

山、水、人结合,呈现一副美丽的画面

二级

29

高峰岛古栈道

古栈道思古

历史遗迹的现代体验

三级

第五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一条(强制性)功能分类保护

1、自然景观保护区:

环湖消落带、常年水位线外延100-350米、高程330-350米之间的区域,北部的大河和小河流域源头水地区、东部自然植被较为完整的山体。

总面积约64.49平方千米。

2、史迹保护区:

东林寺及千手观音造像,建于南朝,位于临封场北1.5千米,景观形态为建筑及石刻艺术;周恩来题词纪念亭(六角亭),建于1958年,砖木结构,位于长寿湖拦河坝后山,景观形态为历史见证建筑物。

总面积约0.86平方千米。

3、风景游览区:

安顺岛,人头山岛,高峰岛,大坪岛、三台堡、寿山、壶梁、团三堡等群岛或半岛,小河流域的心印岛、心悦岛、连理岛、天伦岛,万寿场森林游览区,大河流域高庙沿湖生态农业观光区,临封镇人文景点区。

总面积约16.24平方千米。

4、风景恢复区:

风景区边缘自然植被稀松、易诱发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相对的严重地区。

总面积约33.19平方千米。

5、发展控制区:

风景区内以上四类以外的地区。

长寿湖镇和镇区北部长寿湖西岸片区,是主要生产生活区和旅游综合服务基地;西岸北部龙河场、乐温场发展片区,为生态农业以及特色农副产品基地和北岸居民搬迁新村;长寿湖东岸云集镇、万寿场发展片区,为东岸居民搬迁新村。

总面积约65.44平方千米。

第二十二条(强制性)功能分区保护要求

1、自然景观保护区:

严禁开山取石及破坏自然植被、山体和湖岸的行为。

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除少量旅游接待、景点建设、安全防护和生态修复建设以外,不得安排其他无关建设设施。

控制游人有序进入,可配置必要步行游览设施和环保型交通工具;除已规划控制过境交通线路外,其他区域严禁机动交通工具及其设施进入。

2、史迹保护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东林寺和六角亭两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具体方法为设置文物保护公园。

3、风景游览区:

严禁开山采石、污染环境。

可适度开发利用资源和安排游赏项目。

应调控游人规模、机动交通及旅游设施配置,并分级限制当地居民活动进入。

严格控制本区建筑设施性质、规模、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

4、风景恢复区:

恢复、培养、抚育、涵养和保持自然生态环境。

引导、控制村民垦殖类型和垦殖强度,减少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杜绝破坏性生产活动。

搬迁、合并小型居民点,限制游人和居民活动。

5、发展控制区:

可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与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游赏设施及服务基地,安排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但应该分别控制各项设施的规模与内容。

禁止开山采石、乱砍乱伐、破坏山体、污染环境、毁林开荒。

第二十三条(强制性)分级保护

风景区分为三个等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地带。

1、一级保护区:

对应分类保护中的全部自然景观保护区64.49平方千米,以及湖心的大坪岛、三台堡、寿山、壶梁、团三堡等风景游览区6.56平方千米。

总面积为71.05平方千米。

2、二级保护区:

对应分类保护中除纳入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风景游览区9.16平方千米,全部史迹保护区0.86平方千米和全部风景恢复区33.19平方千米。

总面积为43.21平方千米。

3、三级保护区:

对应于分类保护中的发展控制区,是一、二级保护区以外,风景区范围以内的所有区域。

总面积为65.96平方千米。

(4)外围保护区:

风景区界线外500~1000米范围内;龙溪河上游沿河100米范围内为外围保护区,保护面积为137.41平方千米。

第二十四条(强制性)分级保护要求

1、一级保护区:

严格保护区内山体、水体、植被、动物,实施针对性的自然保护措施。

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和开山采石。

严格控制游人规模和活动性质。

加强当地居民和游客的自然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集雨范围内营建水源涵养林,严禁污水、污物直接排入水体,保护水源环境。

除必要的生态修复、安全防护、观景服务、景点建设外,不得修建其他任何建筑构筑物,并严格控制建筑风格、体量、尺度、色彩、规模和选址。

2、二级保护区:

可开展强度较大的旅游活动,设置少量旅游接待设施,控制其体量、风格和选址,不得设置与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

严禁乱砍乱伐,破坏景观、污染环境,25度以上山地退耕还林还草,保持水土、保护生态平衡;保持地形、地貌特色,不得开山采石。

3、三级保护区:

减少生产用地农药、化肥的使用,不得建设发展产生各种污染或破坏环境的乡镇企业和项目,加强旅游服务点和农村居民点污水污物的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退耕25度以上坡地,在主游线视线范围建成茶、果等经济林或风景林。

按规划控制村镇和旅游服务基地建设规模。

4、外围控制地带:

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培育,严禁乱砍伐、开山采石和污染性乡镇企业等破坏环境项目建设。

第二十五条保育措施

1、以立法或政府令形式,保证保育规划具体实施,使现有景观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2、设立各级风景管理机构,依法加强管理。

3、加强对现有居民点的控制和管理,严禁乱扩、乱建以及破坏风景区行为。

4、景区内建设严格按规划进行,严防以牺牲景区利益谋取私利。

第六章 核心景区规划

第二十六条范围划定

核心景区包括规划区内长寿湖湖面,以及规划中确定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

核心景区范围:

西部从北到南为风景名胜区边界-余佳湾-王家寺-陈家岩-粉房-焦家下湾;南部从西向东为黑石坡-柏林湾-竹林湾-大燕窝;西面从北至南为小燕窝-黑竹林-大沙磅-屋基湾;北部从东到西为双桂湾-皮家岩-岳家沟-龙颈湾-坝子坡-汪家冲-桐子湾-新店-沙罐岩-凉水井-上新湾-石塔坡。

规划总面积130.45平方千米,其中包括自然景观保护区64.49平方千米;部分风景游览区0.1平方千米;史迹保护区0.86平方千米;长寿湖湖面面积65.00平方千米。

第二十七条保护措施

1、核心景区的保护重点是长寿湖水环境质量,以及湖区两岸良好的动、植物资源。

必须严格按照自然景观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的相应保护措施实施,稳定长寿湖生态环境系统。

2、核心景区应该立桩定界,明确核心景区界线及范围。

3、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分别做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措施。

5、建立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系统,严格实施对核心景区保护、规划以及建设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6、加强宣传,使游人和当地居民自觉、主动地参与保护工作。

第七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二十八条游赏内容组织

1、水上动感娱乐景区

核心游赏区之一。

景区的主景为长寿湖水面及沿岸、大坪岛、高峰岛、罗山半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同心岛、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天伦岛等景点,景观以水景(湖泊、其他水景)为主。

游赏项目根据其自身特点安排揽胜、摄影、游戏娱乐、水上水下活动、垂钓、寄情、日光浴、民俗节庆、野营露宿、疗养等内容。

景区内主要设施集中在大坪岛、玛瑙村与安顺岛。

2、林地生态景区

重要游赏区。

景区的主景为万胜、万寿林地,景观以生景(森林、植物生态类群)为主,兼有水景(小河流域水面)。

游赏项目安排探胜探险、森林浴、野营露宿等内容。

景区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万寿场。

3、田园风光景区

重要游赏区。

景区的主景为沙石镇南部原有农田,景观以人文景观(建筑、风物)为主,兼有大河流域的水景。

游赏项目根据景区特点安排劳作体验、消闲散步、郊游野游等内容。

景区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乐温场和堰塘新村。

4、狮子滩人文景观区

核心游赏区之一。

景区的主景为长寿湖大坝、周恩来视察长寿塑像群、六角亭、跳石瀑布、湘子山、东林寺、恐龙化石、赵云寨、风景区入口广场等,景观以人文景观(宗教建筑、纪念建筑、宗教礼仪、植物园、工程构筑物、遗址遗迹等)为主,兼以生景(回龙场西部森林)、地景(湘子山、赵云寨的山景)和水景(跳石瀑布)。

游赏项目根据景区特点安排消闲散步、摄影、写生、寄情、寻幽、科普、纪念、森林浴、疗养、宗教礼仪、劳作体验等内容。

景区主要设施集中在长寿湖镇及西岸片区,是整个风景名胜区的服务基地。

第二十九条游览交通方式

以乘船和车行两种方式为主,部分景区段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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