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房地产集团信息化管理奖罚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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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招标过程中,故意偏袒一方,有失公平,把关不严,制造虚假信息者
对当事人、上级领导视具体情况给以罚款;
5
IT采购人员和外围IT设备维护员未经公司同意,向供应商泄漏公司的机密信息
6
各单位购买的软件产品必须及时在信息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多余或闲置的软件必须交还信息中心,如有不及时登记、不交还、故意拖延、私自外借等情况者
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7
不按领导审批意见执行,导致购买的软硬件产品错误,而相应验收又不严格,造成功能缺少或功能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各级检查组、相应子公司分管领导
8
购买或开发非工具类软件产品,需提交详细的需求说明并积极配合企划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调研。
针对不理不问,不配合、不关心、胡乱提需求、故意拖延、互推责任等情况者
各级检查组、信息化管理中心或企划中心分管领导
9
提交了IT产品购买申请,领导审批通过后,信息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业务功能把关,采购中心或业务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合适后进行购买。
无特殊原因,不进行购买或故意拖延,或提交虚假信息者
相应子公司分管领导、信息中心、其他有关部门领导
2计算机硬件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安装新的计算机硬件,必须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或分公司IT设备维护员授权的人员负责,员工如自行拆卸组装的
损失由个人自负,且信息化管理中心有权对其处罚200元以下罚款;
未经信息化管理中心和分公司IT设备维护员人员的允许,随意改变计算机设备中的各种硬件参数设置的
损失由个人自负,每次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如遇计算机硬件故障,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授权的人员处理,确认故障后,由用户通过填写《IT设备采购或维修申请单》向信息化管理中心或分公司IT设备维护员报修。
如用户自行联系供应商维修的
维修费用个人自负。
计算机日常使用需遵循使用规范和在规定环境下使用。
如因员工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处以损失金额2-3倍罚款。
信息化管理中心将定期检查用户计算机的运行状况,发现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对当事人、上级领导视具体情况给以罚款。
新采购的IT设备,IT设备维护员发放给用户前未贴好固定资产标签,用户接收前也未检查有无编号,没有做好登记
每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
连续三次犯同样错误,扣除0.1分。
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固定资产管理部经理
IT设备维护员每月须在IT设备管理系统中向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当月计算机数量及使用情况。
设备异动后须及时在IT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改,并及时生成报表,报送集团信息部IT设备维护员。
如连续二个月该IT设备维护员未向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任何有关计算机数量和使用情况
处罚300元以下罚款;
用户离开公司时,人力资源人员未要求办理其IT设备移交手续或未要求IT设备维护员验收就办理离职手续的
赔偿公司资产损失并处罚款100-500元/次;
连续三次犯同样错误,扣除0.25-0.5分。
各级检查组、人力资源中心或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3计算机网络用户账号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网络账号初始密码必须在10日内给以修改,以防他人冒用,如在10日内不进行修改者
关闭帐户或当事者承担全部后果并接受50元罚款;
连续三犯发同样错误,扣除0.1分。
人员离职,没有到信息中心办理注销账号手续,而人力资源部门又没有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关闭账号
人力资源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连续三犯发同样错误,扣除0.25-0.5分。
网络账号和密码借于他人使用或故意让他人知道,而又不及时修改密码,进行有效保护
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100元/次罚款;
连续三犯发同样错误,扣除0.1-0.25分。
盗用他人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发表或进行其他操作者
给以当事者不少于500元/次罚款同时扣除0.25-0.5分。
网络账号和密码遗忘,可以向信息中心申请更改,但多次反复申请或故意反复申请,造成信息中心反复修改,影响其工作
罚当事者50元/次
开通网络账号,必须提供准确工号、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先把有关信息录入员工信息中,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开错网络账号而造成影响的情况
人力资源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网络账号的密码定期要进行更改,以防别人破解或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其密码,如不进行有效防范,造成密码被修改或其他影响
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严重影响,将视具体情况给以罚款
不允许任何人通过VPN或其他方式远程访问服务器,或远程对服务器进行有关操作,如有发现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访问者
追究其对服务器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对有关人员给以500元以上罚款;
同时扣除0.1分。
4视频电话会议系统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处罚权
行使人
需要信息化管理中心协助的视频电话会议在召开前,由于办公室未提前至少半天通知信息化管理中心,导致会议召开产生技术支持延误、会议技术层面准备不充分的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会议召开联系人200-1000元;
各级检查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
信息化管理中心通知分公司网络管理员提前进行设备调试,主会场和分会场的会议操作人员(IT设备维护员或办公室指定人员)未及时做好会前设备的调试工作,影响会议的正常召开的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由于会议操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会议延时、质量受影响的
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由于视频电话会议维护人(IT设备维护员或办公室指定人员)平时维护不到位,视频电话会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屡次出现各种故障的
处罚责任人200元;
未经信息化管理中心和相关领导许可,擅自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系统专用电脑或相关设备的
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未经信息化管理中心和相关领导许可,会议操作人员擅自泄漏本人的用户账号和密码,导致系统受到攻击和骚扰,影响到正常维护和运行的
未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擅自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系统,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并处于警告处分;
同时扣除0.1-0.5分。
各级检查组、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各地视频电话会议的参与方,在与会过程中,不注意保持所在会场的安静,故意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杂音的
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
各地网管未定期检查视频电话会议系统(每周不少于3次),导致视频电话会议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100-300元并处于警告处分;
同时扣除0.1-0.3分
10
集团信息化管理中心未能定期(每10天一次)安排测试检查各地视频电话会议设备的
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并扣0.1分
11
各地网管在召开重要会议时未经请假不在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
12
集团信息化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擅自脱岗,影响到视频电话会议的正常召开的
5网络办公平台及电子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通过办公平台发送非办公文件,如照片、电影、音乐等文件
给以当事人200元/次以上罚款;
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公文时,人员选择最多不能超过20人,如工作需要发送给20人以上时,可以通过新闻公告或向信息中心申请,否则将会造成平台使用效率下降或其他影响
给以当事人100元/次以上罚款
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电子公文时,附件不能超过20M,如工作需要发送20M以上的大文件附件,应向信息中心申请,信息中心同意后,想办法处理,否则将会上传不了而造成速度很慢
给以当事人100元/次罚款
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的电子公文超过一天不签核,系统将自动短信提醒,超过7天未处理的电子公文,信息中心将定期公布并有权进行处罚
视为当事者同意签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续责任或直接进行罚款,视具体情况最低罚款200元。
资料中心文件必须通过审批后才能发布,并且大小不能超过50M,如超过50M,可以向信息中心申请,想办法处理,如不按照上述要求操作者
给以当事人100元/次罚款;
电子资料已经签核或发布,就不能够删除,如需删除,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其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联系信息中心给以删除,如不按照上述操作者
给以当事人和删除者各100元/次罚款;
6Internet和邮件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为保证各项信息化应用的高效运行,原则上在有光纤资源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必须申请光纤。
有条件的地区(网络资费较低)可以申请两条线路(1条光纤,1条ADSL),其中光纤专用于集团内部各项应用(ERP、监控、一卡通等),ADSL可用于办公上外网。
所有网络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项目上必须保证一条宽带保留使用到项目部所有人员撤离。
如果由于IT设备维护员工作不主动、或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故意拖延审批,阻挠安装导致网络没能及时申请安装到位的,
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至300元不等的处罚;
在工作时间(按照作息时间变化相应调整)私自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使用QQ等与工作无关的聊天工具的,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及游戏的;
登陆访问黄色、反动和封建迷信等网站的;
使用BT、迅雷等特殊工具下载和访问明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如电影等)导致本机网络流量异常的
首次违规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的上网违规记录,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警示;
第二次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的上网违规记录向该员工和其所在部门主管副总发出书面警示,并处罚款200元整。
第三次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的上网违规记录处罚违规人员500元整并予以公告。
累计四次及以上者,即予以降级或开除处分
各级检查组、行政管理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分公司,在工作时间(按照作息时间变化相应调整)私自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使用QQ等与工作无关的聊天工具的,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及游戏的;
使用BT、迅雷等特殊工具下载和访问明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如电影等)导致分公司,项目部网络不稳定的
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至300元罚款;
项目部白天禁止上外网期间,私自更换路由器上网的
用户未经信息化管理中心或分公司IT设备维护员同意,通过拨号等方法私自连接Internet(此条规定无线上网卡用户除外)
每次罚款50-100元;
具备上网条件的项目,为保证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工作时间只允许项目员工上内网进行办公。
如未经分公司领导和信息化管理中心批准擅自插拔网络上外网的
利用公司的电子邮箱来发送贺卡、连环信等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邮件,否则将导致通讯系统的堵塞的
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于100至300元罚款;
合理地使用电子邮件。
发往公司内的,或者是大容量的文件,图片,可利用局域网络的共享网络盘等方法进行文件复制。
使用电子邮件群发附有超过40兆附件的邮件的
利用公司互联网资源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于500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来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者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于100至300元罚款
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于100至300元罚款,两次犯同样错误的,加倍处罚;
员工在离开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未将工作邮件移交给指定的人员,未在工作移交单上签字注明就办理离职手续的
对当事人和人力资源责任人分别处罚100元;
人力资源中心经理、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7电脑改革相关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申请者须规范和如实填写《电脑补贴申请表》并以购买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的复印件作为补贴申请的附件,如申请人凭借弄虚作假获得电脑补贴的
除没收已发补贴外另处以补贴金额2倍的罚款;
同时扣0.25分。
各级检查组、票据审批中心经理、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8“一卡通”系统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项目有关部门责任人违反一卡通系统项目管理规定的
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分公司一卡通管理和操作人员使用充值发卡机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的
每次罚款200元
分公司的一卡通管理和操作人员不主动积极配合一卡通项目实施
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记过处分直至开除
蓄意破坏一卡通设备的
按照损坏设备金额赔偿外,另处于500至1000元处罚
各级检查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导、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在使用一卡通过程中起哄、捣乱的
初次罚款5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未经信息化管理中心同意,将一卡通集团服务器进行其它用途的
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如对一卡通系统数据造成危害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处分直至开除
信息化管理中心管理一卡通技术架构不力,导致一卡通系统发生数据库错误、无法连接等技术问题的
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各级检查组
9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奖罚办法
奖罚权
集团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各地网络监控的安装和拆除,并提供日常维护的技术支持。
各地网络监控的日常维护主要由项目部和办公室安排电工或其他人员负责线路的检修,在信号故障后及时维护恢复信号的畅通。
线路等一般故障发后2天内仍未恢复信号的
对责任地项目经理、安全员或办公室主任处以200元-500元不等的罚款
监察考核中心网络监控部
每个某员工如发现系统出现问题或有人为蓄意破坏的现象,应及时与当地的监控维护员或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联系,公司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奖励肇事责任人罚款金额的60%并通报表扬
各级检查组,监察考核中心网络监控部
人为蓄意破坏监控设备或线路导致系统故障的
损失由肇事责任人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100至1000元不等的处罚
集团信息管理中心下的各监控维护员必须每天检查远程网络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网络不通,未及时与网络工程师联系;
或发现设备损坏应未及时通知项目部或办公室派人修复并提供技术支持的
视情节每次罚款100-200元
由于停电导致监控系统出现问题,设备需要重启等类似简单维护操作,当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电工或安全员必须无条件配合信息管理中心的工作。
如有拖延或不配合的
对该项目安全员罚款200元/次
监察考核中心网络监控部,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监控维护员在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时候,需要项目部安排电工协助的,但当地分公司或项目上以各种理由推托阻挠,不派电工协助安装的。
各级检查组,信息化管理中心经理
当分公司或项目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如塔吊拆除,围墙拆除等)影响到原有远程监控点图像传输的,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监控维护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对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和项目经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扣0.1分
各级检查组
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未经信息管理中心和相关领导的许可,擅自使用远程网络监控系统专用电脑或相关设备或改变线路连接方式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500元以上的罚款
安装了监控点的项目部和分公司未能按照要求每周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线路、并对监控点球罩或探头进行检修和清洁的
每次对责任项目经理、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罚款100元,扣0.2分
项目部、分公司的各个监控点若在一个月内故障率超过3次,且每次故障时间延续5小时以上的
对该项目部或分公司办公室处以每个故障点500元的罚款,并扣0.2分
远程监控组在监控过程中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物业公司未及时按照《某房地产小区监控安装技术方案》要求安装光纤网络的
每次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罚款300元并扣0.5分,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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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公司未能按照《某房地产小区监控安装技术方案》要求安装监控点和进行设备选型的
对该项目公司相关责任人(工程、成本条线)罚款1000元,并扣1分,限期整改,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加倍处罚
10ERP系统管理工作的奖罚规定
罚款金额
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接入网络,保证ERP系统的运行,如因项目主体完工或其他原因无故拆除网络,导致ERP无法运行
罚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IT设备维护员各100元/天
总承包总公司
因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或未及时更新病毒库的电脑,上传文件,感染服务器或其他电脑
罚当事人200元/次,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日常工作的内容,及时正确的录入系统,并进行评审,无故不录入、少录入、录入错误数据、拖延或不评审等造成数据不及时,流程不能流转
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