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612361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课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Word格式.docx

人际关系失调,使人产生消极的心理适应,心情沮丧、生活、学习、工作效率较低,甚至造成心理受挫,引发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等。

对于在坐的服刑人员来讲,人际关系与你们的改造是密切相关的。

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消除孤独、自卑、消极的心理,产生健康向上的改造积极性,使自己的改造生活变得充实而顺利。

相反,就会自寻烦恼,进而产生敌视心理,导致消极改造,抗拒改造,甚至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因此,处理好人际关系,掌握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方法和技巧是服刑人员改造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今天,我们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出发,就服刑人员人际关系的心理问题及如何建立和谐人际关系,进行课堂教学。

一、人际关系与和谐人际关系;

(一)人际关系概述:

1、定义:

人际关系就是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的一种交往活动。

2含义:

从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人际关系有三个层次的含义。

(1)人际关系是通过直接的交往而实现的。

这种交往必须是直接的,并使人切实地感受到它的存在,没有直接的交往不会产生人际关系。

(2)人际关系是一种心理上的关系。

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们彼此间的情感活动在,情感因素是人际关系的主要特征。

由于它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吸引与排斥,亲近与疏远、深刻与肤浅、支配与平等诸多方面的心理状态,所以称之为心理上的关系。

(3)人际关系形成和发展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人的交往,不是为了交往而交往,而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如果双方在交往中彼此都得到了满足,那么人际关系就会表现为亲近友好,反之,人际关系便会疏远或中断,甚至发展为敌对。

3、人际关系的种类。

从人际关系的范围大小来看,人际关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个体之间的关系(也称两人间的关系),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同犯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等等;

二是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

如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班组、个人与分监区之间的关系等等;

三是群体之间的关系。

如家庭与家庭、班组与班组、分监区与分监区之间的关系等等。

从情感因素来分析:

人际关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和谐(友好)型、对立型和冷淡型三种。

所谓和谐友好型:

具有相互信任、相互促进、和睦相处的特征。

比如:

有话可说、谈得拢;

互相帮助、信得过;

平等相待、靠得住。

所谓对立型:

具备相互不容、互相排挤、情绪不和的特征。

话不投机、说不合;

尔虞我诈、处不来;

相互算计、搞摩擦。

所谓冷淡型:

具备自视清高、独来独往、自我封闭的特征。

惹不起、躲得起;

各人自扫门前雪;

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二)和谐人际关系。

前面讲到了友好型人际关系的特征,那么,针对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在情感因素的调节下,究竟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才是和谐的人际关系呢?

1、和谐人际关系的概念。

和谐人际关系是指服刑人员以平等的角色相处,彼此在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相互信任、相互促进、和睦相处的正常的人际关系。

从这个要领中不难看出,有以下几个特点。

2、和谐人际关系的特点:

(1)平等性。

也就是说,和谐人际关系建立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如果失去这一特性,就不可能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

例如:

一方高高在上,自以为是,而另一方屈从于对方的情形,即使勉强可以相处,但未必可以深交,和谐自然无从谈起;

再如:

一方自恃聪明,经常利用别人或者愚弄别人,人际交往自然不会长久,甚至全被孤立,遭受冷落而尴尬的境遇,遭到别人的无情的报复。

大家试想一下,你们的身边是否有过这样的人,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呢?

(2)相互性。

俗话讲,要想打成交道,就得先打个颠倒。

这就是说要善意地与人相处,时时处处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去分析、去考虑,在尊重他人的同时获得别人的尊重,只有这样才会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果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利益为半径,就会失去彼此的信任,就不会和睦相处,也就是失去建立正常人际关系的前提。

在你们身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没有人愿意和他打交道。

再如经常耍小聪明,爱占小便宜的人,他的人际关系相对比较少等等。

二、服刑人员人际关系的特点。

正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交往环境的特定性,决定了与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

(一)人际义往对象受限。

服刑人员人际交往对象不会像社会正常公民那样范围广泛,人际义往被限制在特定的对象之间。

1、监管人员。

主要是指监狱人民警察。

服刑人员与监管人员的关系,有利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在特定条件下,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目标而形成的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管理与被管理的人际关系。

《监狱法》第五条规定:

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监狱管理人员是国家刑罚的执行者,具有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与改造的任务”。

因此监管人员扮演着管理者、教育者的角色,处于组织、指挥、直辖市、控制的主导地位。

服刑人员是触犯刑法并正在接受刑罚的人,《监狱法》规定,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因此,服刑人员在二者的关系中处于接受、服从的被动地位。

2、服刑人员之间,也称“同犯”关系。

服刑人员之间的关系,是指服刑人员在共同的生活、学习、劳动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关系。

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彼此身份的平等性,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服刑人员之间不同犯罪案别、刑期、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捕前身份等差异而享受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正常和谐的同犯关系,对于服刑人员完成劳动、学习、改造任务有着不可低估的功能;

一是情绪调节功能。

由于是同犯关系,有着相同的犯罪经历,身份地位平等,易于心理沟通,同犯之间可以谈些知心话,说些心里事,有助于缓解改造压力,调节不良情绪。

二是共同进步。

由于双方目标一致,改造过程中的心理体验一致,可以互相勉励、互相提醒、互相关怀、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3、亲人或监护人。

《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通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可见,服刑人员伋可保持和维护同亲人或监护人原有的人际交往关系,可以通过快信、会见、亲情电话等形式,与亲属、监护人之间继续维系原有交往关系。

保持与亲属、监护人的良性沟通,对于稳定情绪,树立信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社会特定人员。

在监狱许可的前提下,服刑人员可以与社会帮教工作者,社会自愿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保持联系,建立交往关系。

(二)交往空间、时间、频率受限。

服刑人员由于身处监狱失去自由,与亲人、朋友等其他人际关系的发展受到空间和时间的极大限制,交往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可以通过会见、书信、电话等形式、交往时间、频率等受到限制。

(三)交往受法律、规范、制度的约束。

服刑人员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心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有益的人际交往活动,否则人际交往活动将强制中断,严重者则会受到相应处理。

如禁止单独活动,禁止超越活动范围,禁止伙吃伙喝,禁止拉帮结伙等。

三、服刑人员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

心理学家认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衡量人的心理健康水平的标准之一,直接影响到一个人心理健康水平。

当一个人严重地毫无理由地与亲人、他人长期断绝来往,或者变得十分冷漠时,就会产生生理障碍,称之为人际交往接触不良;

如果过分地进行人际社会交往,与素不相识的人也可以过分热情地倾谈并表现得十分兴奋,称之为躁狂状态。

服刑人员由于身份地位的改变,心理上普遍存在心理失衡现象,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自我封闭等。

如果拥有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就会产生“被爱”的情感体验,从而产生自尊和自信,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

有些服刑人员之所以走向犯罪,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人际关系失调,自我体验过多的来自他人的冷漠和无情,从而导致愤恨情绪积聚,出现顽固、执拗等个性特点,最终走向犯罪。

因此,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对服刑人员的新生之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缓解服刑人员的人际冲突。

服刑人员身处监禁状态,恐惧和过度紧张的生活相伴,以及诸如“社会渣子”等传统成见,使服刑人员普遍缺乏正常的自尊心和安全感。

有关研究表明:

当人的自尊心扭曲、安全感缺乏时,其警惕性反而会提高,心理上的自我封闭和防御功能自然会增强。

面对周围的人和事的敏感,又会直接导致人际关系信任度的下降,在现实改造活动中,常常表现为:

一方面是不同类型犯罪者之间,存在着较强的道德不相容(如财产型罪犯歧视性犯罪者)。

另一方面,是原有社会角色间的认识冲突(如行贿、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等罪的服刑人员,原有的社会地位较高,认为犯有烧杀盗抢等罪的服刑人员,都是道德财坏,无恶不作的社会渣子,自以为自己比他们高出一等)。

还有一方面是知识结构差异间的相互排斥。

(有知识的“自视清高”,没文化的认为“知识越高越反动”)。

如此等等,造成了服刑人员心理上的相互排斥,相互不容,不能以服刑人员平等的角色相处,出现了服刑人员群体之间的信任危机,建立不起相互信任,相互促进,和睦相处的正常人际关系。

在这种不良心理的驱使下,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又表现为相互利用,尔虞我诈,从而又加重了人际冲突,经常出现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就需要从服刑人员的个体需要和身心特征角度出发,使服刑人员正视现实,自尊自重,尊重他人,学会与其他服刑人员改善关系,积极主动地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思想交流,情感沟通,学会正常人际交往的知识和技巧,缓解人际冲突,克服无原则的争斗,平等相处,相互鼓励,相互促进,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改造氛围。

(二)有利于激发向善的良性动机。

人际关系达到了亲密,服刑人员便会努力维护并不断加强这种关系,比如主动做好事,主动帮助他犯等等,服刑人员人际关系搞得好,经常得到他人的关心和帮助,就会觉得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干什么活也不觉得累。

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好,就会出现互相猜忌,互不信任的现象,彼此之间不能做到以诚相待,服刑人员群体内部缺乏合力、凝聚力,因而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就差,结果是影响了群体内的活动效率,削弱了服刑人员群体的内在功能,服刑人员在这种缺乏合力的群体中交往,不仅不会改变过去的错误思想,相反,有可能越走越远。

(三)有利于促进群体的积极行为,提高改造效率。

当一个人在某个群体中感觉人际关系和谐,心情就会舒畅,工作效率也高。

反之,就会影响到个人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严重的还会影响身心健康,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服刑人员为了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会严格地遵守监规纪律,正确地对待管教监管人员的教育和亲属及他犯的提醒与帮助,这种无形的外力作用将会促使服刑人员行为不断向着真善美的方向转化。

服刑人员群体内部一旦形成了良好的改造风气和一致的集体舆论,就对进入这个群体的每一个犯人产生强大的同化作用,使进入这个群体的犯人发生行为习惯上,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上的较大变化,其中一些本来落后的犯人,必然受到来自群体的促进,发生“着走”的现象,同时,人际关系亲密,服刑人员在劳动学习和参加各种活动中能够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由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因此,大家的热情就高,大大提高活动效率。

(四)、有利于促进正确思想的形成。

改造过程实际上就是正确思想战胜错误思想的过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正确思想的形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可以提供行为榜样。

对于监狱方面的各种教育和要求,平不是每个服刑人员一开始就能够顺利接受的,只有当他们接受这种教育并取得成绩时,才会激发起其他服刑人员的“响应“。

在这里他犯的行为起到了参照和榜样的作用,服刑人员与这个“他犯”关系越亲密,就越认为这个榜样可信,就越认为他犯接受的是正确的,就会受其影响,积极仿效。

其次,人际关系提出并强化了行为规范。

服刑人员之间在共同的改造生活中要发展相互间的良好关系,就必须彼此尊重,减少直至消除各种不良的和文明的行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共同遵守社会肯定的行为准则。

可以说,良好的行为准则可以促进服刑人员的人际关系的亲密,而亲密的人际关系则进一步提高了行为准则的完美程度,促进犯人对行为准则的内化和吸收。

再次,人际关系的亲密有助于丰富服刑人员得到的情感体验。

服刑人员在改造期间能够搞好与各个方面的人际关系,就可以经常接受温情和关心,从而产生出对他人、对社会的爱,并由此引发出内心的向善动力,自觉按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加强对自己的思想改造,以利于摒弃错误思想,进而形成正确思想。

四、服刑人员在人际关系中常见的不良心理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总交不正朋友,或者是交朋友没多久,朋友又离他而去。

改造中与同犯关系总是不融洽,磕磕碰碰的,今天和这个红脸,明天又和哪个怄气。

究其原因,是人际交往中的不良心理阻碍了人际关系的正常交往,因此,服刑人员有必要认识并自觉克服人际交往中的一些不良心理。

(一)、自卑心理

自卑心理是认为自己在某方面不如别人而轻视自己的行为。

自卑的人总是在心里把自己与别人进行比较,越比越觉得自己渺小,越比越容易失去自己,自卑的浅层感受是别人看不起自己,而深层的感受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即缺乏自信。

有些服刑人员把自己看的一无是处。

有这样一名罪犯,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刑八年,投入改造后,更觉得自己的犯罪有些禽兽不如,自责、自卑的心理比较严重,表现出明显的“不合群”,在听到同犯对他的议论后,更觉得无地自容,从不主动和他犯说一句话,就连自己身体有病都不愿意请假,不愿意到医院就诊。

甚至认为活着没有意思,自暴自弃,结果改造没有信心,改造成绩自然无从谈起,其实这都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自卑是人际关系的大敌,它容易把人的交往缩小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影响着个人发展。

现实改造生活中有自杀倾向和自杀行为的服刑人员多是因为自卑心理导致绝望,长期忧郁的结果。

自卑心理的产生是因为自身存在的某些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也有可能是因为生活中遭受过挫折,对自己丧失了信心。

任何人的自卑心理都不是天生的,一个自卑的人是因为过多地看到自己的不利和不足,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一种或几种才能,即使是服刑人员也是如此,在改造中照样可以按照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发挥自己的特长,得到别人的肯定,在改造中充满自信地前进。

(二)、猜疑心理

有猜疑心理的人,常常用不信任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一旦看到别人议论什么,就认为别人在讲自己坏话,无端猜疑,捕风捉影,节外生枝,说三道四。

服刑人员由于生活空间的狭小,造成思维定向的单向和片面,有别于正常人群的特殊人际关系,又使之时刻提醒自己要处处留心,时时警惕,缺乏人际交往中起码的信心和主动性,这种心理现象在服刑人员中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如当看到别的同犯在一起说话时,便会怀疑别人又在议论自己,造自己谣言,坏自己的“水”,当看到与自己平时有间隙的同犯在向监管人员说着什么的时候,便会认为他们在打自己的“小报告”。

猜疑心理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一是对他人的言行举止的不信任,二是对自己的相关素质缺乏自信。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对他人的猜疑,常常会得到自我“证实”。

具有猜疑心的人,往往先在主观上以“我觉得”或“我预感到”等形式假定别人“与自己过不去”,然后把许多无关的事胡乱联系在一起,借以证实原先假定。

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双向反馈”的作用,又使猜疑陷入严重的循环证实之中,从而加剧猜疑,使人际知觉失偏程度加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