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英语课的演讲稿 讲话 致辞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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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
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
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说起苗族,大家都会想到一种他们特有的乐器—芦笙。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
据文献记载,芦笙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
远在唐代,宫廷就有了芦笙的演奏。
当时芦笙被称为“瓢笙”。
清人陆次云在《峒溪纤志》一书中,对芦笙的形制和苗族男女“跳月”时演奏芦笙的情景作了具体的描绘:
“(男)执芦笙。
笙六管,作二尺。
笙节参差,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旋神荡矣。
初则欲接还离,少且酣飞扬舞,交驰迅速逐矣。
”由此看出芦笙在古代苗族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
现在芦笙的形制已发生了很大变革,分大、中、小等多种类型。
均由笙管、笙斗和簧片三部分构成。
常用的芦笙管6根,外侧开有接音孔,下端装置铜簧,插入一长形木头葫芦内,每簧一音。
在每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竹管作为共鸣管。
小芦笙的管长十几公分,大芦笙长四、五米不等。
低音芦笙类中,有在大竹筒内装一细竹管,发音者称为“芦笙筒”。
现经改革,笙管数增至20余根,每管上端均套用薄铜皮制作的共鸣管,音域可达两个八度又五度。
芦笙音色明亮浑厚,男女均可吹奏。
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
另外,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
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
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
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斗马是广西苗族的一项民间文娱活动,每年12月26日举行,历时3日。
头1日,人们忙着到田里放水捉鱼,煮鲜鱼粥尝新;
还蒸糯米饭、酿甜酒、宰鸡杀鸭,招待来自远方的亲友。
第2日斗马,第3日赛马,斗马是一项引人入胜的比赛。
上午10时许,在一排“过山冲”土枪响过之后,芦笙高奏,舞狮舞龙上下翻腾,后面跟着威武雄壮的马队,雄赳赳地进入斗马场。
身着盛装的苗、瑶、侗族姑娘手持彩带在芦笙手外面形成圆圈,踏着芦笙(请您继续关注:
)的节奏翩翩起舞。
斗马场上,骏马云集,几十匹精选出的好马个个膘肥体壮,在场边跃跃欲试,等待上场。
当裁判一宣布斗马上场名单,两列马队各牵出一马,解开绳子,两马即向对方猛扑过来,双脚腾空相峙,互相撕咬,或突然转身翘起后脚,猛踢对方。
紧张激烈和
有趣的格斗场面不时引起四周观众的阵阵喝采和欢呼。
经过几个回合的决斗,赛场上烟尘滚滚,泥沙飞溅,一匹马倒地或败走便分出胜负。
接着又牵另两匹马进场。
互相循环决斗,最后确定获胜的前三名。
这时人们围拢前来,观赏着满身汗水的获胜马匹,啧啧称赞。
胜马的主人也满面笑容地接受人们的祝贺。
组织者在群众的簇拥下给胜马披红挂彩,给马的主人发奖。
赛马是对骑手们勇敢和技艺的严峻考验,苗族山区,岭高路陡,羊肠小道,崎岖不平。
它要求竞赛者胆大心细,骑术娴熟。
竞赛开始,骑手们在五六米远之外,急步前跑,腾空上马。
马背无鞍,骑者双腿夹紧马身,马儿在盘山小路上向前飞奔,惊心动魄的场面,令人注目神怡。
最先到达终点的骑手得到赞扬和奖励。
斗马的那几天,小伙子和姑娘们非常活跃。
他们集中在山坡上,开展赛芦笙,“踩堂”等活动。
从贵州以及附近村寨前来参加斗马盛会的各族群众,多达两万人以上,不少人还带来香菇,木耳、兽皮、药材、干笋等土特产交换,增添了热烈的气氛。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
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
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
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
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
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
挣脱时,捉住小伙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整个场地,男追女逐,欢蹦乱跳。
打累了,男女双双即各找一个地方打土电话(即用两个竹筒,中间连一长线,各在一方对着竹筒讲话、唱歌都能听见),相互倾吐蜜语衷情,以企结成伴侣。
情投意合后,再告诉父母,择吉日成亲
第三篇:
苗族风俗
生活习俗
吃:
1.吃油茶。
油茶是将油炸后的爆花米,掺水煮成的待客茶,客人喝了,主人高兴,不喝,则视为瞧不起主人。
有的还要喝3杯,第一杯是油茶,第二杯是苦茶,第三杯是甜茶。
2.吃山泥鳅(晰蜴,统称四脚蛇)。
将处理后的山泥鳅加少量米粉,一起腌入坛子内,用来招待贵客。
3.吃青菜。
农历过年喜欢吃青菜,一般不切碎。
穿戴:
苗族的服饰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
男,一般老人穿无领斜扣大襟衣,束腰带,穿裤脚,打绑腿。
中年人和青年人,穿开襟上衣,短而小,布料多是自产的家机斑衣,妇女服饰另具风格,上身穿无领镶边绣花衣,缀栏插花瓣与其间,下身着镶边、绣花或数纱宽脚裤。
引人注目的女头帕,一般有一丈多长,颜色是青、蓝两种,黑色相间衬花格子有的包丝帕。
住:
1.吊脚楼,吊脚一般2-3屋,飞檐翘角,并有走廊围白木质栏杆,栏杆雕有各种图案。
吊脚下层用来贮藏粮食,存放农具、堆放柴草、土灰,或圈牛、羊、猪及厕所等。
上层为人居住。
2.火炉,形状为方形,高60-70厘米,上面周围用木板盖好,四周用砖、石砌好,中间围成正方形火塘,用来烧火做饭,周围下层为空间,用以关鸡、鸭。
天冷时,主、客人都坐在火炉上,说笑、谈论家事和休息。
火炉上吊有一个不同形状的木架,将种子、茶叶篓、草鞋等挂在上面。
节日、宗教信仰
节日,除了汉族的节日外,苗族还有以下节日。
1.三月初三青年男女对歌恋爱。
2.四月初八吃乌饭,纪念杨再思,也有传说是纪念要一妹乌饭用树叶煮成,要提前将姑娘接回娘家一起吃乌饭;
近处的可以不回娘家,但要给她们送去。
此俗仅限于杨姓。
3.六月初六敬土地神,到田坎上挂纸、烧香。
一般都将家谱晒一次。
4.十月初二过小年,要杀老鼠吃。
信仰:
1.敬奉杨公再思。
过去,乡境内有飞山庙16座。
每年秋天举行盛大的庆庙活动。
唱几天几晚人戏,其中扛华山和打求财等是每次必唱的节目,主要内容是,教育家庭和睦。
在庆庙期间,要摆猪首、装香、烧纸。
2.过去祭祖要杀牛,以自然寨子为整体,举行杀牛仪式,牛内脏用来祭祖先然后每人带一份肉回家。
3.敬奉幡蝴,传说幡蝴是苗族的祖先。
婚丧习俗
恋爱:
以歌为媒,农历三月初三,青年男女穿戴整齐,成群结队赶到山头水边,对歌恋爱。
情同意合者,便相邀离去,表示恋上了。
平时看牛、放羊也对歌,并赠红。
双方父母同意便结婚,如不同意,还有逃婚的习俗。
结婚:
一般在结婚前一个月,长则半年,就开始哭嫁。
对长辈要一个一个地器,然后再送礼物,现在改变了许多。
男女结婚时,女方和来人到男方家吃三天三晚酒,这三天新娘只能同伴娘睡,不能与新郎同床。
三天后,新娘与伴娘一起回娘家生活,二年、三年、五年不等。
男方有农事需人帮忙,接女方在男方家同住。
待女方怀孕后,才能接新娘到男方家长住期共同生活。
丧事:
老人落气时,要抬到中堂里,坐在正中,备有斗(容器)、凉筛,坐在斗上脚踏凉筛落气。
洗尸,由长教子井里担水,参入桃叶、菖莆叶煮成温水给洗尸,洗过的水(倒入
便桶),让其后代每个尝三点,表示吃字不愁,叫衣饭水,在死者身上围白线,一岁一根,平时掉的牙齿要保存着,殓时放入棺材内,死后头发禁烧。
进棺材时,口含银,手捏茶叶米还要到飞山庙点亮。
第四篇: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
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
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
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
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
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
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
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
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
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
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
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
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
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
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
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
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
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
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
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
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装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
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
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
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
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
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
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
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
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
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第五篇:
苗族的风俗习惯
苗族的风俗习惯
秦汉时代,苗族的先民聚居在“五溪”(今湖南省西部和贵州东部地区),后来不断迁徙,分散到南方各省。
现在,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广东、海南等地。
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系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
妇女大多穿大领短衣和百褶裙。
山区苗族的住宅建筑大多是“吊脚楼”,它是按照山坡的自然地势,在下方和上方分别竖立较长和较短的木桩支撑,在桩上铺楼板建筑。
楼上住人,楼下堆放杂物或关家畜。
苗族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能歌善舞,芦笙是他们最喜爱的乐器。
苗族的芦笙舞蜚声国内外。
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