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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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70

195/150

188/140

260/195

240/190

注: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

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美术)

统考(文化/专业)

艺术类本科(音乐)

342

313

344

310

226/110

240/180

225/170

190/150

185/145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0分/专业合格。

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03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0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16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5分/专业13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志愿填报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本科第三批:

文科288分,理科278分。

二、文理类高职(专科):

文科215分,理科215分。

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

体育类:

文化21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

艺术类:

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美术150分、音乐115分或艺术校考合格。

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

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2日录取。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

男生

女生

333

301

345

312

219/107

235/180

220/170

190/220

180/210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75分/专业合格。

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1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2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09分/专业97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0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20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5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

文科272分,理科279分。

文科190分,理科190分。

文化190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

艺术类(音乐、美术):

文化16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28

299

338

216/110

216/100

230/180

224/170

185/210

180/205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70分/专业合格。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89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2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06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4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19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划定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

文科266分,理科288分。

文科185分,理科185分。

文化185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

文化15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3日开始。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3日至7日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1日至1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7日至23日录取。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41

311

340

206/110

206/100

215/180

211/170

168/200

163/190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

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196分/专业155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48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

文科265分,理科275分。

文科170分,理科180分。

文化170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

文化14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公办)

艺术类本科(民办)

提前

专科

统考(文化/专业)

音乐

美术

343

319

314

320

210/110

210/100

170/200

219/180

165/190

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04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5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0分/专业155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50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201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8月3日上午,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第三批本科:

文科类284分;

理科类283分。

高职(专科):

文科类185分;

理科类185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及以上。

二、体育类高职(专科)

文化170分/专业90分,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

美术、音乐统考专业:

文化135分/专业155分。

艺术类校考专业:

文化135分/专业成绩合格。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四、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从8月4日正式开始,8月17日结束。

五、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注册入学工作从8月19日正式开始,8月30日结束。

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

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流程。

所有流程都必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的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或)进行。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21

316

323

220/110

220/100

180/220

226/180

170/210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0分/专业合格。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0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13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志愿。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其中,体育类:

文化205分/专业90分;

艺术类:

文化145分/专业省统考155分或校考合格,方可填报第一阶段志愿。

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

2010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今天上午,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283分;

理科类277分。

第一批高职(专科):

文科类210分;

理科类200分。

第二批高职(专科):

文科类160分;

理科类160分。

二、体育类高职(专科):

文化200分/专业90分,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

文化145分/专业155分。

文化145分/专业成绩合格。

四、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从8月5日正式开始,8月2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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