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报告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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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报告送审稿

江西省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报告(送审稿)

中国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报告

2006年评字001号

 

被评价单位:

江西省邮政储汇局

 

四川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组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江西省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报告书

四川省储汇内评字2006年第01号

一、评价结论

(一)评级等级。

根据四川省邮政储汇内控评价组对江西省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的综合评价得分,确定江西省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的综合评分等级为二级。

(二)评价得分情况。

赣州市邮政局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计分:

1.赣州市局本部资金划款通道:

(1)标准分值:

15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9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1160分

(4)市局本部资金划款通道得分为:

1160÷(1500-90)×100=82.27分

2.赣州市邮政局西津路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52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230分

(4)西津路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230÷(800-520)×100=82.14分

3.赣州市邮政局大公路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52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220分

(4)大公路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220÷(800-520)×100=78.57分

4.赣州市邮政局阳明路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52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200分

(4)阳明路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200÷(800-520)×100=71.43分

5.网点资金划款通道平均得分:

(82.14+78.57+71.43)÷3=77.38分

6.赣州市邮政局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得分:

82.27×60%+77.38×40%=80.31分

于都县邮政局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计分:

1.县局本部资金划款通道:

(1)标准分值:

15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17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1195分

(4)县局本部资金划款通道得分为:

1195÷(1500-170)×100=89.85分

2.于都县邮政局潭头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44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310分

(4)潭头路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310÷(800-440)×100=86.11分

3.于都县邮政局贡江路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50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250分

(4)贡江路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250÷(800-500)×100=83.33分

4.宽田邮政储蓄所:

(1)标准分值:

800分

(2)本部不适用要点扣分:

500分

(3)各评价事项总共得分:

250分

(4)宽田邮政储蓄所得分为:

250÷(800-500)×100=83.33分

5.网点资金划款通道平均得分:

(86.11+83.33+83.33)÷3=84.26分

6.于都市邮政局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得分:

89.85×60%+83.33×40%=87.24分

江西省邮政储汇资金划款通道内控评价得分:

赣州市邮政局得分80.31分×60%+于都县邮政局得分87.24分×40%=83.07分

二、被评价单位可供借鉴的做法

(一)邮政储蓄定活比和市场占有率较高。

截至11月30日,赣州市邮政储蓄余额为92.95亿元,比年初净增14.56亿元,其中活期净增10.08亿元,占比69.22%。

全市活期比为46.83%,比去年底提高4.16%,发放银联卡27.98万张。

1-11月实现储蓄业务收入18314.18万元,同比增长15.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3.06%。

邮储余额市场占有率20.73%,活期余额市场占有率20.8%,排名全市金融机构第三位,列于农信社、农行之后。

邮储净增余额市场占有率20.68%,活期净增余额市场占有率22.99%,位于全市金融机构第二位,仅次于农信社。

于都县邮政局的活期比例也高达53.6%。

(二)内控建设卓有成效。

1.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体制较为健全。

如制定了《关于下发赣州市邮政局储汇监控岗现场与非现场监控检查考核办法》(赣邮局发[2006]179号),依据“一级监控一级”的原则,对储蓄会计、储蓄出纳、凭证管理员、事后监督、保险会计、保险出纳、保险凭证管理员、中间业务管理员、汇兑营业员、汇检员监控工作逐条制定考核细则;《关于规范网点代发工资及长、短款挂帐处理的通知》(储汇字[2006]31号),统一规定了网点代发工资、长、短款工作流程及要求,并确定了网点负责人的审核职责。

2.各级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人员履职到位。

如稽查人员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符合国家局的要求,储汇局分管局长李小明经常带队参加常规和专项稽查工作;储汇局刘局长每月下基层每月检查,且有检查报告书。

3.创新了稽查方式。

赣州市邮政局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储汇稽查员派驻制一体化管理,通过考试、选拔、录用等程序,选定各县(市)局的派驻稽查员。

这一创新,改变了稽查员由现业局一方管理的传统做法,实现了稽查员的双重管理,强化了各县市局稽查员对监控岗的履职检查。

4.改革了事后监督模式。

赣州市邮政局目前已分期分批实现了赣县、南康、会昌、石城等4个县(市)局的邮储事后监督集中制管理,业务凭证、报表上交市局集中审核,实现了事后监督传统模式的改革。

下一步赣州市邮政局将按照一个月集中一个县(市)局的进度全面完成事后监督集中制管理。

(三)转变营销观念,积极探索营销新思路。

于都县邮政局积极推进县局区域性综合营销体系建设,3月下旬在全局范围内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选聘了16名综合客户经理,成功地完成了客户服务中心的组建。

营销队伍由原来的5人扩大到现在的16人,在内部设置1个综合管理员、3个营销部(每个营销部4人)。

另外对骨干网点——长征邮政支局配备了一名经验丰富、营销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支局首席客户经理,并兼任支局长。

并且制定了《于都县邮政局营销体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营销业绩积分、大客户开发与日常制度执行综合考核,激活了营销队伍,在新时期积极探索出了一条从全员营销到专业化营销的改革之路。

(四)储汇人员配备到位。

于都局的储汇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局的要求配备,在储汇中心配备了14人,主要岗位设置了中心主任(兼)、副主任、储蓄会计、中间业务会计(兼汇兑会计)、储汇出纳(兼储蓄凭证帐务处理)、中间业务管理员(兼凭证实物管理员)、储汇稽查员、储汇备员、业务档案管理员、技术员。

稽核组有3人,主要岗位设有事后监督和汇检。

特别是邮储网点按照银监部门的要求至少配备了4人。

(五)会计履职比较到位。

一是对中间业务比较重视,设立了中间业务会计,各业务品种均建帐,并制定了实施细则;二是备付金管理比较科学,应收应付清理比较及时;三是高度重视会计配备,配备了4名会计,且综合素质较高;四是储蓄与中间业务、代理保险的账务核对及时。

每个工作日,会计由综合服务平台打印出代收话费(联通、电信、移动)明细表与储蓄系统对应的分户数据进行核对;代理保险以“同级储蓄”分户明细账中的“结转收付储蓄”借方发生额与储蓄系统里的“99008000001”分户进行核对,且有勾挑痕迹和日期记录;五四银行账户余额核对及时。

每个工作日,会计于16:

30左右与人行会计科电话对账,并打印出银行账户的内部分户余额表,且有内部银行账户对账的电话记录。

(六)网点人员安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

一是被查各网点都非常重视现金交接,送款时做到了三人武装押运,交接现金时驾驶员在车上保持发动状态,一名经警守护运钞车,一名经警将营业人员护送到储蓄所后门处,一名经警护送送钞员在营业室操作间与网点营业员进行现金交接,网点双人与送钞员当面清点现钞,交接手续完备。

二是备查各支局在营业室全部建立了缓冲区,网点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强,均查验了检查人员的证件,且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都比较高。

三、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长短款挂帐,收、付款凭证无附件。

赣州市邮政局和于都县邮政局的储蓄会计凭证中长短款挂帐均无相关的附件,经查:

两局的长款挂帐大多为网点做转帐交易业务时,网点柜员尾箱现金余额不足,采用挂长款增加柜员尾箱现金,再做取款业务,会计每天通过电话询问网点的长款挂帐情况,登记长短款明细帐,对网点的长短款挂帐情况说明、长短款挂帐明细及挂帐审批单则未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进行装订。

(二)出纳现金日终未及时清点入库。

出纳每天收到网点缴款当天不入帐,只清点钱箱后直接入库,第二天再进行现金清点,系统中做收到缴款。

储蓄缴拨款2006年9月除月末日外,其余时间均有缴拨款在途,有些时间在途金额较大。

经查阅2006年9月储蓄日计表,辖内往来余额在500万以上的有13天,其中2006年9月8日收款未入帐金额9,414,160元;2006年9月9日收款未入帐金额11,269,080元;2006年9月15日收款未入帐金额9,219,290元,2006年9月16日收款未入帐金额10,585,776.18元。

(三)储汇往来缴拨明细表无勾挑痕迹。

如赣州局的汇兑会计未逐笔勾挑3807储汇往来缴拨不符清单和3808储汇往来缴拨款明细表,且储汇往来缴拨不符清单打印不全(2006年9月只有9月5日、9月6日、9月19日—21日、9月24—26日、9月28—30日);于都局的储汇往来缴拨明细表齐全,但无勾挑痕迹,且国际汇兑会计凭证,只有转账凭证,无收付记录,凭证后无附件。

储蓄与国际汇兑资金往来在网点发生,由储蓄台营口业员在系统挂

守,检查时只有一名值守人员。

2006年12月12日9:

00检查时,金库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已登记至2006年12月13日8:

00;二是赣州局的金库未严格执行钥匙、密码分管。

在金库现场查看金库保险柜开启过程,并询问出纳保险柜钥匙的保管情况:

两个出纳一人分管一把钥匙,其中一出纳同时掌握了钥匙、密码;晚上下班后,金库钥匙全部放在经警的枪弹保险柜中保管;三是于都局储蓄出纳对金库保险柜密码未打乱使用,检查人员将保险柜密码打乱后,出纳不能开启金库保险柜,后经寻找初始密码后才打开保险柜。

且通过现场检查金库人员出入库登记簿、金库值守登记簿,登记本只有进库人员时间登记,无出库人员及时间记录;四是于都局所辖宽田邮政储蓄所的金库未严格执行金库钥匙、密码分管制度,表现为金库钥匙横传使用,有一名营业员曾先后接触过所有的钥匙,未建立《现金出入库登记簿》,建立的《储汇资金出入库登记表》不能真实反映现金进出库情况;潭头邮政储蓄所的现金出入库登记簿出库金额与实际出库金额不符。

(十)网点未严格执行缴拨款、收付款的分级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

赣州局所辖大公路邮政储蓄所、西津路邮政储蓄所、阳明路邮政储蓄所、于都局所辖宽田邮政储蓄所、贡江邮政储蓄所均不同程度存在智能令牌管理不到位,造成缴拨、收付款的分级授权未完全落实;中间业务营业日报单,缴款单、储蓄会计事项列表、代理保险轧账单、手工会计通用凭证,无相关人员审签,中间业务、代理保险与储蓄之间缴拨款未执行授权制度;汇兑业务、中间业务向储蓄缴拨款,无收款人签章;拨款单无“会计主管”签章等情况。

(十一)现金保管不符合规定。

赣州局所辖阳明路邮政储蓄所营业日终,储蓄柜员未严格执行互盘现金制度;现金单人轧袋。

调阅11月30日17:

30-18:

00点监控录像,发现:

储蓄台营业员日终清点现金轧帐后,未互盘现金,而是单人封装现金入袋;西津路邮政储蓄所有定额定期有奖储蓄存单8张(每张面额20元)共计160元抵库;于都局所辖贡江邮政储蓄所储蓄营业员日终将现金装箱后上缴县局金库,未执行双人眼同封装、未进行互相盘点,无现金互盘登记簿。

(十二)网点现金交接、划拨款、长短款挂帐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赣州局所辖西津路邮政储蓄的交接记录、金箱交接、报表交接登记簿项目填写不齐,未填写交接金融箱时间,部分时候营业员漏签字;大公路邮政储蓄所的拨款单均无“会计主管”(会计人员)签章且综合柜员(复核员)与收款员现金交接手续不清楚,金融箱交接未执行双人监控开封、验收制度;阳明路邮政储蓄所2006年9月协款单会计主管栏均无签章;交接班登记簿和钞箱交接记录(向市局交钞箱部分)存在营业员漏签章的情况;营业员接收协款后未执行双人开袋清点,却由一名营业员对现金进行清点,且钞袋在接收后到清点前有几秒钟未在监控范围内;于都局所辖潭头邮政储蓄所登记的15笔长短款挂帐,批注的原因不详,长短款登记簿上无支局长(所主任)审核签章。

四、整改意见及建议

(一)会计记账凭证应附相关原始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是证明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会计人员对于涉及到长短款挂账的原始凭证应逐笔审核,保证长短款挂账符合规定要求并履行审批手续,防范采取随意挂账方式挪用储蓄资金。

原始凭证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严禁白条记账,原始凭证应有经办人、审核人的签章,章戳和手续齐全,对网点的长短款挂帐情况说明、长短款挂帐明细及挂帐审批单等原始凭证应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进行装订。

(二)出纳应严格现金入库及时清点制度。

出纳员每天必须对金库库存现金进行核点,盘点完毕必须与会计核对,必须建立现金登记簿用于逐日核算现金的收、付、结余情况。

必须坚持账实分管,收付分开,交接清楚,责任分明和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

收必复点,付必复核,手续严密,数字准确的原则。

储汇会计应对出纳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与出纳定期对账的同时,每月不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盘查,通过现金盘查和会计、出纳对账、会计现金账目核算,掌握出纳员储汇现金账实情况,合理核定储汇出纳员库存现金。

(三)认真勾核储汇往来缴拨明细表。

汇兑会计应认真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日打印储汇往来缴拨不符清单并逐笔勾挑3807储汇往来缴拨不符清单和3808储汇往来缴拨款明细表;国际汇兑会计凭证应将收付记录等原始凭证作为附件附在记账凭证后。

(四)严格银行账户管理,促进银行账户规范化管理。

省内各级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业务实际情况需要在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将拟开户的银行名称、账户性质、最高限额、执行利率、账户用途等情况上报省邮政储汇局,经省局审核批准方能开立;按国家局两网互通资金划拨“汇兑资金往来银行账户自此后不再进行业务往来”的要求,立即停止对汇兑账户的使用。

(五)建立支票交接等级簿并真实反应支票交接情况。

储汇出纳必须建立“内部支票使用登记簿”进行管理,凡购买、使用、退回、作废、丢失内部支票,均应登记在“内部支票使用登记簿”,空白支票的交接必须按规定真实交接情况登记交接记录。

(六)会计应按规定每月定期银邮对账。

会计员必须每月双人到银行与开户银行核对账户变动情况,存在未达账项的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不符调节表调节相符,注明原因并由银行方盖章确认,确保银行存款的真实和完整。

(七)中间业务会计应建立完整的中间业务会计账务。

按规定规范会计核算,逐级上报会计报表,加强中间业务营业日报管理,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并严密监控资金上缴下拨。

通过储蓄系统代清算结算的中间业务管理制度需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及账务核对应有明确的责任和相关的制度规定。

建立保险业务的业财对账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八)科学、合理地测算备付金比率。

出纳员要会同会计员通过现金收付业务研究现金收付规律,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好备付金,同时要监督营业网点的现金库存情况,发现超限情况应及时处理,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加强备付金管理,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将超额部分及时上划上级局。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局“地(市)、县(市)局在人民银行新转存款帐户中留存的备付金数额不得超过本市县余额的0.4%,并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的规定。

(九)严密金库管理、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1.金库必须实行双人管库制度。

两名管库员对库款安全负有同等责任。

出入金库必须同出同进,严禁一人进库或在库内分别工作。

凡入库现金都必须有账记载。

2.库房要装备两把锁具,并各备正副钥匙一套,正钥匙由两名管库员分别掌管,不得随意放置或托他人保管及代开库房,库房设有密码锁的,密码记录也要按上述要求办理;如经管密码锁的人员变动,密码也应随之更换。

3.金库值守必须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等制度。

(十)严格执行支票签发、资金调拨、大额逐级审批签名制度。

资金调拨应由会计人员根据业务、财务情况进行调拨。

无会计签字相关领导不得签字授权,超限额调拨应由领导审批签字,切实加强资金调拨监控,减小内部风险。

(十一)加强网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严格交接班、日终现金、凭证双人盘核,大额、特殊交易相应授权人员应按规定在原始凭证上签名确认的制度。

日终清点现金轧帐后,务必互盘现金,双人封装现金入袋,要做到双人四眼对营业各环节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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