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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轨道科技城分区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规划目标1

第二条规划重点1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1

第四条规划依据1

第五条规划期限1

第六条规划范围1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规模预测2

第一节发展定位与目标策略2

第七条发展定位2

第八条目标愿景2

第九条发展策略2

第二节人口规模2

第十条就业人口规模2

第十一条居住人口规模2

第三章产业体系与发展策略3

第十二条主导产业体系3

第十三条轨道制造产业发展策略3

第十四条轨道研发产业发展策略3

第十五条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策略3

第四章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规划3

第一节总体空间结构3

第十六条空间布局原则3

第十七条总体空间结构4

第十八条总体功能布局4

第二节四区划定与空间管制5

第十九条四区划定原则5

第二十条四区划定5

第二十一条空间管制政策5

第三节产业用地规划5

第二十二条轨道制造业产业用地规划5

第二十三条轨道研发产业用地规划6

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6

第二十四条居住用地规划6

第二十五条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6

第二十六条社区公共空间规划6

第二十七条混合用地规划6

第二十八条农村拆迁安置规划6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7

第二十九条行政办公用地与设施规划7

第三十条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7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用地规划7

第三十二条体育用地规划7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用地规划7

第三十四条教育科研用地规划7

第三十五条旅游服务用地规划7

第五章综合交通与特色交通规划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7

第三十六条对外公路与出入口7

第三十七条区域轨道交通8

第二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8

第三十八条道路分级8

第三十九条道路网布局8

第四十条道路红线控制8

第三节特色公交规划9

第四十一条公交体系构建9

第四十二条特色轨道公交规划9

第四十三条慢行系统规划10

第四节交通设施布局规划10

第四十四条交通设施布局规划10

第四十五条黄线控制10

第六章绿地系统与景观系统规划10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10

第四十六条规划原则与目标10

第四十七条系统规划与指标11

第四十八条绿地系统布局结构11

第四十九条绿线控制12

第五十条蓝线控制12

第二节景观系统规划12

第五十一条景观风貌结构12

第五十二条设计控制通则13

第五十三条重点地区设计引导14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低碳建设规划14

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14

第五十四条环境保护目标14

第五十五条环境污染治理措施14

第二节低碳建设规划15

第五十六条低碳建设目标15

第五十七条低碳建设措施15

第八章市政工程与基础设施规划16

第五十八条给水工程规划16

第五十九条排水工程规划16

第六十条电力工程规划17

第六十一条电信工程规划17

第六十二条燃气工程规划18

第六十三条管线综合规划18

第六十四条竖向规划19

第九章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19

第六十五条抗震减灾规划19

第六十六条防洪规划20

第六十七条消防规划20

第六十八条人防规划21

第十章单元控制导则21

第六十九条单元划分原则21

第七十条单元控制原则21

第七十一条控单元制体系21

第七十二条单元更新策略22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与实施建议23

第一节分期建设规划23

第七十三条分期建设原则23

第七十四条建设时序23

第七十五条近期行动计划24

第二节实施建议24

第七十六条规划法制24

第七十七条分期建设24

第七十八条部门协作24

第七十九条开发体制24

第八十条公众参与25

第八十一条规划实施25

第十二章附则25

第十三章附表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标

充分认识到轨道科技城发展背景的深刻变化,以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促进“轨道科技城”、“千亿产业带”的建设发展,同时更好的落实和深化株洲“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作用。

第二条规划重点

株洲市委、石峰区委在准确把握轨道产业宏观发展趋势和该地区现实发展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该地区“轨道科技城”基本发展定位。

强调“以轨道产业为基础,建成‘世界领先,中国一流’,以现代文明为特色的生态宜居之城”,打造“中国轨道交通之都、变流技术研发中心”。

本次规划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具体战术,解读“轨道科技城”的真实内涵,并回答如何发展、如何建设、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轨道科技城”。

具体到分区规划层面上,落实规划区的发展定位、产业策划、建设规模、空间结构、产业布局、交通体系、基础设施等内容。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1、战略性。

从国际、全国以及区域等多个层面研究株洲轨道科技城产业发展的可能和前景,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及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形成株洲轨道科技城明确的发展方向与实施战略。

2、前瞻性。

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以建设长株潭地区示范性产业新城为目标,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功能定位、产业战略及其空间落位。

3、整体性。

规划涉及多个层面和多个专业,从项目策划、业态研究和战略规划开始,充分运用城市设计手段,形成鲜明的空间特色,并通过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规划设想落实到操作层面。

4、实施性。

规划以具体实施为根本目标,保证对具体的项目落位和地块开发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长株潭城镇群区域规划提升(2008-2020)

5、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6、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株洲市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规划(2008)

8、株洲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9、石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0、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地方法规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轨道科技城规划范围北至沪昆高速、东至长株高速、南至京广铁路、西至九郎山景区界限,规划面积约31.2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可扩至清水塘、白马垅及周边地区。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规模预测

第一节发展定位与目标策略

第七条发展定位

基于对轨道城从宏观发展上外部推力和自身优势上内部动力的理性分析,在“轨道科技城”的基本定位基础上,提出把该地区打造为“国际一流的轨道科技之都、全国示范的低碳活力新城”。

第八条目标愿景

规划轨道科技城发展建设的目标为“高价值生产、高科技创新、高品质服务、高效率运行”:

1、制造板块:

高价值生产

重点发展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的整车制造和核心部件板块,体现高附加值产出、高效益发展的目标。

2、研发板块:

高科技创新

突出强化现有的研发优势,通过新的产业发展策略提升产业内科技含量,体现高科技带来的创新价值。

3、配套板块:

高品质服务

打造富有活力的综合中心,配套层次多元的公共设施,使产业之城成为高品质、全方位的服务之城。

4、系统组织:

高效率运行

构建既符合各项功能内部的运行组织,也满足功能之间便捷联系的空间、交通等系统,保证整个系统尤其是生产活动的高效运行。

第九条发展策略

轨道科技城发展策略为:

1、产研结合,凸显价值——轨道产业主导发展

构建具有示范意义并体现核心价值的产业体系,依托并强化轨道科技城的产业特色和技术优势,在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产业的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轨道科技研发产业,同时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2、产城融合,完善服务——城市功能带动发展

研究并实践产城协调发展、融合共生的发展模式,重点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以“造城”的方式推动轨道科技城的全面持续发展。

3、空间整合,彰显生态——环境系统支撑发展

梳理城市内部各大系统,利用各类空间要素尤其是现状生态环境资源,打造低碳宜居、富有特色的新城空间。

第二节人口规模

第一十条就业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园区就业人口来自于轨道产业就业人口和配套产业就业人口两个方面,至规划期末轨道城总就业人口为7万人。

第一十一条居住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轨道城本地居住人口为20万人,其中6万人居住需求需在区域进行配套。

第三章产业体系与发展策略

第一十二条主导产业体系

根据对轨道科技城的定位“轨道科技之都、低碳活力新城”,继续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制造业,推动轨道研发产业发展。

同时以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同步发展,构建“制造+研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的产业体系。

重点打造“2+5”主导产业体系,其中“2”指轨道城的核心产业,即轨道制造和轨道研发,重点是做“业”。

“5”是指轨道城的配套服务产业,包括生活居住、商业贸易、商务会展、职教培训、现代物流五大功能,重点是造“城”。

通过“2+5”主导产业体系的打造,实现产城融合(产业发展与配套服务的功能组合),目标是建设轨道交通产业主导下的综合新城。

第一十三条轨道制造产业发展策略

重点打造以南车集团株机公司为主导,以时代集团、南车电机、九方集团、联诚集团等核心企业为依托的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

通过提效和提质的发展策略,实现高价值生产的发展目标。

第一十四条轨道研发产业发展策略

研发功能是轨道科技城的核心功能之一,未来轨道科技城将形成以研发功能为主导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建成全国领先、面向全球的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基地。

通过强化优势和多极创新的发展策略,实现高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

第一十五条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策略

按照建设全国示范的低碳活力新城的要求,强调城市服务功能的完善,通过建城的方式带动株洲市千亿轨道产业的发展。

重点是要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便利的生活配套体系,以及优美的生态居住环境,以此打造24小时的活力新城,形成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

规划重点打造生活居住、商业贸易、商务办公、职教培训、现代物流五大服务功能。

第四章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规划

第一节总体空间结构

第一十六条空间布局原则

1、生产集约高效

产业按照产业链内部联系密切程度、用地规模需求集约序列布局,实现产业区内部的高效运作,保障企业地均产出效率的提高。

2、生活集中成片

居住和产业用地尽可能交通上联系便捷,同时有所隔绝,生活区应集中形成一定规模,打造活力宜居、服务便捷的社区环境。

3、生态格局延续

控制南北向主要山脉周边的开发强度,将本底较好的生态资源保留为新城连续有机的开放空间,打造自然共享的线形公园。

4、配套服务完善

建设多层次的服务设施体系,满足生产及生活的多重需要,同时在空间上服务便捷。

5、绿色交通便捷

很好解决产业区的货运交通和生活区的通勤交通,形成生产、生活互不干扰的交通系统,同时组织好慢行交通、特色公交等交通方式。

6、空间有机生长

新区与老城区、周边规划地区应在功能、交通、空间上很好的对接,通过空间的有机生长实现城市的良性发展。

7、形象特色鲜明

通过城市设计手法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塑造有特色的城市地标、城市界面及风貌片区。

通过关键要素的强化和重要项目的策划,强化地方特色和地域文化。

8、南北序列开发

分期建设结合现状用地情况及各功能板块布局考虑,老区的整治和新区的开发有序展开,注重改造老城区关键节点来提升整体效能。

第一十七条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三带五园三中心”的总体空间结构。

1、一廊

中部---低碳共享生态廊:

保留中部山体,形成轨道城核心生态要素与景观资源,低碳共享生态廊是轨道城最具多元化景观特质的地区,同时也将积极组织城市公共活动功能,成为城市中一条重要的服务共享、低碳共生的生态廊道。

2、三带

东部田心大道两厢---健康宜居生活带:

在低碳共享廊东部、沿田心大道两侧形成南北向社区和生活服务带,生活空间依着丘陵山地山延展布局。

西部南车大道两厢---千亿轨道产业带:

在生态共享廊西侧、沿南车大道两侧用地较为平坦地区,结合现有工业用地形成生产用地北向序列拓展,组织相关轨道产业集群的带状发展。

南部时代大道两厢---公共活力核心带:

结合城际铁路云龙站的开发组织站前综合商业设施;结合龙母河综合整治组织滨水文化休闲设施;结合城际铁路时代站的建设组织站前研发办公和站前商务商业综合中心,打造建设轨道城的城市中心;通过铁路物流用地的布局组织建设多式联运的物流服务设施,整体沿时代大道两厢形成东西向的公共服务核心带。

3、五园

五园指布局在千亿轨道产业带中的五个以主力企业为龙头的轨道交通装备特色产业园区,由南向北分别是整车产业园、变流技术产业园、电子产业园、电机产业园和零配件产业园。

4、三中心

三中心是指三个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分别是研发中心、商务综合中心和培训中心。

第一十八条总体功能布局

1、生态用地

主要包括中部山体和西侧九郎山地区。

西部地区靠近长株潭绿心,结合风景区保护以及相关背景山体形成轨道城主要的生态屏障;中部地区保留主要山体,形成纵向生态廊道,同时作为城市重要公共开敞空间,提供市民休闲游憩场所。

2、生产用地

主要布局于西侧谷底平地和较为低缓丘陵地区。

这一地区用地条件较为适合大尺度和规模厂房建设,同时能紧密结合现状工业用地,形成完整的产业带。

时代大道以南地区紧临铁路,用地条件较为平缓,现状有部分工业用地和物流用地,也较为适合继续扩展工业用地,与西侧地区共同形成产业发展区。

3、服务用地

生活及服务用地主要布局与生态隔离带东侧,与生产用地相隔离但又相互依托,形成弹性较强的平行结构。

本地区用地条件较为多样,有较大面积平缓底地,也有高差较大的丘陵地区,可根据土地供给情况因地制宜的布局大型居住社区或者中小型服务设施。

第二节四区划定与空间管制

第一十九条四区划定原则

结合轨道科技城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依照资源保护要求、工程地质状况和适宜建设标准等多项约束条件,四区划定时遵循以下原则:

(1)保证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处理好生态和发展的关系。

(2)充分考虑与《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3)综合考虑工程地质、地形、矿产资源、基本农田、安全防护、风景林带、历史保护、水文水系、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建设现状等因素。

(4)将建构的生态安全格局作为划定的最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四区划定

结合轨道科技城土地利用现状、生态保护和城镇发展需求,将规划用地划定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四类。

(1)禁建区:

具有生态与资源保护、公共安全以及设施防护要求的用地。

规划区内禁建区面积为5.69平方公里。

(2)限建区:

需要采用相关措施才能进行城镇建设的地区。

规划区内限建区面积为2.79平方公里。

(3)已建区:

即以2009年为基准确定的规划区内现状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已建区面积为7.70平方公里。

(4)适建区:

是生态环境容量较大、发展条件较好、工程地址安全的地区。

规划区内适建区面积为11.02平方公里。

第二十一条空间管制政策

针对划定的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定。

(1)禁建区:

以生态景观建设为主,禁止非农建设,并逐步外迁农村居民点。

原有建设项目应逐步退出。

而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新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禁止建设区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并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2)限建区:

以农村居民点更新改造与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禁止大规模开发,必要的建设行为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3)已建区:

以更新改造为主,实行有机更新、综合开发策略,逐步调整用地功能;以公共利益为优先,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

(4)适建区:

是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发展备用地。

在不违反本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要求、空间拓展原则与功能布局原则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镇建设,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本规划以及下层次控规要求,并且应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空置率。

第三节产业用地规划

第二十二条轨道制造业产业用地规划

规划在轨道城西部和时代大道南侧部分地区布局轨道制造产业,总面积约为571.3公顷。

集中建设五个轨道产业园区,其中整车产业园在株机公司的基础上北扩,总面积约为168.7公顷;变流技术产业园以株机研究所为依托,总面积约为18.4公顷;电机产业园以南车电机为依托,总面积122.3公顷;电子产业园位于南车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地区,以轨道电子产业为主,总面积58.3公顷;零配件产业园位于沪昆高速以南、北环路以北地区,重点发展轨道相关零配件产业,总面积102.8公顷。

第二十三条轨道研发产业用地规划

规划在株机研究所南端时代大道两侧布局轨道研发产业用地,依托时代大道良好的交通条件和城际轨道时代站的带动作用,规划建设轨道产业研发园,总面积51.9公顷。

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

第二十四条居住用地规划

依托健康宜居生活带,结合中部生态廊道,建设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社区,倡导土地混合使用。

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在商业、商务等中心地区布局部分混合公寓。

规划居住用地440.42公顷。

第二十五条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按服务半径600-800米布局社区中心,主要为居民提供日常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金融、邮电以及公共管理等服务。

设施配置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的居住区级设施标准控制。

结合社区中心配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在居民步行800米范围内有免费的文体设施。

中、小学、托幼设施:

依据国家和株洲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配置中、小学、托幼设施,设施布局应与社区中心和社区绿地结合布置,学校的体育设施可向社会居民开放。

本次规划新在现状中小学基础上增加中学四处,其中包括两座初中、两座完全,另新增小学六座。

第二十六条社区公共空间规划

社会公共空间包括社区的绿地、广场等场所。

结合公共设施、中、小学运动场地和公交站点布局社区公共空间,与水系、绿化廊道、慢行系统共同组成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保证社区居民步行300米可达街头绿地,800米可达邻里公园,1000~2000米可达大型公园。

第二十七条混合用地规划

在北部综合服务中心以及重要生活性干道沿线规划混合用地,为文化、创意、居住混合用地,提升城市活力。

第二十八条农村拆迁安置规划

生活安置方式以户为单位,生活安置以“宅基地换房”为主、留地安置为次,辅以货币安置。

本规划中预留生活安置用地两种

(1)横石村按拆迁安置房安置标准为3户/亩标准安置,

(2)横石村以外的其他8各村按照多层住宅安置方式集中布置,采用用地135平方米/户的标准安置。

各安置点安置户数、规模及安置对象一览表

序号

用地规模(ha)

安置户数(户)

安置村

1

12.35

915

大冲村、荷花村

2

12.33

915

荷花村、茅塘村

3

12.0

890

郭家塘村、交通村

4

7.34

544

井龙村、新明村

5

5.06

374

新明村

6

3.85

190

横石村(含规划区外职教园拆迁)

7

6.83

286

横石村(含规划区外职教园拆迁)

8

3.98

295

田心村

9

3.02

224

田心村

合计

66

4633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二十九条行政办公用地与设施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5.93公顷,在时代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内规划区级行政中心,东部生活带预留若干街道办事处用地。

第三十条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97.67公顷,在时代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布局主要的商业中心,在东部生活带北段布局主要社区商业中心,在迎宾大道北端西侧布局一个专业市场。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6.16公顷,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布局区级文化中心、艺术长廊、酒吧文化街等文化娱乐设施。

在北部社区中心建设图书馆、小型青少年宫等生活服务类文化设施。

各居住区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布局文化娱乐用地。

第三十二条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在天力路南侧,结合主题游乐公园,布局区级体育中心,建设一座市民体育馆,并设置室外运动场地。

在南部保留原有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8.69公顷。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8.82公顷,保留并适当扩建有条件原有医院,在新城地区增加一个综合性医院和一个中医院。

各居住区配套居住区级医疗服务中心。

第三十四条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70.58公顷,主要包括现状中南林业大学和规划株洲铁道职业技术学校。

同时规划建设专业培新中心。

第三十五条旅游服务用地规划

在九郎山风景区规划部分旅游服务用地,用地面积4.62公顷。

第五章综合交通与特色交通规划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第三十六条对外公路与出入口

规划区北接沪昆高速,东临迎宾大道。

其中沪昆高速是株洲向西联系湘潭、娄底,向东联系江西和长三角地区的重要通道。

迎宾大道是带辅路的高速公路形式,是规划区南接株洲市市区,北联长沙市的唯一快速通道。

规划区对外交通出入口共有2个,分别是:

(1)东部迎宾大道出入口:

通过规划区内的快速路时代大道,到沪昆高速的出入口,向北联系长沙市,向南联系株洲市市区。

(2)北部沪昆高速出入口:

沪昆高速公路与迎宾大道通过互通立交,形成规划区与区域高速公路系统联系的重要出入口。

第三十七条区域轨道交通

长株潭城际横穿规划区内,是规划区内最主要的对外交通联系通道之一。

城际线路在规划区内设“时代站”,位于时代大道北侧,迎宾大道西侧。

该站点周边也是未来引领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门户地区。

基于低速磁悬浮试验线的建设和该领域研发制造领域的开拓,规划建议在基地内建设一条与云龙新城旅游集散中心相连的低速磁浮运营线,即联系区域主要节点,也起到技术展示、品牌形象塑造的效果。

第二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三十八条道路分级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本次规划把道路等级合并为5类进行落实,分别是高速公路、主干路Ⅰ级、主干路Ⅱ级、次干路和支路,与上面的分类对应,便于更好的指导下阶段的工程设计。

高速公路:

建立城市间的交通联系,承担城际长距离出行,不属于城市道路分类体系。

汽车专用道路出入口控制,全立交,设中间分隔带。

快速路:

服务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为较长距离跨组团的区域间联络出行提供服务,其“通行”功能优于“通达”功能。

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可根据交叉口距离、横向道路等级采用平交或简易立交(简易互通或分离式立交)。

不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规划区内的城市快速路属于这一级别。

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组团间、区间的干路,以生活交通功能为主。

交叉口采用平交。

城镇段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次干路:

城市内部道路,为区域交通集散服务,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性功能。

交叉口采用平交。

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支路:

城市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内部道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是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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