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800字精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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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
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
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
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
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分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
,是因为美国民歌?
老黑奴?
,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
所以才开场写?
,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
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
曾耳闻过?
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
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
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表达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
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
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本来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
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
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假设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
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可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
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
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
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生命是个永久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
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
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场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
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场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
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
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假如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表达。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响却令人惊叹。
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才能,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
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
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决着回家的念头;
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
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
最后连孙子都分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
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终究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典范,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
听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适宜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
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顺拍打。
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
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
,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
狄更斯。
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
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场学着面对生活。
就在他开场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
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
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仍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
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
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如今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
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
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
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
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
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
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
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次读完?
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满了自我的整个心灵。
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
于是那本?
活着?
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
,是在今年的四月。
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将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
我没有方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
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
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
我开场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
"
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
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
于是我开场发泄,开场燃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
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
,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
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场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
,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渐渐死去,你却毫无方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假如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仍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领和对世界的'
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
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场暴躁不安,怨天尤人。
我开场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
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
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
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
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