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支付系统答疑第一期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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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VP结算申请报文中的接受直接参与机构固定填写外币清算系统机构号码,该外币清算系统机构号码商业银行要自行检查合法性吗?

外币机构号码参数人行二代不会统一下发?

商业银行最好自行检查外币清算系统机构号码的合法性。

否则,发到大额支付系统后,系统也会因检查外币清算系统机构号码错误而拒绝该业务至发起商业银行。

PVP结算业务需要支付系统与外汇交易清算系统的联机处理,待两系统经联调测试成功并决定上线时,支付系统会统一下发外币清算系统机构号码参数给所有参与者。

7、当地分行使用总行清算账户提取现金的,使用大额支付的什么报文及业务种类?

使用金融机构发起的汇兑业务报文,业务种类为支取发行基金。

8、是否所有商业银行均需发起、接收“A202-银行汇票资金划拨”、“A107-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G104-银行卡轧差净额”报文。

如部分商业银行需要,请明确哪些银行需接收、发起此类业务种类的报文

仅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的成员需要开发“A202-银行汇票资金划拨”的发起和接收功能;

“A107-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包括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发行和兑付资金结算,建议商业银行即使目前未在境外发行债券业务,也应具备发起和接收该报文,以防后续系统改造,影响业务发展;

对于“G104-银行卡轧差净额”报文,虽然该报文由银联发起,但是经支付系统成功清算后,要将记账结果通过此报文分别发送被借记和被贷记商业银行,因此所有商业银行需能接收该报文。

小额部分

9、一点接入后,支票影像系统仍然按原CCPC节点部署?

有无也一点接入的可能?

因这样商业银行要支持两套接入模式。

参与者接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节点与接入支付系统节点没有一一对应关系。

考虑到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达到生命周期后将停止运行,为节约系统开发和运行成本,建议参与者接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保持现行的接入节点不变。

10、目前批量代收付业务的业务种类可根据各代收代付中心要求,在不同的CCPC节点单独设置,一点接入后,业务种类是否统一?

二代支付系统中仍然考虑了各地发展特色业务的需求。

各地可根据本地业务发展实际,选择开通批量代收付业务中的具体业务种类,人民银行总行不做统一要求。

11、发票传递中提到收款人开户行与付款人开户行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个机制是由收付款开户行自行约定还是人行统一设置分配?

该利益分配机制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组织各参与银行共同制定。

12、对于代收付中心的模式的定期代收业务:

对于付款清算行的处理,人行系统如何控制通用信息回执与代收业务贷记包的一致性?

支付系统不对通用信息包与定期贷记业务包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13、在多点清算向一点清算的切换过程中,其它一代CCPC节点的净借记限额是否都会在NPC体现?

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试运行后,CCPC节点不具备轧差和净借记限额管理功能。

届时,无论参与者选择何种接入方式和清算方式,其净借记限额管理功能均在NPC节点实现。

14、协议变更中可变更的协议要素有哪些?

如果客户与付款行A签订了协议,那收到B行(付款行)发来的变更请求,会否造成法律风险?

协议变更中可变更的协议要素包括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行行号、付款清算行行号、付款行行号、收款人名称等要素项。

对于同一项付费业务,付款人开户行只可能有一个,不可能同时有两个付款人开户行。

15、国债公司对质押品和授信额度进行管理,但没有在教材中看到质押品和授信额度管理报文

该报文列示在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分册中。

16、强制调减质押额度和授信额度时,先反馈失败,再反馈成功,CBGS怎样处理向客户反馈?

强制调减质押额度和授信额度失败时,对该清算账户进行轧差借记控制,CBGS向客户反馈“调减失败”;

待可用额度足额后,再调减已质押额度或授信额度,减少净借记限额及可用额度,解除轧差借记控制,CBGS向客户反馈“调减成功”。

17、目前一代约定对代收付中心发来的通用信息包,对协议号全为零时,不需检查协议号。

二代不是作这个约定吗?

二代支付系统通过专门的报文要素来表明业务是否已经经过代收付中心核验。

具体来说,批量代收付业务报文中“核验标识”要素项专门标识业务是否已经核验。

18、查询查复是否参与小额对账?

代收代付协议管理报文能否参与对账?

小额对账包括支付类报文和重要的信息类报文,查询查复作为重要的信息类报文也要进行对账。

代收代付协议管理报文不参与对账。

19、协议管理中,集中代收付中心能否给商业银行发送协议数据库?

集中代收付中心建立有协议数据库的,在集中代收付中心进行集中核验,不需将协议数据库发送给商业银行。

20、集中代收(借记)转为贷记后,回执期限是否为原贷记业务期限?

集中代收(借记)转为贷记后,无回执期限这一限制条件。

21、定期借记业务核验要素不包括协议号吗?

目前,协议号不作为定期借记业务的核验要素。

未来在制度办法中制定过程中将进一步征求商业银行意见。

22、代收付中心发起的批量代收(贷记)业务中,有一个商业银行发起代收贷业务包阶段,该业务包是否有金额上限的限制?

按照定期贷记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控制。

23、定期借记业务的核验要素包括付款人开户行行号,请问若付款人开户行实现一点清算,那么付款人开户行行号是否应填为开户行总行行号即可,无需填至具体的分支机构?

付款人开户行即使实现一点清算,定期借记业务中的付款人开户行行号仍然需要填至具体的分支机构。

24、请介绍支票影像系统换代升级的生命周期结束的具体时间计划(过渡方案),以方便商业银行特别是一点接入的行进行行内系统改造。

目前尚未有支票影像系统生命周期结束的具体时间表。

25、间连接入二代支付系统,是否能够使用影像系统并长期使用?

间连接入二代支付系统后,是否可实现直连大体相同的功能?

选择间连方式接入二代支付系统的参与者仍然能够使用影像交换系统。

即使影像系统生命周期结束,影像业务由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影像业务不受影响。

参与者以间连方式接入支付系统的,支付业务的发送和接收无法实现直通式处理,同时实时业务功能也无法实现。

26、请介绍对于小额系统增加的“客户主动缴款业务”、“发票传递和打印”等增值功能对商业银行是必须开发还是可以选择开发?

建议商业银行进行开发。

一是可以丰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

二是减少后期系统改造的成本和工作量。

27、请明确网络故障异常(NPC-CCPC-MBFE)情况下,商业银行收到退回的业务如何处理?

是否允许按原包序号(在恢复正常后)重新发送?

参与者如未收到业务级的应答(注:

不是通信级的确认),可按原包序号重发;

如已收到业务级的应答,则不能再按原包序号重发,需重新生成序号再重发,否则会被支付系统作为重账丢弃。

28、各地国库资金的组包规则不一致,请问二代小额系统一点接入的行如何应对?

二代小额系统的组包规则由支付系统统一确定并实施检查控制。

各地国库部门没有权限对组包规则进行调整。

29、对小额报文复用ISO20022部分,应以ISO20022报文标准为准,还是以CNAPS2为准?

二代支付系统报文采用ISO20022报文标准,因此不存在以哪个为准的问题。

30、业务类型为国库资金国债兑付贷记划拨的,涉及客户发起与金融机构两种报文类型?

业务处理应如何区分?

发起方和接收方其中有一方为客户的,使用客户发起的汇兑业务报文;

发起方和接收方均为金融机构的,使用金融机构发起的汇兑业务报文。

31、若收到的原普通贷记报文金额大于5万元,则,贷记退汇报文是否可以按原金额退汇?

二代小额支付系统对贷记业务进行金额控制,对大于5万元的贷记业务直接拒绝处理,参与者不可能收到大于5万元的贷记业务。

32、小额一点接入NPC方式,主备MBFE是否能实现同时向NPC发送小额报文?

是否需要二个清算行号?

在发生应急或灾难事件时,主用MBFE无法使用的,备用MBFE才能向支付系统发送业务,即主备MBFE在同一时间点只能有一个向支付系统发送报文。

支付系统为每个直接参与者赋予一个清算行行号,参与者办理支付业务时必须在报文中填写清算行行号。

清算行行号与参与者主备MBFE无关。

33、本票等大金额业务建议直接纳入大额清算,不要轧差。

二代支付系统中银行本票业务仍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实时业务处理。

34、小额借记转贷记流程,限额是否也变更为5万?

小额借记业务流程转为贷记业务流程后,也要遵循贷记业务的限额规定。

35、请问影像系统是否也存在新旧并存期?

是否也要根据对手行是否支持新的影像报文来确定是用新的报文还是旧报文?

影像系统不进行系统改造,不存在新旧并存的问题,因此,参与者不需要考虑对影像交换系统报文进行新旧报文支持的问题。

36、实时借/贷记业务,到日终时,如果对手行没有回执,人行会不会做主动撤销?

(网上支付跨行系统已做到)

对于日切时点没有回应的实时业务,系统统一作撤销处理。

37、定期借记业务中,协议信息验证的“付款行发起的信息验证”是什么意思?

“付款行发起的信息验证”是指付款行对代收协议中收款人名称等要素,付款行因担心存在错误而发起对这些要素的信息验证。

虽然实务中这类业务需求较小,从系统功能全面性角度考虑系统仍然设计了该项功能。

38、请问普通借记、定期贷记是否要核验协议库,如果要核对,核对要素是否按照定期借记的核验要素进行?

普通借记、定期贷记不需要核验协议库。

39、目前,不同试点地区的集中代收付中心对商业银行提出不同业务要求,而商业银行的系统都是由总统一开发,统一版本,很难满足各地区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不同要求,人行是否能明确业务处理流程,全国统一?

集中代收付业务处理流程全国是统一的。

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开通的业务种类由当地人民银行组织辖内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对于全国性银行而言,为避免频繁系统改造,建议在二代支付系统开发阶段开发完成所有的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

40、商业银行开发的第二代支付系统中需同时满足一代、二代报文的标准,请问对于这两种报文间是否有对应关系对照表,即二代中的某要素填入一代中的某要素中,如果没有对应关系如何处理?

对于二代支付系统参与者向一代参与者发起报文时,会根据参与者列表查询到该行只能接收一代报文,这时需要发起行发起一代业务报文;

不存在二代报文在支付系统转换为一代报文的问题。

41、代收付中心发起的批量代付业务中,“代收付中心收到收款单位发来的批量代收指令后,对指令进行解密处理,业务合法性检查并核验付款人与其开户行之间的代收合同。

(代收付中心未实行集中核验的,略过此项核验)。

”若未实现集中核验,付款银行是否负责核验?

若代收付中心未实现集中核验,则由各付款人开户银行在本行的协议号数据库中分别进行核验。

42、集中代收付业务批量代收付业务转为定期贷记成功发送后,“收到NPC、CCPC转发的已轧差信息后,立即将代收业务处理结果组成通用信息业务包,经CCPC、NPC发送至代收付中心。

”若成功发送成功结果后,收款行因账号冻结等原因又退回,是否需重新发送处理结果至代收付中心?

需要将处理结果有变化的业务重新组织通用信息包发送至代收付中心。

43、请问支票影像系统目前为间联方式,二代系统上线后是否必须转为直连,还是继续允许以间连方式接入。

二代支付系统的接入方式与影像系统接入方式互不影响。

参与者可以根据本行支票影像业务发展情况选择继续以间联方式接入影像系统,或者变更为直联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

44、二代系统上线后,对于一点接入的商业银行,“支票圈存”业务是保持目前的分散式还是集中接入?

支票圈存的业务处理模式是由支票圈存试点省(市)确定的。

一点接入的商业银行应对分散和集中两种业务模式下的业务准确识别。

分散模式下,支票圈存服务器可摆放在总行,也可以分别摆放在试点省(市)分支行。

支票圈存服务器摆放在总行的,可以将业务试点省(市)作为通讯接入点。

45、集中代收付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批量代收付业务报文,必须要提供银行行号信息,常常会因为行号不准确而影响到代收、代付的成功率。

人行能否统一将各商业银行的行号编码规则与账号、卡号、存折号的对应关系收集供查询?

目前还未考虑此类需求,这些需要集中代收付中心和当地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尽量保证业务发起的准确性。

46、支票圈存业务要求CFS和人行CCPC连接,该CFS是否需要商业银行自行开发?

新系统中圈存业务需不需要MBFE转发。

采用分散模式办理支票圈存业务的省(市),支票圈存服务器(CFS)由辖内商业银行分别自行开发;

采用集中模式办理支票圈存业务的省(市),由支票圈存中心统一开发。

无论哪种业务模式,圈存业务均需要参与银行的MBFE发送或接收圈存业务指令。

47、“主动缴款”业务中“代收付中心可以与商业银行、收款单位约定资金清算的方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无论该收款单位收几种费用款项,一个收款单位只能有一种清算方式?

根据主动缴款业务开展的情况,收款单位可以和商业银行约定灵活的资金清算方式,可以约定多种清算方式。

无论哪种清算方式,系统功能都可以支持。

SAPS(含总体部分内容)

48、如何知道对方行是否已切换二代?

通过主动报文查询?

还是人行主动报文下发?

能否提示报文名称及格式?

第二代支付系统会根据参与者行内系统改造情况设置其收发的报文权限,并将设置情况通过“业务权限变更通知报文”报文告知所有参与者。

其他参与者可根据本机构与其之间的业务权限情况判断可以向其发送的报文格式(是CMT/PKG还是XML格式)以及从其接收的报文格式(是CMT/PKG还是XML格式)。

对于参与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业务,未完成行内改造的第一代参与者之间使用CMT/PKG格式报文进行数据交换;

完成行内改造的第二代参与者之间使用新的XML格式报文进行数据交换;

第一代参与者与第二代参与者之间使用CMT/PKG格式报文进行数据交换。

对于参与者与NPC之间的业务,例如业务状态查询、登录、退出等等,第一代参与者与NPC之间使用CMT/PKG格式报文进行数据交换;

第二代参与者与NPC之间使用XML格式报文进行数据交换。

49、能否说明一下二代支付系统目前开发进度及商业银行的联测时间点。

二代支付系统目前已完成各功能模块的开发,正在进行各功能模块的整合,很快就要进入内部测试阶段。

与商业银行联调测试环境的开放时间预计在2011年3月下旬。

50、选择一点清算后,原支付系统清算账户和非清算账户是否可以直接转为零余额账户?

选择一点清算后,原支付系统清算账户不可以直接转为零余额账户。

(1)在行名行号信息变更信息生效时,原支付系统清算账户自动转为非清算账户。

商业银行可以在上线前通过汇兑业务报文,将拟取消的清算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拟保留的一点清算账户上,也可以在清算账户转为非清算账户后将资金划转到保留的清算账户上。

(2)商业银行可以与人民银行签订零余额账户管理协议,将非清算账户转为零余额账户。

非清算账户转为零余额账户时,由ACS发起单边业务将非清算账户的资金转移到清算账户上,或者ABS发起普通贷记业务将辖属非清算账户的资金划拨到一点清算账户上。

51、单点清算账户一定要是法人的账户吗?

如果不是,可以做资金池管理吗?

单点清算账户可以不是法人的账户,但ACS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时是要考核法人账户的存款准备金。

资金池管理适用于多点清算模式,单点清算模式下不能做资金池管理。

52、非复用ISO20022报文,是否有报文标识号?

二代支付系统使用的每一个报文,都有一个报文标识号。

53、MBFE系统可否置于香港?

MBFE置放于境外(含港澳)需经过批准。

目前仅批准了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的MBFE分别置于香港和澳门。

54、二代提供仿真吗?

在大小额测试时人行是否会提供仿真模拟来账报文的接收?

按照目前确定的工程实施计划,二代支付系统不提供仿真。

但二代支付系统将于2011年3月下旬开始对外公布联调测试环境,以支持商业银行进行对接测试。

55、针对某一商业银行,可否支持分批上线切换到二代支付系统,以降低切换风险?

针对商业银行分批上线切换的方式,二代支付系统是支持的。

可以一部分分支行先接入二代系统,另一部分分支行后接入二代系统。

这种方式如同人民银行的ABS向ACS切换,我们也是支持逐步过渡,切换上线。

56、一、二代过渡期,二代必须兼容一代,是否意味着商业银行新开发的二代必须兼容一代?

还是保留一代系统并行?

先行完成行内系统改造的商业银行,在一、二代过渡期内其新开发的行内系统需要兼容一代。

对于与人民银行同步完成行内改造并同步上线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将在业务收费上给予一定的减免和优惠。

57、全面流动性查询功能在大额业务截止、清算窗口,营业准备阶段是否可以使用?

全面流动性查询功能(即“一揽子”流动性查询功能)在日间、清算窗口时间和营业准备阶段均可以使用。

营业准备阶段如果SAPS正在维护,则查询不能进行。

58、大额截止后,SAPS仍可为其他支付业务提供资金清算,而法人一点清算后,其清算账户是否存在透支风险?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后,进入ACS专用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内ACS发起的涉及借记清算账户的业务,如果被借记的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时SAPS拒绝受理,不会出现透支的风险。

59、我行如采用“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是否可以保留辖属分支行的原清算账户作为大小额支付的非清算账户,用于当地同城票交、同城支付的资金清算?

可以。

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完成行内系统改造,采用“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后,其辖属的原分支行的清算账户可转为非清算账户,用于当地的同城票据交换,办理再贷款、再贴现等业务。

60、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的清算,在一点清算后,业务流程有无变化?

业务流程没有变化。

一点清算后,只是将原来分别通过各分支行清算账户进行的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的清算改为通过该商业银行唯一的一个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或者通过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的非清算账户来进行资金清算。

61、清算账户的余额最低控制金额是否指法定准备金金额?

清算账户余额最低控制金额是刚性控制吗?

应该如何设置?

清算账户的余额最低控制金额由人民银行设置。

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司法部门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监管的需要,对商业银行清算账户设置余额最低控制金额。

其余额低于该金额时,此账户只能贷记,不能借记;

其余额高于该金额时,此账户可进行正常的资金清算。

余额最低控制金额可以在开户时通过清算账户开户申请报文设置。

对于已经开户的清算账户,可以通过清算账户维护申请报文来设置。

62、二代支付系统是否仍支持账户余额在日间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

二代支付系统对账户余额在日间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时没有限制。

但是,如果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对该账户设定了余额最低控制金额,则日间余额不得低于余额最低控制金额。

63、清算窗口期间,不受理其他一般大额业务,具体指哪些?

清算窗口期间,系统仅受理贷记缺款行清算账户的支付业务。

与贷记缺款行清算账户无关的大额业务,SAPS不再受理。

64、资金池管理功能下是否可以实现同一CCPC下两个在人行开立清算账户的分支机构同时与法人机构绑定?

“资金池”管理功能是指,根据法人机构授权,系统将其在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与其分支机构清算账户进行双边绑定,当分支机构清算账户可用头寸不足支付时,自动从“资金池”内法人机构清算账户自动调拨资金完成资金清算。

不论分支机构的清算账户是否在同一CCPC下,均可以与其法人机构绑定。

65、关于自动拆借协议,对方对我方的自动拆借协议撤销申请不予应答,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撤销?

二代支付系统对日终自动拆借协议的撤销仅支持两种情况:

一是拆借协议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是拆入行或拆出行发出拆借协议撤销指令,经NPC传至拆借协议对方行确认后撤销。

如果对方行未确认不可以撤销。

在制度中,我们会要求对方行收到拆借协议撤销申请后及时予以应答,并将此纳入支付清算纪律来考核。

66、日终自动拆借利率如何确定?

是否一直不变?

不同拆出方是否执行同一利率?

日终自动拆借利率由签订日终自动拆借协议的双方遵照相关规定在协议中明确。

其利率可由双方协商后改变,但需重新签订日终自动拆借协议。

二代支付系统支持对每一个日终自动拆借协议单独设立拆借利率。

67、流动性查询指多点清算下,不同清算账户之间的查询吗?

系统通过什么判断上下级关系?

流动性查询既支持“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也支持“一点接入,多点清算”模式。

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查询时,既可以只查询清算账户的流动性信息,也可以查询清算账户和非清算账户全面流动性信息。

针对商业银行来说,多点清算的模式下,有法人标识的清算账户可查询其全面流动性,无法人标识的清算账户只能查询自身清算账户信息。

68、一点清算后,法人机构通过SAPS查询的账户余额与通过ACS查询的余额一致吗?

在发起查询内容一致的情况下,通过SAPS与通过ACS查询余额是一样的。

针对商业银行查询账户余额来说,SAPS管理的是清算账户余额;

ACS管理的是非清算账户余额。

在发起查询时,无论是通过SAPS查询还是通过ACS发起查询,如果仅查清算账户余额,则返回清算账户的余额信息;

如果查询全面流动性,则返回清算账户与非清算账户汇总的信息。

69、两个参与者都上二代的话,报文交互一代还是二代?

为减少二代全部上线后的遗留业务处理,建议均使用二代报文。

两个参与者都上二代,CNAPS2要求参与者优先使用二代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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