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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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工作,结合国家、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二)与时俱进,贴近需求.

(三)以考代评,考评结合。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资格初次认定、资格考试、资格评审三种途径取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市、县(市)分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第六条初次认定条件

员工在公司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后,可初次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部每年均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初次认定工作。

第八条初次认定程序

1.员工结合自身条件申请认定,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表一)一式两份;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核实员工申报信息,并结合员工所在部门评价情况签署意见,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等级。

3。

人力资源部将呈报表提交所在公司签署意见,确认资格,入档留存。

第九条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资格考试的专业序列或在职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不在初次认定范围内。

第十条对于从其他单位进入公司、在原单位未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如符合公司初次认定资格条件,由公司进行资格初次认定。

对于在其他单位已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公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确认原认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对于国家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资格考试的专业,公司不再组织任职资格评审,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资格确认时间自取得证书之日起算。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确认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在公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在公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其中,工程等理工类序列应取得理工类B级证书,其他序列应取得综合类C级证书。

已取得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中级证书的,在证书有效期内视同有效.

3.199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要求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4。

英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免试英语;

(2)符合第四章第十五条中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英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可免试英语或计算机。

(三)符合第四章第十五条中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可确认高级职务资格.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评审范围

通信工程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公司组织评审。

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地方政府相应的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评审;其他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地方政府相应主管部门评审.

政工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员工获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公司相关的资格评审条件:

对于参加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须满足资格评审条件后方可申报评审;对于通过委托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相关资格评审条件进行初审,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并确认相应的资格.

第十五条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础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及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工作四年及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五年及以上。

二、外语能力要求

(一)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申报通信工程等理工类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取得理工类A级证书;申报经济、会计、审计等其他专业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取得综合类B级证书。

已取得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高级证书的,在证书有效期内视同有效。

(二)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考外语:

1.年龄满50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

3。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

5。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198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或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已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员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考计算机:

1。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四、绩效要求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五、通信工程序列专业技术要求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满足以下专业技术条件要求之一:

1。

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

2。

所参加的专业技术项目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内部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成果类奖项。

3。

所参加的专业技术项目获得本专业领域市(省厅局)级及以上奖励。

4.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内部开展的专业技术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或集团级三等奖及以上;在行业内专业技术竞赛活动中,获市(省厅局)级奖励及以上.

5。

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或部(省)级报刊杂志(学术会议)发表专业论文3篇。

6。

负责起草电信行业、集团公司组织的专业领域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已经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优良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二)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新技术新业务研究开发项目,获国家级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前五名),或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三名)以上.

(三)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的重大通信建设项目获得部(省)级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二等奖及以上.

(四)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的通信技术创新项目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技术创新一等奖。

(五)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国际SCI或EI索引与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六)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际专利。

(七)连续两个周期被评为公司高级及以上专家.

第十七条评审其他要求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须经由国家教育部承认,各种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均不得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评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含交流干部),转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申报专业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三、受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或其他行政处罚,至申报时尚不满二年,或经批准已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缓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八条评审组织

一、省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建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批准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由学术技术水平高、办事公正、群众威信较高的通信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并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连任.

三、评审委员会总人数设为单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四、评审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省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评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一)员工个人对照评审申报条件或破格申报条件,提出申报意向,提供有关评审材料。

(二)评审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二)。

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材料。

总结应以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实绩为主,工作总结要求3000字左右。

3。

担任低一级职务以来与申报资格相关的论文。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供两篇以上论文并指定一篇送审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必须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或部(省)级报刊杂志(学术会议)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送审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

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外语免考者除外)。

7。

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免考者除外)。

8。

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9。

破格评审材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供)。

10。

其他能反映申报人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参考材料。

二、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推荐

1。

对申报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必须审核确认。

2。

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正式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所在单位(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照原件,审核确认。

3。

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召开群众测评会议,征求意见,并结合申报人的实际表现特别是业务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对申报人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排序,提出推荐人选。

4.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推荐意见,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部门)确定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各单位(部门)的推荐是否符合程序、提供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推荐排序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确认。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高级评委会出席会议的评委应不少于13人。

评审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

1.评委会初步审议:

根据申报情况,由专业评委分工组成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成果(含著作、论文)进行初步评议,提出评审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2.组织面试答辩:

专家评议组组织相关专业知识的面试和答辩,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3.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在听取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和专家评议组的评审意见后,对申报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进行充分讨论,作出客观评价,并进行评审表决。

评审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投票结果经主任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后生效。

申报人员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整数票)时,可确认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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