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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调研报告3篇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3篇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

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

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

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一、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

XX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

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

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

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

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

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

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

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

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

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

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

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

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

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

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

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

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

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

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

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

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

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

民政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基层民政专干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乡镇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落实得好的民政专干给予适当的奖励。

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调研报告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2)  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

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

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

,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

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

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

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

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

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

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

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岁。

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

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

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年。

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占乡镇总数的27﹪。

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

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

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

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

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

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

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

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

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

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

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

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

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

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

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

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

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

xx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

“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

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

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

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

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

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

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

xx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

“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

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

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调研报告民政工作调研报告(3)  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

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

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

,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

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

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

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

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

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

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

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岁。

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

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

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年。

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占乡镇总数的27﹪。

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

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

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

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

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

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

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

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

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

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

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

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

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

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

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

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

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

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

xx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

“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

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

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

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

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

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

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

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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