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3863163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Word格式.doc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

九、如何进行调剂?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

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

  8、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9、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9年10月15日8:

00开始,至2009年10月24日24:

00结束。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

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中国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新浪网、搜狐网、中华网教育频道、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在线查询。

  第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

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

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0月28日8:

00之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在2009年11月2日9:

00至11月7日16:

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主要包括:

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要在2009年11月23日9:

00至11月27日16:

0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同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

2010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09年10月24日24:

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

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10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

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

其中,上午9:

00-11:

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

00-16:

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0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

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

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0年3月底前进行。

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八部门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均在北京。

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京外的招录机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

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