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69070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几点建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发展的一次全面提升,其内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

美丽乡村的文化建设在这二十字方针中主要体现在“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上。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

乡风文明中的乡风则是民俗文化的主体部分,也应该纳入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范畴。

但是,从美丽乡村建设中民俗文化保护传承的现实情况来看,许多不利的因素不断浮出水面,有的甚至对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1、传统建筑破坏严重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古村落的整体景观不协调,建设性破坏严重。

许多古建筑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已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以往古老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荡然无存;

在许多古村落的老祠堂、老民居之间,都夹杂着一些新的建筑物;

有些农民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随意翻建或修缮古屋古院,把古栈道的路面毁坏铺成水泥路,这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和破坏了村落的古朴风貌和历史氛围。

2、民俗实物严重流失

民俗文化的很多内容是依附在传统的民俗实物之中的,但是,在美丽乡村改建、新建中,许多传统木制房屋的构件买卖、交易问题十分突出。

一些商人看中了古民居的旅游开发价值,出钱收购这些古民居后迁建别处进行旅游开发。

如在嘉兴的西塘古镇、桐乡的乌镇,许多古民居的构件被出售、被偷盗。

还有一些外国人不惜出巨资收购古建筑,拆卸其材料后动用飞机运回国内按原型复建。

还有些地方商贩在利益驱使下,受雇于外国人向各地古村落的村民收购民俗文化古器具,有的甚至将古民居木制房屋构件一件件拆下来,化整为零的出售。

3、原生态环境遭破坏

许多古村落试图通过发展旅游业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而原生态的古村落开发成为游人如织的景点后,大量的游客涌入,停车场、水泥路、旅馆的修建破坏了古村落的原貌及其独有的幽静和美丽。

同时,许多古村落景区不限制游客人数,大大的超过了古村落环境人口容量,对古村落的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

此外,有的地方在美丽乡村建设时,没有考虑到原居民所特有的文化习俗,只求商业效益,只求地价增值,不去考虑民俗文化的整体保护,无何止地将小桥拆毁、巷道损毁、池塘填埋,这么做的后果是严重地破坏了古村落及其文化生态环境。

我们不敢想象,如此过度的拆建,若干年后,曾经的“小桥、流水、人家”是否依旧?

二、民俗文化保护几点对策建议

目前,民俗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仍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相互依存,既有传统意义的农耕文明,又有现代形式的农耕文化。

推进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对于优化文化生态环境、激活传统文化魅力,从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都有其深远的意义。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如何提高保护民俗文化的思想意识,切实科学有序地推进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要科学的认识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是在老百姓当中流传的文化,因此,做好保护工作,首要任务是加强老百姓对民俗文化的认识。

而老百姓的认识往往是跟着政府的导向走的,所以要改变老百姓的认识,关键在于地方政府领导和村两委干部对民俗文化的认识。

因此,笔者认为,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民俗文化搬进党校课堂,搬进乡镇党委、政府的会堂,使他们通过学习教育、讲座会议的形式,充分认识到民俗文化所承载的“三个有利于”。

对此,笔者以嘉兴市为例,对民俗文化的“三个有利于”进行阐述。

1、有利于推进社会协调发展

我国历史悠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就是保护和弘扬我们国家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

目前,嘉兴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随着人口的增加、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

而村镇不像城市,规模小,一天就有可能被破坏掉。

如果对依附其中的民俗文化不加以即时保护,很快就完,很快就会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迅速地消失。

保护和传承民俗文化,实际上就要求我们将保护工作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协调发展。

同时,保护民俗文化生存、传承的特定环境,对推动生态文明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们文化自觉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2、有利于传承发展传统文化

在数千年的历史积淀中,嘉兴地区发展并形成了别具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

特别是随着河港浜汊分布,孕育了江南水乡特色的耕读文化、稻桑农业、手工业传统等民俗文化资源,且不少村落名人辈出,古迹丰富。

可以说,大量的民俗文化蕴藏在农耕社会中,它承载着嘉兴人民秀慧工巧、崇文好学、进取求新的品德,成为一种特殊的文明标志。

而随着农耕社会形态的消失,很多历史文化被割裂、遗忘,甚至变得无迹可寻。

加强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把民俗文化资源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就是将这些文化更深刻地植入村民的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中,这不仅是为了以民俗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的长期传承,也有华夏祖先留给后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3、有利于探索新思路新方法

浙江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从起步至今已经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道路,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各界人士为推进事业发展煞费苦心,也从中摸索出一条独具浙江特色的民俗文化保护路子。

作为长三角地区核心区域的嘉兴市,应该实现借梯登高,借民俗文化之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势必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在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上有新的突破。

如果说,前几年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现在美丽乡村建设则是一条有模式可以借鉴的路子。

目前,在不论是在网络上或者是报纸上,还是在电视上,都有许多关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科学利用民俗文化资源的好例子、好做法。

因此,我们应该重新整理我们的思路,争取在原有的基础上,把之前的民俗文化保护传承融合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把美丽乡村建设中众多的民俗文化资源,不断地装到民俗文化保护这个“菜蓝子”里来,从而实现民俗文化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要树立的科学保护理念

有科学的认识,才有科学的理念。

有科学的理念才能推进保护事业的有序发展。

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仅要有科学的态度,更要有科学的保护理念和执政理念。

1、要用科学理念编制民俗文化的保护规划

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必须要抓紧做,而且要科学、有效、持续地做。

所谓科学地做,就是要以民俗文化生态理念来设计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

没有一份科学的规划,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就没有清晰的思路和明确的方向,因此,要抓紧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特定的保护规划,内容包括:

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对农耕文化的产生和影响);

社会环境(人口状况、社会结构、民情风俗、领导和群众的保护意识等);

经济形态(农业、渔业、工业、商业等以及经济状况);

民俗文化遗产的数量与分布地点、生存状况;

保护规划(采取属地管理办法,要定管理单位、定传承人、定项目、定活动规划、定保障措施等),如此方能保证其有效性。

2、要用科学理念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我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持续发展,而且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和五个方面的结合,即:

处理好美丽乡村设与全面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居民区与文化区域的关系、处理好群众生活与民俗文化保护的关系、处理好设施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护的关系。

要坚持将民俗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将民俗文化保护与社会建设相结合、坚持将“民俗文化保护区”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结合、坚持将民俗文化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合理利用相结合。

3、要用科学理念保护民俗文化外在的氛围

自然村落及田园是农耕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是农耕生产活动的主要基础,也是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

只有完整地保护了田园风光和自然村落,才能忠实展现农耕文化的社会和文化的基本环境,使人强烈地感受到浓郁的民俗文化外在的文化氛围。

一是科学保护田园风貌。

要全面保护农田、林木、池塘、水网,保持以稻田为主体的农田结构,保留较古朴的耕作技术,使用水牛耕地、人工劳作、原始加工等传统农耕方式,不使用塑料大棚、大型农机等现代设施,全面体现农耕文化的总体风貌。

二是科学保护村落环境。

保护区内的村落用地规模要逐步缩小,不可再继续扩大;

村庄建筑采用传统民居形式和传统外墙装修,不宜现代化;

鼓励居民使用或部分使用农作物秸秆等传统燃料,以产生炊烟的景观效果;

鼓励农户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已不适用的传统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仍可作为装饰性使用。

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尽量使用石料或当地传统材料,慎用水泥等现代材料。

(三)要科学的强化保护责任

保护民俗文化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文化部门叫个半死,其他部门置之不理。

文化人做个半死,其他人一笑了事。

出现这种局面虽然有其客观因素存在,核心则是保护责任的问题。

现在的党政领导很多都是在被动地做工作,属于“见令行事”。

要想使相关人员能静下心来正确认识民俗文化、安下心来认真树立科学理念,就必须要有过硬的保护责任来进行保障。

1、强化工作职责

近年来,我省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也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

但是笔者坦言地讲,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中,真正认识到民俗文化保护工作重要性的人,并不是很多,而且真正能将民俗文化保护摆上日常工作议程,从而真正从政府层面去做保护工作的并不是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很少。

我们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这么难做,但是它却能做好,而且做的很出色。

其关键原因在于工作的责任问题。

谁都知道,计划生育出问题任何领导都担不了责任,而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在乡镇日常工作中属于可做可不做的工作,且没有人去追究其工作结果,这样就导致他们对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可以置之不理。

这说明,我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必须强调保护的责任问题。

我们不是一定要像计划生育一样实行一票否决,但至少可以从更上一级的政府层面来强化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比如: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特色工作加分制度等,以此来强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对民俗文化保护的工作职责。

2、强化责任追究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民俗文化保护必须坚持法制化原则,走依法保护的道路。

一是尽快出台《古村落保护条例》,确立古村落的法律地位;

各地则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古村落保护办法》,明确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责任,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重视乡规民约和民间组织的作用。

古村落的古朴纯美和其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乡规民约和民间组织的作用。

所以,要实现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除了要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外,更为关键一点就是:

必须就村民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进行明确,并据此实行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强化村干部带动村民进行民俗文化保护的责任意识,从而从民俗文化的最底层实现保护传承工作的有序推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