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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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提纲

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P4—5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范畴:

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P5—7

(1)公民权利:

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2)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国,凡是人民都是公民,但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人民的敌人。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

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

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3.公民权利的广泛性P8—9

⑴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宴、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⑵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4.正确行使权利P9_12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法律也会落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否则,会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5.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言论自由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1、我们的法定义务P14_16

⑴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⑵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③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⑶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2.我们的道德义务P16—17

(1)道德义务的含义:

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

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二、忠实履行义务

3.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P18—19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P19—20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P21

4.法律和道德的关系P19

(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2)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P24—26

(1)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构成: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它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特点:

人格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裁。

2.法律扞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26—27

(1)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2)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保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P28—29

(1)要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

(2)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我们要注意自身生命和健康,决不做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的行为。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0—31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3)我们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P34—35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人格尊严权是任何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其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核心:

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P35—39

(1)名誉的含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人的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良好的名誉可以为自己带来好处。

(2)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名誉的民族。

(3)公民有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4)名誉权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

含义:

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犯的权利。

主要表现: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侮辱、诽谤两种行为:

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

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的权利

3.我有肖像权P40—42

(1)肖像的含义及作用

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

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

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其内容

肖像权的含义:

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内容包括:

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肖像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肖像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

肖像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后果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

要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姓名权P42—44

(1)姓名及其作用

姓名:

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

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作用:

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

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的具体权益

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依法维护姓名权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P46—48

隐私的含义: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隐私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以我们学生为例,我们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和家庭住址都属于隐私。

隐私的作用:

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保护隐私的意义

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

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

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P48—50

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内容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个人生活安宁权。

指权利主体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他人的干涉与破坏。

如自然人(即公民)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自然人的住宅不受非法的监视、监听、摄影等。

个人信息保密权。

指权利主体(即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有权加以保密。

诸如个人的身高、体重、生活经历、信仰、爱好等。

个人通讯秘密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的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和非法公开。

个人隐私的利用权。

指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相关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不得滥用隐私权:

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的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3.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P51—52

(1)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

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

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

此时,我们要承担起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依法维护隐私权P53—55

(1)侵害隐私权表现: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

(2)如何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增强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4)保护隐私与沟通交流的关系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终生受益的权利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P58—60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教育对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

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

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

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P60—61

(1)受教育权的含义: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义务教育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

具有强制性

具有普遍性

具有免费性

二、珍惜学习的机会

3.维护受教育权利P63

维护受教育权利的方式:

非诉讼方式

诉讼方式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法予以维护。

4.履行受教育义务P63—66

⑴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

在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

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要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P68_70

(1)财产的归属:

社会财产按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公民的合法收人、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占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时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使用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收益权,指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73

(1)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重要意义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

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通过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通过刑事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我国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总之,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P73_75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

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财产所有权、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2)撤销违法处罚或予以行政赔偿:

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公民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留给谁

4.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P76—77

(1)与继承有关的一组概念

被继承人: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继承人: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遗产: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继承权:

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3)法定继承人范围及其确立的依据

法定继承人范围: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确立的依据是:

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

(4)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法定继承:

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

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3)有效遗嘱必项具备的条件是: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是无效遗嘱。

(4)遗赠: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6.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P79_80

(1)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

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继承权: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无形的财产

7.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P81_82

(1)智力成果的含义: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8.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P83_84

(1)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

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我们都是消费者P86_88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消费——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

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

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

(3)消费者需要保护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

也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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