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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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劳动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声明
1、乙方执行本企业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企业为专利权人。
乙方享有署名权,负有保密义务。
2、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施工合同增加条款(乙方供图)
1.合同中涉及施工图、施工方案版权归乙方所有。
2.本设计方案许可使用范围仅限于本施工合同。
3.甲方不对合同中涉及施工图、施工方案是否侵权第三方权利负责,因本施工方案、施工图产生的版权纠纷,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六、外协加工合同增加条款(涉及配方)
我公司提供配方:
1、产品涉及的配方,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该配方。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七、委托印刷合同
乙方对印刷品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将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销毁、不得擅自留存。
本合同物品涉及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权属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八、销售合同增加条款
乙方须对与甲方购销货物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篇二: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发包人责任
1.【保密责任】发包人应保护受托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受托人同意,发包人对受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受托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仅限特定使用】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永久使用权。
在XX的情况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仅限于甲方自用(包括甲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及参控股公司),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销售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受托人责任
1.【保密责任】受托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受托人索赔。
2.【知识产权承诺】受托人保证对其设计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不违反与员工之间的协议,也不违反与其他机构直接的任何协议,没有任何的侵权。
3.【权利侵害之赔偿】如受托人所做的设计造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受托人承担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相关法律条文及理论
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而言,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是因受托人接受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属于委托作品的范畴。
《著作权法》第17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权属
《合同法》326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著作权法》16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职工在完成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或者该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或者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完成的。
但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除外。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对外公开或者已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技术信息,或者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
篇三:
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建议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
1、乙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2、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永久使用权。
3、乙方承诺乙方拥有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软件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软件或其授予甲方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
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许可的顾客使用本合合同下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
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
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
同时,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项下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
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乙方在软件安装及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人为恶意误操作、恶意删除、设置逻辑炸弹、后门程序等损害甲方数据安全的行为,否则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及相应服务不会影响、损坏、终止甲方原有各系统的运行。
1、甲乙双方均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2、除法律规定以外,未经对方允许,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业务、技术方面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上述信息、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
甲方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由甲方向乙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等内容:
(1)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2)甲方的电子设备及其它辅助产品、安全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配置、运行状态、交易日志等资料;
(3)甲方的应用系统名称、功能、业务类型、交易量、交易特征、交易方式、交易数据、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期间的客户资料等信息;
(4)甲方的现有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包括络参数、如IP地址,命名规则等。
(5)甲方的业务流程、逻辑流程、规章制度等资料;
(6)甲方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
(7)甲方现有安全机制及规划目标、所有系统的应急方案;
(8)甲方的项目文档、工程文档;
(9)甲方的应用系统接口程序与文档;
(10)甲方与其它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
(11)甲方关于技术和经营方面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4、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质,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情况除外:
(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法律规定;
(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
(4)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措施)披露;
(5)一方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5、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
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6、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篇四: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
文刘进然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主要标的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
典型而常见的知识产权合同可以分为为技术类、著作权类和商标类等。
技术类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
著作权类主要包括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授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
商标类主要包括商标许可和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与普通的合同审查并无实质性区别,但鉴于知识产权具有区域性、法定时间性、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可分割性等特点,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中应根据上述特点有针对性的审查和修改,以下将以知识产权合同中典型条款为例介绍知识产权合同审查的重点和修改技巧。
(一)权利归属条款
权利归属条款在所有可能产生新知识产权的合同中都应当予以约定,比如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劳动合同、合作创作合同和委托创作合同等。
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且多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均是以申请或登记作为成立要件,或者以登记后权利行使的更为方便(比如著作权),
所以如果对此约定不明,则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可能会产生争议从而引发合同风险。
典型的权利归属条款应约定权利归属、申请权利、使用权利、利益分配和权利转让等内容。
权利归属主要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归属原则尤其要根据当事人的交易目的来约定,例如,某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委托创作商标标识合同》,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的归属原则,如果合同未约定权利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但如果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则受托人难以达到将委托创作的商标标识申请为商标的交易目的,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或者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应免费且无限制的许可委托人将该标识作为商标申请并使用的权利。
申请权利主要约定由谁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记权。
通常,对于共同享有的知识产权,就需要进一步约定由谁进行申请或登记,并相应的约定申请费及维护费的承担。
还应约定申请前披露程序,比如申请前披露程序,当约定任意一方单独申请时,应当向其余方披露,以避免任意一方将共有知识产权申请为单方所有的情况或将技术秘密披露的情况发生,一方声明放弃申请权时,其余方可以单独申请,但放弃一方有专
利使用权。
出于对技术秘密保密的需要,任意一方不同意申请时,其余方不得申请专利。
使用权利主要约定权利申请方外的其余方对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利,通常应约定使用的性质,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是免费许可还是付费许可,以及许可期限、许可内容和许可地域。
比如,在合作开发合同中,根据《合同法》第340条规定,作为归属原则,合作开发前单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属于提供方所有,合作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属于合作方共同所有,合作开发后改进的知识产权申请权属于改进方所有,通常,放弃申请权的一方具有免费使用权。
权利归属条款还应对共同申请(或一方放弃申请权)的权利的许可收益约定按比例分配。
此外,还应约定当任意一方转让其共有的(或放弃申请权)权利的份额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余方,其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二)授权许可条款
授权许可条款主要约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于使用人的许可授权,涉及所有知识产权使用的合同,除常见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外,还在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创作合同、买卖合同和特许加盟合同等合
同中涉及到,以下以技术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许可合同中授权许可条款为例分别予以介绍。
1、技术许可和商标许可条款
授权许可条款应对许可性质、权利种类、分许可、转让和许可限制等进行相应约定。
许可性质。
在技术许可和商标许可合同中,许可性质包括普通许可、排他许可还是独占许可。
我们以技术许可中的专利许可为例,当约定为普通许可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许可区域内实施合同项下的专利权,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许可区域内实施专利权,并保留再授予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在普通许可情况下,普通许可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专利被第三人擅自使用,没有另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许可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或者由许可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行使起诉权。
当约定为排他许可时,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权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
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该专利的权利。
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人在该区域内使用该专利权。
当约定为排他许可时,若出现第三人侵犯许可专利权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起诉。
独占
许可即在规定区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专利权享有独占使用权。
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专利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许可区域内实施该专利。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专利权人”,当在许可区域内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以专利权的“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许可权利种类。
在技术许可合同中,授权许可使用权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还包括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商标许可合同中,若是商品商标,则授权许可行为包括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使用许可商标,若是服务商标即是授权在服务过程中使用许可商标。
再许可和分许可。
应约定被许可人的许可权利是否可以转让或分许可给第三人使用,通常,若是由于对于被许可人的资质有特别选择和限制的情况下,比如,在技术许可和商标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研发和制造水平对于许可商品的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一般不允许被许可人转让许可权利,但由于制作过程中的分工可能涉及产品零部件由第三人供应的情况,必然涉及到分许可的情况,则应进一步约定分许可的条件和程序。
分许可的条件可以是第三人具备相应的制造设施、生产能力以及质量控制程序,分许可的程序可以约定由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拟分许可
篇五:
销售合同模板---设备安装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单击此处键入甲方合同号]合同号:
[单击此处键入乙方合同号]
[单击此处键入项目名称]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有限公司
大厦
销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购买*****系列产品及产品相关服务,其型号、单价、数量见《产品及服务报价单》(附件一)。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总额:
人民币陆拾万零贰仟捌佰陆拾元整(¥602860)。
第三条支付条款
支付方式:
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
公司
开户行:
支行
账号:
支付及发票条款:
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20%。
发票:
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第四条交提货条款
发货:
甲方足额预付款在乙方帐上显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货。
交货地点:
北京。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正常出货:
通过铁路(运输时间4-6天),邮政快递(运输时间3-4
天)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保费由乙方承担;
□加急运输:
通过航空运输(运输时间2-3天)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保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产品包装及运输
本合同的所有工程设备应包装坚固,以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作业,并
且乙方要根据设备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潮、雨、锈、震和腐蚀,保证其安全无损地到达安装现场。
每包装箱内包含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说明书和/或使用手册。
每包装箱上应清楚写明箱号及设备接收人的详细地址、名称及发运人名
称。
第六条验收
双方按下述第项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
甲方购买乙方的产品需乙方提供安装服务,在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开箱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良好、数量是否正确,并由甲方签署设备到货签收证明。
乙方技术人员按乙方承诺的技术标准安装产品完成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由甲方签署安装施工证明后即为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不得拒收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
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完整地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保密条款
保密内容:
指与甲方计算机络应用系统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络系统软硬件的构成;
运行状况与各种数据;
安全测试结果等。
以及乙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合同价格等技术、商业秘密。
保密义务:
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内容。
乙方承诺将上述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在乙方内部限制在指定范围内,并由严格的内控制度加以保证。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
式复制保密信息,不得对甲方络系统软件进行修改、改动、工程化、反汇编、改造成其他作品形式或进行分解。
第九条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本厂商硬件产品的保换期:
三个月;
软件产品介质的保换期:
三年;
硬件产品保修期:
三年。
质量保证期的界定:
□凡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自安装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自产品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十五个月;
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维修按实际维修成本收费。
乙方提供的第三方厂商硬件产品的保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