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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招标文件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

招标人:

(盖章)

招标日期:

20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及文件

第六章投标报价说明及商务部分格式(报价表格提供电子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表格提供电子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表格提供电子文件)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表格提供电子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

工程名称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

2

*

建设地点

3

*

建设规模

烟囱高度80米,上口内直径3.5米

4

*

承包方式

包方案设计、包工包料

5

*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6

2.1

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总则第2项2.1说明。

7

2.2

工期要求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总工期60天,计划20年月日开工,20年月日完工。

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2项中的2.2的内容。

8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符合要求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

投标企业自主设计方案,自主报价,总价包干

12

13

工程量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13

15.1

投标有效期

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须银行转账(见本附表中22项)。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对未中标单位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备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封标前一天到账,方便我司查询,如查不到账做废标处理。

15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

16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方案可以多选,但投标后不得替代。

1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1、《企业资质汇编》壹套;

2、投标函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各“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电子标书一套

4、拆除方案一套(可以多种方案,但每套方案配套相应报价)

18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时间:

20年月日北京时间12:

00前

电话:

19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年月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

待定。

20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标法(方案、技术标、商务标最优比选)

21

38.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数额为合同总价的15%,履约保证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2

*

招标其他注意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

20年月日下午17:

00时前;

2、资料制作费:

300元(不退还)

3、图纸资料押金:

500元(凭财务出具的收据退还)

4、领取标书地址:

土建办

5、投标人前往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资料制作费。

(可交纳现金,另需提供押金退还账号。

6、凭招标文件资料制作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根据我司提供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含开户证明)和帐号自行转帐,并凭银行的转帐凭证到我司财务部领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最终只能退回向我司转账银行及对应开户名)

收款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收款帐号: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本投标单位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一同提供给招标单位,以便招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使用。

二、投标须知

总则

1、工程招标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根据有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取施工承包单位。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4本工程因属于拆除工程,存在极大的风险,需各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与报价。

1.5本工程提供招标图纸(即原烟囱施工图纸),不提供工程量清单但提供报价格式(报价格式单独提供,不按格式报价的单位按废标处理),拆除方案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可以多种方案),但每个方案均须提供技术标与商务标,不得采取爆破法拆除。

1.6本工程项目特征说明:

本烟囱高度90m(±0.00以下部位不含在此招标范围内),上口外直径为3.386m,±0.00处外直径为6.986m,筒壁坡度2%,筒壁厚度上口为180mm,±0.00处为340mm,其隔热层、内衬、牛腿尺寸及所拆除筒身钢筋规格等上述详细要求见招标图纸烟囱详图(四)05323-799-052-05筒身配筋表。

1.7本工程总价包干即含方案设计,招标要求范围内拆除费用等所有费用包干,一旦中标合同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所拆除的建筑垃圾由中标人自行处理至场外。

1.8烟囱拆除后隔热层、内衬、砼等废料均须堆放到东莞科技生活区待建宿舍楼工地指定位置,不得私自外运,其中钢筋可由投标单位自行处理,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要求详见商务标报价格式(此表格单独提供)

1.9中标单位的方案需报送镇政府审批,如有变动由中标人优化设计方案。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

1、太阳能一、二期烟囱(±0.00以上部分)2、烟囱周边环境详见招标图片,一、二期脱硫烟道烟囱入口连接处是否有影响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行设计的方案进行阐述,单独列项投标3、烟囱周边环境的影响均含在招标范围内,拆除原则不能损坏周边建筑(统一踏勘接待时间为月日)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计划20年月日开工,20年月日完工,共60天(日历天)。

(备注:

总工期60天不得更改,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所述,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及文件

第六章投标报价说明

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商务标报价格式(单独提供)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本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年月日下午14:

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或邮件至有限公司。

招标人将于20年月日上午12:

0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0年月下午17:

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未确认的按废标处理),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具有相互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20年月日12:

00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0年月日下午17:

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设计方案、企业资质汇编、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五部分组成。

设计方案主要为:

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及按要求约定的工期前提下,完成要求所需要的方法,需提供完整资料一套。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报价说明;

11.3.2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1.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施工总平面图;

(5)临时用地表。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1.5资格预审更新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和12条中规定的内容,商务标格式按甲方提供表格要求(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和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的依据。

13.4投标人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与限制及本项目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干扰和协调。

任何影响工程造价的情况,不因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引起的工程索赔,将不予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1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套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9.2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装订(图纸、表格可折叠装订)成册。

19.3装订要求:

19.3.1《企业资质汇编》装订壹套,单独包装。

《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套、《投标函》和《商务标书》装订肆套,集中包装。

《技术标书》、《设计方案》装订肆套,单独包装,共三个包装。

然后把三个内包装再密封在一个外包装内。

19.3.2三个内包装上应分别注明“企业资质汇编”、“投标函和商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如果在外层和内层包封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单位。

19.3.3投标函、商务标、设计方案和技术标的电子文件制成一个光盘,光盘用专用袋密封并盖章,放到“投标函和商务标”的包装内。

19.4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按下述要求处理:

19.4.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4.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外层包封的封面上的统一标志如下:

一二期烟囱拆除工程

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12:

00点)前不得开封

投标单位名称:

19.5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第19.3款和第19.4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7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自行开标。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6.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1.6未按照投标报价说明及清单的标准格式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相关部门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

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3、当数量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和重大偏差、单价异常、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项和错项而对工程总造价或者工程施工有明显影响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指出并要求投标人澄清、修改。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3评标方法和标准

33.3.1综合评标法(方案、技术标、商务标最优比选):

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择方案、价格综合最优(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投标只澄清,不强行压价);

33.4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标价(当数量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和重大偏差、单价异常时)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项和错项而对工程总造价或者工程施工有明显影响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废标或要求投标人澄清、修改。

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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