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枣林镇中心小学二O一二年度绩效分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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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枣林镇中心小学二O一二年度

教职工绩效考评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市、区教育局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枣林小学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尊重教育规律、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力求方案科学合理,能统筹兼顾。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距离,向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绩效的考核和分配全过程要民主公开,要根据岗位特点,公正考核,考核和分配要一视同仁,严格遵从方案,公平对待每一个教职工。

三、绩效考评和参与分配的对象:

绩效考评参与分配的对象为枣林镇中心小学在编教职工。

以下人员不参与当年纯净考评:

(1)、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5个月的。

(2)、矿工累计达15个工作日的。

(3)、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4)、借用到教育系统之外的。

(5)市、区政府教育、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考核内容

1、专任教师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的德、能、勤、绩表现,侧重教学过程和业绩。

2、从事班主任和村小主任工作期间的履职情况。

3、毕业班教师落实《毕业班工作方案》的情况。

4、学期末监考、阅卷工作完成情况。

5、财务内审、水电管理、大型活动、教研组长工作、个人突出贡献等另行考评,给予的奖励或补助在学校校内经费中列支,不参与年终绩效分配。

五、绩效考评办法

(一)、成立绩效考评和绩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行政推荐,教师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组长:

吴家平

副组长:

李仕俊郁波严杰赵必能

成员:

教师代表

下设考评办公室,由郁波兼任主任,张光兴、苟斌、温阳春、余露明为成员。

(视教代会表决情况删补)

(二)、考评

1、工作量量化

(1)按照《巴州区枣林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量量化标准》量化中心校全体教职工实际周课时工作量,每期按20周计。

10人以下村小按平均工作量的0.9倍核定工作量,10---20人(包含10人,不包含20人)村小按平均工作量的1.0倍核定工作量,20---30人(包含20人,不包含30人)村小按平均工作量的1.2倍核定工作量。

鉴于村小人数偏少,不区分复式班情况。

(2)算出平均工作量(全校总工作量÷总编制数),计算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在个人工作总量中所占百分比。

(3)、计算个人达到平均工作量的情况。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按年度初的实际年龄确定)的老教师按照男55周岁、女50周岁每周加2课时计入工作总量,每增长1岁加周课时2节。

学期内达到59周岁的自该学期初可以不站讲台,该年度内视为达到平均工作量。

达到可以不站讲台的标准,而自愿上课的,没有超过当期平均工作量,不视为超工作量。

2、教学工作绩效考评

(1)、教学常规工作量化

教学常规年度内分春、秋两学期折合,每期得分=(平时检查累计得分÷次数×0.4+期末检查得分×0.6),然后将两期得分相加乘以0.4即为教学常规工作量化得分。

(2)、教学成绩和管理业绩量化

①、教学成绩量化

教学成绩以学期末统一考试情况量化,按优生率和平均分两项指标量化。

计算同年级同学科的优生率和平均分。

分春、秋两期分别量化,然后两期累加即为年度内成绩量化得分。

Ⅰ、起始年级春学期:

优生率量化:

优生率达到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优生率计10分,每高(或低)1个百分点加(或扣)0.5分,加分和扣分不超过5分。

平均分量化:

平均分达到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分计20分,每高(或低)1分加(或扣)0.5分,加分和扣分不超过10分。

Ⅱ、非起始年级春学期:

优生率量化:

按起始年级春学期期末统一考试班优生率与年级优生率的差为标准,不升不降计10分,每提高(降低)一个百分点加(减)0.5分,加分和扣分不超过5分。

平均分量化:

按起始年级春学期期末统一考试班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差为标准,不升不降计20分,每提高(降低)1分加(减)0.5分,加分和扣分不超过10分。

②、管理业绩量化

鉴于管理业绩与学校教学成绩的内在联系,将学校纯教学人员的教学成绩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整体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业绩基础得分,由教师代表对管理工作或教学辅助工作按满分100分进行民意测评,个人管理业绩得分=基础得分×个人民意测评得分÷100×管理工作量÷个人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学业绩实际得分=个人教学成绩得分×教学工作量÷个人总工作量。

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业绩实际得分=管理业绩得分+管理人员教学业绩得分。

③非考试科目专任教师业绩量化参照管理人员管理业绩量化办法。

3、班主任工作量化

按《班主任工作绩效考评细则》量化评分。

4、毕业班奖励性绩效量化

按《枣林小学毕业班工作方案》确定。

5、出勤情况考核

(1)、确定出勤情况

时间界定:

自请假之时至销假之时,不足半天算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算一天,短假期间除去规定的休息日。

出满勤的界定:

年度内门诊病假和事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且自行安排好了自己岗位工作的,视为出满勤。

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婚、丧、嫁、娶请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计算事假,超出部分算事假。

婚假、产假、住院病假按文件规定执行。

(2)确定缺勤应扣基本绩效

按旷课每节扣基本绩效100元,门诊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每超一个工作日扣50元基本绩效确定。

私自调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短期请假不自行安排顶课而导致无人上课视为旷课。

六、绩效分配办法

(一)流程

讨论通过方案----确立绩效分配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毕业班奖金和期末监考阅卷补助----确立基础绩效----提取超课时工作量绩效----按业绩分配剩余绩效金额----公示。

(二)分配办法

1、确立绩效分配总额:

绩效分配总额=上级拨付的在编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不含校长的绩效工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借调本系统人员的全额绩效工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与学校达成全额(或部分)发给绩效工资的离岗教师的全额(或部分)绩效工资

2、提取和分配固定绩效:

(1)毕业班教学奖励:

提取和分配按《枣林小学毕业班工作方案》确定的应由年终绩效中奖励的部分。

(2)期末监考阅卷补助:

按春、秋两期实际发生的提取和分配。

(3)班主任津贴:

①、提取

中心校住校生班级每期按学生人数×4元×5月分两期分别提取,中心校通学生班级每期按学生人数×3元×5月分两期分别提取。

村小10人以下班级每期按40月分两期分别提取,10人及以上不超过20人班级每期按60月分两期分别提取,超过20人班级每期按学生人数×3元×5月分两期提取。

②、分配办法:

班主任实际分配额=该班该期提取额×班主任工作考评得分/100。

③、提取额中未分配完部分归入分配总额,进行再分配。

3、基础绩效的确定和分配:

(1)基础绩效提取额:

基础提取额=(绩效分配总额-固定绩效提取额)×50﹪。

(2)基础绩效的分配:

达到或超过平均周课时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周课时差2课时内也视为满工作量,按基础提取额÷参与绩效考评的教职工人数平均分配。

周课时比平均周课时工作量少2课时以上的,按(基础提取额÷参与绩效考评的教职工人数)×(个人实际周课时工作量÷全校平均周课时工作量)分配。

(3)因旷课、超假或工作失误按规定应在绩效中扣除的在基础绩效中扣除。

(4)基础绩效提取额中未分配完或扣回的金额归入绩效分配总额,进行再分配。

4、提取和分配超课时工作量绩效:

(1)(教师周课时工作量-平均周课时工作量)×20为该教师超课时工作量。

(2)超课时按每节7元在绩效中提取和分配。

(3)视学校经费情况,超课时另由学校按5---10元每节的标准在校内经费中补助,由学校安排代课的在编教职工,上述超课时绩效和校内补助总额每月不足500元的由学校补齐。

5、奖励性绩效的分配:

上述分配方案中未分配完的作为教学业绩奖励性绩效,按照教学工作绩效考评得分进行分配,个人分配额=奖励性绩效总额÷参与绩效考评教职工总得分×个人考评得分。

6、公示:

由工会按规定公示,及时反馈教职工意见。

七、补充说明:

1、临时聘用人员如进行绩效考评和分配参照此方案执行。

2、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巴州区枣林镇中心小学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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