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解读35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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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信用证也不能生效。
上述的汉语意思是:
“只有等到开证人领到他们部级机构颁发的进口许可证,该信用证方可生效。
”这对受益人非常不利。
因为许可证何时能办好,通知行无从了解,万一出口人发了货,进口许可证仍未办好,出口商岂不是收汇无望?
因此,类似这样的信用证条款,出口商一定在出货前要求开证人修改删除,否则,肯定有后患。
三、“THISCREDITONLYAVAILABLEAFTERRECEIPTBYYOUOROURADVICETHATOURPRINCIPALHAVERECEIVEDANDACCEPTEDTHEREQUIREFINALL/CAMOUNTINGTO10%OFVALUEOFCREDITAMOUNTISSUEDBYAFIRSTCLASSBANKOFYOURENDCOUNTERSIGNEDBYUSORBYOURAUTHORIZEDBANK”,这一段文字出现在信用证里是不是也属于软条款?
是的。
这段文字的内容汉译是:
“本信用证只有在贵行收到我行发出通知后才能生效,通知内容是我客户已收到并接受一流银行开来的相当于本信用证金额10%的最终保函,该保函必须由我行和我行所授权的另一家银行会签。
”
这是进口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要求开证行加列的反担保条款。
出口地银行为出口商履约提供对应于信用证的反担保函,以换取开证行的付款承诺,一旦出口公司有违约行为,担保银行将按反担保函中相关条款,对进口商作出赔偿。
这种反担保形式和其他担保一样,是一种法律行为。
如果进出口商没有达成协议,进口商将上述软条款硬加入信用证,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在发货以前改证,将上述条款取消。
四、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里规定,只有在开证申请人收到受益人寄出的样品,得到开证申请人确认可以发货并提供开证人可以发货的确认函以后,该信用证方才有效。
英文是这样的:
“L/CWILLBECOMEOPERATIONALUPONBUYER’SAPPROVALCERTIFICATEOFSHIPMENTWITHOTHERSHIPPINGDOCUMENTSOF8PRODUCTIONSAMPLES”,这样的条款是否也算软条款?
是的,上述的英文意思是:
“只有当买方对每个货号的8件样品确认以后,并给受益人开列出发货确认函后,该信用证方可生效。
”这种条款对出口人制约很大。
一定要求进口商改证以后方可发货。
五、有一份信用证从沙特开来,出口货物将运到沙特的达曼口岸,除了提单以外,信用证里要求一份随提单船证明,看起来比较复杂,如何让船公司出具这种单据呢?
信用证里是这样要求的:
APPENDEDDECALRATIONTO1.BILLOFLADING2.AIRWAYBILL3.TRUCKCONSIGNMENTNOTEISSUEDANDSIGNEDBYTHEOWNER,AGENT,CAPTAINORCOMPANYOFTHEVESSEL/PLANE/TRUCK,AND1.NAMEOFTHEVESSEL,PREVIOUSNAME,NAMEOFPLANEFLIGHTNO.NAMEOFTRUCKCOMPANY/TRUCKNO.2.NATIONALITYOFVESSEL/PLANE/TRUCK.3.OWNEROFVESSEL(INCASEOFSEA)NAMEOFPLANE/COMPANY(INCASEOFAIR)OWNEROFTRUCK(INCASEOFLAND).4.THEVESSEL/PLANE/TRUCK/WILLCALLATORPASSTHROUGHTHEFOLLOWINGPORTS/AIRPORTS/BOARDERSENROUTETOSAUDIARABIA.
1_________2___________3___________ 4
(PLEASELISTPORTS/AIRPORTS/BOARDERS)THEUNDERSIGNED(OWNER,AGENT,CAPTAINORCOMPANYOFTHEVESSEL/PLANE/TRUCK)ACCORDINGLYDECLARESTHATTHEINFORMATIONPROVIDED(INRESPONSES1TO4)ABOVEISCORRECTANDCOMPLETEANDTHATTHEVESSEL/PLANE/TRUCKSHALLNOTCALLATORANCHORONANYOTHERPORTS/AIRPORTS/BORDERSOTHERTHANTHOSEMENTIONEDABOVEENROUTETOSAUDIARABIA.WRITTENONTHEDAYOFYEARSWORNTOBEFOREME,ONTHEDAYOFYEAR
ATSIGNATUREOFVESSEL’S/PLANE’S/TRUCK’SOWNER/AGENT,CAPTAINORCOMPANY.THISDECLARATIONISNOTREQUIREDIFTHEVESSEL/CARRIERBELONGSTOONEOFTHENATIONALCARRIERSOFTHEKINGDOMOFSAUDIARABIAORTHEUNITEDARABSHIPPINGCOMPANY,KUWAIT.
虽然文字上比较繁,但只需弄清楚总的意思就好办了。
这一段主要是把三种运输工具一起说了:
由船/飞机/汽车的拥有者/代理或大副出具的或签发的申明随附:
1.提单;
2.空运单;
3.汽车货单。
申明内容如下:
1.船名,船的曾用名,飞机名,航班号,卡车公司的名称,卡车号;
2.船/飞机/卡车的国籍;
3.船东(在海运情况下),飞机/航空公司的拥有者(在空运情况下),卡车的拥有者(在陆运情况下);
4.船/飞机/卡车将在去沙特路途中在下列港口/空港/口岸停靠。
1
234(请列明海港/空港/陆地边界)。
下面签字人(船/飞机/汽车的拥有者/代理或大副)郑重申明上述信息(从1到4)是正确的、完整的。
船/飞机/卡车将不会停泊或停靠在除上述以外的港口/空港/陆地边界上。
在某年某月某日写下的文字并当着我的面发誓
代表船/飞机/汽车的拥有者/代理或大副签字。
如果船或承运人属于沙特王国或阿拉伯船运公司,或科威特船运公司,这个申明可以不需要。
下面是一个通过海运出口货物,船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开出的申明实例:
APPENDEDDECLARATIONTOBILLOFLADING
DATE:
JUNE30,2004
B/LNO:
XMNDAM406040
1.NAMEOFTHEVESSEL:
LUSHENGV.4097
PREVIOUSNAME:
NIL
2.NATIONALITYOFTHEVESSEL:
IRAN
3.OWNEROFVESSEL:
IRLAMICREPUBLICOFIRANSHIPPINGLINES
4.THEVESSELWILLCALLATORPASSTHROUGHTHEFOLLOWINGPORTSENROUTETOSAUDIARABIA:
1.HONGKONG2.DUBAI3.DAMMAM
THEUNDERSIGNED(COMPANYOFTHEVESSEL)ACCORDINGLYDECLARESTHATTHEINFORMATIONPROVIDED(INRESPONSES1TO3)ABOVEISCORRECTANDCOMPLETEANDTHATTHEVESSELSHALLNOTCALLATORANCHORONANYOTHERPORTSOTHERTHANTHOSEMENTIONEDABOVEENROUTETOSAUDIARABIA.
SWORNBEFORETOME
WRITTENONTHE30THDAYOFJUNYEAR2004
ONTHE30THDAYOFJUNYEAR2004ATXIAMEN
L/CNUMBER:
YERH4350098
(SIGNATUREOFTHECOMPANY)
六、一位中东客户开来的一份信用证有这样的条款:
“DRAFTANDDOCUMENTSUNDERTHISCREDITMUSTBEMAILEDTOAPPLICANTSUBJECTTOISSUINGBANK’STESTEDNEGOTIANTIONNOTICE”,这是什么意思,对信用证的受益人有不利的地方吗?
这句话在信用证里是软条款,对受益人是不利的。
原因有两点:
(1)信用证规定单据寄给客户,这是不符合UCP500条款的。
因为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单据应该由议付行寄给开证行,这样付款才有保证。
(2)议付的条件是开证行给议付行发来带密押的议付通知。
这更是不公平,因为信用证是不可撤消的,不能加任何条件。
如果出口商收到带这种软条款的信用证,一定要求买方改证取消,不然将来货物运出,收汇就没有保证。
七、欧盟客户开来一份信用证,内容要求受益人所在地议付行代表受益人出具保函,称一旦货物被欧盟任何国家拒收,受益人的议付行保证退回该证项下的货款。
原文如下:
BANKGUARANTYONBEHALFOFTHEBENEFICIARYSECURINGREIMBURSEMENTOFTHISCREDITINCASEMERCHANDISEBEINGREJECTEDBYEUAUTHORTIES,这样的条款能接受吗?
这属于软条款,而且完全违背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中,开证行最终付款行为关系的是单据而决非货物和其他行为的精神,并且将关于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风险转嫁给受益人和议付行,使议付行也牵扯到“货物、合同、其他行为”纠纷中来。
1999年欧盟启用银行间跨欧陆自动收支系统TARGET(TRANSATLANTICAUTOMATEDREAL-TIMEGROSS-RECEIPTELECTRONICTRANSFER),欧盟各会员国银行的支付都由欧洲中央银行一手包办,保证安全、规范、即时、终局(付不回退原则,不得追索)。
1998年春,国际商会(ICC)充分研究了该系统原则,并通过TARGET系统信用证项下支付与ICC的UCP500接轨的法规原则。
也就是说,所有会员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都应遵循UCP500和TARGET的游戏规则,不应再有与其相抵触矛盾的条款。
因此,当我们收到这样的信用证,就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开证人改证取消该条款,否则,就不予发货。
八、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亚洲某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NEGOTIATIONISONCOLLECTIONBASIS”,这样的条款出口商能接受吗?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偿付条款为单到条款,但又规定按托收办理。
这是自相矛盾的条款,因此,一定要让开证人修改信用证,取消该条款。
九、“L/CISPAYABLEDURINGTWOWEEKSAFTERGOODSINSPECTIONANDACCEPTANCEINAPPLICANT’SWAREHOUSE”,这句话如出现在信用证里,出口商能接受吗?
不能,这也是一个软条款。
内容是说信用证付款的履行必须在进口商检验并接受了货物以后。
显然这一条对受益人不公正。
根据UCP500,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得履行付款责任。
检验合格不合格与付款无关,进口商可以根据合同向出口商索赔。
如果出口方接受了这一信用证软条款,那就是说该信用证无效。
十、“PAYMENTWILLBEMADEAFTERRECEIPTOFWRITTENNOTIFICATIONFROMAPPLICANTADVISINGTHATRELATIVEMERCHANDISEHASPASSEDINSPECTION.THEREFOREISSUINGBANKWILLRELEASEDOCUMENTSTOAPPLICANTWITHOUTPAYMENTANDHASNORESPONSIBILITYWHATSOEVERWITHREGARDSTOPAYMENTANDDOCUMENTSRELEASED.”这句话出现在信用证里,是属于软条款吗?
出口商能接受吗?
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首先,这句话的本身是自相矛盾的。
第一句话说“(开证行)一收到申请人货物检验合格以后就会付款”。
第二句话是说,“(开证行)在申请人未付款的情况下把单据交到申请人手里,并且对于单据开证行是不负付款责任的。
”按照上述两句话的意思,出口商收汇毫无保障。
这就违背了信用证结算付款方式的刚性原则,淡化甚至完全取消了开证行应承担的责任,无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出口商一定要让开证人修改取消这一条款,方能发货。
二十、有一份远期信用证,其他条款都没什么问题,但关于汇票出口商存有疑惑,英文是这样表达的:
“DRAFTDRAWONBANKL/COFAPPLICANT”(汉译为:
汇票的付款人是代表申请人的开证行),可以解释一下吗?
这是一份远期信用证,开证行担心他们会承担汇率的风险,因此在开证时就含糊其辞地将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两个并列为汇票的付款人。
那么谁是第一性付款人?
是开证行还是申请人?
如果受益人接受了这一条款,可能到了承兑期或付款期时会有扯皮现象。
根据UCP500,不管远期还是即期,第一性承兑人或付款人总是开证行。
如遇到市场行情有变化,开证行就会找出理由拒付或拖延付款。
因此,出口商一定要让开证人修改此条款,把付款人直接定为开证人“DRAFTDRAWONISSUINGBANK”即可。
二十一、埃与一位药品进口商每次在开出的信用证尾部总有这样一句话“THELETTEROFCREDITBECOMESOPERATIVEONLYAFTERSENDINGASAMPLEFROMEACHBATCHTOBUYERSBEFORESHIPMENTANDRECEIVINGACCEPTANCEOFTHESESAMPLES,ABOUTWHICHWEWILLINFORMYOUBYSEPARATESWIFT.”但不到一周确认书就会到来,这个确认书是以改证形式通过开证行通知到出口商的,改证的内容是:
L/CISNOWOPERATIVE.出口商想知道,收到这位客户的信用证该不该备货?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出口商收到的是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是没有效力的。
只有收到了确认书,这份信用证才有效。
因此,收到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后不可以备货,只有收到改证方可备货。
出口商应该注意,虽然与客户来往时间较长,也不一定不存在风险。
最好要求开证申请人改证删去上述那一段话才可以备货发货。
二十二、不久前某出口公司收到XX客户开来的信用证,价格条款是FOBHONGKONG,而且运输路线是HONGKONGTOWILMINGTONNC(XX到美国的北罗卡来纳州的威明顿港)。
但实际上XX客户让货物从宁波口岸出口,这样,提单的出口口岸不是与信用证不符了吗?
是的,因为XX客户一般是中间商。
根据判断,XX客户一定是收到了美国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在XX银行转开给最终出口商的,这是一个背对背信用证。
但XX银行没有把价格条款改过来,或者是XX客户有意这么安排的,让最终出口商的单据产生不符点,以便在结汇时可以拒付最终出口商的货款,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陷阱。
因此,最终出口商可以要求XX客户把价格条款改成FOBCHINA,运输方式改成FROMCHINATOWILMINGTONNC,就与信用证不矛盾了。
最终出口商在发货以前一定要好好地研究信用证,出过货后才发现问题就晚了。
二十三、如信用证规定“除了发票和汇票外其他单据不能显示发票号也不能显示单价”,这样的条款能接受吗?
不能接受。
如出口到欧美国家的纺织品,就一定要提供许可证,产地证。
这两样单据上肯定要出现发票号和单价与总价。
还有原产地证、客检证或第三方中间机构的检验证书等也会出现单价、总价等。
二十四、信用证有两种形式:
1、电开即用银行之间专用的电报形式(SWIFT)开立。
这种方式的信用证到达通知行比较快,最快可以在两天内,慢的在四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通知行,不管开证行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
2、信开这种信用证从开证行到通知行可能要花费两周或更长的时间,目前在中东或亚洲某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在这些地区仍有不少银行采用信开的形式。
二十五、作为出口商,如何判断信用证里的软条款呢?
这个要看经验积累。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从乌拉圭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产品是鞋子,金额是15000多美元。
初入行者不一定会审出软条款:
1、信用证中规定:
ALLDOCUMENTSMUSTBENEGOTIATED(全套正本单据要交银行议付),但信用证另外一条款要求:
BENEFICIARYMUSTSENDONEORIGINALB/LANDC/OTOAPPLICANT.(汉译是:
受益人寄一份正本提单和产地证给开证申请人。
)
2、信用证中规定:
UPONRECEIPTBYUSOFDOCUMENTSINCOMPLICANCEWITHTHETERMSANDCONDITONSOFTHISCREDIT,ANDAFTERHAVINGRECEIVEDPAYMENTBYUSFROMAPPLICANTWEWILLPAYYOUACCORDINGTOYOURINSTRUCTIONS.(汉译是:
只要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并收到申请人的货款以后,开证行就根据你们的指示付款。
上述两条都是开证行设立的软条款。
因为既然是全套正本单据议付,哪能再有另外的一份正本提单和正本产地证寄给申请人呢?
这是互相矛盾的条款。
再者,根据UCP500条款,只要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而不用等申请人付款给开证行以后,开证行才付给受益人。
二十六、有的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时没有注意到信用证含有软条款,等到货物出口制单并交单到议付行,才发现了问题,不知下面这一段信用证内容是不是属于软条款?
“UPONPRESENTATIONOFDOCUMENTSINSTRICTCONFORMITYWITHTHELETTEROFCREDIT,THISCREDITISNONOPERATIVE.ANYCLAIMFORREMBURSEMENTCANONLYBEHONOUREDAFTERRECEIPTOFOURFORMALAMENDMENTASTOTHEEXTENT(INVALUETERMS)TOWHICHCONFIRMATIONHASBEENMADE.THISCREDITWILLTHENBEDEEMEDOPERATIVEFORTHEVALUEMENTIONEDINSUCHAMENDMENT.”
答:
是的,上述的内容是说:
“即使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该信用证也不生效。
只有当开证行通过改证的形式确认该证生效,该信用证才能生效。
”该信用证收汇风险高,最起码是不能按时收汇。
据了解,某出口商遇到类似的信用证而没有让进口商与时改证取消上述不合理条款,逾期达三个月,在出口商催促后才结汇。
二十七、某出口公司收到信用证后不久就开始按要求生产货物,但进口商出其不意又改了证,改证的内容是修改了商品款号。
这是出口公司的业务员与工厂商量,要求按改证修改款号,但工厂坚持产品已进入生产线难以更改。
出口商是否可以不接受这份改证,议付时可否不提供这份改证?
未经出口商同意进口商随意修改信用证,出口商有权不接受。
一种做法是可以在收到信用证修改三天之内将修改电文退回到开证行,并请通知行发电文书面表示不接受。
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单据按照信用证原证缮制,货物也是按照原证要求生产,议付时不向议付行提供改证,并指示议付行在寄单封面上打上“THEBENEFICIARYDIDN’TACCEPTAMENDMENTNO.1,SOTHEDOCUMENTSAREINCONFORMITYWITHTHEL/CITSELF.”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十八、国内某出口商曾在2003年1月与叙利亚客商洽谈一笔生意,不久,该买家也开来了信用证,在信用证的尾部有这样一段话:
“UPONNEGOTIATION,KINDLYREIMBURSEYOURSELVESVALUETHREEWORKINGDAYSFROMYOURNEGOTIATIONDATE,ANDUNDERYOURSWIFTADVISETOUSGIVINGAMOUNTNEGOTITATEDANDVALUEDATECONFIRMINGTHATALLTERMSANDCONDITIONSHAVEBEENCOMPLIEDWITH.ANDKEEPTHENEGOTIATEDDOCUMENTSATOURDISPOSALATYOURCOUNTERUNDEROURWHOLERESPONSIBILITYPENDINGOURFURTHERINSTRUCTIONSFORTHEDISPATCHOFTHEDOCUMENTS.”
在发货前后出口商都没有发现该信用证有什么不妥。
在2月12日就发货了,后来制好了单据,于2月18日交到了议付行。
但到了3月13日,出口公司向议付行查询是否结汇,议付行说,单据还没有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