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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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选择最佳治理方案,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可行的原则。
从矿山实情出发,分别对废弃矿山、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提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要求,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6、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政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民间资金参与治理,建立多元化的治理资金投入机制。
三、规划背景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1、自然地理
规划区位于浙江省东部,西、北分别与余姚市、慈溪市为邻,东与舟山市隔海相望,南与鄞州区接壤。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
21'
至122°
10'
,北纬29°
42'
至30°
34'
之间,市区面积1033平方公里。
规划区地形呈西部、东部两侧高,中部低的马鞍状。
境内山脉属括苍山系的天台山脉。
市区西部为四明山;
中部为鄞奉平原的主要组成部分鄞东南平原、鄞西平原;
北部为江北平原,河网密布,阡陌纵横,姚江、甬江穿越其间;
东部、南部为天台山余脉,山峰不高;
东北、东南均分布有滨海平原,其中东北为北仑水系,东南为大嵩江水系,紧靠象山港。
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但矿产资源分布较少,已发现的矿种有8种(建筑石料、饰面石材、石英岩、泥炭、萤石、膏盐、褐煤和铁矿),现在开采的主要矿种为普通建筑用石料。
规划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多年平均降水量1387.7毫米,降雨集中在梅雨期和台风期,具双峰特征,无霜期一般为230-240天。
沿海潮汐属不正规半日期潮型,一天有两个高潮和两个低潮,潮流流速较急。
规划区土壤类型及分布:
根据全国和浙江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宁波市土壤有11个土类,20个亚类,58个土属,134个土种。
依地貌形态将宁波市土壤分为四个区域,滨海平原区:
土壤类型有滨海盐土、潮土、新积土和水稻土。
水网平原区:
以水稻土为主,少量潮土。
河谷地区:
有新积土、潮土和水稻土。
丘陵山地区:
有红壤土、黄壤土、粗骨土、紫色土、基中性火山岩土、石质土、山地草甸土,丘陵坡地多红壤,陡坡地段多粗骨土,冲刷严重的陡坡及岗背分布有石质土。
规划区内矿山主要分布于丘陵地区,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土、黄壤土和粗骨土。
规划区自然植被类型:
宁波市自然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区。
由于过度开发,渐次演化成针叶林、灌丛等次生植被及人工引种的植被类型。
现有林种基本上为人工针叶林、毛竹林、经济林和少量次生阔叶林,针叶林是主要森林植被。
主要造林树种有马尾松、黄山松、金钱松、杉木、柳杉、木荷、香樟、枫香、檫树、麻栎、马褂木、毛竹、杨梅、柑桔、桃、梨、板栗、银杏、茶叶等。
竹林资源丰富,有行竹、雷竹、方竹等。
林下灌丛分布较广,主要有芒萁骨、映山红、白栎、化香、山莓、乌饭、胡枝子、算盘子、白茅、菝葜、小竹丛等。
据《宁波市水土保持规划》:
废弃矿山废渣场经平整覆土后,建议复绿植物种类为狗牙根、竹节草、绊根草、细叶结缕草、荆条、紫穗槐、葛藤等。
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2004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扎实推进“六大联动”战略,突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15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5.7%、57.0%和37.3%。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82元,比上年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7018元,增长12.8%。
目前,宁波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中心城镇和重化工业基地,是浙江省经济中心。
(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现状
1、矿山基本情况及分布
截至2004年底,规划区内共有露天开采矿山191个(不包括建筑用砂采场、砖瓦企业和矿泉水厂),其中持证开采矿山企业73个、废弃矿山118个。
主要分布在北仑区、镇海区和江北区,具体见表3.1。
表3.1宁波市市区矿山分布基本情况表
行政区
矿山总数(个)
生产矿山(个)
废弃矿山(个)
已(正)治理(个)
北仑区
106
44
62
1
镇海区
46
13
33
2
江北区
24
6
18
大榭开发区
5
科技园区
3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合计
191
73
118
9
73个开采矿山中,按用途分:
建筑用石料72个,玻璃用石英岩1个;
按《市级及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标准分,生产规模均为小型(<100万吨/年),年生产能力最高为98万吨,最低为1万吨,平均34万吨。
其中50~100万吨的有17个,占生产矿山总数的23%;
20~50万吨的有33个,占总数的45%;
<20万吨的有23个,占总数的32%。
据统计,2004年共生产建筑石料2457万吨,玻璃用石英岩2.8万吨。
118个废弃矿山中,近半数分布在城镇周边、交通主干线及旅游路线两侧可视范围。
随着城镇的扩容、交通干线的延伸、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废弃矿山将暴露于可视范围内。
废弃矿山中,宕底土地已利用的有47个(其中建厂、建房或作为仓库的有28个,作为石料加工的有14个,作为废物堆积场的有3个,作为养殖场的有2个),占废弃矿山总数的40%,已利用矿地总面积15.2万平方米(合228亩,按已利用宕底面积的40%估算)。
废弃矿山边坡都未作任何处理,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2、矿山特征与规模
大多数生产矿山已经或正在实行台阶式开采,边坡平均坡度为60°
。
废弃矿山绝大多数为一坡到底的开采方式,属不规则开采型,边坡坡度大多在55~75°
之间(平均64°
),边坡岩性主要为(熔结)凝灰岩,坡向由运输通道和山体的相对位置决定。
矿山形态多因山体走势及所处的山体部位而异,形状大多为漏斗形,宕面常常凹凸不平,局部反倾,宕底保留有较多的弃碴和崩塌物,或存有残留岩块和边脚。
矿山的露天开采,已损毁了面积1.74平方公里的绿色山体,残留边坡总面积已达1.07平方公里,宕底总面积1.23平方公里(合1844亩)。
其中生产矿山已损毁山体面积0.78平方公里,残留边坡总面积0.44平方公里,宕底总面积0.57平方公里(合854亩);
废弃矿山已损毁山体面积0.96平方公里,残留边坡总面积0.64平方公里,宕底总面积0.66平方公里(合990亩)。
3、矿山植被恢复能力
矿山周围植被普遍发育良好,主要有马尾松、黄山松、金钱松等造林树种,芒萁骨、映山红、白栎等林下灌木及杂草。
矿山植被自然恢复能力因地质条件不同而异:
花岗岩稳定性较好,边坡陡,表土层流失严重,植被自然恢复能力较差;
砂岩节理发育,边坡稳定性较差,但植被自然恢复能力较好;
(熔结)凝灰岩的稳定性较好,边坡陡,不易风化,植被自然恢复能力较差。
规划区矿山边坡岩性主要为(熔结)凝灰岩,故植被自然恢复能力较差。
4、矿山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类型
规划区内矿山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占用土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并影响自然景观:
露采矿山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同时,采矿过程中的废土、废渣等废弃物大面积堆放,造成大量占用土地和破坏生态系统。
(2)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部分矿山存在宕面过高、坡度过陡、山体开裂、危岩临空等现象,边坡极不稳定,一旦遇暴雨、洪水、震动等外来因素,易引发滑坡、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
(3)造成“三废”污染:
主要是粉尘污染,一是来源于干式法加工矿石,二是矿山运输车辆造成粉尘污染,三是爆破作业产生粉尘。
(三)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规划区内大多数生产矿山已经或者正在采取台阶式开采方法,近期计划关闭的矿山正在进行治理性开采,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正积极开展。
但从整体上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需要规划引导。
宁波市实施生态市建设、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来,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依照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要求来看,全民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与矿业活动相关的各类主体在保护与治理方面的合力尚需引导、调整、规范和集聚,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各项工作急需系统、科学、合理的部署和安排。
2、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严重。
《宁波市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调研报告》显示:
矿业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已较为突出,露天开采的建筑石料矿山已破坏或正在破坏山体自然景观的完整性与和谐性,降低森林和植被的覆盖率,积累了相当量的环境欠帐,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急需落实。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将可能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有待明确和规范。
目前对矿业活动负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上存在管理缺位或不到位的地方。
为从源头上遏制和改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和制度有待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急需建立。
4、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些采矿权人对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的作用和意义理解不够,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履行法定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导致矿山作业不规范,没能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引起了新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5、废弃矿山宕底土地被非法占用。
一些位于城镇周边、交通主干线两侧、旅游风景区内的废弃矿山,在矿山边坡未作任何处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矿地被占用建造民房和加工用房,用于生产、经营、加工、居住、旅游、养殖等活动。
这些人类活动将加剧废弃矿山边坡的不稳定性,可能引发崩塌、滑坡等较为严重的次生地质灾害,并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带来困难,增加治理成本。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加快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矿地开发整理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分类目标
--生态环境治理和景观恢复目标:
需综合工程治理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80%以上,生产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实施开采。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规划区内现有的生产矿山实现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规范有序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三废”达标排放。
废弃矿山治理及生产矿山闭坑时,达到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和功能要求。
--管理制度目标:
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和矿山开采设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年检制度和闭坑审批制度,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三)近期目标
--需综合工程治理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60%以上。
--根据生态市建设目标和矿产资源规划,加快矿山布局调整,提高矿山开采技术水平。
做到合理布局、有序开采、及时复垦还绿,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逐步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矿山“三废”达标排放。
(四)远期目标
--需综合工程治理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80%以上。
--完善“绿色矿山”生产模式,使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整治的环境标准、景观恢复标准及其验收标准。
--推行矿山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五、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和部署
(一)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
1、规划分区依据与原则
依据《市级及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即根据矿山所处地质环境和地貌特征,矿山规模和集中程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等因素,结合宁波生态市建设目标及相关区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划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区。
规划区分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两种。
规划重点治理区:
位于中心城镇周边、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交通主干线、旅游路线两侧可视范围,矿山较集中且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地区。
规划一般治理区:
矿山零星分布,一般规模较小或位于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或自然复绿条件较好的地区。
2、规划分区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将规划区划为4个重点治理区和3个一般治理区(见附表1)。
(1)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共有4个,总面积357.36平方公里,现有矿山141个,其中生产矿山47个、废弃矿山94个,规划综合工程治理废弃矿山48个,预期治理资金3469.5万元,开发整理矿地43.23万平方米(合648亩)。
重点治理区基本特征见表5.1。
表5.1 规划重点治理区基本特征表
治理区号
治理区名称
环境影响范围
治理后功能
治理区面积
(km2)
治理规模
(万m2)
矿山总数
(个)
生产
废弃(个)
治理资金
(万元)
责任单位
宕面
宕底
总数
需治理
A1
慈城-澥浦重点治理区
九龙湖景区;
G329、S319、铁路、姚江;
乍浦、慈城、河头、澥浦镇。
改善景观;
开发整理矿地
178.90
54.93
57.56
70
19
51
27
2128.5
江北区、镇海区政府
A2
科技园区-小港重点治理区
S320、通途路;
城镇规划区。
67.24
18.32
25.68
28
15
7
533.5
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仑区政府
A3
新路水库-白峰重点治理区
G010、G329,大矸、霞浦、柴桥、白峰镇。
109.10
13.38
18.49
38
10
12
498.5
北仑区政府
A4
东钱湖重点治理区
鄞县大道、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2.12
5.54
7.63
309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注:
需治理指需综合工程治理;
已治理或正治理9个:
A1区8个;
A2区1个。
(2)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共有3个,总面积188.53平方公里,共有矿山50个,其中生产矿山26个,废弃矿山24个,规划综合工程治理废弃矿山4个,预期治理资金177.5万元,开发整理矿地1.18万平方米(合18亩)。
一般治理区基本特征见表5.2。
表5.2规划一般治理区基本特征表
环境影响范围
治理后功能
生产(个)
废弃(个)
治理资金
宕面
宕底
B1
大榭一般治理区
1.77
0.60
0.85
B2
穿山一般治理区
穿山半岛
开发整理矿地;
改善景观。
69.18
8.40
6.33
25
17
8
30.5
北北仑区政府
B3
春晓-梅山一般治理区
滨海大道;
春晓、梅山镇。
117.58
5.98
5.97
23
16
147
(二)工作部署
1、总体部署
治理思路:
本着“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治理思路,以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结合每个矿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治理的难易程度、矿地综合利用的价值等,划分治理类型,并按轻重缓急分期治理。
(1)先重点、后一般。
优先治理位于中心城镇周边、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交通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废弃矿山,后治理其他区域的废弃矿山。
(2)因矿施治,分类治理。
生态环境不敏感地带或自然恢复较好的小型矿山以自然恢复为主;
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城镇周边及扩容地段、风景旅游区和交通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废弃矿山。
充分考虑矿地综合利用的价值,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宜地则地。
(3)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
生产矿山及新建矿山,按科技型、环保型、生态型的要求建设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积极推行“绿色矿山”生产模式。
分期治理工作任务及安排(见附表4):
--近期安排:
到2007年底,完成39个废弃矿山综合工程治理,预期治理资金2760.5万元,开发整理矿地34.15万平方米(合512亩)。
--远期安排:
到2012年底,完成13个废弃矿山综合工程治理,预期治理资金886.5万元,开发整理矿地10.26万平方米(合154亩)。
分期治理估算见表5.3。
表5.3宁波市市区废弃矿山综合工程治理分期估算表
分期
治理个数(个)
治理费用(万元)
开发整理矿地(万m2)
近期
1021
9.92
远期
149
3.82
654
9.06
4
300
3.87
868.5
10.53
306
1.94
39.5
1.54
177.5
3.1
131.5
0.63
小计
39
2760.5
34.15
886.5
10.26
52
3647
44.41
另外:
66个近期自然恢复的废弃矿山治理费用为13.2万元。
2、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部署
(1)工作部署
废弃矿山治理的关键是消除安全隐患,进行地形修补,恢复植被或创造植被恢复的条件。
根据治理的难易程度,规划区内废弃矿山治理的方法类型可分为自然恢复型和综合工程治理型两大类。
--自然恢复型:
此类矿山地处偏僻、隐蔽、规模小且分散,具备植被自然恢复条件或对环境影响较小。
其治理方法为:
进行边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设立安全警示牌,封堵入口,局部植树遮挡。
采用这种治理方法的废弃矿山有66个:
F1、F8、F9、F19、F27、F30、F32-37、F39-45、F47-57、F62、F63、F67-69、F71-75、F77、F78、F80、F87-89、F91-98、F101-F106、F108-113。
--综合工程治理型:
此类矿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治理工程量一般较大或治理要求较高,须由专业单位编制治理方案和施工。
采用这种治理方法的废弃矿山有52个:
F2-7、F10-18、F20-26、F28、F29、F31、F38、F46、F58-61、F64-66、F70、F76、F79、F81-86、F90、F99、F100、F107、F114-118。
(2)综合工程治理预期效果
52个需综合工程治理的废弃矿山经治理后,可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