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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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长乐市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潭小[2010]01号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长委办〔200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潭头中心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委编委长委编[2008]5号文件核定的134名编制,我校岗位总量134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2.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32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132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约占岗位总量的98.5%。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岗位,教师岗位设置数是132,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我校管理岗位核定数为2个,占单位岗位总数量的1.5%,单位校级领导岗位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教师岗位名称:

小中高教师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高级教师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初级(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小学一级岗位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三级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132个,依据《长乐市分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核算,拟设置: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约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

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1个,约占副高级岗位比例50%,七级岗位1个,约占副高级岗位比例50%。

(2)中级岗位41个,约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1.1%。

其中,八级岗位12个,约占中级岗位比例29.3%,九级岗位17个,约占中级岗位比例41.5%,十级岗位12个,约占中级岗位比例29.3%。

(3)初级岗位89个,约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7.4%。

其中,十一级岗位45个,约占初级岗位比例50.6%,十二级岗位44个,约占初级岗位比例49.4%。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长委办〔200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长乐市潭头中心小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福州市潭头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长委办[2003]43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实施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共长乐市委办、市政府办长委办[2009]16号、长乐市教育局长教人[2009]59号、长教人[2010]2号以及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正确对待。

(二)根据中共长乐市委、市政府办[2009]16号和长乐市教育局长教人[2009]59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支委、行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林瑞耀

副组长:

陈家富

成员:

柯耀明林太裕许晓敏王旭峰

(三)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通过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人员花名册、工资统计报表等,对我校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各类人员聘用情况和现有在册工作人员结构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并分门别类做出系统分析,为进一步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提供依据和理由。

(四)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下达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分配方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配和晋升方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这些方案、细则应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同时,制定岗位说明书。

(五)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按照岗位聘用基本程序开展聘用工作。

2、开展认定工作。

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相关报告、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市人事局认定。

3、确定岗位等级工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市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附件:

1潭头中心小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细则

2、潭头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细则

潭头中心小学

2010.3

附件1

潭头中心小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管理岗位总数设2,控制在学校岗位总数的 1.5%中:

学校校级领导岗位 1个,不定级。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校级领导

1、聘用条件

①符合《长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根据长乐市教育工委长委教工委[2007]11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市委教工委考核任命或提请市委任命。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⑤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⑥符合人事聘任的条件。

2、岗位职责

①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②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卫生保健、安全保卫、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人事调配、学校招生、学生毕业等工作;

④聘任和解聘教师和其他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罚;

⑤组织管理校舍、设备和经费;合理合法安排和支配学校的财务;

⑥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管理体制,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⑦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教职工的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⑧负责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和处理;

⑨履行学校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一般管理人员

1、聘用条件

①具备《长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②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③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④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⑤年度考核合格。

⑥符合人事聘任条件。

2、岗位职责

①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②熟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③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

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⑤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的各项职责任务。

四、岗位聘用要求

(一)首次聘用

校级领导岗位:

现任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直接对应校级领导岗位。

一般管理人员:

按现有人员结构予以聘用。

(二)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填写《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校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校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潭头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 三月 一日

              

附件2

潭头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的比例;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上岗条件

小学

一级

教师

十二

级岗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小学一级教师应承担的其它教师工作量(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3.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积极参加课改,并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质按量写好教案。

4.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每学期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学期开一节“汇报”课;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交流。

5.在与教师结成“师徒结对”后,主动求教于老教师,认真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

6.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虚心学习,认真做好班级工作。

1.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能够积极承担班主任等工作。

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小学

一级

教师

十一

级岗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

2.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

3.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较好地完成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教师工作量。

1.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上岗条件。

   

2.在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十二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

3.承担班主任等教师工作。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申请者除满足《潭头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等级需要,还应达到以下相应岗位职责与上岗条件。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上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自觉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教学课时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4.积极参加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

5.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规定认真写好教案。

6.积极参加课改,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

每学年开一节教学优质课或研究课,树创一流意识,争当教坛新秀。

7.承担或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交流;乐意承担指导初级教师工作,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活动中各项职责。

1.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

3.愿意承担并胜任班主任。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十级岗位职责。

2.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承担或组织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有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能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负责人,并获得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1.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十级岗位上岗条件。

2.在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技十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逐步得到同行认可,承担并胜任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

成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或“学科带头人”。

3.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负责人,并获得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胜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

5.能积极开设学科讲座。

1.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上岗条件。

2.在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技十级)工作满4年及以上或在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九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上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教学课时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4.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

5.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规定认真写好教案。

6.积极参加课改,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示范课或研究课。

      

7.指导和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

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每年度至少撰写一篇论文,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的交流;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

1.1957年以后出生的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小中高教师职务资格。

3.具备指导教学研究和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能力。

4.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

5.愿意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段长工作。

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小中

教师

六级

岗位

1.认真履行小中高教师七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得到同行公认,胜任指导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成为教研组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

3.积极参加省、市级课题研究活动,并获得较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中成绩出色。

5.树创一流意识,争当学科带头人。

1.具备小中高教师七级岗位上岗条件。

2.在小中高教师三级岗位(专技七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

小中

教师

五级

岗位

1.认真履行小中高教师六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得到同行公认,胜任管理或教科研工作,对培养青年教师起到较大作用,成为市、区同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或名师。

3.积极承担省、市级课题研究,能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课题研究获得较好效果。

4.乐意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专业性讲座或教研经验交流一次以上。

1.具备小中高教师六级岗位上岗条件。

2.在小中高教师三级岗位(专技七级)工作满4年及以上或在小中高教师二级岗位(专技六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

四、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校行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潭头中心小学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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