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假期规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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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特殊假期是指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由公司统一安排,而因职工个人原因请假的假期。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计件职工:
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车间组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车间组长初审后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2、计时职工
(1)、部门经理职位(含部门经理)以上的员工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2)、主管(含副主管)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经理审批,1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3)、普通计时职工由部门经理审批。
三、备案登记
特殊假期必须凭请假条到公司劳资部门备案登记;
休假完毕,必须到劳资部门销假。
特殊情况必须由请假人向主管领导电话备案,事后完善相关手续。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计件职工特殊假期不到公司劳资部门备案登记,由生产部登记管理。
四、特殊假期的种类、认定、期限及待遇
1、事假
职工因事可请事假。
事假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
2、病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享受病假。
(1)、认定
凭住院手续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假条并附病历或诊断书认定为病假。
(2)、待遇
病假工资按当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3)、期限
①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含改制前)给及累计3-24个月的病假假期:
5年(不含5年)以下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3个月;
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6个月;
10年(含10年)至15年(不含15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12个月;
15年(含15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18个月;
20年(含20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在该工作年限病假累计不超过24个月。
②上述分段工作年限的病假假期不计入下一工作年限的病假假期。
③员工的病假假期超出上述规定的假期天数的,超出部份按事假处理。
3、婚假
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有效,逾期作废。
婚假须递交相关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申请书等)。
①计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职工基础工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②计件职工婚假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③期限
凡领取结婚证者均可享受5天婚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15天婚假。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费用(交通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只能一次享受,不能分零累计使用。
4、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享受丧假。
丧家期限5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5、产假及护理假
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女职工可享受产假。
(2)、待遇及期限
产假的时间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地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只能一次享受,不能分零累计使用。
(3)、女职工可以享受一次人流假(哺乳期间),其间工资待遇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其余时间人流凭相关手续按病假对待。
费用报销按有关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4)、男职工家属生产时可享受7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5)、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
6、工伤假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人身负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需要休息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待遇。
员工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或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经查证员工采取欺骗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工伤,不适用本规定,且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按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3)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计算办法:
①计时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②计件职工工资按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资表中应发工资额),不足12个月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本人实际上班天数折算月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③不足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7、年休假
(1)、认定及期限
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享有1天带薪年休假;
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每年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
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年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年休假期间对计时员工将支付基本工资,对计件员工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带薪年休假包含法定节假日。
(3)请假时间
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
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按本规定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
它不予累计享用。
(5)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公司有权决定员工年休假的休假时间。
(6)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办。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起生效。
重庆三五三三泰洋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1日
下午13:
00—17:
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
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
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及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及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
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
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
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
加班可按1:
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
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