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功能型车体及改装技术参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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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功能型车体及改装技术参数
标准功能型车体及改装技术参数
1、整车要求
1.1选用中型巴士客车或同类车型为基础进行改造。
*1.2车体总长要求:
7400mm≥总长≥7100mm。
1.3车体总宽≥2050mm
1.4车体总高:
3000mm≥总高≥2500mm。
1.5车厢内高≥1900mm
1.6轴距≥3900mm
1.7核定人数(含驾驶员、副驾驶各1人)5-6人,操作区必须为立式试验操作
1.8接近角≥15°,离去角≥10.5°
1.9最小离地间隙≥150mm
1.10最高时速≥130km/h
1.11最大爬坡度≥30°
1.12最小转弯直径≤15m
1.13排气量>2.4L
1.14燃油类型:
汽、柴油均可,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推荐或强制标准。
(提供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2、发动机
2.1发动机型式:
自然吸气,八缸发动机。
2.2额定功率≥200KW
2.3最大扭矩≥240N·m
3、底盘
3.1变速器:
手动、自动均可
3.2前桥最大承载力≥2.4吨
3.3后桥最大承载力≥3.5吨
3.4油箱容积≥100L
3.5悬架系统:
前独立悬架,后少片簧。
3.6转向系统:
助力转向,进口转向器。
3.7制动系统:
带ABS和EBD
3.8制动型式:
前盘后盘。
3.9轮胎型式:
铝合金轮辋。
3.10轮胎:
真空胎。
4、车身配置
4.1车身结构:
全冲压车身结构。
(应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4.2配备司机和中门,其中中门为电动钢化玻璃外摆门。
4.3车窗:
全封闭玻璃(电动升降司机窗),可透视安全天窗。
操作区车窗必须配备遮光帘,且必须达到完全遮光效果。
4.4空调系统(行车空调):
内置空调,制冷量≥14000kcal/h,进口压缩机。
(应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4.5除霜系统:
发动机余热除霜。
4.6外后视镜:
电加热后视镜。
4.7辅助泊车系统:
需配备倒车雷达监控影像。
4.8雨刷器:
对刮式雨刷器。
4.9行车记录仪:
用于车辆行驶外部情况记录,含吊挂式屏幕,用于显示监控画面。
4.10车用导航仪(GPS):
用以辅助驾驶。
4.11车载视听系统(多媒体):
包含收音机、单碟CD播放机、外接USB插口≥2个。
5、车体外部布局要求
5.1车体顶部设置换气扇≥1台
5.2车体顶部加装市电空调≥1台
5.3车侧加装市电接口≥1套(至少包含四个以上转换插口)
6、车体内部布局要求
6.1车体内部分为驾驶区和操作区两部分。
6.2驾驶区应设置前后两排座椅。
6.3驾驶区和操作区以隔断分开,确保空间相对独立。
隔断材料应防水、阻燃、耐腐蚀、防紫外线照射等(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4操作区左右两侧设置试验台。
7、改装要求
7.1基本配置
7.1.1配置1kg装量干粉式灭火器和安全锤≥各3支,必须用支架固定于方便拿取的位置(干粉式灭火器和安全锤需出具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
7.1.2车体正、后、侧部均应喷绘或粘贴有统一标识的警示彩条。
外观贴字根据用户需求订制。
7.1.3操作区设置环境温湿度连续记录仪。
7.1.3.1能锁定读取最大或者最小值;
7.1.3.2温湿度以及时间可同时显示;
7.1.3.3整点报时功能,每日闹钟功能,12或24小时制时钟;
7.1.3.4℃(摄氏度)与℉(华氏度)一键切换;
7.1.3.5台式与壁挂式两用;
7.1.3.6温度精度:
±1℃
7.1.3.6湿度精度:
±5%RH
7.1.3.7测温范围:
-20-70℃/-4-158℉
7.1.3.8测湿范围:
10-99%RH
7.1.3.9分辨率:
±0.1℃(温度)±0.1%RH(湿度);
7.1.3.10传感器:
原装进口温度和湿度传感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1.3.11采用电池供电,所有电池需为常规型号,一般超市等均可购买。
7.2供电方案
总体要求:
必须提供三种(含)以上交叉供电方案。
7.2.1车辆自身供电系统
7.2.1.1配12V、100Ah免维护蓄电池,在车辆点火发动后,为车辆仪表、灯光及车辆原配空调器等提供正常电力。
7.2.1.2配≥1KW逆变充电一体机。
进行电压转换,可为试验照明、换气装置、车载冰箱等负载相对低的设备设施供电。
7.2.2外接电源供电系统:
加载目的地外接220V电源供电,主要为微型/小型快检仪器、加配的专用空调器、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及实验照明、换气装置、车载冰箱等提供电力。
7.2.3发电机供电系统:
在无法接通公共供电系统或公共供电系统临时断电的情况下使用,必须实现车辆熄火后为部分检测设备的供电。
7.2.3.1必须储藏于行李舱内。
7.2.3.2采用静音型汽油机发电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2.3.3额定输出功率≥2.8kVA,最大输出功率≥3kVA
7.2.3.4额定电流≥12.2A,直流输出≥12V-8.3A
7.2.3.5连续运行时间(额定输出)≥7小时
7.2.3.6噪声水平(7M):
(空载-全载)≤59dB(A)。
7.2.4供电端口要求
7.2.4.1逆变器供电端口、外接电源或发电机转换车内供电的端口设计均可通过台面电源插孔的方式实现。
7.2.4.2插孔数量应满足车载设备的使用要求,其位置不得影响实验操作。
7.2.4.3试验台面采用弹起式桌面型插座,每个插座含有不少于2个五孔国标电源模块,插座数量不少于4件。
7.2.5供电稳压系统。
(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7.2.5.1功率:
≥1.5KVA
7.2.5.2输入电压:
160-250V
7.2.5.3输出电源:
单相220V
7.2.5.4稳压精度:
220V±3%
7.2.5.5频率:
50Hz
7.2.5.6过压保护:
246±4V
7.2.5.7抗电强度:
1500V/1min
7.2.5.8绝缘电阻:
单相﹥5MΩ。
*7.2.6不间断电源(UPS)(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7.2.6.1额定容量:
≥1kVA
7.2.6.2输入电压:
(115-300)V/AC
7.2.6.3输入频率:
40-60Hz
7.2.6.4输入功因≥0.98
7.2.6.5电池: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7.2.6.6输出电压:
220×(1±2%)V/AC
7.2.6.7输出频率:
50±0.05Hz(电池模式)
7.2.6.8输出功因:
40°C环境温度下0.8,30°C环境温度下0.9
7.2.6.9过载能力:
105%-150%,47s-25s;150%-200%,25s-300ms;200%以上200ms(输出功因0.8)
7.2.6.10转换时间:
停电/复电0ms
7.2.6.11连续供电时间:
≥2小时
7.2.6.12指示灯:
LED包括负载指示灯、电池供电指示灯、UPS运行状况指示灯等
7.2.6.13安装环境要求:
温度0°C-40°C,湿度<95%
7.2.6.14电池要求:
12V、65Ah免维护蓄电池、可提供2小时左右电能储备,数量不少于三块。
7.2.7外接电缆盘:
配备长度不少于30米的手动电缆盘。
7.2.8配电集中控制箱
7.2.8.1设置位置合理:
方便使用并确保安全。
7.2.8.2含电源数显表(显示电压、电流、频率)、漏电保护器、断路器等组件;控制面板表面喷塑处理,和箱体可分离,方便检修。
7.3环境设施改造要求
7.3.1操作区照明灯:
LED照明灯,参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不低于300Lx。
7.3.2驻车专用空调器(除车辆本身自带空调外,增配的空调和换气系统)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军用方舱空调设备通用规范》(GJB1913A-2006)要求。
7.3.2.1制冷量:
≥4000W
7.3.2.2制热量:
≥3000W
7.3.2.3制冷消耗功率:
≤1800W
7.3.2.4电源:
AC220V/50Hz单相
7.3.2.5适用温度:
-45~55℃
7.3.2.6振动:
5~200~5/1.5Hz/g
7.3.2.7抗冲击:
15/11g/ms
*7.3.2.8室内噪音:
小于60dbA
7.3.2.9空气循环量:
≥600m³/h
7.3.2.10驻车专用空调器必须出具生产厂家提供的,加盖有生产厂家公章的技术证明文件。
技术证明文件必须包含上述全部驻车专用空调器技术参数。
7.3.3换气扇:
运行噪声<66dB(A)、换气量>120m³/h。
7.3.4操作区地面:
PVC塑胶地板,按车厢实际尺寸铺设,应防滑、耐酸碱腐蚀、整体无拼接、外表面平整光洁,其颜色应与内饰协调一致。
7.3.5车辆侧方设置开放式物品传递窗口。
7.4操作台及配套设施改造要求
7.4.1左侧操作台
7.4.1.1台面下方可存放3-4把旋转座椅(可固定)。
7.4.2右侧操作台
7.4.2.1台面下方设计有抽屉、储物柜等储物空间,用于存放储水罐、固/液废物桶、保温桶、采样箱、玻璃容器存放箱、试剂保存箱、急救箱等模块。
7.4.3操作台外表面:
材料应水平、防水(可清洁)、阻燃、防滑、耐腐蚀;不应有尖锐突出物,箱柜的边角应为圆角;所有板材应为环保材料、可冲洗并易于灭菌消毒,且经冲洗及消毒后其表面不变质、不褪色、不变形。
7.4.4左右操作台上部空间设置吊柜,吊柜所使用材料要求与操作台一致,其设置位置不应妨碍人员站立操作和其他设备工作。
7.4.5减震缓冲台:
可固定于操作台面上(快拆型),再将仪器设备固定于缓冲台上,由中间层的硬质弹簧起到缓冲减震作用。
7.4.5.1减震缓冲台设置数量≥5
7.5辅助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7.5.1供水、排水系统
7.5.1.1台面水盆:
含实验专用水龙头、污水箱、电动水泵和相关附件。
7.5.1.2储水罐5L/桶(配10桶)
7.5.1.3废液桶5L/桶(配5桶)
7.5.1.4废液桶10L/桶(配5桶)
7.5.1.5废液桶应耐酸碱腐蚀
7.5.1.6实验用水采用储水罐和废液桶由上下水管路(含台面水盆)连接设计。
7.5.1.7有机溶剂废液、酸碱废液等不应通过台面水盆、下水管路流入废液桶,而应使用独立废液桶收集。
7.5.2移动紫外灯
7.5.2.1开关方式:
遥控式
7.5.2.2功率≥38W;色温≥5000K
7.5.2.3显色指数≥70
7.5.3玻璃容器存放箱
7.5.3.1数量:
7个
7.5.3.2内尺寸不小于:
335×205.5×122㎜
7.5.3.3防尘、防水、抗冲击:
IK08
7.5.3.4认证:
IP67
7.5.3.5箱内具有缓冲及限制移动的聚合物材料
7.5.4试剂存放箱
7.5.4.1数量:
7个
7.5.4.2不小于5L,带温度计显示,配冰袋。
7.5.4.3箱内具有缓冲及限制移动的聚合物材料
7.5.5固体废物箱
7.5.5.1数量:
4个
7.5.5.2材质:
不锈钢材质
7.5.5.3具有良好的密闭性
7.5.6采样工具箱
7.5.6.1配备手套、镊子、剪刀等工具。
7.5.7急救箱
7.5.7.1采用铝合金,PVC防火板材质
7.5.7.2箱体牢固,可承受强烈碰撞
7.5.7.3重量轻,手提式设计便于携带
7.5.7.4箱内布局分层合理有序,每类内容物具有固定位置,装取方便,开箱可见
7.5.7.5锁扣设计严密,密封性好,可确保箱内急救用品的卫生安全。
7.6其他要求
7.6.1投标时应提供“详细改造方案”,需为包括车载冰箱(40-50L)在内的34种53件(套)(名单附后)车载设备预留安装或放置空间。
安装或放置应满足实际需要,能够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实验等的安全需要和工作便捷需要,并能够根据实际车载设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做适当调整。
7.6.2“详细改造方案”中应明确上述参数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设施的具体位置,并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图纸证明。
7.6.3上述设备中,以下外购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加盖有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的技术证明文件和加盖有制造商公章的产品合格证。
技术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参数中涉及的技术指标,如未包括本参数中涉及的技术指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予以扣除相关技术分。
注:
标注*处为重要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