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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docx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是太中银铁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中对保证工程质量及最终证明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

通过试验,可以科学的鉴定建筑用料,结构构件的质量情况;通过试验,可以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通过试验,可以为推广和发展新枝术,使用新材料提供依据,从而加快施工进度。

中交集团为了优质高效建好太中银铁路ZQ-Ⅱ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规范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1中心试验室组织机构

1.1概况

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下设九个专业检测室:

混凝土室、力学室、胶材室、集料室、留样室、土工室、化学室、道碴室和标养室,中心试验室共8人:

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保证人1人,资料及仪器设备管理员1人,试验员2人、试验工2人;所有试验人员都有铁路试验上岗证书,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在业务上属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应配备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保证人1人,资料及仪器设备管理员1人,试验员3人,试验工3人,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为中级以上,所有人员有铁路试验上岗证。

1.2业务培训:

(1)太中银铁路是按铁路客运专线标准设计,为使试验人员熟悉铁路客运专线新标准,指挥部与铁道部检测中心联系在2006年7月26日举办试验员学习班,太中银铁路各参建单位派2~3名试验员参加学习取证;

(2)根据试验工作的需要,派人参加试验学习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更好的为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服务。

或者请专家、教授到施工现场讲课,解答试验难题。

2职责范围

2.1中心试验室的职能

(1)对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ZQ-Ⅱ标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协助各工地试验室解决试验工作中重要技术问题;

(3)了解重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提出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和正确保管的建议,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重点项目的试验检测;

(4)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5)掌握本项目试验人员动态、试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等事宜;

(6)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7)召开本项目试验工作会议,培训试验人员;

(8)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2.2试验室主任职责

(1)试验室主任在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与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制订试验室的计划;

(3)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4)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对各项目部试验室委托的试验任务,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签发试验室发出的文件和试验检测报告;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3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较大型的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质量保证人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修订试验室的质量保证措施;

(3)对试验的各项检测质量负责,领导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4)审查检测报告,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对检测质量争议的协调;

(5)负责试验人员的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

(6)主持事故分析会和质量分析会;

(7)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5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检测规程,承担所从事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3)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按规定做好检测记录,对大项目的检测或有疑问的检测数据要认真核对,并要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计算结果认真复核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可靠、真实;

(4)爱护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前检查校正,检测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任,并对检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检定的仪器设备,有权拒绝行政领导对检测数据的干预,有权超越反映弄虚作假或违反检测规定的行为;

(6)严格遵守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按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7)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文明检测;

(8)讲求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热情服务,本着“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6资料管理员职责

(1)负责试验室所有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2)负责接受各工地试验室送来的样品、试验资料和有关文件,并做好登记工作;

(3)跟踪个样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试验质量或试验进度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4)收集各试验人员送来的试验结果,打印试验报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6)严格遵守试验室制定的档案入库制度,做好分类登记工作,对各类资料的分类应科学管理,便于查找;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7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严格执行计量法,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检测频率等情况,确定检定周期,按时送检;

(2)定期检查和抽查在用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发现不正常或损坏时,有权立即贴“停用”标志,做好相应记录;

(3)建立详尽的仪器设备档案;

(4)妥善保存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8其他试验人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岗位,忠于职守,对各自的工作质量负责;

(2)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生产,热情待人,努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3试验人员工作纪律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文件、政策法令、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各项测试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结论正确无误;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质量管理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受礼、不收贿、不参加分包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抵制任何行政干涉和经济利益影响,秉公办事,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准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5)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抽样和违章处理试样,不私自承接检测任务、不私自检测产品,不向受检方泄漏监督检测的抽样内容和时间;

(6)严守试验室秘密和受检方技术、专利及商情机密。

4试验工作管理

4.1太中银铁路工程试验采用标准:

采用一般铁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

铁路标准未覆盖的试验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或建设部标准。

4.2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用表:

一律采用铁道部以“铁建函(97)203号”文发布的“试录表”和“试报表”。

4.3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试验原始记录手写,正式试验报告按照统一要求,一律用激光打印,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签名用炭素黑色笔手写。

资料除承包单位自留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档案馆、接收站段、接收铁路局各一份,总共一式六份。

其中报送监理一份包含全部资料;其余4份(建设单位、档案馆、接收站段、接收铁路局)按照铁道部档案管理办法收纳。

一份完整的试验报告包括:

材料出厂合格证、报检单、验证单、试验报告。

各种资料纸张规格采用A4纸。

4.4试验程序:

(1)选择供料点试验:

在太中银铁路公司入围材料范围内选择供料单位,对其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试验结论合格,考虑采购;

(2)材料进场试验:

试验室人员接到物资部门材料取样试验委托单后,请监理工程师旁站对进场材料按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合格,该材料可入库用于工程施工,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标准试验:

试验室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按照标准的方法做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和土的标准试验;

(4)工序试验:

每道工序完,按规定试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返工重来;

(5)交工验收试验: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4.5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管理

①新购进的图书、标准、规范资料或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议的资料,都交室内资料管理员统一登记、编号,并加盖公章,妥善保管;

②室内人员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

③常用标准规范,应做到人手一册,由个人保管;

④专业资料仅供本室人员使用,外单位借阅,需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

⑤资料管理中应随时注意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发、出版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2)试验资料档案管理

①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员应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完成后登记相关仪器使用记录、试验台帐,将试验原始记录交资料员出具试验报告并装订好,交试验员、复核人和监理工程师依次签字确认,最后资料员按专业分类归档,必须做到试验原始记录、试验台帐和试验报告三统一;

②所有试验检测资料分专业装订、整理,按档案要求装盒,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

③试验检测资料不得外借。

4.6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4.6.1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1)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2)检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

(3)检验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整,记录必须完整;

(4)检验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拟写检验报告,并由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验台帐;

(6)委托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要求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6.2原始数据记录

(1)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名;

(2)试验应由两人进行,以便进行读数复核;

(3)原始数据不许随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将作废数据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

(4)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查阅;

(5)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

4.6.3试验数字修约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进行。

4.6.4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3)试验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质量负责人应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并有权根据测试情况停止检测工作,纠正试验检测错误并做出处理;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测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记录。

4.6.5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法

(1)测试数据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均为差错:

①数据读错或记错;

②使用超过计量有效期的仪器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

③测试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

④由于试样错误造成的读数错误;

⑤漏记测试记录项目;

⑥记错样品编号;

⑦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⑧不按规定读取测试数据有效值。

(2)为防止差错,实行试验数据自检、专检和抽检等制度,力求数据准确无误:

①自检:

是指测试人员和数据记录员对测试数据的自行检验,发现差错找出原因予以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错误不作记录;

②专检:

由本专业组长负责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错误应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专检中发现的差错应由测试人员、记录人员负责;

③抽检:

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差错,应由本专业检测室测试人员找出原因,并采取正确行处理;

④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检测数据负责。

4.6.6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1)检测报告是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也反映检测工作的水平,必须保证质量,采用统一格式,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和有关误差理论进行;

(3)检验报告由各组指定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有泄密现象,应追查原因及当事者责任;

(4)对样品试验时,不得与试验无关人员交谈试验情况;

(5)未经试验室主任许可,送检单位不得查阅原始记录;

(6)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公章分类整理归档;

(7)当发出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并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4.6.7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1)试验室对委托送检单位负责,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对送检单位的产品、图纸资料及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试验报告等保密,严防泄密;

(2)经查核测试方法正确、测试数据无误,仅由于数据处理不当造成结论错误,应重新填发检测报告予以更正;

(3)经查核检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或仪器设备失准,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重新安排检测,进行复验时,原检验人员应回避;

(4)新产品试验样品不得让非送检人员查看;

(5)试验检测完成后,应将有关受检产品的图纸,资料及试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计算结果及报告底稿等及时整理、归档。

4.6.8检测结果异议处理制度

(1)委托单位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应在十天内将申诉书面材料送本室;

(2)申诉书经室主任审查确认理由充足,则登记编号,责成专业检测室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应在三日内做出答复;

(3)专业检测室负责人根据申诉内容,认真核对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并对检测仪器设备环境条件详细查看整机、附件、备品、技术资料等是否完好,然后查看电路、电源、机器性能等各项技术指标是否合格,同时办理入账建档手续;

(4)经过检查核实,由于试验结论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消除影响。

4.7报表制度

(1)月报制度:

在每月3号以前对上月施工现场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质量情况进行汇总,报告中心试验室,反映其进度和质量的整体情况。

(2)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建立质量体系运行内部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对试验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核。

(3)按照太中银铁路公司、监理站及中交集团工程指挥部的要求提供各类有关报表、报告。

5仪器设备管理

5.1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制度

(1)采取招投标的办法购买价格合理、质量先进的试验仪器;

(2)仪器设备购置必须由两人以上订货,订货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认可确定型号、种类等,并在合同上签字;

(3)仪器设备到货后,试验室应立即组织使用、保管人验收,设备验收必须在两人以上,并应在付款前进行;

(4)首先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拆箱时应小心。

5.2计量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计量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

(2)建立检定证书保存卡,在检定有效期内,检定证书由室内保管,检定证书有效期满将检定证书移入设备档案。

5.3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购进后,应将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簿、检定证书等一并归类保存于档案柜;

(2)每年定期将仪器设备的检验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

(3)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5)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应追究责任;

(6)有关压力、测力、天平、砝码、衡器类计量仪器设备,由局计量站检定,其他法定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由当地省、市计量部门检定;

(7)自校自检仪器设备的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内部标准《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检验方法》(TGX001~060-2001)进行;

(8)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与检定单位联系,进行试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9)经检定主要指标不合格者贴“停用证”,并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检定合格者,可继续使用,修理后的不合格者即办理报废手续;

(10)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如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应与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商量处理;

(11)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4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计量器具类别编制计量号,按使用分类建立管理号,并制成统一标识牌,贴挂在仪器设备比较易于观察的部位;

(2)仪器设备实行分室定人管理,定人使用保养维护的办法,统一建帐建档进行管理;

(3)使用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岗位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4)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束后必须重新检查仪器状况,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备查;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报告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

(6)仪器设备的修理应送维修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情况应记入维修记录并存档;

(7)维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5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5.5.1计量检定标志:

(1)仪器设备除编号标志外,还必须有计量检定标志,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

(2)“合格”标志为绿色,表示计量检定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3)“准用”标志为黄色,表示仪器设备的主要检定指标合格;

(4)“停用”标志为红色,表示仪器设备停止试验;

(5)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5.5.2编号标志

(1)仪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为计量仪器设备,编有计量号和管理号,另一类为工具类设备只编有管理号;

(2)管理号按专业室编排,字头为该室名称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例如:

H1代表混凝土室   1-代表编号

(3)计量号按计量规定英文字头(即计量器具类别字头、种类字头),后面第一个字为使用单位,紧跟编号;

例如:

FP21F-力学类 P-压力设备 2-第二试验室 1-编号

(4)管理号、计量号统一打印过塑,然后贴挂在仪器设备易于观察的位置。

5.6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凡使用设备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经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检测标准改变,已不能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报报废;

(2)试验室在提出报废申请报告的同时,须经领导核实批准;

(3)凡批准报废后的设备由管理人员根据批文做出处理,并办理消帐消卡,其档案交资料室保存;

(4)当报废设备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应向当地政府、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凡暂不能使用的设备需封存时,应填办设备封存申请单,报批后再行封存;

(6)报封设备,必须每季度试运转一次,以确保良好状态。

5.7、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份经济损失;

(4)仪器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地线、水管是否连结可靠,然后试运转,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6)没有自控设备的仪器,夜间开机工作必须有人值班;

(7)仪器设备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品,并严禁吸烟。

6试验室管理

6.1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湿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禁止与试验无关的外面杂人进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化学室)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5)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6)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7)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6.2环境卫生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2)保持工作室内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

(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6.3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6.4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分别设置化学试剂库和低质易耗品库由库管员统一管理;

(2)化学试剂和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取联签制度;

(3)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

(4)库房要设置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

(5)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①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②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③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④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标准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①标准试剂应单独存放在试剂库并设有明显标志;

②标准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室;

③标准试剂和标准样品的采购与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5保密制度

(1)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要求设置专柜;

(2)保密资料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

(3)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必须携带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4)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

(5)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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