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998189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预算Word下载.docx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概况

(一)建立土地开发整理示范点,促进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全面发展。

(二)负责对存量国有土地、依法征用、回收、置换的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储备整理的其他土地进行整理储备。

(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或批准,负责储备土地的融资、筹措运作土地储备资金。

(四)承办国家、省、县规模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五)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立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

(六)利用耕地开垦费统一组织实施开垦新耕地,监督用地单位按规定开垦新耕地,确保我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七)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5.79万元。

其中,收入总3775.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5.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7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总计3775.7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54、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1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5.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05.23万元,主要是项目业务量逐年增大,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万元,占0.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万元,0.16%;

城乡社区支出3710万元,占98.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54万元,占1.1%;

住房保障支出6.23,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多。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3.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7.04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1.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4.0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多764.82万元,主要是项目业务量增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部门收支总表)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3775.79万元。

七、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3775.79万元,其中:

上年结转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9万元,占1.7%;

政府性基金收入3710万元,占98.3%。

八、关于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3775.79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万元,占0.16%;

住房保障支出6.23万元,占0.1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本级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整理中心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

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

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项):

指用于财政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性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财政)(项):

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