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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表,辞职报告cn-hr-008辞职申请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员工不辞而别的,企业该如何应对?

1、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关系的终结需基于法定事由或一方(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劳动者没有明确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也没有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

此时,对于不辞而别应理解为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在实践当中,不辞而别的员工一旦反悔,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

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

只有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用人单位是否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续。

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因通知障碍,导致后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依法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仍应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

律师建议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如若没有相关制度,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

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

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

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

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

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

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

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

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

年×

月×

日”,然后,由员工签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

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

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

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3、如何解决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问题

员工在擅自离职前曾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存在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

劳动者擅自离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违约金。

而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劳动者不辞而别而免除。

劳动者一方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但用人单位拟放弃敬业限制义务的,应向劳动者履行告知程序。

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早防范,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规章制度培训,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规范自身管理流程,减少员工擅自离职的概率及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工资发放结算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由于实行当月工作当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某些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后不辞而别,给单位接续工作造成很多麻烦。

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次月月中前发放),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

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领取时务必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

篇2:

辞职报告,绝对是你需要的

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员工辞职报告单

附:

本表递交程序和申明

一、程序1.凡辞职的人员,必须在15天前向生产车间主管递交书面离职报告。

凭车间主管签字的报告到公司办公室领取本表。

2.本表栏中“辞职理由和原因”要详细填写后交班组长签字。

3.将领取的工作服及相关物品交回公司仓库,仓库负责人签字。

4.交车间主管、生产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签字。

5.将本表交回公司办公室。

二、申明

凡辞职的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一切债权债务及事故与公司无关篇4:

辞职报告如何写

一、辞职信基本格式及内容

辞职报告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

(一)标题

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

一般辞职申请书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二)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申请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三)正文

辞职信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

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四)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

如此致——敬礼等。

(五)落款

辞职申请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二、注意事项

1、正确了解相应的权利;

员工在辞职时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而我们要根据我们享有的权利做出正确的辞职方式。

第一,我们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辞职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写辞职报告的,以口头协商为主;

第二,预告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第三,即时离职,这种情况不是特别的多见,一般这样的辞职方式需要特定的法定的理由,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的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协商解决,只要劳资双方通过协商,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预告解除,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次月离职即可;

即时辞职,需要特定的理由,比如单位拖欠工资,不依法支付社保、加班费等情形。

3、注意言辞;

辞职信的言辞要温和委婉,不可措辞强硬,因此激化矛盾,但也不必委曲求全,放弃自己该有的权利。

4、取得相关的材料证明;

辞职过程中如果需要离职者提供相关证明,比如说即时离职的情况,离职者则负有举证的责任和义务,相关材料需是原件。

5、做好各种准备。

辞职问题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果当时跟单位协议有违约金赔偿,又或者你的档案和社保关系仍在单位的话,要做好单位要求赔偿违约金,不给顺利转移档案和社保的准备。

敬爱的各位领导:

您好!

自xx年x月底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友善、帮助和关心。

在过去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

我对于公司一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

当然,我也自认为自己在这两年的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今年x月xx日正式离职。

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尽好最后的责任。

希望公司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2015.3.18经理签字:

篇5:

一封没有递交的辞职报告

前一天写了一句话的辞职报告,经理找我谈话,希望我好好考虑,回去后我想了一个晚上,写了这个辞职报告,但是第二天上班的路上,我改变了想法,选择留下:

坚持,坚强!

但是还是想把这封辞职报告晒晒,写都写了,别浪费了,再说好久没发表日志了,发一篇吧!

尊敬的宋经理:

您好!

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午夜时分爬起来写了这封类似信的辞职报告。

我想也许就应该像高姐所说,就算是离开,也应该把公司存在的问题指出来,这样公司才能发展,如果每个人像我一样发现问题就默默的离开,公司永远不会有所改变。

以下话语可能会过于犀利,但都是我发自肺腑的真心话,我想在离开之前,说出来,望领导海涵!

其实来贵公司工作本来就是一个意外。

我刚刚毕业从云南回到家乡,不到一个星期。

本来是想在家休息调整一段时间,因为在外生活四年,对家乡实情缺少了解,我想至少一个月后再投入工作。

但一天姐夫突然打电话来,说有这样一个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问我有没有兴趣。

我当然很感兴趣。

毫不犹豫的过来面试。

其实我并不知道您当时是什么身份,以为面试我的应该就是个小经理,因为我属于应届毕业生,小人物,总经理应该不会亲自面试。

真没想到您就是总经理,1这说明了公司对招聘员工的重视。

面试的时候我并不清楚您给我安排的岗位策划具体应该做什么,您说我文采不错,其实我个人并不这么认为,我知道自己的优点不是这个。

但公司吸引我加入的是您说的公司有20年的历史,有系统的考核提拔制度。

所以我并没有在意我的起始工资,因为我很相信自己,不用多久,我就可以拿到自己满意的工资。

但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我被骗了一样。

我看到的不是一个成熟的企业,20年的历史体现在地皮上,考核制度更是虚无缥缈。

这里更确切的说是一片荒地,而我是开荒者。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工作。

更怕的是,我发现所有领导对我都特别重视和信任。

尤其是您,我能感觉到您对我的用心栽培和寄予厚望。

所有我开始不停的给自己做思想工作,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

正式因为这里是一片处女地,加上领导的信任,我才有机会施展自己的能力和才华。

累死总比怀才不遇强。

在这个片荒地上,大家一起努力,建起一座繁华的城堡,那时我也算得上开国功臣了,也不枉费父母和祖国对我的栽培。

我也算是为社会做了点贡献,对自己也算有个交代,至少算是干了点事业。

但我发现,我太异想天开了。

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我一个人拉车,拉得再用力,大家都不动,车不会前行。

我觉得真的累了,身心疲惫。

这种累不仅仅是身体,更多的是内心。

其实我本人是一个不怕苦不怕累的人,家人虽然宠我,2但我生性刚强。

小学时,冬天要过石头桥上学,结冰很滑,我总是带头第一个先过。

上大学我把奖学金让给别的同学,自己打工做外场主持,一天300块钱,从早上9点到晚上6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但我觉得我有能力赚到钱,5000块钱奖学金对于别人来说就是一年的学费。

大四下半学期,我已经拥有了一份2000元/月的办公室工作,双休、节假日照常休息,请假不扣工资。

但因为家人,我不得不回来,母亲说,是金子在哪都发光,大不了重头再来。

好多次,我下班回到住的地方,卧在沙发里放生大哭。

委屈!

我现在基本上没有生活,或者说生活中也全是工作。

我拼命一样的工作,把所有的激情和热情都放在了工作上,我希望有一天公司能特别强大,我现在像保护婴儿一样保护它,我希望有一天公司能像一个男子汉一样保护我。

但工作中阻碍太多,想死劲,想拼命,想往前冲,这里被拦一下,那里被阻一下,而且阻拦前行的都是一切小事,只是被人放大了。

我既然要离开就直言不讳了!

首先我想说说办公室的工作。

办公室其实属于执行力很强的部门,是替经理去执行工作的。

办公室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联系经理和员工。

所以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起来应该更圆滑,不能带有太强的个人情绪。

更何况,各部门申请的材料都是经过各级经理签字认可的,没有必要故意刁难,可能办公室也是为公司着想,能省则省。

但是该买的东西应该及3时采购,只想着省钱,事情没办好,不一定是一件好事情。

此种情况也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也不仅仅局限我们一个部门。

有些东西可以灵活一点,比如采购奖状的尺寸,领导说了要大一点的,我写了8k。

如果还是不清楚,那就再沟通问问,一味的为难别人,发脾气摔电话实在解决不了问题。

再说led,每次我们做好图,发过去,还要求我们自己配音乐。

要不然图片上不了。

工作态度不应该只对上级,我们在创业,需要的是高度配合。

工作开展起来真的是太辛苦。

公司很重视企划部,很多事情交给我们负责。

但只有当责任与权力并存时,工作才能顺利的完成。

而现在的问题是,责任很大,权力很小。

开展工作就差没跪下来求别人了。

每天从早上到晚上下班,有时候一天喝不少一口水(您可能觉得有点夸张),下班去姐姐家吃饭,一句话也不想跟家人讲,太累,压力太大,工作太不好做。

然后又想着1800的工资,一个月扣除房租850,我都觉得自己搞笑,这么辛苦为了什么?

从工作到现在只回家过一次,十一放假的时候。

妈妈听说我辞职了,没有难过,很坦然,她说不希望我那么累。

通过细微的观察和一些小事上,我看出您值得我尊敬和信赖的。

记忆很深的有两件事:

一个是办工资卡的那件事情,首先您站在了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更重要的是,梁会计那种态度,您还能沉住气,一遍遍告诉他怎么做。

实在让我佩服。

要是我,早就火人了。

其二是鲜花礼品的事情。

您其实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但是您并没有阻止我犯错误,而是让我自己去实践,体会。

这绝对不是几个钱的问题,您是用公司的形象和名声让我实践,来教育我。

可见您对我的用心良苦。

随着公司正规化,我希望您能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家,而不是资本家。

公司的文化应该是:

处处能替别人着想,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团结工作,高度配合,把服务理念落实到实处。

实在不行,咱就把企业文化提炼出来,做成大字贴在墙上,天天看,潜化到每一个员工的骨髓里。

文化就是应该从内部散发出来的。

企业文化就应该是所有员工共同散发出来的。

我们公司现在需要正能量。

以上是从宏观角度想到的,还有几个微观的事情:

1、奖惩。

人生来就是惰性的,员工的激励需要奖惩分明。

我公司现在存在惩多余奖,迟到、请假扣工资,加班加点无奖励。

这样早晚会失去人心。

2、关于打卡机。

华为万人辞职有效

背景链接:

2008年7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去年10月,正值《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前夕,大批华为员工被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工龄从零开始计算。

紧接着,华为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工龄在八年以上的员工可辞职后再上岗,从老员工变成“新人”,同时获得一笔补偿金。

“辞职运动”刚一开始,江湖**顿起。

从网络到纸质媒体,对其口诛笔伐者、为其打抱不平者争论不休。

**渐息,当初主动辞职的绝大部分老员工也都重新与华为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华为内部,所谓的“万人辞职事件”早已尘埃落定。

时隔近一年,随着2008年7月7日《指导意见》的颁布,各界质疑“华为万人辞职”是否有效的争论沸沸扬扬,华为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不可能无效

《指导意见》的出台果真会波及“华为万人辞职”吗?

早已尘封的“华为万人辞职”是否会再起波澜?

一、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十六条、十八条规定,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建立的无效。

如果华为公司采取了胁迫手段,“迫使”员工辞职,即使存在员工辞职的相关证明文件,该部分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也将因胁迫而无效,无需等到《指导意见》出台才能作“无效”认定。

事实是,至今我们尚未见到华为辞职员工以受到胁迫辞职为由,要求华为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正式报道。

从法律规定来看,即使华为确有迫使员工辞职的行为,而员工又未在一年的时效期内提出,则该事件将真正盖棺定论。

小财与大课题

据了解,去年“华为万人辞职”的绝大部分辞职员工都拿到20万元左右的补偿金,除了一小部分自己选择离开的外,大部分都重新回到原来的岗位,并签订了四年的合同。

但对《指导意见》出台后,可能使得今年、明年在华为工龄达到八年的员工很郁闷,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这种“意外”的补偿金收入了。

而对于处于飓风中心以外或观望,或计划规避的众多企业来说,在法律体制重大调整时期,如何正确面对《劳动合同法》,如何请专业人士作出适时调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企业的重要课题。

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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