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草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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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市

政基础设施发展框架,提出到2025年近期建设重点任务。

4规划内容

包括水系统、能源系统、生活垃圾、智慧基础设施四个板块,涵盖水资源、供水、防洪及河道、雨水与防涝、污水、再生水、能源、供电、供热、燃气、生活垃圾、电信、有线电视、综合管廊14项专业内容。

18

第二章规划原则与发展目标

1规划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支撑“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的有效衔接,注重各行业、各环节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保障规划高效实施。

(2)坚持安全为重、民生优先

立足市政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基本保障功能,提高基础设施安全可靠性和韧性。

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和市民需求“五性”特点,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

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推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大水资源、能源、防洪等领域协同发展。

统筹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城乡一体化服务水平。

(4)坚持节约集约、融合发展

坚持节水、节能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集约高效利用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存量用地规划管控和利用,为市政基础设施新技术应用和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推进市政设施功能整合,注重与城市的功能融合和风貌协调,合理利用地下空

间,降低邻避效应。

2发展目标

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空间布局科学合理。

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基本形成,输送廊道、厂站管网、战略储备等设施内外衔接、梯级配置、联合保障。

2035年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3%控制。

本次规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约70平方公里,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2.53%(现状约39平方公里,1.34%);

其他市政设施(街区级市政基础设施、少量未落地重大基础设施)通过乡镇域规划和详细规划逐步落实。

——生态理念深度融合。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实现生产用水零增长,碳排放量达峰后持续下降,市政基础设施的低碳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理水平不断提升。

203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较2015年降低40%

以上。

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优质能源消费比例达到99%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99%以上。

——系统韧性显著提升。

建成来源多类多向,重要节点和关键设施适当冗余,源网灵活调配,智能监测预警,灾后快速恢复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按1.3的人口保障系数配置;

供水设施安全系数达到1.3;

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再生水厂设施安全系数达到2.0,其它各新城及镇中心区设施安全系数达到1.5;

220千伏、110千伏电网容载比达到2.0;

门站接收能力达到高峰用气负荷的2倍。

——技术创新持续应用。

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有力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同时科技创新不断为市政基础设施赋能,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加先进。

第三章水资源规划

1现状情况

北京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85毫米,2019年全市降水量为50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3.5%,降水产生的本地水资源量为24.5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本地水资源量为114立方

米。

此外,南水北调中线入京水量为9.85亿立方米,五大水

系入境水量为6.0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为18.07亿立方米。

2019年全市总供用水量为41.67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为194

立方米。

2规划内容

(1)强化节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强度和用水总量,优化用水结构。

促进生产和生活全方位节水,继续推进高耗水企业转型,鼓励再生水替代部分生活、生产用新水。

减少过程损耗,适当考虑实际服务人口规模,实现全面节水与安全宜居相统一,203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40%以上。

在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基础上,减少工业、农业等生产用水量。

(2)加强水源地保护

严格保护“两库一渠”(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京密引水渠),涵养地下水,有序实施官厅水库、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到2035年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功能。

尽快完成“两库一渠”、官厅水库、永定河山峡段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

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对于西郊、密怀顺、平谷、昌平、房山等全市主要应急水源地以及公共供水厂水源地、城镇自建自备井,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和水源地补给区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对于作为农村居民饮用水的集中饮水井,应划定保护范围,并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3)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

充分利用北京市现状调蓄工程,包括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大宁水库等调蓄水库和团城湖、亦庄调节池等,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多级调蓄系统,提高全市生活供水安全保障度。

(4)预留输水廊道

统筹道路、河道隔离带及其他走廊空间,规划预留南水北调中线扩能走廊80公里,宽度为40—110米;

南水北调

东线进京工程走廊130公里,廊道宽度为40—100米。

第四章供水规划

截至2019年底,全市城市公共供水厂72座,供水能力

为598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为14.22亿立方米;

城镇自

建设施年供水总量为1.50亿立方米。

全市乡镇供水厂104座,

供水能力为76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为0.96亿立方米;

村庄供水站及分散供水工程为3659处,年供水总量为2.07

亿立方米。

中心城区已建成24座公共供水厂,供水能力为440万

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度为1.07万公里。

中心城区已初步形成了以二、三、四环供水环网为主,沿圆明园西路、八达岭高速公路、来广营路、机场高速路、朝阳北路、阜石路向外放射的供水格局。

各区已建成48座公共供水厂,供水

能力为158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度为0.61万公里。

建立外调水源与本地水源联合调配、安全可靠的多水源供水体系。

按照优先利用外调水、涵养本地地下水、水源就近配置的原则,规划外调水优先配置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大兴新城、亦庄新城、房山新城和门头沟新城,顺义、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新城优先以本地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

规划按照供水能力1322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约686

万立方米/日,其他各区约636万立方米/日)预留供水厂用

地101处,占地约843公顷,后续按照实际需求量安排建设,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实现安全供水全覆盖。

中心城区依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主干渠-团九线-东干渠-南干渠输水环线,以南水北调和密云水库来水为双水源,加快建设石景山水厂、第八水厂净水厂、第十水厂、亦庄水厂,改扩建田村山水厂、郭公庄水厂,与现状第三水厂、第九水厂共同形成“一条环路、八大水厂、均匀布局、向心对置”的供水格局。

城市副中心、新城形成相对独立的供水分区,为城市副中心、新城及周边有条件的村镇供水。

适时在通州、大兴、房山、燕房、门头沟等地区建设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其他新城结合本地水源新建或扩建供水厂。

乡镇及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

能够纳入集中供水范围的应优先通过集中供水厂供水,形成“城带镇、镇带村”的供水模式,扩大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度;

无法纳入集中供水范围的地区可采用独立供水方式,并加强水质监管。

第五章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

1 现状情况

(1)水库

全市共建有水库87座,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

17座,小型水库66座,已建水库控制了境内山区面积的68%。

21座大中型水库总库容为92.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为52.8

(2)河道

全市主要河道长度为7224公里,其中市内流域面积大

于10平方公里的河道共425条,已纳入河长制管理,总长

度为6362公里。

全市5条骨干河道中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泃河上段历经多次规划治理,现状防洪标准达到20~100年一遇,拒马河和泃河下段现状防洪标准为5~10年一遇。

(3)蓄洪(涝)区

北京市现有蓄洪(涝)区12处,其中小清河分洪区、西郊雨洪调蓄工程、奥运湖、玉渊潭湖、水碓湖、崔家窑、沈家坟、沙子营蓄洪(涝)区已建成。

现状蓄洪(涝)区占地面积约23937公顷,可实现蓄洪(涝)量约1.87亿立方米。

(1)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不含海淀北部地区、丰台河西地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海淀北部地区、丰台河西地区防洪标准

达到50年一遇。

城市副中心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他新城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

乡镇中心区防洪标准

达到20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特别重要设施和其他集中建设区可根据人口、经济规模、重要性等独立确定防洪标准。

(2)防洪体系

规划以“上蓄、中疏、下排”的总体防洪格局为基础,基于流域自然本底条件,有效蓄滞利用雨洪,采取流域调控、分区防守、洪涝兼治、化灾为利的策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对现状水库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安全鉴定结果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

建立健全非工程防洪措施体系,加强流域洪水调控,实施洪水风险管理,提高城乡防洪能力。

持续加强永定河、北运河(含温榆河)、潮白河、泃河、拒马河等骨干河流综合治理,修复险工险段、补齐防洪短板,打造安全通畅的行洪通道。

统筹中小河道排水体系,着力治理未达标的重点中小河道,中心城区重点打通丰草河、马草河、小龙河、东小口沟等阻水节点;

城市副中心重点推进温潮减河实施,治理玉带河、翟减沟等中小河道;

多点地区重点加强东沙河、城南新河等河道治理;

生态涵养区重点加强檀新刘河、云西河等综合治理。

加快蓄洪(涝)区规划建设,鼓励复合利用、功能融合,科学安排行蓄洪(涝)空间。

规划全市蓄洪(涝)区总面积约28087公顷,蓄洪(涝)量约2.77亿立方米,其中小清

河分洪区蓄洪量约1.6亿立方米。

加强河湖水系规划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构建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水系格局,提高城市水系及两岸滨水绿道的贯通性、可达性、亲水性,打造功能复合、开合有致、活力宜居的滨水空间。

第六章雨水排除与防涝规划

截至2019年底,全市雨水管道长度为7868公里,雨污

合流管道长度为1528公里,总长度共计为9396公里。

全市

雨水泵站251座,主要分布在下凹立交桥区和其它低洼地区,

其中100座泵站进行了升级改造。

截止2019年底,全市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城市建成区比例达到18%。

通过完善河道、蓄洪(涝)区、管道、泵站、源头控制等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按照世界城市标准定位,建立国际一流的排水防涝体系,逐步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到2035年,常规降雨(设防标准降雨)条件下不发生内涝灾害,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城市正常运行;

超常规降雨(超标准降雨)条件下不发生严重内涝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不造成重大影响。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

新建和改建区以目标为导向,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严格管控城市竖向,分流域蓄滞径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建成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双修,综合确定防涝方案,弥补市政基础设施短板,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老城区结合历史街区保护、背街小巷环境治理推进海绵设施建设,从源头减少雨水排放;

采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原则,建设截流与调蓄设施,控制雨季合流制排水溢流污染;

结合道路大修和改造项目,实施老旧管线有机

更新。

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内涝防治标准为50—100年一遇,

其中特别重要地区为100年一遇,亦庄新城集中建设区内涝

防治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他新城为20—30年一遇,乡

镇中心区为20年一遇,村庄为10年一遇。

特别重要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采用10年,重要地

区采用5年,一般地区采用3年,下游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不应低于上游。

对于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局部高风险节点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采用30—50年。

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

中心城区及顺义、大兴、房山、昌平、门头沟、密云、亦庄新城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

城市副中心及怀柔、平谷、延庆新城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中心城区雨水排除系统共分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高井沟流域、温榆河流域、小场沟流域、南沙河及北沙河流域、小清河及小哑叭河流域等9个排水流域。

规划新

建干线雨水管道总长度约601公里。

规划对尚未达标的30座雨水泵站逐步实施升级改造。

新建下凹路段应制定防涝规划方案,并随道路同步实施。

城市副中心、新城及乡镇集中建设区结合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分布,合理划分排水分区,建设海绵城市、雨水管网和泵站系统,对下凹桥和城市低洼地等内涝高风险地区建设排涝除险设施。

农村地区应充分结合地区特点,采用生态方式实现雨水径流的滞蓄和净化,降低雨水系统运行维护成本。

第七章污水排除规划

2019年,全市城镇污水排放量为19.9亿立方米,全市

城镇污水处理量为19.2亿立方米,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6.2%,其中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9.3%,其余各区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9.3%。

全市农村污水排放量为1.2亿立方米,污水处理量为0.8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67.3%。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67座,污

水处理能力为679万立方米/日,污水管道总长度为13188公

里,雨污合流管道总长度为1528公里。

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再生水厂安全系数采用2.0,新城及乡镇集中建设区采用1.5,同时提升污水管网及厂站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多措并举保障连续高日污水量达标处理。

到2035年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中心城区规划再生水厂22座,总规模达到504.5万立方米/日。

城市副中心、新城及乡镇集中建设区规划再生水厂169座,总规模达到409.7万立方米/日。

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收集处理污水,鼓励采用生态化污水处理方式,基本实现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经处理后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回用或达标排放,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

规划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结合

再生水厂或固废循环经济园区预留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备用地。

进一步深化研究确定全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及设施布局,形成完整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链、政策链、资金链,保障污泥合理处置消纳。

第八章再生水利用规划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67座,

污水处理规模为679万立方米/日,其中具有深度处理能力的

再生水厂56座,深度处理能力648万立方米/日。

全市现状

再生水管道共计2006公里。

2019年,全市利用再生水11.5亿立方米,其中河湖景

观补水10.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6亿立方米,建筑冲厕用

水0.2亿立方米,环卫绿化用水0.2亿立方米。

2019年,再生水用水占总用水量比例为31%。

根据新水及再生水资源量,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合理优化配置再生水资源,使再生水在替代新水资源方面发挥最大作用。

规划由清河、高安屯、高碑店、槐房、小红门等22座再生水厂共同为中心城区提供再生水水源,保留现状第六水厂作为加压泵站使用,改建现状八一湖泵站,新建香泉泵站、田村泵站、首钢泵站,规划预留21座局部加压及河湖补水循环泵站用地。

规划进一步完善输水管道系统,包括区域城市杂用调水管道、工业调水管道及河湖补水输水管道(或两者兼顾),形成槐房-首钢泵站-田村泵站、清河-香泉环岛泵站-西北热电中心、小红门-永定河等七大再生水输水管道系统。

第九章能源规划

能源消费总量平稳增长,2019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约

7360.3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前四年平均增速1.8%。

能源结

构基本实现清洁转型,全市煤炭消费量由2015年的1165.2

万吨大幅削减到2019年的182.8万吨,2019年全市优质能源比重达到98.2%,全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能源利用效率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2019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约0.21吨标准煤/万元,在全国省级行政区中处于最好水平。

(1)推进节能降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严格实施产业禁限目录,深入推进能源系统节能增效等,进一步降低产业能耗强度,引导居民生活用能合理增长,力争2030—203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峰值,为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

顺应国家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为着力点,大力开发本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引进外埠清洁优质能源,努力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地热能、太阳能和风能等为辅的多元供应体系。

未来各能源品种发展呈现“两降一稳两增”趋势,煤炭在能源消费中逐步退出,油品消费量将有一定程度降低,天然气用量趋稳饱和,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是重点增长能源品种。

(3)多措并举,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利用建筑屋顶、墙面、大棚等空间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二是积极推广热泵供热。

充分挖掘地热及余热资源潜力,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

新建集中燃气供暖项目应同步建设余热热泵系统。

三是巩固发展太阳能热利用。

在新建居住建筑及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重点推进医院、酒店、学校等机构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

在农村住宅、村镇公共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四是有序推进风电利用。

积极开展延庆、昌平、怀柔、门头沟等区域的风能资源评测工作,深度挖掘本地风能资源,有序开发利用风能发电及风光互补发电。

五是加强氢能等新能源创新利用。

加强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科技创新,开展氢能的制造、存储、运输、加注和利用等全产业链试点,为产业推广发展积累经验。

第十章供电规划

北京地区电网是京津冀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华北电网实现供需平衡,目前70%左右电力来自外埠,通过500

千伏电压等级的12个通道共26回线路向北京送电。

截至2019年底,北京地区最大电力负荷约为2254万千

瓦,全社会用电量约为1166.4亿千瓦时。

截至2019年底,

全市500千伏变电站12座,220千伏变电站97座,110千

伏变电站396座。

(1)电源规划

受本地资源环境约束,本地不宜发展大型火电机组,北京电源建设应坚持以“外部电源为主、本地电源为补充”的方针,在积极发展外电源的同时,同步推进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及储能设施建设,加大需求侧管理,实现电力供需平衡。

2035年北京市最大电力负荷约4000万千瓦,外受电占比约

65%~70%,基本维持在目前水平。

(2)电网规划

规划建设CBD、通北、丽泽、科学城、亦庄南、海淀山后、未来科学城西等7座500千伏变电站,到2035年全市

500千伏变电站数量达到19座。

北京500千伏骨干网架以目

23

前双环网结构为基础,通过外受电通道和联络线路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规划落实张家口-门头沟、北京东-通北、北京东-通州等6大外受电通道。

到2035年北京电网外受电达

到18个通道,39回线路,电网总供电能力达到5450万千瓦。

2035年全市规划220千伏变电站162座,变电容量9100万千伏安。

220千伏电网逐步形成以相邻的50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为中心的双环网结构,形成10个供电分区,持续完善“分区运行,区内成环,区间联络”的网架结构。

2035年全市规划110千伏变电站669座,变电容量达到

9900万千伏安。

110千伏变电站基本实现双电源链式接线方式,偏远乡镇、山区等地区采用T接或双辐射的接线方式。

第十一章燃气规划

(1)天然气

北京市天然气用户总数和用气量位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

2019年北京市天然气消费量约187.7亿立方米,天然气居民用户约699.9万户。

北京市已建成陕京一线、二线、三线及四线和大唐煤制气管线等多条长输管线,形成了以陕京供应系统为主、多气源供应格局。

截至2019年,北京市已建成城镇天然气管线

约2.9万公里,形成了“一个平台+三个环路+多条联络线”的城镇输配系统。

已建成门站10座、高压A调压站21座。

(2)液化石油气

2019年全市液化石油气消费量约15.3万吨。

随着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的推进,液化石油气消费量逐步下降。

截至2019年底,全市拥有液化石油气储备厂3座、灌瓶厂3

座、充装站6座、换瓶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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