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哈姆雷特》得到的人生启示 通用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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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哈姆雷特》得到的人生启示通用4篇

  看完这本书,不自觉的想起一本书,就是沈从文的《边城》,记得当时再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时,发了点牢骚,过后也在心里嘀咕,为什么网评都是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的经典,到我这确实如此这般不够格?

再读完了这本《哈姆雷特》后,也许慢慢的明白了一点,原来应该是我们自己不够格。

  说真的,其实这本书也读的稀里糊涂,冲着经典去的,买到手是比较早的,一直处于各种原因,才在最近开始品读。

打开书时一看,哦?

原来是戏剧啊。

啥叫戏剧?

啥叫话剧?

马上找度娘了解了一下,才知晓一二。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读这本书。

  全书由三部分组成,哈姆雷特,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

各类的悲情故事,夹杂着作者的一些人生感悟。

  想说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撑不起来的感受。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文化底蕴,读书籍的积累不够,是读不明白的,就如同本人读边城,读哈姆雷特,不是书的问题,更多的是人的问题,是人的存量不够,才会有此感觉。

  庆幸觉察较早,人生还有余量,慢慢品读,增加存量,去感受一部部真实的书籍,真实的人生。

  读完第一遍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悲剧,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回想剧情,结局。

  哈姆雷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突然得知父亲死讯以及刚继位的叔父和母亲匆忙完婚,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害死要求为其报仇。

政治斗争的残酷,母系亲情的破碎、信仰、人性价值如此不堪一击,现实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中,他开始怀疑,他的人生观也开始变化,内心受到煎熬,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在叔父进行祷告时错失了最好的复仇机会,读到这里时,我想的是再怎么也要给他一刀,但是他没有,心里在想他为什么不把叔父杀死,他在考虑什么?

他是从道德的制高点出发的吗?

他是懦弱?

是在计划复仇?

是他的伦理关系、理性、来不及反应的缓冲?

同病相怜的命运共同归属感?

是自我冲突?

总之,他在思考,他在涤荡自己的灵魂。

但他最终选择复仇。

他选择了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但是故事的悲剧性在于命运的纠结与多变。

  在面对困境时,我也与他一样试图说服自己、强迫自己。

自己常常去想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我的人生意义又是什么?

我该怎么度过这一生?

不断的思考、想要靠近答案,又自我否定,结果陷入了思维怪圈,无法走出来,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里面。

也让我想起一段话,“大部分人终身都是在梦游,从来没问过自己他们在干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吸收了他们的父母的价值观和信念,或者他们的文化,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下来。

但如果他们刚好吸收了错误的信念,他们就会生病。

”我没有办法判断什么是真正正确的信念,我甚至怀疑我所接受到的信念和文化,但是随着我经历的事情,我越来越能接受不同的事物,也不停提醒自己注意思考。

人的心里有着很多个自己,不停地争斗,有时候这个我胜,有时候那个我胜,犹豫、挣扎、多变,自我否定、自我鼓舞,又饱含力量,一直在踉跄着挣扎着向前或向后。

  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或者所吸收的价值观被打破时,苟延残喘还是挺身而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见解,不断地认识自己,认识自身价值,重塑自己,是我到现在想的最好的答案。

  感受一下摘抄和莎士比亚的诗一样的句子

  披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上啾啾鬼语,星辰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

  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

  我的墨黑的外套、礼俗上规定的丧服、难以吐出来的叹气、像滚滚江流一样的眼泪、悲苦沮丧的脸色,以及一切仪式、外表和忧伤的流露,都不能表示出我的真实的情绪。

这些才真是给人瞧的,因为谁也可以做作成这种样子。

它们不过是悲哀的装饰和衣服;可是我的郁结的心事却是无法表现出来的。

  一个不肯安于天命的意志,一个经不起艰难痛苦的心,一个缺少忍耐的头脑和一个简单愚昧的理性。

  即使地狱张开嘴来,叫我不要作声,我也一定要对它说话。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让我听见你的消息。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掉,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一个自爱的女郎,若是向月亮显露她的美貌就算是极端放荡了;圣贤也不能逃避馋口的中伤;春天的草木往往还没有吐放它们的蓓蕾,就被蛀虫蠹食;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要向他自己叛变。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

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于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看待。

  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的人声名狼藉。

  我的命运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师的筋骨一样坚硬。

使你年轻的血液凝冻成冰,使你的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一样向前突出,使你的纠结的鬈毛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

  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不放,拉直了手臂向后退立,用他的另一只手这样遮在他的额角上,一眼不眨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要把它临摹下来似的。

这样经过了好久的时间,然后他轻轻地摇动一下我的手臂,他的头上上下下点了三次,于是他发出一声非常惨痛而又深长的叹息,好像他的整个胸部都要炸裂,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声叹息中间完毕似的。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

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

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一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一爱一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一柄一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

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一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

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志愿不过是记忆的奴隶,总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像未熟的果子密布树梢,一朝红烂就会离去枝条。

  要是语言来自呼吸,呼吸来自生命,只要我一息犹存,就绝不会让我的呼吸泄漏了你对我所说的话。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要是把他的好处一件一件列举出来,不但我们的记忆将要因此而淆乱,交不出一篇正确的账目来,而且他这一艘满帆的快船,也决不是我们失舵之舟所能追及。

  可能在家不明白,曾有过的《哈姆雷特》这本书。

可是,我也是勿囵吞枣,乱读了一次而已,不在乎它有什么资料,直到爸爸指出了我的错误,我才认真地读了一遍。

  看了这本书,让我觉得哈姆雷特这个人既勇敢,又懦弱。

在应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应对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

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很交织,应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的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发生。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也开始觉悟了,他决定报仇。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

正因为如此,他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伤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已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

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自已当时内心的矛盾和通知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完《哈姆雷特》让我觉得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必须是一个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

“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

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雷特的装疯。

该怎样诠释呢?

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雷特的延宕。

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

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

卡尔?

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

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

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雷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

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

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

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

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雷特的忧郁。

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

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

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

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

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

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

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

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

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

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雷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

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雷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lz13)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正因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齐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

《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

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

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

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

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

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

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

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

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

其中的环境描述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

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爱《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取《阿Q正传》。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因此如此家喻户晓,是正因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

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

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因此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

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

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

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

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

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篇早期的短篇小说。

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

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贯穿《呐喊》中的所有作品,对封建制度及封建礼教进行极其深刻的揭露、批判是《呐喊》最为鲜明的思想主题。

首篇《狂人日记》,通过狂人的叙述,揭示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而所谓的“仁义道德”其本质是吃人。

  在揭示出吃人本质的同时,作者还揭示这一吃人本质对人民群众毒害之深,如《药》中的华老栓、《故乡》中的闰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等。

  小说在描写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对人民压迫奴役所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时,既暴露了封建制度、封建社会所造成的人民物质上的“病苦”,更重视揭露人们精神上的“病苦”,以警醒“不幸的人们”起来打破封建思想道德的禁锢。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今天,我看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这本书写得真好啊。

里面的景物描写和生动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通过读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

做人应该诚实,不能撒谎,否则,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灾难。

  小木偶开始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后来因为认识很多坏孩子,才有了撒谎的毛病,所以,我们交朋友,一定要交品德好的人。

  我读了《木偶奇遇记》之后,觉得匹诺曹不应该说谎,这样,他就不会长长鼻子了。

  书上说只要到了玩国,就可以天天玩。

可是,匹诺曹不但不能天天玩,还变成了一头驴,最后被人拿去卖了。

后来,匹诺曹被卖到了马戏团。

不过,有一个地方匹诺曹做对了,他关心别人,在马戏团的时候,他阻止了那里的人吃掉花衣的小丑。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诚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匹诺曹他经常撒谎,他也很不爱学习,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经常逃跑,这些小毛病是很多小朋友身上会经常出现的。

  有一天,匹诺曹把他身上的缺点全部改掉了,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就变成了一个爱学习、爱劳动的孩子,当然他也不是一个木偶了,他已经是个人了。

  小朋友,我们要学习匹诺曹,因为他学习了别人的长处,改掉了自己的短处。

所以我们要学习匹诺曹。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意义的书——《木偶奇遇记》。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匹诺曹只有一个看法:

调皮。

他为了看戏,卖掉了他的老父亲杰佩托当了外套才给他买的识字课本,作为门票。

我心里想:

匹诺曹,你怎么能够这么做呢?

难道你不知道你的老父亲为你卖掉了外套,冻得浑身发抖吗?

  读了一半时,我对匹诺曹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

好感是在匹诺曹获得5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匹诺曹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

坏感是匹诺曹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种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

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匹诺曹说:

“匹诺曹,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匹诺曹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祂的父亲:

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

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茖真正的男孩子。

匹诺曹见自己变了样子,说:

“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茖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自从学校的图书阅览室向我们开放以来,我借了许多好看的课外书。

其中,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讲得是老木匠把一段神奇的木头做成了一个木偶,起名皮诺曹。

顽皮的皮诺曹有很多缺点:

淘气、爱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结果被瘸脚狐狸和瞎眼猫骗光了所有的钱,还经历了一连串的惊险遭遇。

幸好有善良的仙女帮助他,使他最终改掉了所有的缺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其实我还是挺喜欢皮诺曹的,他虽然任性、顽皮,有很多缺点,但是他内心还是很善良、勇敢的,最后他还是改正了所有的缺点。

老师经常和我们说:

“知错就改,还是个好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

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爱学习、孝敬父母、尊重别人的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和爱丽丝梦游仙境,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

对*来说,那次红色中国之旅是他生命中仅有一次的神奇体验。

一个外国人,竟然和万里之外东方古国的农民、战士、革命领导人有了联系,产生了羁绊,这大概就是一期一会的缘分吧。

  至于我,我仿佛也跟着*一道,走进大西北的窑洞,看见一顶顶帽子上的闪闪红星。

外国读者读本书,会赞叹,会惊讶,会满足好奇心。

而对我来说,这就是曾经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真真切切的故事,先辈们的故事,我们是他们结出的果实。

  斯人已乘黄鹤去,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们欢笑,流泪,战斗过,现在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了。

  红星耀中国的作者是埃德加.斯诺,其怀着对中国革命战士的重重疑问,以一名记者的身份,冒生命危险奔赴当时被刻意曲解的革命根据地,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然后他运用平实、质朴的文字把一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的呈现在了这本书上。

  第1-6章,讲述了作者带着疑问,去延安,在一路上通过耳闻目睹,听到很多红军的消息。

  到了延安后,看到了红军训练,见到了毛和周,通过深入交流,深刻了解了红军领导和战士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参加革命的经过等。

  通过阅读,书中有很多令人记忆深刻的情节;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斯诺与毛的会见了,他们谈了许多夜晚,也从士兵口中知道了他的不少故事。

  毛作为领导,有世界上最高的悬赏缉拿他的首级,但他却没有受过一次伤,实在是让人吃惊。

  他有着中国农民质朴纯真的性格,天生精明,生活上与普通战士们平等,却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才休息。

  通过这一章节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印象更加深刻。

  从前我只在学校通过《开过大典》、《七律长征》、《青山处处埋忠骨》等课文,对毛有简单认识,但是现在通过《红星耀中国》,其形象更具体和生动了。

  80年后的今天,如书上所说,我党已如一颗红星,照耀了全中国,让中国走上了富强繁荣的道路。

  久闻德加·斯诺和《西行漫记》的大名,今日有暇得以看到,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红色的略呈灰灰的书的色调,立即给人以“红色”的感觉,更兼有历史的厚重感,仿佛书面上一直有历史风沙在吹,显示出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和对红色中国那份历史的把握。

《西行漫记》又名《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习,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平静下来了,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现在眼前。

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写的手法,以平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

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应该算作新闻或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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