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65080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海航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3.2 

各规定假种,休假天数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

根据国家规定,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确定为20.92天(按整数日计为21天/月)。

事假

4.1 

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1天。

4.2 

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病假

5.1 

员工因病请假超过1天以上的,必须凭医疗中心诊断单办理请假手续;

工作地无医疗中心的须凭地、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

5.2 

员工患有重症疾病或传染病的,必须经当地地、市级以上医院检查,医疗中心复检确认痊愈后方可返岗工作。

5.3 

病假在2个月(含)以内的,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连续病休在2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内的,自第3个月起按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福利补贴;

连续病休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按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福利补贴、50%基本工资。

婚假

6.1 

员工结婚凭结婚证给予婚假3天;

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增加5天(晚婚共可休8天);

婚假只限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使用。

6.2 

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丧假

7.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需前往料理丧事的,可给予丧假5天;

员工直系亲属或配偶父母在外地,可另给路途假2天。

7.2 

丧假路途费用报销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国内)及探亲费报销管理办法》(海航集团财〔2004〕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7.3 

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女员工四期假

8.1 

产假

8.1.1 

女员工单胎顺产给予3个月产假(累计63天),难产增加产假11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1天;

8.1.2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疗中心意见,给予11天至21天的产假;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给予30天产假。

8.1.3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在海南省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修订后,参照新政策执行。

8.2 

哺乳假

8.2.1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不含往返路途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计),也可以合并使用。

8.2.2 

年哺乳时间合并一次使用,使用天数的计算办法为:

(12个月-已休产假月数)×

21/7,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天数如遇小数点则四舍五入。

8.2.3 

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出勤;

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期间视同出勤。

8.2.4 

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时必须自产假结束后第一天开始申请。

8.3 

女员工在月经期间持医疗中心证明需要休息者,可休息1天,视同出勤。

8.4 

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占时间视同出勤。

陪护假

9.1 

公司员工的妻子生产,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陪护假5天;

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可另给路途假2天。

9.2 

陪护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10 

工伤假

10.1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由其所在部门电话通知医疗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并于3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的按工伤处理(条件不符的,按病假处理)。

10.2 

工伤假最多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者,经保险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0.3 

工伤期间视同出勤。

11 

节育假

11.1 

凡经医疗中心证明,男女员工实行节、绝育手术以及检查所需的时间,均视为节育假。

11.2 

员工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经医疗中心确认后按照工伤假处理(条件不符的,按病假处理)。

11.3 

节育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12 

献血假

12.1 

参加公司组织的献血活动的员工可享受3天献血假,献血假期间视同出勤。

12.2 

献血假在献血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

13 

年休假

13.1 

年休假期间视同出勤。

13.2 

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1年后可休年休假10天,并记为满1年当年的年休假;

以后凡日历年增加1年,年休假增加1天,最长可休年休假为15天。

(如:

某员工2005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2006年7月1日起可休2006年年休假为10天,2007年1月1日起可休2007年年休假11天,依此类推)。

13.3 

申请年休假需按“整天数”计算,如不足整天的,核假时自动取整(如0.5天则按1天计算)。

13.4 

在计假年度内员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当年年休假休完后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累计事假>

14天;

累计病假>

21天;

累计病、事假>

18天;

产假>

工伤假>

63天。

13.5 

部门副职(含)以上干部,年休假有效期为1年,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不能顺延至下年度使用;

部门副职(不含)以下人员年休假有效期为2年,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可顺延至下年度使用。

13.5.1 

集团总部各部门需在年初做好部门年休假计划安排,确保干部及员工正常休假。

有效期内未休完的年休假,原则上不再进行年休假补偿。

14 

探亲假

14.1 

凡与配偶、父母(含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仍为员工所供养的抚养人)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且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住宿地相隔一百公里以外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分为:

14.1.1 

一年一次探父母假

14.1.1.1 

未婚员工休假工龄满1年后可以享受每年15天的探父母假;

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1天。

14.1.2 

一年一次探配偶假

14.1.2.1 

已婚员工休假工龄满1年后可以享受每年21天探配偶假;

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14.1.3 

四年一次探父母假

14.1.3.1 

已婚员工休假工龄满2年后可以享受四年一次探父母假(即每四年为一个休假周期,在一个休假周期内可自行选择休假时间,如本休假周期内未使用该假期,逾期不再有效),每次21天,不得提前使用。

14.2 

员工探亲可申请路途假2天,探亲路途费用报销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国内)及探亲费报销管理办法》(海航集团财〔2004〕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14.2.1 

探亲假如在一年内分次使用,对于同一种类探亲假,路途假和路途费报销一年只享受一次。

14.3 

探亲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14.4 

员工探亲时如遇丧事、急性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托部门申请续假,并上交有关机关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病丧假等证明(以盖有公章的证明为凭),分别按丧假、病假和事假处理。

15 

年休假及探亲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5天。

16 

调动人员的请休假管理

16.1 

调动人员(含离职人员)原则上应在调出企业将可享受的假期(当年及上一年)休完。

16.2 

调入集团总部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调出企业休完假期的(未休完的假期在集团总部休假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调出企业综合管理部出具休假证明,可在调入后继续申请休假;

如涉及相关休假补偿等问题,需由原调出企业负责办理。

16.2.1 

调入集团总部后,将依据集团总部请销假相关规定执行。

16.3 

调出集团总部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总部休完假期的,经调入企业同意,可在调出前申请办理转假手续。

如本人与集团总部劳动合同一旦解除,且又未申请转假的,视为各种假期已享受完毕。

17 

请销假审批程序

17.1 

为规范请销假管理,在呈报请销假公文时,标题须按“关于×

×

(姓名)申请休×

年(年度)×

假(假种)的请示”格式进行申报。

17.2 

除请1天(不含)以下的病、事假可通过电话或当面请销假以外,其它均应通过公文流转办理。

确属紧急情况不能及时上报公文的,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内补报公文并在公文中说明情况。

17.3 

请假获得审批同意后,公文暂不结束,转至请假者节点,以便请假者在休假结束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不履行相应报批手续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17.4 

集团总部部门正职(含)以上管理干部请销假审批程序依照《海航集团管理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海航集团人〔2006〕249号)文件执行;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均按以下程序执行。

17.5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请休假审批程序:

17.5.1 

部门完成审批的假种包括:

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

17.5.2 

申请休病、事假在1天(含)以下者,可视情况简化请销假程序,当面或电话报请部门领导批准即可,但要求请假者主动配合考勤记录人员做好相应考勤记录。

17.5.3 

申请休病、事假在1天以上、年休假、探亲假者,应填写《请休假审批表》通过公文流转报至部门考勤管理员→部门第一负责人。

17.5.4 

除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外,其它规定假种报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核假管理员。

17.5.5 

请休假申请经批准、核假后视为有效。

17.6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销假审批程序:

17.6.1 

销假办理完毕后,公文结束(视为本次请销假结束),公文分发至相关领导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17.6.2 

常规销假程序:

休假者根据已申请的休假时间,需在休假完毕次日(逢节假日顺延)返回工作岗位开始上班的2小时内将原呈报的《请休假审批表》公文流转至对应假种的核假人进行销假处理。

17.6.3 

提前销假程序:

休假者如需要提前销假,由部门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公文流转至对应假种的核假人,由核假人依照个人提前销假申请及确认意见办理提前销假手续,并将未使用的假期相应在记录中减除。

17.6.4 

续假申请及审批程序:

如在已申请的休假截止时间仍不能返回工作岗位者,应提前按请假程序向相关领导提出续假申请,说明续假的原因、明确假种及续假时间等,按照各假种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

如续假手续未被审批完毕而未能按时到岗办理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17.7 

管理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期间的请销假管理:

17.7.1 

由集团发文安排到集团总部培训学习的管理干部,原M4(含)以下人员填写《请休假审批单》报原单位人事部门核假→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规划发展室→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集团常务执行副总裁审批;

原M5(含)以上干部填写《请休假审批单》报原单位人事部门核假→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规划发展室→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集团常务执行副总裁→集团执行总裁→集团CEO→集团决策层审批。

17.7.2 

请假审批单获得批准后,公文暂不结束,流转至请假人节点,待休假结束后,转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规划发展室出具到岗销假意见→原单位人事部门办理销假,公文分发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规划发展室存档。

18 

其他

18.1 

各规定假种薪酬扣发标准按现行的薪资福利标准执行。

18.2 

本管理办法条款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按国家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18.3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8.4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关于下发<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修订)>

的通知》(海航集团人〔2003〕588号)文件同时废止,其它文件与本办法内容相悖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18.5 

根据需要,集团信息情报室、集团办公室、集团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集团总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请销假记录、出差审批单、考勤统计表等进行抽查,经核实后发现情况不符的将直接追究部门第一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18.6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统计报表

  2.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入司各年度可休假种一览表

3.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及各规定假种薪酬扣发一览表

 

附件1

 

年 

月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统计报表

部门:

制表时间:

本月应出勤天数:

1、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

序号

姓名

出勤

天数

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旷工

出差

培训

年休

探亲

其它

备注

合计

2、部门其它人员(除以上人员外):

制表:

审核:

批准:

※考勤记录填写说明:

1、考勤管理员应将部门请假、出差、培训、迟到、早退及旷工等考勤种类及天数进行详细记录,因请假造成缺勤的,应在相应假种(项目)下标明请假天数,表格未列假种(项目),需要在“其它”栏中列出假期名称及假期天数;

2、原则上以每月自然月作为考勤月周期,全额出勤天数以一个考勤周期的应出勤的工作日历天数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3、每月的请假单、出差审批单、考勤统计表等必须做好存档工作。

附件2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入司各年度可休假种一览表

进公司时间(年)

规定假种 

1

2

3

4

5

6

年休假

探亲假

一年一次探父母假

一年一次探配偶假

四年一次探父母假

√(每四年享受1次)

其他假种

备注:

1、员工可休假的第1年,需按上表时间要求相应满年度后方可休假(以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日起计算),之后的年度则正常休假;

2、以上打“√”的部分,对应员工进公司后各年可休假种。

附件3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及各规定假种薪酬扣发一览表

薪资项目

规定假种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

福利补贴

旷工(连续旷工不足15天,累计旷工不足30天)

按天扣

全发

2个月(含)以内

2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内的

6个月以上

按天扣50%

婚假

丧假

女员工四期假

除产假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其他假种视同出勤。

陪护假

工伤假

视同出勤,全发

节育假

献血假

福利补贴指月度薪资中职务津贴、交通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等项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