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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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建设

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局属各分局党组、夏尔湖收费站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新公管党办【2020】65号)和《伊犁州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年-2021年)》(伊州机工字【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伊犁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抄送:

局领导、局机关党总支、离退休职工党支部。

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

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伊犁公路管理局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党委和伊犁州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突出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一年个台阶、三年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局系统党建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公路养护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高基层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増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カ。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党支部政治引领更加扎实有效,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支部班子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党建与业务工作更加紧密融合,党建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到位,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党支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推动局党委《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措施》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推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

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周学、月谈、季讲、期考、年评”政治学习制度,促进党员理论武装融入日常、严在经常。

党支部要坚持政治站位、职责定位相统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学习固定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主题党日第一项日程,融入党员学习工作生活,使旗帜鲜明讲政治成为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优化组织设置。

要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设置程序,完善组织体系,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党的组织、作用、活动、优势、领导全覆盖。

局属各单位内设机构、基层站(点)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单独成立党支部。

为期6个月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6个月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

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科学设置党小组,党员6名以上的党支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党员岗位或居住分布等,建立健全党小组,规范党小组活动,发挥党小组作用。

觉小组组长一般由支部委员兼任。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于2020年7月底前开展基层党组织设置排查,全面解决党组织应建未建、应撤未撤、应转未转等设置不规范问题。

到2020年底党支部、党小组应设尽设,不留空白。

2021年党支部设置要全面优化规范,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健全有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达到100%。

(三)建强支部班子。

要坚持把既懂党务、又懂业务作为选拔党支部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重要标准,坚持交叉任职,实行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一岗双责”。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认真落实按期换届督促提醒机制,规范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缺补选制度,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落实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的职责,明确支部委员分工,充分发挥党员大会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日常工作领导机构作用,切实完成好党支部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

2021年底党支部按期换届率达到100%。

(四)提升支部书记能力。

要加强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方法,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

局党委每年对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一遍,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保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制定党支部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培养。

2021年,党支部委员特别是书记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做到对支部职责任务、制度机制、党务知识、党员情况、短板不足、工作需要“六个熟悉掌握”,党员和干部信任,组织和群众满意。

(五)严肃组织生活。

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建立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报备和派员列席制度,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后,不折不扣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

2020年底,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经常的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成为常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到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全面规范质量明显提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得到有效防范纠正,党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局党委要根据分工将班子成员的组织关系放在不同的党支部,督促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做到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和讲好党课、开展谈心谈话“五个带头”。

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和联系点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员组织生活累计不少于6次,推进党支部工作机制落实。

(七)落实“三会一课”。

每月初,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主要内容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上月支部工作,研究本月支部工作、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事宜,确定本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主题、内容。

每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前后,党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员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事项,或落实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要求。

每季度第三个月30日前,应当召开当季度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讨论和表决支部重大事项。

党员大会要庄重严肃,党员应当佩戴党员徽章参会。

每季度组织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开展1次党课教育。

党课可通过领导讲座、专家辅导、播放专题片等方式开展,其中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干部或党支部书记讲1次党课,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为分管的党员干部和联系点党支部各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

(八)开展主题党日。

党支部要相对固定到每月第三个星期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提前做好计划,统筹工作安排,做到年度有安排、季度有检查、每月有主题,使之成为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发挥作用的平台。

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内容主要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为党员过政治生日、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引领,避免娱乐化、庸俗化,不得以各类联欢会、茶话会代替严肃的党内组织生活。

(九)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分析1次支部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党支部书记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抓实党员教育。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养护管理科、收费稽查科、监控通讯科、设备管理科、劳动保障科、安全监督保卫科、后勤服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工会、局属各单位党组为成员单位的党员教育管理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局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加强党员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个落实到位。

局属各单位党组每年要组织党员集中轮训,每年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十一)加强党员管理。

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每年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党员队伍和党员后备队伍结构,有计划有目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格组织把关,杜绝关系党员、人情党员;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鼓励引导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关心关怀老党员、生病或身体残疾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工作台账,安

排专人定向联系、送学走访,切实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关怀。

做好党组织关系管理,工程项目党支部应按照规定办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相关手续,相关党员材料及时归档,专人负责,待工程项目结束,党支部撤销后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十二)严格党内监督。

要切实发挥各单位纪检监察作用,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处理违纪党员、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支部要用好党费、民主评议、组织关系管理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020年底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基本信息库健全完善,党员组织关系全面理顺,全部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到2021年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完备、制度完善,全面实现对党员的精准管理、有效管理。

(十三)促进业务工作。

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单位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作为党支部工作的着力点。

找准抓党建促业务的融合点,认真查摆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教育“灯下黑”和党支部工作“两张皮”问题。

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深化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形成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狠抓工作落实的新常态;要把“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一联三促”(机关党支部联系驻村工作队党支部、贫困村党支部。

促进社会稳定、促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活动。

到2020年底,党支部“一联三促”活动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效;“两张皮”问题在党支部层面得到有效破解,党建与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深度融合的机制得到健全巩固。

(十四)推进党务公开。

严格执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把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职能以及机构等情况,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党支部书记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评议,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公开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对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党员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五)强化基础保障。

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

局党委每年从当年留存党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下拨到支部,重点支持活动经费少的基层站(点)党支部、工程项目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各单位留存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

以“有专用场地、有专用标牌、有固定专栏、有活动设施、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有活动制度”为目标,建设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满足党员活动

和服务群众需要。

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讲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原则上均在党员活动室进行。

2020年7月底,每个局属单位应至少建立1间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党员之家);2020年8月起,加大以党员之家建设带动职工之家、团青之家和妇女之家建设力度,着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高标准党组织活动阵地。

(十六)健全责任体系。

局党委、各分局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

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并参加分管部门支部活动。

局党委调研检查工作要把支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每年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检查,总结经验、通报问题、整改提高。

要分类制定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方案、党支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书记的监督,对党支部建设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总考,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党支部要自觉把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和本支部实际有机结合,年初有清单、日常有自查、年末有述职、整改有实效。

2020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全覆盖;到2021年,评价为“好”较好”的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达到90%以上,述职评议考核、问责追究等制度健全完善,党建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

三、工作安排

(一)2020年7月,部署调研。

进行组织发动,抓好党支部建设状况调研。

1.抓好动员部署(2020年7月)。

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动员部署,确保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小组;立足具体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靠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启动。

2.抓好调研摸底(2020年7月)。

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照《先进党支部标准》《后进党支部的四类情形》(附件2、3),重点围绕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支部整体作用发挥四个方面深入调研摸底。

对党支部逐一过筛,按照“先进、中问、后进”三个等次,进行评估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党支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党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班子长期配备不齐的、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直接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

《党支部调研摸排情况登记表》《后进党支部情况登记表》(附件3、4),于2020年7月27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二)2020年8月,规范提升。

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升级。

3.开展清理规范。

清理不规范设置的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的,应当予以撤销,一般设1名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原则上,党支部正式党员7-15名的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名;正式党员15-3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不超过5名;正式党员30名以上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最多不超过7名。

机构改革完成后,新设置党支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以上清理规范事项应于8月前完成并向局党委报告。

4.抓好精准整顿(2020年7-8月)。

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

对在模底排查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后进的党支部,针对不同情形,指导逐一制定整顿方案,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对所分管中的后进党支部“一对一、全程跟”挂点整顿,结合实际细化整顿考核指标,加强动态调整管理,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各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后进党支部不定比例、不下指标。

5.抓好党建业务培训(2020年9-10月)。

局党委将组织党支部书记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基层党建实务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为期不少于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党务专干进行全覆盖培训。

6.开展全面创建(2020年11月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以“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好”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研究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出台针对性强的工作举措。

局党委年内要打造4个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党支部,局党委书记要深入1-2个党支部“解剖麻雀”,加强指导。

7.抓好典型推广(2020年12月)。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总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局党委适时分类召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观摩推进会,编印党支部建设创新案例,分发各单位党组织借鉴学习。

(三)2021年,拓展深化。

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8.抓好自查评估(2021年1-2月)。

各党支部结合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进行自查评估,各单位党组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评估报告于2021年2月1日前报局党委。

9.持续抓好整顿(2021年3-5月)。

持续抓好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工作。

对整顿并巩固好的,报局党委适时组织验收销号;对整顿不到位的要延长整改期限,持续进行整顿。

局组织人事科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局属单位、离退休等不同类型或不同单位党支部建设的分类指导,推动有效覆盖、提高工作质量。

10.开展宣传表彰(2021年6-8月)。

各单位党组选树落实《实施方案》的先进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党员,积极向局党委推荐。

局党委进一步分领域分类型选树、挖掘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局系统“两优一先”评选表彰。

11.抓好总结收尾(2021年9-12月)。

各单位党组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局党委。

同时,在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务实管用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局党委结合党建检查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组书记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

(二)分类推进,稳步实施。

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突出重点、把握节点、体现特色,制定计划书、时间表,细化具体方案。

-15-

注重通过情况交流、蹲点调研、群众评价、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肃问責。

各单位2020年8月8日前向局党委报送具体工作方案,每年进行检查评估,年底向局党委报送总结报告。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要把落实《实施方案》与贯彻局党委决策部署、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现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防止“两张皮”。

要以好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深入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注重挖掘发现、培育选树、宣传表彰行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

1.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

指标(试行)

2.伊犁公路管理局先进党支部标准

3.伊犁公路管理局后进党支部的四类情形

4.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调研摸排情况登记表

5.伊犁公路管理局后进党支部情况登记表

-16-

附件1

伊犁公路管理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指标(试行)

项目

具体指标

评分办法

组织设置(10分)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达到一定党员人数应当划分党小组。

党支部正式党员超过50人扣3分;达到一定党员人数,未划分党小组扣3分。

党支部的成立,由基层单位申请,上级党组织批复,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的成立和换届选举未提出申请扣2分;所在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未及时批复扣1分;未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扣4分。

支委会

建设

(15分)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未设立支委会扣2分,委员设置不规范扣1分;未配备党支部书记的扣3分。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需按期换届选举。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支部委员会届满未按时换届扣2分,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扣1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未在6个月内进行补选扣2分。

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部门单位党支部书记未由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或班子成员担任扣3分,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未由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扣2分。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参加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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