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2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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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22号
新办〔2009〕22号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洛新工业管理局、县直各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新各部队:
—1—
为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确保争创“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现将《2009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
—2—
2009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
2009年我县双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创建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重点解决驻军现代化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充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发展地方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做出新的贡献。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洛新管理局目标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洛新管理局要以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法》、《兵役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双拥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八条标准,深入基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重点做好:
—3—
(一)双拥办公室建设工作。
按要求配备双拥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办公场所;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更新配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双拥工作数据库,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
(二)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要按照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入的70%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要按时足额发放。
(三)结合新形势,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二、县直机关、单位目标任务
县委组织部:
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条例》,拓宽安置渠道,做好部队团级以上的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达到部队满意,地方满意、转业干部本人满意。
县委宣传部:
要积极与县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大力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协调新闻单位设立双拥专栏、专题节目。
加大军事题材的专题报道,重点抓好争创省双拥模范城(县)的宣传工作。
—4—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要结合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驻新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军民共建活动,注重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深入开展。
团县委:
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军民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好事,为军烈属送温暖活动。
县妇联:
积极组织各级妇联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在军人家属中开展广泛的支持国防建设;争当“好军嫂”活动。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营房建设、部队训练场地建设的立项工作;根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情况,及时下达安置指标,并督促检查落实。
县教育局:
根据驻新各部队干部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子女入托、入学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做好驻新部队干部的子女入托、入学工作;社会幼儿园、学校不得对部队子女收高价;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时,对部队子女照顾10分。
特殊情况,需转学借读的子女,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优惠。
—5—
县科学技术局:
根据驻新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突出我县科技拥军的特点,积极协调科研专家、教授深入部队开展科技讲座,介绍国际、国内前沿科技知识,传授最新技术。
帮助部队开展科技练兵活动。
县文物管理局、县旅游局:
要认真落实各公园、博物馆、旅游景点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部队院校学员持有效证件免费游览的规定。
县民政局:
积极协调军地关系,协调全县军民以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指导全县的双拥工作,督促和检查各乡(镇)、洛新工业管理局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加强对维护军人军属巡回法庭、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咨询站的领导,突出司法拥军的特点,积极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
对军人军属涉法案件优先办理,诉讼费给予适当优惠,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6—
县公安局:
认真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协助驻军做好驻新部队军事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做好驻新部队战备训练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军车、军人自行车的免费停放规定;及时办理随军家属的入户手续。
县财政局:
积极支援驻新部队建设,及时拨付双拥优抚安置各项经费和随军家属的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及军队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经费。
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医疗经费,按政策将优待金、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优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7—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入调查研究,探索转业干部(家属)安置工作的新途径,想方设法安置好营级以下转业干部,加强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确保各种待遇的落实。
有计划分批次安置好行政事业身份的随军家属。
积极组织培训随军家属,拓宽随军家属的安置渠道,广开就业门路,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和下岗军属的再就业培训工作。
对待安置期间的随军家属,免费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随军家属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认真落实好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和军队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及随军无经济收入的军队退休干部家属、遗属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市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新安县电业公司:
将部队的水、电、暖、气、排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征用部队周边土地,首先征求部队意见,避免土地纠纷;根据建设需要,对部队营房、训练用地优先审批。
积极支持驻新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深入部队调查研究,在公交车运营和水、电、气供应方面为部队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助驻军建设好出入营区的道路,做好驻军战备训练道路的养护工作;按照军人出入方便的原则,合理开设公交线路,设立公交站点。
保障驻军战备训练道路的畅通。
落实残疾军人乘坐公交车有关政策。
县粮食局:
根据驻新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工作,积极拓展军粮供应渠道,合理设置军粮供给站(点),保障质量,优质服务,送粮上门,确保驻新部队粮、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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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积极协调地方医疗单位与驻军医院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支持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减免规定;落实现役军人优先就诊规定,各医院悬挂“军人优先”的标牌。
县扶贫办:
要加强对部队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指导驻新部队的对口扶贫工作,制定符合驻新部队实际情况的扶贫工作计划,在不影响部队战备的情况下,组织部队开展扶贫工作;要对驻新部队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给予广泛的宣传。
火车站:
做好驻军战备训练、日常生活中的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驻军做好部队铁路专用线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铁路部门负责管理的部队铁路专用线,要保质保量,保证畅通;火车站要设立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售票窗口和军人侯车席;认真落实残疾人乘坐火车的优惠政策。
三、驻新部队
—9—
驻新各部队要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在完成战备训练的同时,继续发挥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参与地方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加大援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力度,援建希望小学,共建文明单位;在思想道德建设上为全县人民树立榜样,带动军地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部队官兵要尊重地方政府、爱护人民,热爱新安,建设新安,视人民如父母,把新安当故乡。
(二)加强现役军人的培养教育,努力使他们锻炼成为军地两用人才。
(三)经常进行拥政爱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学雷锋,树新风,积极开展爱民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加地方抢险救灾、扶贫、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协助地方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五)在训练、演习、施工时注意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损坏群众物品,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对地方要求支持的急、难、险、重任务,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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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总政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积极参加植树造林、绿化、捐款等公益性活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参加平安建设。
(七)全体官兵要自尊自爱,注意军容风纪,树立军人的良好形象,做精神文明的表率。
(八)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新团级单位应扶持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做好援建农村卫生室和利用沼气工程,协助地方做好有关工作。
(九)积极主动与驻地单位、农村结对子,抓好军民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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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双拥工作目标任务2009年通知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2009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