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城区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交警大队城区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警大队城区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6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 62
一总则 62
二监督人员和评审委员会 62
三磋商程序 63
四磋商内容及规定 64
五评标办法和细则 65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道路标志标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交通标志、标线采购
58.00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响应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响应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7月5日-7月12日每天8:
30-11:
30,14:
00-17: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9年7月12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578-3311234)。
9.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10%。
10.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11.资格审查:
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日09:
00(北京时间)。
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14.竞争性磋商时间:
15.竞争性磋商地点:
16.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彬联系电话:
0578-3019189
传真:
0578-3311234地址:
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采购人: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徐丽辉联系电话:
0578-3019212
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五都村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周方圆监督投诉电话:
0578-3318985传真:
0578-3318985
17.本公告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19年7月5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2
采购人
3
采购代理机构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组织方式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7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四部分应独立密封包装。
8
磋商文件质疑
9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0
响应文件
递交方式
接收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日09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11
磋商时间
及地点
时间:
2019年7月16日09时00分开始
地点:
12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
评审办法和细则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14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6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特别提醒
请供应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及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采购人”系指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
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6”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6.响应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竞争性磋商邀请
6.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总体方案要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6.1.6磋商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响应文件应全部单独密封。
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但须提供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内容截图);
公司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1.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1.3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复印件;
b.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注:
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属于五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1.1.5资格声明;
▲11.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
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
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准备相关原件提交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供应商。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资信及商务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3.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3.3项目承诺: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3.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4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4.1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4.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4.3磋商报价
▲11.4.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4.3.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报价分为零分,且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4.3.3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4.3.4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5排版:
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
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建议纸质文件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
11.6封面: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第五章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6.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响应文件。
16.2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6.3响应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6.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由供应商标记错误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6.5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人;
16.5.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6.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6.5.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16.5.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响应文件签收手续,明确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18.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磋商会议和磋商
19.磋商会议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
磋商时所有供应商应到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19.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
公布磋商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供应商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3拆封响应文件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可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及监督人提出。
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质疑。
19.3.1响应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供应商;
19.3.2因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供应商不足3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9.4唱标
19.4.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供应商名称、磋商初始报价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4.2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
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供应商诚信。
19.5磋商会议结束。
20.资格审查
20.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磋商流程:
详见第六章。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磋商过程中,实行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
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2.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4.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4.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2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5.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25.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
25.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响应文件无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5.5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5.6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分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5.7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5.9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5.10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
25.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