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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政府法律顾问是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其职责是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能。

优质:

由本所业务最好的律师组团,提供最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高效:

接受交办事件,注重效率与公正,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

及时:

保障信息畅通,能够及时了解到政府的法律服务需要,并快捷地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准确:

对提出的法律服务,严格把关,做到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安排及方式在政府(机构/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可指派律师值班,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qq、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政府法制部门一份,政府相关领导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

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向政府领导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

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交由首席法律顾问审阅,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4、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我所同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的服务。

定期为:

我所在每月指派固定的专业律师到政府坐班服务;不定期为:

除了坐班专业律师之外,保证政府在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5、对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所坚持以团队的力量完成,并针对政府的实际需要,选出我所在各个专业领域最优秀的律师组建成的专业顾问团。

对政府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指派该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提供服务。

6、我所对顾问工作进行书面记录,定期或年度进行总结,向贵府汇报。

三、服务人员配备及服务交付时间参照合同生效时间。

四、具体服务方案

(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减少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因决策失误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带来不利的影响,政府的管理决策就要走规范化、法制化之路。

我们的作用就是协助政府做好重大决策前的基础性工作,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重大决策方面的合法性审查的职能,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全面控制,事后及时补救”的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提高决策水平。

主要服务:

(1)提供行政咨询,拟定决策方案,协助中枢系统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估;

(2)为政府收集处理各类行政信息,为决策中枢系统服务;

(3)为决策的实施提供及时信息反馈,验证决策的正确性,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遗漏,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4)其它有关政府决策行为的法律事务。

(二)代理参加诉讼或处理涉及政府的非诉讼民事纠纷等政府在行政决策、履行社会公共职能和参与经济活动等过程中,涉及到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逐步增多,面临的涉法风险日渐增大。

因此我们针对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

我们的服务有:

主要服务:

(1)代理参加各类行政、民事等诉讼;

(2)协助政府机关的非诉执行;

(3)为政府处理非诉行政、民事纠纷;

(4)协助法制办的调解工作;

(5)协助涉及诉讼和非诉其他方面的业务。

(三)代表政府草拟、签订合同及进行谈判【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接受委托,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查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主要服务:

(1)代理参加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谈判;

(2)拟定各项合同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代理签订合同;

(4)代理政府进行各项民事行为。

(四)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依法行政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们可以及时为政府提供国家最新的法律信息,保证政府行为的正确、有效实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主要服务:

(1)提供国家最新的法律信息;

(2)对政策、法规的合法性提出建议;

(3)协助收集、汇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4)其它向政府提供法律信息的活动。

(五)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政府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队伍职业道德教育,不同岗位针对性培训;协助政府加强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我们致力于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主要服务: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2)定期配合政府进行法制宣传;

(3)制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4)协助做好其它法律宣传活动。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六)政府委托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五、应急项目措施就政府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安全事故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制订处置预案和操作细则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政府在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行为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圆满地平息群体性事件或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树立政府的权威。

同时,本所除了固定坐班专业律师之外,保证政府在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投标人指定的政府法律服务律师签字:

日期:

年月日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二):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贵阳市清镇汇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2017年11月

一、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简介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团队化运作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秉承“团队、学习、尊重、专业”办所理念,立足于“创建贵州一流,国内知名,专业化高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目标,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现有专职律师三十余名,成立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团队;投资、金融团队;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诉讼仲裁团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企业并购、重组团队。

2017年,本所凭借卓有成效的创新管理模式及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了贵州省司法厅及贵州省律师协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获评为2017年度贵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本所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编写了《贵州工业园区建设初探与中介服务体系之建立》、《旅行社法律知识一本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寺庙法律风险管理及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书,为贵州工业园区的建设,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2017年,由贵阳市委统战部、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工商联、贵州省图书馆、贵阳同心〃律师服务团主办,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贵州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在贵州省图书馆每月开讲一期,同时“兴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qq群:

贵州工业园区建设初探与中介服务体系之建立》、《旅行社法律知识一本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寺庙法律风险管理及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书,为贵州工业园区的建设,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2017年,由贵阳市委统战部、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工商联、贵州省图书馆、贵阳同心〃律师服务团主办,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贵州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在贵州省图书馆每月开讲一期,同时“兴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qq群》,标志本所正式成为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成员,至此德和联盟成员所共计26家,分处于中国26个城市,覆盖了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联盟成员律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931人,联盟全体工作人员达到1300余人。

联盟还成功举办了“德和联盟中国企业海内外投融资高端论坛”。

论坛议题涉及中国企业赴欧美、东南亚、日本、台湾地区投资相关法律风险、以及中国企业收购境外破产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充分利用民间融资方式、企业设臵境外离岸公司的价值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德和联盟跨所业务团队的整体实力,受到参会嘉宾的高度评价。

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成员,兴科所客户处获得兴科所提供的专业优质高效服务外,还根据地域情况、业务情况获得联盟成员其他所提供的优质服务,即兴科所的客户将可能获得联盟26家所提供的服务及资源。

三、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四大优势

1、律师知识结构的多元化兴科所发展中坚持“人才就是资本”的战略,聚集了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的24名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同时他们中大多数具有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高校及银行工作的经历,加上多年律师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兴科律师知识的多元化保障了本所服务的高效性及优质性。

团队化、专业化运作“团队”、“专业”不仅是本所的办所理念之一,也是本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最大的区别。

本所在成立之初就将“团队”、“专业”作为办所及兴所的理念,在本所的发展过程始终围绕“团队”、“专业”进行队伍打造及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本所专业化的律师团队已经建成,为客户服务也实现了团队的协作,极大提升了本所的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

2、先进的服务理念本所成立之初就定位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家”,致力于改变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强调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从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防范及事中控制相结合,我们的目标在于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加强客户的竞争优势,帮助客户最大程度实现商业目标,降低客户的商业风险。

3、兴科价值值得合作兴科所目前受聘为80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公司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及管理,兴科所能够得到如此之多的企业家信赖,完全基于兴科人的价值,兴科人价值体现为:

我们了解市场的运作,一个好的商业律师必须了解客户所在的行业;我们了解行业的规则,我们已经有专业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法律的陷阱,我们无数次在商业上和法庭上检验其标准;我们知道控制风险,因为了解,我们才可以控制;我们是法律正义的践行者,因为我们的生命就在于专注法律。

4、获得中国德和律所联盟全体成员提供服务的机会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德和联盟的成员,我们可以通过联盟国内和国际网络获得无可比拟的多种资源支持,在中国各主要城市和世界主要国家、地区范围内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

此外,我们还进行知识管理、专业培训和其他律所管理项目,以保证我们可以持续扩展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质量。

四、提供服务内容针对贵公司经营的特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三):

2017政府法律服务方案第1篇:

政府法律服务方案为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防范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司法局挑选了10名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律师组建成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法律参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内容为更好地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熟知民意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重大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经济领域的各项事务和各类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等政府事务,顾问律师主要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内容为更好地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熟知民意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重大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经济领域的各项事务和各类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等政府事务,顾问律师主要提供如下法律服务》、《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12、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政府指示,从政府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维护政府利益。

13、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行政听证、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14、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15、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在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律师值班,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qq、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贵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贵政府法制办一份,贵政府相关领导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

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向贵政府领导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

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交由首席法律顾问审阅,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列席贵政府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4、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我所同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的服务。

定期为:

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12、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政府指示,从政府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维护政府利益。

13、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行政听证、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14、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15、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在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律师值班,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qq、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贵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贵政府法制办一份,贵政府相关领导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

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向贵政府领导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

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交由首席法律顾问审阅,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列席贵政府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4、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我所同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的服务。

定期为》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服务采购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和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市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服务的采购。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法律服务采购工作的监督。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第四条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先由市司法局对报名投标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初审后,再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统一采购。

第五条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由市法制局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会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和聘用单位在担任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中进行采购。

法律服务费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案件),可以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和聘用单位根据律师事务所提出的项目(案件)处理方案、服务费金额、拟指派律师业绩等,在担任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中直接选聘。

对进入二审程序、发回重审程序、再审程序等案件可以优先聘请原受聘律师。

第六条市司法局负责受聘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组织及初审工作,并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法制局负责受聘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联络协调工作,并对受聘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第七条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时间满五年,在湛江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因项目(案件)有专业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的除外;

(二)具有5名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在律师界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的执业律师;

(三)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第八条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市政府授权市法制局与受聘律师事务所签订;其他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律师事务所签订。

法律顾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九条担任法律服务的律师主要为市政府及工作部门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代理具体案件的复议、仲裁或诉讼;

(三)在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和代表政府草拟或修改重大经济合同;

(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第十条受聘的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工作秘密;

(二)不得散布有损政府及工作部门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反对国家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

(三)忠于职守、优质高效地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事务,依法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或代理律师身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与聘用单位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第十一条为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其工作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具体项目(案件)代理费。

固定报酬由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具体项目(案件)代理费,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由市法制局同市司法局和聘用单位参照社会同类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并结合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与受聘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照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第十二条受聘律师事务所、受聘律师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有权要求更换承办律师或解聘,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部门更换律师的,应当报市法制局和市司法局备案。

(一)两次被邀请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按要求参加政府法律事务活动的;

(二)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为;

(三)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四)泄露在处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的;

(五)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影响职责履行的;

(六)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

第十三条市政府聘请律师所需经费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全额安排,其工作部门聘请律师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四):

2017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第1篇: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

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

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

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

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

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

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

经济、劳动合同起草、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受公司的委托发表有关声明以及合同见证、企业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事务。

三、代理公司进行诉讼、参加调解、和解和仲裁活动,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产生纠纷的事务做好预防或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应诉工作。

四、我所多年来面向各类单位,专项开展了劳动类专业法律服务。

针对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及节约"的服务总目标,提出了一个合法的、完整、独立的服务方案。

五、法律信息供应、咨询服务本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供利用。

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与顾问律师沟通、咨询、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以避免由于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

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及时向顾问单位宣传、讲解。

对法律顾问单位员工私人法律问题,顾问律师也将免费提供咨询。

六、法律培训服务本所律师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是本所的专长服务项目,本所具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多一种法律思维。

达到在顾问单位遵纪守法、工作敬业。

七、顾问服务方式及律师安排为规范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我们基于"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本所拟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工作。

对于紧急法律事务的处理,我们有24小时及时联系的工作制度。

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定期工作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保证顾问律师每二周与顾问单位有不少于一次的亲自上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主要工作内容是:

1、现场解答顾问单位所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

2、收集、审查顾问单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情况;

3、对顾问单位需要提起诉讼及应诉的案件,及时收集齐全各类证据材料,提出办案方案;

(二)每季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碰头会。

顾问律师与顾问单位联络员集中讨论顾问单位上阶段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对疑难问题、案件及顾问单位提出的各项问题予以讨论解决。

碰头会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两个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对顾问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3、制定季度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三)年终律师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总结及满意度调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顾问工作以外,对于重大项目,本所将组织本所专业律师完成顾问单位委托的各类专门性法律项目。

本所及律师顾问律师对在办理顾问单位各项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顾问费用的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年费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一般均在12017元以上,为让客户了解、感受我们服务的水平和态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间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客户感觉不好,第二年我们不再担任法律顾问,如果客户感觉好,顾问律师值得信任,可以长期合作,第二年开始我们每年不低于12017元法律顾问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各项非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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