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程序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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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检测指标。
每月不少于一次。
5.纠编措施
5.1
当城市供水系统损坏时,工厂应停止生产,该时间生产的产品应进行安全评估,
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当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才可恢复生产;
5.2
当生产用水微生物检测结果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应立即采取纠
编措施,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恢复生产;
5.3
当发现生产用水和污水存在交叉污染或出现虹吸回流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检
查消除隐患后才可恢复生产;
6.相关文件
NATPD-C-04《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
NATPD-C-05
《每月卫生检查记录表》
NATPD-C-06
《生产用水PH值、余氯及感观检查记录表》
NATPD-C-07
《生产用水及车间空气微生物检验报告单》
02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生产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卫生控制程序
(SSOP)
第1页
为了保证生产设施、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卫生条件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加工车间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质检部负责对清洗消毒监督和效果的检测,车间负责具体实施。
凡是与食品接触的加工设备、设施、工器具的表面均为抗腐蚀、不生锈、表面
光滑易清洗的无毒材料;
每次开工前,必须对加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及地
面
进行清洗、消毒,经卫生监督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其程序为:
清水清洗
→
100PPM的氯水消毒液消毒
清水清洗
每日开工前检查。
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
程序按(4.1)进行;
生产结束后,再次对加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及地面按(4.1)程序清洗消毒
一
次;
每次清洗消毒时,质检部须有专人(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并将
检查情况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上;
质检部实验室每月对消毒后的加工设备、设施、工器具进行微生物检测,并将
检测结果记录在《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器具、员工手表面和工作服卫生检
验报告单》上。
每月至少一次。
4.6
生产员工应穿戴干净完好的手套、工作服、围裙和鞋靴,手套班中按时消毒清
洗,工作服班后集中由洗衣房清洗。
对于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并已刮擦或坑洼不平以致难以清洗干净的设备或工器具
应维修或替换掉;
调整消毒液的浓度,对不干净的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对可能造成食品潜在污染源的手套、工作服和围裙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NATPD-C-04《
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
NATPD-C-08《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器具、内包装物料、员工手表面和工作
服卫生检验报告单》
03
防止产品交叉污染的控制程序
共2页
防止产品被交叉污染
。
本程序适用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的控制。
3.1
生产车间控制产品加工流程和加工卫生;
3.2
质检部进行监控。
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人流从高清洁区到低清洁区,物流不造成污染;
粗加工、
精加工、熟加工和包装区域、人员及工具器均须严格分开,并分开存放;
半成品、成
品与下脚料的器具不得混用;
与食品接触面相接触的手套、围裙,必须由防水材料制
成,并保持清洁和消毒。
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人员的工作服、手套、围裙要严格分开;
清洁消毒时避免飞溅,确保食品接触面不再受污染,车间的天花板不得存在冷凝
水,如有须及时清除,车间下水道保持清洁,下脚料及时运出车间。
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
不得外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车间、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不得留长
指甲、进入车间洗手流程:
清水清洗→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50PPM氯水消毒60秒→
清水冲洗→干手、穿着工作鞋靴经过消毒池(200PPM)进行消毒,卫生监督员检查消毒
液的浓度。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如推车、塑料筐、刷子等实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各车
间不得混用。
与产品表面接触的工器具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工
器具用不同颜色或标记、编号来加以区分,以免混用;
员工工作时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如吸烟、吃东西、喝饮料等,工作时间离开
岗位返回时或改变生产品种时要及时洗手消毒;
不定期对员工手表面和工器具表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04
04洗手设施及卫生间的控制程序第1页共1页
为保障员工良好的卫生状况,避免对产品的污染。
适用于卫生间及洗手设施的卫生控制。
生产车间控制产品加工流程和加工的卫生;
质检部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区入口冲水、洗手设施齐备(装有感应的水龙头、配备有洗洁精的分配器、
50ppm的手消毒池、一次性高级干手纸巾),开工前、中途进入车间必须洗手消
毒,卫生监督员检查洗手设施情况和消毒液浓度。
洗手流程为:
清水清洗→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50PPM氯水消毒60秒→清水冲洗→干手;
4.2生产车间消毒盆充足,消毒液浓度为50ppm,员工要按时进行班中消毒;
卫生
监督员检查洗手设施情况和消毒液浓度;
每日开工前,每4小时检查一次。
员工上卫生间必须脱下工作服等,卫生间洗手消毒设施齐备,消毒液浓度为
50ppm,员工从卫生间出来一定要进行手部消毒;
卫生监督员检查消毒液浓度
洗和手设施情况;
卫生间与加工区隔离,通风良好、地面干燥、整体整洁、有防虫设施;
确保卫
生间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及时对洗手消毒设施进行维护,纠正消毒液浓度的偏差,对不正确洗手消毒方
法进行纠正;
对卫生间设施进行维护;
纠正员工上卫生间的不良习惯;
5.4
加强员工培训。
NATPD-C-03《车间消毒溶液配制记录表》
05
05防止产品污染的卫生控制程序
为防止产品受污染物的污染。
适用于一切对产品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物卫生控制。
3.1车间做好生产的清洁消毒工作;
3.2技术部对设施的维修;
3.3质检部做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加工车间的清洁剂、消毒剂、润滑剂等应存放于专用区域,领取后正确使用;
4.2防止污染的水滴和冷凝水,空气中的灰尘、颗粒,不清洁水(清洗工器具和设
备的水、冲洗地面的水、其它已污染的水、直接排到地面溅起的水滴等)的飞
溅,吐沫、喷嚏等的污染;
天花板、墙壁的脱落物,工器具上的铁锈,照明设施的防护罩、玻璃窗的碎片,
设备的金属零配件等;
车间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冷凝水污染食品和包装材料;
内包装间和外包装间隔离,储存包装物料的仓库应有防尘设施,防止灰尘污染,
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霉、防鼠。
纠正化学物的不正确存放;
对设备、玻璃门窗、照明设施防护罩进行维护;
保持通风,必要时擦除冷凝水后才进行生产;
包装材料出现不符合项,应及时纠正;
5.5
加强员工培训,加强产品卫生质量意识。
6.
相关文件
NATPD-C-04《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
06
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程序
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对产品造成污染。
适用公司所有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3.1生产车间正确使用有毒有害物品。
3.2仓管部门安全保管有毒有害物品。
3.3质检部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所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时,仓管部门必须将有关情况记录于《化学药品入
库登记表》,并存入特定的仓库。
车间领取时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将有关情况记
录于《化学药品领取、使用登记表》;
在生产车间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要有清楚的标记,并储存
于化学药品存放间内,由专人使用、保管;
杀虫剂不得存放于车间内,由仓库专室保管,专人使用,且有清晰的标志;
每月检查。
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要有清楚的标记,放于维修专用间内保管和使用,所有
维修工作须在生产停止后进行,维修结束后要进行彻底清洗,生产开始前进行
检查;
质检部每天必须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使用、登记情况,并记录于《每日
卫生检查记录表》中。
转移存放不正确的有毒有害化合物;
标签不全的退还供货商;
对于不能正确辨认内容物的工作容器应重新标记;
不合适或已损坏的工作容器弃之不用或销毁;
评价不正确使用有毒有害化合物所造成的影响,判断食品是否已遭污染,以确
定是否销毁;
5.6
加强员工培训以纠正不正确的操作;
NATPD-C-04
《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
NATPD-C-09
《化学药品入库登记表》
NATPD-C-10
《化学药品领取、使用登记表》
07
人员健康与卫生的控制程序
为防止有碍食品卫生的加工人员对食品造成污染。
适用于所有接触食品人员的控制。
质检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生产车间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所有从事产品加工、检验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
健康档案;
每年检查一次。
经医院诊断或现场发现患有疾病或伤口等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操作
岗位,直到康复后才可进入生产车间;
生产加工、检验人员,必须进行卫知识和食品卫生要求的培训,保持良好的卫
生习惯,员工患有疾病应及时报告;
生产人员应注意加工过程的清洁卫生,防止食源性病原体的传播。
生产管理人
员对生产群体中的健康状况每天都要注意观察,一经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症状,
立即调离岗位,治愈后经检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体检不合格、没有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NATPD-C-12
《人员培训记录》
08
害虫的控制程序
控制害虫、老鼠进车间对产品造成污染。
适用于全厂范围内对害虫和老鼠的卫生控制。
质检部监督检查。
车间、卫生人员负责控制。
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排水畅通,路面平坦无积水。
排水沟等地必要时使用杀虫
剂(杀虫剂必须是防疫部门推荐使用的产品)。
防止害虫孳生。
厂区内不得有蝇、
鼠孳生地;
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窗户都装有纱窗,车间与外界相连的入口安装捕虫灯和PCV软帘,排水口
装设铁栅,防止虫害进入车间;
每天晚上由专人负责放置捕鼠笼,第二天早上收回,并将捕鼠情况记录于
《捕鼠、杀虫情况记录表》中;
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前,必须检查车间内是否有害虫出现的迹象,若发现必须及
时将害虫杀灭后方可生产。
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出厂,并清理干净
;
检查防虫、防鼠设施,如若损坏则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保证正常使用;
落实防虫、捕鼠措施,必要时增加次数或数量;
NATPD-C-05《每月卫生检查记录表》
NATPD-C-11
《捕鼠、杀虫情况记录表》
09
员工培训程序
1.
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卫生意识,更好地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生产加工和检验人员的培训。
3.
职责
质检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
质检部负责有关法规知识和卫生知识的培训。
3.3
加工部负责员工的产品加工技术培训。
4.工作程序
所有进厂新员工和轮岗员工,上岗之前均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质检部年初做好本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分发至相关部门;
质检部和加工部按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
每次培训后均应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培训后方可上岗;
主持人员将培训情况记录于《人员培训记录》中
5.
10
10原、辅料及包装物料采购的控制程序第1页共1页
为控制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质量,确保最终产品卫生质量。
适用各种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采购。
3.1采购部负责原料、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采购;
3.2质检部负责确定原、辅料及包装物料卫生标准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要求。
4.1质检部根据生产的需要,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原、辅料采购的卫生质量标准,并提
供给采购部;
4.2采购部根据标准确定供应商,即:
海捕原料必须来自经CIQ备案的渔船,且来自
国家允许捕捞的安全海域;
养殖原料必须来自经CIQ备案的养殖场,其周边无工
农业生产及生活污染源,有规范的用药记录;
辅料必须有卫生部门的检验合格
证;
包装物料必须有国家检测部门检验报告单。
NATPD-C-02《原料验收(CCP)记录表》
NATPD-C-14
《包装材料管理记录》
NATPD-C-27《辅料验收记录表》
NATPD-C-28《辅料化验记录》
11
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验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进厂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质量,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验收。
3.1质检部负责对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检验分析;
3.2加工部具体负责原料的验收;
3.3仓管部负责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验收。
原料进厂后,加工部首先审查相关的证件,证件证书符合要求后,由供应商提
供担保书,并根据有关卫生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使用。
辅料及包装物料进厂后,仓管部须查验产品合格证及国家检测部门检验
合格报告单,验收合格后存放于辅料专用仓库;
验收人员将验收情况记录于〈〈原料验收(CCP)记录表〉〉中,将记录和担保
书
交由质检部审核、归档;
4.3质检部及时抽取适量的样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并填好〈〈微生物检验报告〉〉或
《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器具、内包装物料、员工手表面和工作服卫生检验报告单》;
经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包装物料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存档,作为以后
确定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NATPD-C-27
《辅料验收记录表》
NATPD-C-02
《原料验收(CCP)记录表》
NATPD-C-18
《微生物检验报告》
NATPD-C-08《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器具、内包装物料、员工手表面和工
作服卫生检验报告单》
NATPD-C-28
《辅料化验记录》
NATPD-C-14《包装材料管理记录》
12
12运输工具卫生控制程序第1页共1页
控制运输工具卫生质量,确保最终产品不受污染危害。
范围
适用于成品运输车辆卫生的控制。
贸易部负责运输车辆卫生的控制。
4.
要求
4.1装运货物前的车辆必须先清洗干净并消毒,再运载产品;
4.2根据产品特点,选择适载的车辆装运;
4.3装载出口产品须提供检验检疫机构“车辆卫生检验合格证书”;
4.4冻结食品运输时,必须采用保温性能良好的冷藏车,确保运输途中温度的持续性。
5.相关文件
NATPD-C-34《装柜记录表》
13
1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第1页共1页
对质量管理工作及生产监控进行记录为实施了的HACCP计划及各项制度、规范要
求提供书面凭据。
适用于所有与产品质量管理有关的记录。
3.1质检部负责全厂质量记录的设计和管理;
3.2各车间班组及各职能部门,负责有关质量活动记录。
工作程序
4.1各车间班组及质量相关的职能部门,必须事先到质检部领用统一编制的记录表格;
4.2工作中工工作结束后及时记录,并经复核人员签名或主管签名确认;
4.3必须按要求认真记录,原始资料档案应做到准确、真实、规范、完整、健全配套;
4.4所有原始记录填写完毕后,交质检部编目录,归档保管;
4.5原始记录通常保留三年,期满后由质检部处理。
14
质量纠偏程序
有效监控HACCP计划在实施过程的关键限值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纠偏行动,重
建加工控制和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方法。
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偏离时采取纠正行动。
3.1质检部负责制定纠偏措施。
3.2加工部负责落实。
4.要求程序
4.1当出现偏离时,加工部要及时隔离和保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4.2质检部对产品进行评估,并确定处理方法;
4.3加工部分析产生偏离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重建加工控制;
4.4处理方法:
(1)重新加工:
当出现偏离的产品不会对人体有害时;
(2)退回原料:
不合格的原料;
(3)
销毁产品:
当出现偏离的产品对人体有毒害,且不(能作为它用。
4.5纠偏情况记录于《产品纠偏措施报告》中。
NATPD-C-23《产品纠偏措施报告》
15
15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第1页共1页
为使不合格的原料、成品、半成品能加以适当的控制,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杜绝
品质问题的发生。
凡为本公司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均适用本程序控制。
3.1质检部:
品质确认,不合格品的最终决定;
3.2采购部:
物料及客户退货的接收;
3.3加工部:
半成品、成品的返工;
要求程序
对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以质检部判定为准;
经判定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依规定隔离保存;
3
原料产生的不合格品,以批量为单位由质检部做适当标示,并做出处理决定:
退货或转作它用。
加工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及时标示隔离放置,依《产品纠偏程序》处理。
客户要求退货的产品,由质检部进行适度分析、界定责任归属,做出处理决定。
(1)
非影响健康因素的产品,如客户同意,由贸易部门呈报总经理授权同意,以补、
折让的方式,依公司利益考虑处理;
(2)
一般影响健康的成品,依公司利益与客户协商处理或收回产品作为它用;
严重影响健康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发布公开警告,尽快能知所有收货人及其它
相涉机构,回收相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产品,予以集中销毁处理。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