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资料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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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资料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案例分析

第一节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案例:

明代思想家王阳明的故事。

明代中期,在我国江南一个大官僚地主的庭院里,有个小亭子,亭子旁边长着一片茂密的竹子。

这时,年轻的王阳明伙同一个姓杨的朋友坐在亭前,面对着竹子,全神贯注;目不旁视,静静地体会着关于竹子的道理。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到了第三天,姓杨的朋友累病了,被人抬下去了。

王阳明依然面对竹子,静坐体会。

第三天、第四天过去了,没有体会出关于竹子的道理来;第五天、第六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效果。

到了第七天,王阳明也病倒了,同样被人抬了下去。

面对竹子,静坐七天,关于竹子的道理,是一无所获。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人和动物不同。

动物只是本能地适应客观世界,因此,它只能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从而这种反映只能停留在低级的水平上。

人不仅能适应环境,重要的是能够改造客观世界,客观世界不仅是人的认识对象,而且首先是人的实践对象。

所以,人的认识不限于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而且能够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能动地反映外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把握客观外界的规律性。

我们说人的认识好像镜子反映外界事物,但与镜子反映事物又有很大不同,镜子只能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而人的认识则可以反映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事物的本质。

像王阳明那样,在竹子面前静止地观看,只能看到竹子的青枝绿叶等表面现象,而通过变革竹子的各种实践活动,人们就可以逐步了解有关竹子的科学道理。

总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

一是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二是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第谷是丹麦著名的天文学家,他长期观测行星绕日运动,三十年如一日,共观察750颗星,并记录了它们的相对位置的变化,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感性材料。

但由于他不善于理论思维,终究未能示出行星运动的规律。

正如恩格斯所说:

“当真理碰到鼻尖上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

他的学生和助手开普勒,精于理论思维和数学推导,因而能够借助老师所积累的宝贵资料,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

与此类似,法拉第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实验家,他积累了丰富的电磁感应的资料,但是他未能创造出自己的电磁理论。

而麦克斯韦却在法拉第的基础上总结出了麦克斯韦方程,麦克斯韦方程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起构建了整个经典物理学。

案例分析: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更主要的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这样反映才具有选择性、创造性,即能动性。

总之,实践论既要强调认识的唯物论性质或客观主义原则,又要强调认识的能动性或主体性原则,并把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两件事包含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哲学道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不是消极地、自然地实现的,而是一个能动的飞跃过程。

掌握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只是正确实现认识过程第一次飞跃的基础和前提,即提供了可能性。

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即对这些感性材进行改造制作,从大量的个别现象中抽出一般的、本质的东西来。

因为,我们在实践中获得的感性材料往往是精粗混杂、真伪并存、彼此相融、表里未辩的,所以需要对它们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综合。

分析的过程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即舍弃非本质的,不真实的东西,抓住本质的、主要的、真实的东西。

综合的过程就是“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即从总体上把握对象,从现象深入到本质。

第谷虽然对行星绕日运动作了长期观察,并积累了丰富的感性材料,但由于他不善于理论思维,即没有对这些材料进行科学的抽象和加工制作,所以,他终究未能揭示出行星运动的规律,还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而不能到达理性认识。

真理碰到鼻尖上也不能发现它,这成了第谷和法拉第平生的一大憾事。

由此可见,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就要勤于思索,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思想上的懒汉永远不能完成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都是讲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表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案例:

“艺术”(ART)这个词在西文里本义是“人为”或“人工造作”。

艺术与“自然”(现实世界)是对立的,艺术的对象就是自然。

就认识观点说,艺术是自然在人的头脑里的“反映“,是一种意识形态;就实践观点说,艺术是人对自然的加工改造,是一种劳动生产,所以艺术有”第二自然“之称。

自然也有“人性”的意思,并不全是外在于人的,也包括人自己和他的内心生活。

人对自然为什么要加工改造呢?

这问题也就是人为什么要劳动生产的问题。

答案也很简单,劳动生产是为着适应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并且不断地日益改善和提高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一切艺术都要有一个创造主体和一个创造对象,因此,它既要有个的条件,又要有物的条件。

人的条件包括艺术家的自然资禀、人生经验和文化教养;物的条件包括社会类型、时代精神、民族特色、社会实况和问题,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加工改造的对象;此外还要加上用来加工改造的工具和媒介。

所以艺术既离不开人,也离不开物,它和美感一样,也是主客观的统一体。

这样的例子很多,从古代到现在的画,从中国到外国的画,没有一副是完全脱离实际的,多多少少都有现实生活中的东西。

只不过是把现实生活中的东西抽象话,或者加一点作者的想法进去。

其实,都是人(主体)对物(客体)的一种反映。

还有,我们知道的神话,寓言等,虽然都是假的。

但是,他们也是人对物的一种反映而已。

例如:

《西游记》里面说的地狱和天庭都很像人间真实的生活啊,只是变变样子而已,是生活在人脑的反映。

还有什么怪物,虽然很奇怪,但是,都是我们见过的动物的不同部分组成的。

例如,我们喜欢的龙,就是不同动物的不同部分组成的啊。

鳄鱼的头,蛇的身,壁虎的爪等组成的。

案例分析:

对于认识的发生,不同的哲学流派有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发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辨证结合起来,从实践出发,指出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实践活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着决定作用。

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

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

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

实践关系是认识关系的基础,主体是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认识客体的。

主体与客体之间还存在着价值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

主体与客体之间还存在着审美关系。

主体与客体同时相互作用:

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表现在:

认识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摹写,而是主体对客体的加工再现。

主体不仅反映客体的现象,而且通过抽象思维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

认识具有超前性,对事物发展的趋势做出预测。

主体不仅可以反映客体,而且可以用认识做指导改造客体。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案例:

列宁指出:

“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辨证途径。

”(出自《列宁全集》第55卷)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上掉进了水里。

他急忙在船沿上刻上一个记号,说:

"这儿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船靠岸后,这个人顺着船沿上刻的记号下水去找剑。

船已经走(行驶)了很远,而剑还在原来的地方不会随船而前进。

用这样的办法来找剑,不是很糊涂吗?

刻舟求剑的故事主人公并没有认识到事物是运动的规律,以致他认为剑会像挂在身边一样随着他一起运动。

这段故事是实践,如果他经过认识,第二次过河他就不会让剑掉到河里或剑掉河里立马跳水去捞剑。

其中第二次过河就是实践。

从实践到认识再回到实践这一过程划上句号。

同样守株待兔也是同样一个道理。

事物是绝对运动的,只有认识了这一规律才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第二节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案例一:

世界著名的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曾经在1901年提出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难倒了当时的逻辑学界,并使整个数学界哀叹,因为整个数学大厦赖以存在的基础被动摇了。

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罗素是用一个非常通俗的例子来表达这个悖论的:

一个夸口不与别人竞争的乡村理发师宣布:

他只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自己刮胡子的人他当然就不给刮。

有一天,他忽然想起自己,他是不是应该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根据他的宣布,他是不应该给自己刮胡子的;可是,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宣布,他又必须给自己刮胡子。

从形式逻辑来看,理发师是处在一个逻辑两难之中。

(参见美国M·克莱因:

《古今数学思想》中译本,第五十一章《数学基础》)。

案例一分析:

从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来说,对于理发师的宣布,我们总觉得缺点什么。

我们当然可以这样分析:

理发师的宣布,首先是说,他只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这时候,他从来也没有把他自己算上去,只是指除他自己之外的全村人。

他的这一宣布,是以他自己为一方,相对于全村人才是适用的。

所以,这个宣布存在的界限本来是很明确的。

后来,他想起自己,并把自己也加入到全材人里的时候,才出现了逻辑矛盾(悖论)。

这说明:

任何一件事,都是有相对存在的一面的。

如果把事物相对存在一面的界限扩大,像理发师所做的那样,那相对存在的另一面,必然失去存在的根据,变成谬误,陷入矛盾,出现悖论。

同任何事物一样,真理的存在,也是如此,也有相对性的一面,即真理也存在着相对性。

案例二:

1905年—1915年,爱因斯坦相继创立了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把在低速度适用的牛顿经典力学理论发展到适用于高速运动(光速及亚光速)的力学理论,而且经过实践的检验,从物体的微观运动与宏观运动都证明了它的真理性。

但相对论并没有推翻经典力学,而是把它限制在低速运动的适用范围,成为狭义相对论的一个特殊情形。

而广义相对论则是把适用范围更扩大,它证明引力场的存在与作用表现为“时——空”四维结构的曲率,把物质、引力、运动、时间、空间不可分割地统一了起来,而且科学观察证明了它的真理性。

所以,经典力学和相对论二者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在真理发展的长河中,在一步步地向绝对真理迈进。

案例二分析:

我们弄明白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含义,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二者的关系。

在同一个真理中,既存在着相对性的一面,又存在着绝对性的一面。

因此,真理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

这是说的二者的统一。

认识史又表明,二者还有差异的一面。

这种差异就表现在,二者的关系还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一面。

就是说,在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没有相对真理,绝对真理也就无从存在、无从表现;反过来,没有绝对真理,相对真理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相对性。

列宁说:

“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

”真理的存在,正是如此。

绝对真理只有通过相对真理才表现出来,才得以存在。

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的颗粒,而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

百川汇成大江,百江汇成大海,大海汇成汪洋。

总结:

真理虽然具有主观形式,但是,真理并不是人主观臆造的。

认识之所以是真理,关键在于它的内容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相一致。

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怎样的,真理的内容就是怎样的。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提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这是它的绝对性,因而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

同时,马克思主义是历史的产物,无论从认识的广度还是从认识的深度上看,它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真理,随着客观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也需要得到发展、深化和完善,这是它的相对性,因此我们又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

真理的绝对性主要表明事物可也被最终认识,包含真理的客观性,世界的可知性和真理的发展性。

真理的绝对性指某个阶段的认识是有限的,是真理永恒发展过程中的一环。

包含认识的广度,深度和进程。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案例一:

苏东剧变后,世界上仍在执政的共产党顶住了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稳住了阵脚,在执政中既努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方向,又吸取苏东教训,注意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实际结合起来,走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新的成就。

在非执政的共产党中,原苏联、东欧的共产党虽然有的改换了门庭,变成了社会民主党,有的停止了活动或者分化、瓦解了,但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共产党人并没有消沉而是迅速地开展了恢复和重建共产党组织的斗争,不到几年,各国就建立了几十个共产党性质的政党组织,有的还发展成为在本国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政治力量。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中的共产党虽然也受到苏东剧变的严重冲击,但经过近年来的反思和调整,也大都稳住了阵脚并且不同程度地恢复和发展了自己的力量和影响。

第三世界国家的共产党也大多坚持了下来,不仅没有丢掉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而且积极投身于民族民主革命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中国一些资深的学者认为:

“苏东剧变后的十多年,社会主义已从谷底走出来,缓慢有所回升。

在拥有世界近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

在苏东剧变后的这十多年间,中国共产党先后召开了第十五次和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继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之后,把与之一脉相承并对其丰富发展了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后写到了党的旗帜匕,作为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从而实现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谱写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巨大进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成就,不但坚定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坚持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也使世界上心系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们受到极大的鼓舞。

案例点评:

20世纪,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既是一个凯歌行进的世纪,又是一个遭受重大挫折的世纪。

尤其是随着苏联的解体、东欧的剧变,马克思主义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

曾几何时,“马克思主义已经死亡”、“共产主义已经夭折”、“人类历史已经终结”这样的口号响彻西方的上空。

然而有趣的是,正当它们的语音还萦绕在人们的耳际的时候,历史的钟摆已经摆向了另一个端点,这就是本案例主要事实。

它们的出现表明,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死亡,它仍然生气勃勃地活着、前进着和发展着,它仍然是照亮人类前进道路的灯塔和引导人们实现理想社会的指南。

苏东剧变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失败,而是偏离、违背甚至扭曲马克思主义的结果。

实现社会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今后难免还会遇到新的挑战和考验,但实践终究会告诉我们工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都是不可避免的。

实践是真理唯一的检验标准

当然,列举这些事实并不表明我们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现实状况抱有一种盲目乐观的态度。

事实上,这种不严肃的、轻率的态度正是我们首先要加以反对的。

我们决不能怀着抽象的热情看待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历史命运,而应立足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把历史的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当代化,尤其是把马克思主义学说中那些在今天的生活仍然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资源凸现出来,以更好地指导我们今天的生活。

三、真理和价值的辨证统一

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是辨证的统一。

(一)价值及其特点

(1)价值是指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价值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主体的需要和要求和客体的某种性质、性能。

二者之间的关系中发生和形成的,价值既有客观性,也有主体性。

价值的客观性与主体性是内在统一的。

(2)价值的主体性首先表现为客观事物因有某种结构、属性而内在地具有某种满足人的需要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能否变成现实性,即现实的价值是否形成,不以某物自身的属性为基准,而以主体的需要为基准。

价值的特点是主体性,具有客观需要的现实的主体是价值关系的中心。

其次,价值的主体性通过价值关系中主体的创造性得到鲜明的体现。

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无论是主体在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发现客体潜在的价值,还是通过实践发明或发现实际掌握客体的方式,乃至最后改造客体,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都始终贯穿着主体的创造性活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体现的是主体的创造性本质。

(3)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

第一,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第二,人的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社会实践和历史条件制约的。

(4)价值的客观性和主体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价值的客观性指的是,价值虽然离不开人的主体性,但它是在人的客观需要同客体的属性之间发生的一种客观关系;价值的主体性则进一步表明,在这种主客体之间的特定关系中,人是物趋向的中心,没有主体的创造性活动,物就不会实现对于人的价值。

无论是价值的客观性还是主体性.都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

实践既是把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相联系、相统一的现实基础,也是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并使物向人趋近的可靠根基。

(二)价值评价及其尺度

(1)人们在实践中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是一种不同于认识事物客观属性的特殊形式的认识,可以称之为评价性认识(价值评价)。

(2)评价性认识的基本特点是把主体及其需要的尺度引进认识当中,它根据主体的利益、主体的价值需求来评判客体。

这种评判不是辨别对象“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而是判明客体对主体是有害还是有利,是好还是坏,有价值还是无价值,以及价值是大还是小。

如果说在事实性认识中,主体的追求是获得对客体的本来面目的认识,那么,在评价性认识中,主体的追求则是要获得对客体应然性的认识。

(3)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价值认识,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

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

对客体实际状况的正确认识,是形成科学的价值评价的基础和前提;对主体本身实际需要的正确认识,是形成科学的价值评价的必要条件。

只有那些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对个人或群体有意义的需要,才是真正符合主体利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需要。

(三)价值选择及其实现

(1)价值选择。

所谓价值选择就是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体所做的应然选择。

价值形成过程表明,价值是主体在实践中选择的结果。

由于人的需要以及客观事物的属性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人们的价值选择也是多样的,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价值选择,从而表现出价值取向,即价值观上的差异。

人们的价值选择又不完全是主观任意的,它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包括功利、情感、道德、审美等主观性因素和社会历史条件等客观性因素,所以人的价值选择既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内在统一。

因此,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人们的价值选择必然是在众多的价值取向中保持一种主流的价值导向,以引导价值选择的正确进行。

(2)价值实现。

价值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生成的,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它要通过价值的实现才得以完成,使潜在的价值变为现实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以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价值内在统一为基础,要求主体在进行价值选择时,要尽可能地做到对个人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统一,增强个人对集体、对国家、对社会的义务感和责任心;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发扬先公后私、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因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实现价值的首要前提,为实现特定的价值目标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即价值实践是实现价值的唯一途径。

(四)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1)真理原则体现客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按世界本来面目及其规律从事实践活动,而不能考虑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价值原则体现主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要体现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

(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客观制约性;而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3)真理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多样化原则。

真理是一元的,真理本身没有主体的差别,它服从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价值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价值要求和价值选择。

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存在着矛盾,真理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人类活动的内在矛盾,它们之间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内在要求。

二者矛盾的不断出现与解决促进着实践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

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经典案例:

构建和谐社会问题

案例分析:

如果我们把“和谐社会”理解为社会诸要素的融洽整合与协调发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合理有序地规范和协调社会诸要素的关系,尤其要合理、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

这需要各种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精神资源的供应,其中道德资源和伦理规范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支撑点之一。

为和谐社会提供道德伦理支撑,首先需要我们针对现阶段道德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惑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

和谐的社会首先必须是一个公正的社会,没有基本的社会公正作为社会整合的秩序基础,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和谐社会的理想要求为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确立一个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基本价值目标,使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能够在辩证统一的基础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而作为一种人类把握自身和世界的独特的价值实践与精神追求方式,道德伦理无疑是实现整个社会价值目标最基本的文化价值资源。

从最为宽泛的意义上来看,伦理道德之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支撑意义或积极价值在于:

其一,它充分地肯定并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承认社会发展对社会存在的“善”价值,并为其提供正当合理的价值辩护。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寻求更高更合理的伦理价值理想,也就是说,她不是一般地强调社会功利或效率,而是强调社会的共同福利和共同富裕,强调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正与和谐。

其二,伦理道德作为一种价值科学,其着眼点或根本价值导向总是指向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和长远价值,高度关注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强调积极参与社会合作与实现个人自我完善的辩证统一。

其三,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总是在社会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为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和人的自我完善提供一种具有理想的价值追求目标,道德伦理的应然性理想对于凝聚社会民心、提升社会文化精神,从而最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精神资源。

正是伦理道德的价值性、超越性和实践性构成了和谐社会的价值支撑和精神力量。

换句话说,和谐社会本身所蕴涵的道德性特征本身就具有一种道德伦理的需要。

“和谐”作为伦理概念,代表了公正有序、协调完善的关系与秩序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或标准之一就是诸种社会关系的伦理协调。

社会关系的伦理协调主要反映着社会的主客观关系、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具有公正、有序和充满活力的特质。

然而,关系的和谐离不开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人类社会的关系总是可以大致地区分为这样两种,一种是作为自在的客观关系,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的作用带有自发性和无目的性;另一种是自为的关系,它是在自在的客观关系中,被社会历史主体的理性自觉把握了的关系,是一种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关系。

后一种关系态势是社会领域所独有的,其要旨也就在于这第二种关系态势。

因此,它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各种关系的和谐是以何种价值目标或价值理念为支撑的,它的正当性何在。

第二,关系的和谐在具体生活世界的各个领域当中是以何种价值原则或标准具体展开的,它的依据何在。

第三,主体对客观关系的把握能以何种方式并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和谐,它的现实性何在。

以上三个方面是社会之关系和谐不可或缺的。

在一般意义上,它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所在。

并且,它将始终围绕这一核心价值促进社会和人的和谐关系及其辩证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升和完善社会价值目标和价值原则,以和谐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

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就是规范化、系统化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现实载体。

然而,和谐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需要科学的道德渗透。

由于社会秩序和制度的建构过程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相互作用的过程。

因此,一定的社会秩序和制度当中,总是包含着经济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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