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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血药浓度测定、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等凝难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临床药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国内同级医院领先水平。
具有组织大型医疗活动的能力,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师的工作。
2、主持或引进开展本专业达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
3、承担医院、科室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
4、认真执行医院核心制度。
教学:
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研究生招收和培养任务。
2、每年在院内举办学术讲座≥1次,在科内举办学术讲座≥1次。
科研: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2项(主持)。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著≥1篇。
3、聘期内到国内一流专业中心参观学习一周,参加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1次,申请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1次。
4、无省级以上在研项目的,要求每年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申报。
管理:
1、能就药剂科建设规划、发展重点与发展目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青药师开展药事管理、临床药学、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2、能全面指导药剂科的药学、教学、科研工作,并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
并承担培养学科带头人的任务。
表1-2
三级
申报基本条件
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同时符合《四川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血药浓度测定、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出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等凝难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国内同级医院领先水平。
2、主持或引进开展本专业达省级先进水平的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
1、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
或主持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
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4、无厅局级以上在研项目的,要求每年参加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申报。
1、参与药剂科发展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工作计划的执行,为青年药师开展药事管理、临床药学、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2、参与药剂科管理,能独立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临床药学、教学、科研工作。
3、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承担培养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的任务。
表1-3
四级
已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出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等凝难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药事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省内同级医院领先水平。
2、参与开展本专业达省级以上先进水平的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排名前二)。
3、承担医院、科室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接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
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完成研究生招收和培养任务,或协助研究生导师完成培养指导硕士研究生任务。
3、每年在科内举办学术讲座≥1次。
聘期内为规范化培训人员举办专题讲座≥1次。
1、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五);
或获科技成果奖≥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著≥1篇。
3、聘期内到国内一流专业中心参观学习一周,参加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1次。
4、无在研项目的,要求每年参加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申报。
3、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承担培养学科技术骨干的任务。
表1-4
副主任药师
五级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10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2、≥6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二。
3、≥4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三。
申报必选项目
1、任期内服从科室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好,无重大医疗差错、纠纷或事故发生。
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获医院教学大赛一等奖;
或学院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担任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委员或青年委员。
4、市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或厅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成果获奖: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或获厅局级一、二、三等奖≥1项(分别排名前五、前三、前二);
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6、研究项目:
参加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五);
或参加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
或主持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论著3篇);
或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
8、参编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教材、教辅资料≥1部(任主编或副主编,或任编委本人编写累计≥2万字)。
9、获省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具有熟练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等凝难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药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到省内同级医院较先进水平。
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师的工作。
2、参与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排名前二)。
4、认真执行医院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程。
协助上级药师完成培养指导硕士研究生任务。
2、每年在科内举办学术讲座≥2次。
1、参与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
或参与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五);
或主持学院级研究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著1篇。
3、每年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1次。
1、参与药剂科发展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工作计划的执行,为青年药师开展药事管理、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指导。
3、协助药剂科责人完成药剂科行政管理工作。
4、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事工作技能。
表1-5
六级
1、≥4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六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2、≥2年: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六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二。
2、获医院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担任市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委员或学组委员或青年委员。
4、市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或获国家专利≥1项(排名第一)。
参加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
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五);
或参加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
或主持学院级、医院级研究项目≥1项。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论著1篇);
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8、参编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教材、教辅资料≥1部(任主编或副主编,或任编委本人编写累计≥1万字以上)。
9、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具有较熟练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处方点评等凝难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药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到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
2、参与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排名前三)。
1、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或主持医院、学院研究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3、每年申请参加省级专业学术会议1次。
4、无在研项目的,要求每年参加医院及以上研究项目申报。
1、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3、协助药剂科负责人完成专业组行政事务。
4、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学管理技能。
表1-6
七级
已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具有较熟练解决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不合格处方审查、处方点评等凝难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药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药事管理、其药事管理效果达到地区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2、参与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排名前四)。
2、每年在科内为举办学术讲座≥2次。
1、参与学院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或主持医院研究项目≥1项;
3、每年申请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1次。
1、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2、参与药剂科管理,具有负责药剂科单个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能力;
3、在上级药师指导下,能独立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临床药学、教学、科研工作。
4、协助药剂科负责人完成药事行政事务;
5、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学管理技能。
表1-7
主管药师
八级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中级八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中级八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二。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中级八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三。
2、获医院及以上教学大赛奖。
4、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或获国家专利≥1项(排名前二)。
5、研究项目:
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或参加医院、学院级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二)。
6、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论著≥1篇);
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7、参编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教材、教辅资料≥1部(任主编或副主编,或任编委本人编写累计≥7千字)。
8、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1、在上级药师师指导下,圆满完成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药品验收、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等日常工作任务,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师的工作。
2、参与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通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排名前五)。
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协助上级药师完成指导硕士研究生任务。
2、每年在科内开展学术小讲座≥2次。
1、参与研究项目≥1项;
或获成果奖≥1项。
2、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3、聘期内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1次。
每年听院级以上学术报告≥4次。
4、无在研项目的,要求每年参加医院级以上研究项目申报。
2、协助上级药师管理药剂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处方审查、教学、科研等工作;
3、协助药剂科和小组负责人完成药剂科行政事务;
指导下级药师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
表1-8
九级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中级九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中级九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二。
4、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或获国家专利≥1项(排名前三)
5、参加医院、学院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6、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著1篇)。
7、参编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教材、教辅资料≥1部(编委本人编写累计≥5千字)。
1、在上级药师师指导下,圆满完成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药品验收、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等日常工作任务,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师的工作。
3、承担医院、科室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接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任务
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每年在科内开展学术小讲座每年≥2次。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2、聘期内参加省级专业学术会议1次,每年听院级以上学术报告≥4次。
1、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指导下级药师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
表1-9
十级
已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圆满完成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药品验收、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等日常工作任务,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师的工作。
2、积极参与、协助本专业新技术的开展。
1、协助上级药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申报;
2、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3、聘期内申请参加省级及以下专业学术会议1次,每年听院级以上学术报告≥6次。
1、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讨论和执行;
2、指导下级药师提高药事管理技能。
表1-10
药师
十一级
受聘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初级十一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初级十一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二。
3、博士研究生毕业。
在上级技师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受聘技师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
3、获医院及以上教学大赛奖。
或获国家专利≥1项。
5、参加医院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
6、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7、参编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教材、教辅资料≥1部。
8、获学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圆满完成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药品验收、药品效期查询等日常工作任务,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士的工作。
2、积极参加新技术的开展,认真负责地完成医院、科室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勇于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任务。
3、认真执行医院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程。
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每年听院级以上学术报告≥6次。
1、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执行,具有指导下级药士工作的能力。
2、能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处方调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处方审查、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表1-11
十二级
已受聘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在上级药师指导下,圆满完成本专业制剂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处方调配、药品验收、药品领取、药品效期查询等日常工作任务,能全面指导下级药士的工作。
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每年听院级以上学术报告≥6次
参与药剂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能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处方调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药品效期查询、药品养护、处方审查、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表1-12
岗位名称
药士
十三级
已受聘员(士)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医院实施细则》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2、认真负责地完成医院、药剂科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勇于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任务。
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药学教研室安排的带习指导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